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好知 kuaihz

影子银行挑战与对策

影子银行和金融危机

——影子银行兴起

自20世纪七八十年代以来,由于金融市场的发展、金融创新和监管环境的改变,影子银行在以美国为代表的发达国家迅速发展。

首先,上世纪70年代末以来,受通货膨胀和存款利率管制影响,美国传统商业银行的储蓄流失,利润下降。由于能够降低银行融资成本并使资产转移到表外,资产证券化业务在此环境下应运而生。

其次,共同基金、退休基金和保险类等投资机构迅速成长,这些机构投资人拥有大量现金,需要安全、期限短和流动性好的产品进行投资。传统商业银行的支票账户已不能很好地满足这些机构的投资需求。货币市场基金和回购市场得以迅速发展以满足市场需求。

再次,20世纪80年代后金融监管和法律体系发生了重大变化。一方面,美国金融监管经历了长达20多年的“去管制化”历程,逐步削弱并最终废止了格拉斯-斯迪格尔法案(Glass-Steagal)对混业经营的限制。另一方面,巴塞尔资本协议对不同资产的差别化资本要求催生了监管套利。

以上这些因素使得影子银行业务在美国迅猛发展,逐步成为金融体系中的一支主导力量。2008年初,美国影子银行体系的信用资产规模达20万亿美元,远超商业银行13万亿美元左右的资产规模。危机以来影子银行资产规模大幅萎缩,但2010年初影子银行体系的信用资产规模仍高达16万亿美元,超过商业银行13万亿美元的资产规模。

——金融危机与对影子银行的挤兑

图:2013年5月10日,美国芝加哥,美联储主席伯南克表示,影子银行系统还是对金融稳定性产生着威胁,融资市场可能无法应对一次大规模的违约。CFP

金融危机从2007年春起由美国次级信贷大量违约为导火索逐步爆发,先后发生了一系列的事件,其中最具标志性的事件包括:(1)2007年夏季资产票据市场的流动性危机;(2)2008年初批发融资市场的流动性危机和对投资银行贝尔斯登的挤兑;(3)2008年9月雷曼兄弟倒闭引起的金融市场大恐慌导致针对批发融资市场和货币市场基金的挤兑,使金融危机达到高潮。这一连串的危机和事件涉及的金融机构和市场不尽相同,但贯穿其中的核心问题是金融市场发生了对影子银行的挤兑,使得依赖短期批发融资市场的影子银行机构和业务经历了严重的流动性危机,最终威胁到了整个金融体系的安全,造成了史无前例的全球金融体系的系统性风险。

如果说美国1929年的金融危机的集中体现是发生了对传统银行的大规模挤兑,而这轮金融危机的表现形式是对影子银行的挤兑。本轮金融危机暴露出影子银行体系发展中积累的巨大风险,已引起各国监管当局及国际组织的高度关注。

影子银行的脆弱性和系统性风险

——何谓影子银行

影子银行的名称来自英文“shadow banking”的直译,其更确切的翻译应该是“影子下的银行”或“隐性银行”。世界各国的影子银行业务差异巨大且种类繁多,对其准确定义并取得广泛共识并不容易。金融稳定理事会下设的监管合作委员会负责对影子银行的监管制定国际统一的监管标准,专门成立了影子银行工作组。目前金融稳定理事会对影子银行的定义是:那些涉及传统银行体系之外的机构和活动的信用融资中介业务。美联储主席伯南克在近期的一个讲话中把影子银行简单定义为非银行信用融资业务。金融稳定理事会的定义与伯南克的定义内涵接近,都抓住了影子银行的两个根本特征:一是涉及传统银行体系之外的机构和活动,二是涉及信用融资中介业务。

这个影子银行的定义有以下几层含义:第一,涉及传统商业银行范围之外的机构和活动表明:(1)这些机构和业务不受跟传统银行相同的监管;(2)这些机构不能像商业银行一样从中央银行得到流动性支持,相关债权人不能像个人储户那样得到政府的存款保险等信用保护。

第二,信用融资中介业务这个界定排除了一些在传统银行业务范围之外但不具有信用融资性质的金融市场业务,比如投资银行和对冲基金从事的股市交易、外汇市场上的对冲等业务。

第三,这个定义并没有认定影子银行所受的监管不够严格,或者隐含负面含义。但是,如果根据以上定义对影子银行的机构和活动来分类和分析,可以发现大部分归入影子银行范围的金融机构和业务活动所受的监管通常不像传统商业银行那样严格,甚至有些根本不受监管。

第四,影子银行的定义还表明从事影子银行业务的机构一般不从个人储户吸纳存款来融资,而是主要依赖批发融资市场来支持其运转。

金融稳定理事会关于影子银行的定义得到了国际金融界的广泛认可。值得注意的是金融稳定理事会的这个定义并没有推定影子银行业务具有高杠杆、高风险的性质或者游离于监管体系之外,而是锁定了其本质是银行体系之外的信用融资业务这个核心特征。根据这个定义,以下机构和活动可以纳入影子银行的范畴。(一)从事影子银行业务的机构:货币市场基金,部分对冲基金,部分投资银行,信托公司,财务公司,资产类票据通道,结构性投资载体,政府支持的金融平台(如美国的“两房”),金融担保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消费贷款公司等。(二)影子银行产品和活动:商业票据,资产类票据,回购协议,证券租赁,信用类衍生品,资产证券化,一些监管套利活动等。

