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慕兰一生结过四次婚,其中有三次就属于典型的“革命联姻”。
她的第一次婚姻,由父亲包办配给了她父亲朋友的儿子,这个人又吃又喝又赌又嫖,她很痛苦,结婚一年不到就逃出来了。
第二次婚姻是在武汉时期,黄慕兰结识了《民国日报》总编辑、国民党市党部宣传部长的共产党员宛希俨,在董必武、瞿秋白撮合下,黄淑仪与宛希俨于1927年“三八妇女节”登报结婚。1927年三八节,武汉举行了几十万人的庆祝大游行,国共两党的名流,象宋庆龄、柳亚子全部到场,那年19岁的黄慕兰是大会的主席。国共分裂后,她就开始转为地下,去了江西南昌当交通员。不久,生了个儿子,儿子生出来刚三天,黄慕兰还在医院里,丈夫就上山打游击了,1928年宛希俨在赣南领导暴动时牺牲,她把儿子送到男家,前往上海。
第三次婚姻是在1928年底,黄慕兰赴上海任中共中央书记处秘书,兼机要交通员,并成为中央特科成员,在周恩来、康生、陈赓、潘汉年、李强的领导下工作。黄慕兰遇到新任的中央委员贺昌,很快便产生革命情谊,经周恩来批准,两人正式结婚。不久,贺昌调往中央苏区,后担任了中央红军的总政治部副主任,1935年牺牲。
第四次婚姻是在营救关向应期间,陈志皋对美貌智慧的黄慕兰展开追求。1933年,陈志皋正式向黄慕兰求婚。党组织认为,在当时复杂的白色恐怖背景下,黄慕兰与陈志皋结合,很可能会打开新的工作局面,黄慕兰于是听取了组织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