不急于一时,延缓处理客户异议。
延缓法,也叫推迟法或拖延法,即销售人员暂时不处理客户异议,等待客户自我提示后再处理的化解客户异议的方法。
一、延缓法的适用性
有时,客户习惯于某种购买模式,形成对某个产品固定的购买与消费,不肯接受销售人员所推销的产品,因此而产生异议。这时,销售人员企图在短时间内改变客户异议是不可能的。
延缓法就是针对客户所提出的异议,不宜马上回答的,可以延缓到合适的时间再予以回答。并不是对客户异议置之不理,而是争取时间进行考虑,从其中分辨出客户真实的用意,再给予回答,避免冲突或产生新的异议。
例如,当客户提出产品的价格有点贵时,销售人员可以不理会客户的异议,而是继续讲解产品的优势与特点。在客户对产品有了一定了解以后,销售人员可以对客户说:“您现在一定认为它并不贵了,对吗?”
有时,销售人员可以什么也不说,只是默默地观察客户的举动、言行、表情,待到认为客户有了新的表现,可以判断客户不再坚持异议后,才继续进行推销洽谈与成交。
这样一来,就可以给销售人员争取时间考虑最合适的答案或方法;
另一方面,经过这样的引导,客户就可能意识到其异议的不合理性,这时你再回答客户先前提出的异议,就可以让客户收回成见,并且避免了同客户的直接冲突,洽谈也就继续进行下去了。
二、延缓法的优点和缺点
运用延缓法处理客户异议有以下几种优点:
1、正确运用延缓法可以增加推销力量。
销售人员没有迫不及待地要求客户表态和购买,并不表明销售人员软弱无力。恰恰相反,这表明了销售人员对推销产品的信心,可以令客户信任与尊重销售人员,增加推销洽谈在客户心目中的地位与分量。如果遇到了当时不能解决的异议和难题,延缓法可以让销售人员有时间进行更加有力的准备。
2、正确运用延缓法可以减缓客户的抵触情绪。
在一般情况下,客户提出异议后,一般是不会立即放弃的,总是在与销售人员对峙了一段时间,并且在了解更多的信息以后才会转换态度。
客户坚持异议的固执态度是可以理解的,这时,如果操之过急反而会使客户反感或顽固坚持异议。销售人员如果可以延缓处理,客户就可能在销售人员的继续提示与推销介绍下放弃异议。
3、正确运用延缓法可以给客户提供些自我消化的时间。
在推销洽谈中,一方面,客户有他们原来的购买习惯,另一方面,销售人员又向客户提供了大量的推销产品的信息。
原有的信息与新的信息在客户的心理活动中一定有矛盾。在这种情况下,销售人员可以在演示及证明所推销的产品后,留下一段时间给客户,让客户自我消化销售人员的推销建议,使客户的异议情绪“冷却”一下,避免客户因为匆忙决策而带来的弊病。
4、正确运用延缓法可以给销售人员自由活动的时间。
在等待客户转换态度的时间内,销售人员可以进行其他的活动。
销售人员可以带领客户参观考察生产与销售现场,可以利用这段时间让客户更好地了解产品,也可以让客户对产品进行更深入的认识,甚至试用。
总之,可以有一段时间给客户与销售人员进行自由活动,进行他们认为有必要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