——影子银行的脆弱性

影子银行的特征注定了其固有的脆弱性。

首先,像传统银行一样,影子银行的资产负债结构存在期限错配和流动性错配等方面的缺陷。影子银行机构通常发行票据或通过回购协议从金融市场上进行融资,再将融到的资金投资到收益率更高但期限相对较长的资产上。所以,其负债期限较短(往往是隔夜或几天),但资产期限较长,形成期限错配。同时,影子银行的负债往往是流动性很高的短期债务工具,债权人很容易提现。但是,其资产通常是期限长,流动性差的投资(如贷款)。这种期限错配和流动性错配使影子银行特别易受到流动性方面的冲击。

其次,与传统银行不同,影子银行不受中央银行的流动性支持和政府的存款保险方面的信用保护。传统银行体系由于央行的流动性支持和存款保险制度基本上摆脱了银行挤兑这个痼疾。但是,影子银行体系在这次金融危机之前没有这两方面的制度安排,这使得影子银行极易受到挤兑而出现流动性危机。

——影子银行的系统性风险

影子银行的脆弱性和对批发融资市场流动性的依赖使影子银行体系隐含系统性风险,这在本次危机中暴露无遗。影子银行的系统性风险有以下几个来源。

(一)影子银行可能催生金融体系的高杠杆。影子银行业务的一些“催化者”,如单业保险公司和其他信用担保公司为结构性债券和贷款提供信用担保,表面上降低了这些产品的信用风险,但事实是,这些产品的信用风险可能被低估,单业保险公司和其他信用担保的提供者根本难以承担其承诺的信用担保,使金融体系中充斥着各种带有水分的担保,提高了整个金融系统的杠杆率。另外,回购市场中质押品的重复使用也增大了金融体系的杠杆率。

(二)影子银行与传统银行体系高度关联,提高了整个金融体系的关联度。美联储的一份研究报告显示,美国的大部分影子银行业务都是银行在背后支持的。由于有期限错配和流动性错配的缺陷,影子银行业务必须依赖传统银行的参与,由银行提供明确或隐含的信用和流动性支持,从而降低影子银行机构的融资成本。也正是通过影子银行与传统银行的“合作”,整个金融体系的杠杆率和关联度极大提高,积累了巨大的风险。

(三)许多影子银行业务是因为监管套利而发明的,所以其在资本、杠杆率和流动性等方面所受到的监管通常远远低于银行业务受到的监管,也不受日常风险评估和现场、非现场监管等审慎监管要求约束。同时,很多影子银行业务的本质是信贷业务,而许多影子银行机构缺乏信用风险的识别和分析能力,这使得影子银行业务蕴藏了许多风险。

(四)从业务模式上看,影子银行体系将传统银行吸收存款获得资金、发放定期贷款这一简单过程(“放贷-持有”模式),分解成以批发融资方式获得资金、多方参与的复杂的融资链条过程(“发起-分销”模式)。通过这一中介过程,影子银行体系将高风险的长期贷款(如次级房贷)转换为看起来低风险的短期、高流动性的债务工具,这些短期高流动性的债务工具通过交易流传到金融体系的各个角落。但是,整个影子银行的融资链条依赖金融市场上这些短期债务工具的流动性和信用质量。一旦市场对这些短期债务工具的信用质量产生怀疑,整个批发融资市场的流动性就会在短期内迅速消失,导致整个金融市场流动性的冻结,引发系统性风险。这点在雷曼兄弟倒闭后的金融市场大恐慌中得到了充分印证。

(五)影子银行活动可以放大经济活动的顺周期性。各国历史经验证明影子银行高速增长期是与信用周期的膨胀期密切正相关的,影子银行体系对经济周期的顺周期性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影子银行在中国

——中国影子银行的业务和规模

近几年来,中国金融体系最重大的一个发展就是影子银行业务的迅猛发展和壮大。目前国内对影子银行的定义和认识还存在一定的争议和分歧,中国影子银行业务的快速膨胀则是不争的事实。根据金融稳定理事会的定义,中国的影子银行业务基本包括以下机构和活动:银行融资通道类业务(银信合作,银证合作,银证保合作等),以监管套利为目的的银行同业业务,银行理财池业务,融资类信托,委托贷款,贷款公司,融资租赁,民间借贷和地下钱庄,当铺,担保公司,电子商务类贷款业务等。

