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眼中的既得利益问题调查
人民论坛问卷调查中心
调查说明
调查时间:2013年10月15日至10月29日,共15天
调查样本:5429人(随机问卷1632人;网友3797人)
调查方式:在人民论坛网、新浪网等多家网站推出调查问卷;人民论坛问卷调查中心、人民论坛调研基地随机发放书面问卷(发出2000份问卷,回收有效问卷1632份)
数据处理:随机问卷调查占权重50%;网友占权重50%
调查结果
◆96.67%的被调查者认同“既得利益是当前改革的主要阻力之一”
◆“具有资源垄断特点的国有企业中的部分中高层管理者”(得票率68.09%),“党政机关内一些具有实权的官员”(67.43%),“通过占有资源等发家的部分企业家,如房产商、煤老板等”(66.45%),是公众眼中的前三大既得利益者
◆四成多公众(46.09%)认为“既得利益者可能反对改革,也可能推动改革”
◆破解既得利益阻碍改革的三大突破口:防止权力寻租、收入分配改革及平衡社会资源
近年来,社会上似乎形成了一种“常识性”看法,即认为中国的深化改革将越来越受到既得利益的阻碍。但凡改革遇到阻力或进展缓慢时,但凡改革成效不尽如人意时,但凡改革发生偏差时,人们很自然地都将矛头指向既得利益者,认为其在从中作怪。但当我们问及谁是既得利益者,既得利益与深化改革有怎样的逻辑关系时,又少有人能够说得清楚。既得利益,是一个不能回避的话题,也是一个研究不够的课题。探讨如何突破既得利益对改革的负作用,关键要对既得利益有一个清晰认识与理性态度。为此,人民论坛问卷调查中心历时半个月,面向5000多位公众进行了问卷调查,围绕谁是既得利益者?如何认识既得利益?既得利益能否成为深化改革的推动者?下一步改革将会触动哪些既得利益?如何突破既得利益阻挠等问题展开讨论。
一、五成以上被调查者认为“既得利益”是一个“贬义词”
当问及“提到既得利益,您的第一感知如何”时,五成以上被调查者认为“既得利益”是一个“贬义词”(50.67%),三成多的被调查者认为是“中性词”(35.24%),一成多的被调查者认为是“褒义词”(11.16%)。
从调查结果可以看出,公众普遍反感既得利益及既得利益者。既得利益,字面意义是指人们已经获得的某种法定的利益或权益,本来只是个中性词。抗战时期,毛泽东在《陕甘宁边区政府第八路军后方留守处布告》中就用过这个词汇:“凡在国内和平开始时,属于边区管辖地域内,一切已经分配过的土地房屋和已经废除过的债务,本府本处当保护人民既得利益,不准擅自变更。”这里的“既得利益”并无贬义。专家指出,“既得利益”带有贬义色彩,是从苏东剧变之后慢慢演化的。近年来,国内一些学者频频指责既得利益阻挠改革,使其越来越呈现负面情感色彩,其在多数公众心中自然也成了贬义词。
在问到“30多年改革开放大家都从中获利,每个人都是既得利益者,您是否认同这种观点”时,共有将近九成的被调查者表示“不太认同”(33.33%)和“不认同”(51.67%)。
这一结果再次表明大家都不太愿意跟这个词沾边,公众对既得利益存在负面认知的倾向。客观讲,我们绝大多数人都从30多年的改革开放中获得了不同程度的好处和利益。有专家指出,既得利益是一种客观存在,对此也不必过于敏感。因为只要有利益、资源,就会存在不断调整配置的过程,所以在社会生活的不同领域,都可能形成既得利益。
不同群体对既得利益有不同的理解,通过梳理被调查者意见可以发现,大多普通公众心中所理解的“既得利益”,主要是指那些仰仗公共权力或资源而获得的既得利益。以下这个有趣的调查发现或许从一个角度呈现了“既得利益”内涵的多样性:在调查中,体制外的公众大多认为“体制内的普通职工是既得利益”,而问及体制内的普通职工,他们却异口同声地否认。原因并不复杂,身在体制内的人,获得了目前社会双轨制下可以享受的不少好处,如养老、医疗、住房等福利,公众将其划为既得利益者理所当然。但对于体制内的普通职工而言,拿着饿不死也撑不着的工资,自己不过是生活在社会夹心层中的人罢了,怎么可能是既得利益者呢?
二、谁是真正的既得利益者?部分垄断国企高管位居第一
谁是真正的既得利益者?调查发现,排在公众心中前五位的既得利益者有:具有资源垄断特点的国有企业中的部分中高层管理者(68.09%),党政机关一些具有实权的官员(67.43%),通过占有资源等发家的部分企业家,如房产商、煤老板等(66.45%),资本市场中的部分金融资本操盘者(62.51%)以及事业单位中掌握资源的部分群体(57.16%)。
分析调查结果,公众之所以认为上述群体位居既得利益主体前列,主要是由于这部分群体手中握有比较稀缺的资源,依靠这些资源他们往往能够首先获得其他人得不到的利益。如调查中得票率最高的既得利益者——垄断国企中的部分中高层管理者,他们在国企改制过程中,拥有较多股份,且享受着比普通企业职工高得多的薪酬待遇,自然会被认为是既得利益者。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公众心中既得利益者的获利方式往往与政策和制度安排有关。虽然上述几个群体得票率较高,但并不表示上述群体中的每个个体都是既得利益者,也不能说明他们获得的既得利益是违法或违规的。我们应该理性地看到,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客观上会分化形成不同的利益群体。改革开放以来,利益格局不断调整,因相关改革不到位或体制机制不完善,许多人抓住或利用这样的机会获取了利益,只要这种利益获得没有违背法律,就应该得到基本尊重和认同。我们必须承认不同利益群体的客观存在,也应该允许不同利益群体有机会充分表达各自的利益诉求。
破除既得利益对改革的阻挠,其前提是承认曾经合法取得的既得利益,这样才能寻得最大公约数,凝聚最大力量深化改革。但我们决不允许一些既得利益群体通过或明或暗的途径控制经济、社会、自然乃至政策资源,为小群体的利益而断送整个社会的发展。
三、既得利益者与改革:阻碍or推动?
