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人赫德控制下的晚清中国海关基本上杜绝了贪腐,其价值就在于它告诉我们贪腐并非不治之症,在中国反贪是有可能成功的,关键是制度建设。
长期执掌大清帝国海关的英国人赫德
黄开甲领了45万两银子,建国亭实际上只用了5万两光景,贪污如此明显,遭御史弹劾、舆论指责都在情理之中。《中外日报》文章说,黄开甲“前次被人揭参,已派亲贵查办。闻黄开甲汇银十八万两入京,大约可以弥缝了事。现闻又有人续参,不知能彻底清查否?”《外交报》说“黄开甲以新进之微员,而敢侵吞巨款于千夫所指之地,事已发见,辄入十八万金于北方,而即可脱然无事”。由此可知黄开甲贪污已为众所周知的事实,为免受追究,还曾向北京汇回18万两,大概有盛宣怀等人帮助说话,最终不了了之。
与黄开甲贪污巨款情况明显相比,柯尔乐支取15万两银子置办参展物是否存在贪污则查无实据,《东方杂志》文章说“阿乐尔、巴士伯用项约45万龙元。承办赛品用费约45万龙元”显然不符史实。吴先生文章据之得出“海关洋员如蝇嗜血”、“贪腐之巨到了肆无忌惮的地步”的结论,立论无据。据有些材料透露,柯尔乐置办展物,是委托上海於仁保险公司承办。那么柯尔乐到底是吃了回扣,还是与该公司合谋贪污?怀疑是可以的,要坐实却需要证据,但从现有材料看,并没有有力的证据。
当年柯尔乐主持置办的中国参展物有不少小脚女人的缠足弓鞋、鸦片烟具等让中国人丢脸的“国粹”,因被外国人取笑,激起了海内外华人的不满和声讨。因此,柯尔乐置办中国参展物不当确属实情,但若论其有贪污行为,以现有史料看,因缺乏确凿证据,按无罪推定、疑罪从无的法律精神,只能暂时宣判其无罪。
另一些新闻中,有中国商人指控柯尔乐及帮办巴士伯等刁难、勒索华商的说法,此事内情如何,到底是他们违规收取参展场地费用(当时中国商人因其租用场地过小而不能完全展示货物,因而极为不满,存在中国商人要求增加展地而柯尔乐、巴士伯要求商人自己出钱的可能),还是有其他原因,尚不得其详。新闻中也有黄开甲随员欧阳祺克扣华商钱财货物、中饱私囊的说法。
由此可知,指控1904年世博会中柯尔乐等海关洋员贪腐并无实据。其实,即便柯尔乐等人确有贪腐,也不足以证明晚清海关存在腐败及否定《衙门》一文的结论。因为柯尔乐、巴士伯等海关洋员在世博会中的作为是个人行为,而不是代表海关履行海关公务。1904年世博会中方已取得主导权,中方有正副监督,柯尔乐等人只是被暂时委以主持展览事务之任,与海关事务无关。《衙门》一文针对的是晚清海关作为“衙门”这一官方机构为何从整体上杜绝了腐败,要否定《衙门》的结论,应该去找海关衙门事务的史料,而不应去找非海关衙门事务的材料。
清代官场,特别是税关贪污腐败的史料俯拾即是、不胜枚举,赫德控制下的晚清中国海关却找不出几个贪污腐败的例子。据统计,在赫德近半个世纪的任期期间,挪用海关资金等涉嫌贪污的案件不超过5起。晚清中国税关存在常关、洋关的区别,两者实行不同的管理制度,可谓“一国两制”,而制度绩效的比较是显而易见的。只要想一想:为什么晚清海关已基本杜绝了腐败,当代的海关却有“远华案”之类触目惊心的腐败,晚清海关的反贪经验就值得好好研究和总结了。
近期有作者推崇晚清西方列强操控下的中国海关,冠之以“大清帝国唯一没有贪污腐败的衙门”,并就此段历史提炼归纳经验:海关总税务司赫德积极借鉴英伦管理制度,且重秉公执行,既有内部监督机制,更有中、英及其他西方列强的外部监督,等等。作者所言有一定的根据和道理,只是这些并不足以确保赫德治下的海关与贪腐绝缘,从海关洋员为中国代办参博事务暴露出来的贪污案例,即可窥斑见豹。
从1873年维也纳世博会起,赫德治下的大清海关开始为中国代办参加世博会事务。截至1905年,海关共28次承办中国赴海外参展活动,为中国融入世界起到一定的助推作用,功不可没。然而,海关“洋员”代办参博展品,总离不了殖民主义的猎奇心态,每每不惜展示华族陋习,以取悦西方游客,令中国人大丢其脸。参展华商更因为办博的海关洋员上下其手、倾轧盘剥、中饱私囊,成为双重的受害者。
一般而言,弱势小群体的哀情很难声闻天下。所幸步入20世纪,中国新兴媒体渐起。1904年,刚刚创刊的《东方杂志》高度关注此年圣路易斯世博会之中国利益,及时披露了其间的贪腐问题。为改善义和团运动后的政府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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