既得利益者有可能成为改革的推动者吗?在九成多的被调查者认同“既得利益是当前改革的主要阻力之一”(96.67%)的同时,也有四成多的人认为“既得利益者可能反对改革,也可能推动改革”(46.09%)。
96.67%的受调查者公众认为“既得利益是当前改革的主要阻力之一”是基于对人的经济理性的客观判断,因为人都是逐利的,深化改革自然会涉及重大利益调整,这自然会削弱部分既得利益。这个非常容易理解。
需要指出的是,46.09%的受调查者认为既得利益者有可能成为改革的推动者,这一数据揭示的问题值得关注。梳理受调查意见,公众认为的可能性有以下几个方面:历史上的很多变革都是既得利益者推动的,不少成功的变革都是既得利益者所为,如日本明治维新就是从内部自上而下进行改革取得成功的;这种可能性来源于既得利益主体的复杂性,复杂性决定了其内部利益的矛盾性和彼此之间的平衡与牵制;这种可能性来源于改革是既得利益者避免被革命的最好办法。当公众的利益诉求很强烈却得不到满足时,社会矛盾聚集的危险增大,既得利益者出于自我安全感和自我保护的需要而推动改革。
有受调查者呼吁,面对新一轮巨大改革浪潮,既得利益须自觉让路。因为相较一般公众而言,既得利益群体已收获更多,地位更具优势,改革成功所创造的更加公平和谐的环境,将使其既有优势在一定程度得到保持;而改革失败所催生的社会分裂与动荡,会使每一个群体都成为受害者,既得利益群体也将失去更多甚至全部。
四、如何突破既得利益阻碍改革?亟待从防止权力寻租、收入分配改革及平衡社会资源三方面入手
突破既得利益的阻碍,当前亟待从以下哪些方面入手?调查结果显示,“改革分配制度,解决收入、行业、地区差距过大问题”、“加强权力监督和权力公开,防止权力寻租”、“平衡资源,加强对垄断行业产品价格的监管制度”分别以79.92%、78.15%、75.04% 的得票率分列前三位,“避免地方土地财政的土地使用制度”(74.85%)位居第四。
“改革分配制度,解决收入、行业、地区差距过大问题”得票率位居第一,既反映了公众已明显感受到既得利益与普通民众的收入差距越来越大,也表明公众对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期待。收入分配改革是一块不小的硬骨头,其难度可从收入分配改革方案出台历程管中窥豹。该方案的起草工作于2004年即已启动,2008年起《关于加强收入分配调查的指导意见及实施细则》就已交由中央讨论,直到2013年2月,国务院才批转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关于《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若干意见》。改革是利益格局的调整,而收入分配改革直接决定着财富“蛋糕”分配,希望该意见具体细则尽快出台,使越来越富的既得利益群体受到制约。
得票第二的选项“加强权力监督和权力公开,防止权力寻租”,则是一个老话常谈的国家级难题。从当前看,一方面,政府官员利用权力寻租现象不仅没有得到遏止,反而呈现出弥散性特点;另一方面,国家利益部门化,部门利益官员化,官员利益法定化等现象,也在愈演愈烈。民间有句俗语:“我们不是在仇富,而是仇腐”。近年来,类似“房姐”、“上海法官集体嫖娼”、国家发改委原副主任刘铁男等少数官员的腐败行为一再被曝光,那些不断突破纪录的个人房产及贪腐数字接连刺痛着普通百姓的神经。因而,斩断权力和利益的纽带就成为必然。
排在第三位的选项与国企有关。对国企,尤其是垄断性国企的诟病似乎没有停止过。一方面,垄断或准垄断国企掌握着大量社会及自然资源,在市场竞争中显然处于优势;另一方面,又利用行政权力限制竞争行为,进行行政垄断。即使这样占据了天时、地利、人和,垄断性国有企业在回报社会福利的税收方面却依然讨价还价,甚至一边声称每年亏损多少个亿,要求国家补贴,一边又曝出天价水晶灯、天价招待费之类的丑闻,公众反感就可以理解了。
土地制度问题也是公众一直关注的焦点话题,此选项虽位居第四,但与国企的得票基本不相上下。这是因为,目前在我国,一是土地制度的不完善导致夺人眼球的强拆事件增多。“土地财政”收入在地方政府财政总收入中占有相当大的比重,助长了地方政府对征地的嗜好与偏爱,也催生了他们极大的征地卖地热情。二是土地制度的缺陷也是公众不堪重负的高房价的主要推手。因此,土地制度的改革也是势在必行。
无论从哪个方面入手,哪个领域切入,改革都是不二之选。继续深入、坚持不懈地推进改革,打破奥尔森称之为的“分利集团”或格罗斯曼所说的“特殊利益集团”,曙光就在眼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