关于中国影子银行的规模,由于定义和数据来源的差异,目前统计口径从10万亿人民币左右到36万亿人民币不等。因为每个影子银行业务都有融资和投资两条腿,在统计时应该避免把融资和投资混为一谈,出现重复计算。根据一些公开的数据,如果我们对影子银行业务的最终投资额做个简单加总,中国影子银行的规模保守估计应该在22万亿人民币以上,包括:民间贷款和贷款公司贷款(5.2万亿),信托贷款(7.8万亿),委托贷款(7万亿),券商资管的贷款(2万亿)。这个口径不包括企业债券(9万亿)。如果企业债券的购买方是银行的理财产品或者是信托产品,这些企业债券应该纳入影子银行的统计。由于缺乏更细致的数据,中国的影子银行具体规模难以精确测算,但保守估计大致规模应该在20多万亿人民币。

——中国影子银行业务特点

与美欧的影子银行业务相比,目前中国的影子银行业务有鲜明的自身特点。

首先,中国的影子银行业务大多是简单的信贷类业务,其典型代表就是信托公司的项目贷款,小贷公司的贷款以及民间借贷。

其次,中国的影子银行业务的绝大部分业务是与银行密切相关的,甚至是银行主导的。比如近几年迅速发展的银信合作,银证合作,委托贷款,其主导力量无一例外都是银行。可以毫不夸张地说,中国的影子银行业务的主导力量是银行,而产品主要是银行贷款的简单替代物。

再次,中国影子银行产品的投资者主要是个人,这点与美欧有很大不同。以银行的理财产品为例,中国绝大部分的理财产品购买人是个人,而美欧的影子银行市场主要是以回购市场和货币市场基金为主体的批发融资市场,其参与者主要是机构投资人。中国影子银行参与者主要是个人这个特点使得该业务面临较大的社会风险和道德风险。原本应该由投资人承担的风险,将大部分或全部转移到金融机构和政府身上,这隐藏了严重的道德风险,导致了信用市场上的价格扭曲和金融资源配置的效率低下。

最后,中国一些影子银行业务是简单的、本土特色的资产证券化业务。这些都说明中国的影子银行业务基本上还处在发展的初级阶段,批发融资市场的规模尚小,与美欧有较大的区别。虽然表现形式不同,但是,中国的影子银行业务的本质与国外影子银行业务没有根本的区别,其核心都是银行外的信贷融资,这点是不可否认的。

——如何看待中国影子银行

如何看待中国日益壮大的影子银行业务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因为客观正确的认识对把握经济金融形势和宏观政策的制定至关重要。

首先,影子银行的崛起是经济金融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结果。无论是上世纪80年代的美国,还是现阶段的中国,影子银行的发展都是阶段性经济金融发展的自然产物,是适应市场需求的结果。从这个意义上讲,影子银行应该是一个中性的概念,不包含负面的含义。

其次,中国近期影子银行业务的快速发展的根本原因还是传统银行体系已经不能满足实体经济增长的需求。一方面,银行业的资产规模从2008年底的62万亿元迅速膨胀到2013年一季度底的131万亿元。这种信贷扩张的速度和规模在世界经济史上是前所未有的。可以说近几年相对高速的经济增长是以巨额粗放的信贷增长为代价的。中国银行业的总资产规模已经是美国银行业的2倍左右,这种持续高速的银行信贷扩张显然是不可持续的。银行在资本充足率、贷存比和信贷额度等方面的限制使得银行有很强的动力将其资产表外化,而巴塞尔协议III新资本管理办法的实施将使整个银行业面临更大的资本压力。另一方面,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和近期受银行贷款限制的房地产企业和一些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对影子银行的信贷有强劲的需求。许多影子银行业务就是因为这些需求应运而生的。

第三,近期影子银行的发展很大程度上是市场倒逼利率市场化的结果。由于2004年以来中国一直存在存款实际负利率的情况,储户对理财产品和货币市场基金等新型货币型投资产品越来越青睐,银行脱媒现象日益严重。这个情况与美国银行业在上世纪70年代末的情况非常类似。

第四,中国金融体系的一些结构性问题是影子银行业务的发展的另一个原因。同业存款市场和委托贷款的发展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中国的大银行和大型国有企业相对于中小银行和民营企业有更充沛的资金,在一定程度上充当了资金批发的角色。

第五,像其他国家类似,中国很多影子银行业务的崛起与监管套利密切相关。银行的融资类通道业务,如银信合作,银证合作,以及同业代付等业务的根本推动力是监管套利。

第六,一些影子银行业务的兴起是因为新型经济活动的需求和金融创新的结果,比如电子商务类贷款业务。

——中国影子银行业务崛起的影响

近几年影子银行的迅速崛起对中国金融体系的稳定,货币政策的传导,以及实体经济的金融服务等经济金融的各个方面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首先,影子银行的崛起对宏观货币政策的传导机制产生了重大影响。

一方面,人民银行统计的社会融资总量中非银行信用融资占比已经从2008年的28.5%增长到2012年的48%。2012年新增影子银行信贷已占全社会总信贷增量的三分之一左右。

另一方面,银行间同业市场和表外理财产品的发展使得银行间同业市场成为金融体系流动性创造的重要来源。2012年底,银行间同业资产(包括同业存款,同业拆借和买入返售及卖出回购)余额达20万亿元,银行同业市场已经成为中国金融体系最重要的批发融资市场和部分影子银行业务的重要资金来源通道。以上两方面的发展使得宏观货币政策中的信贷规模调控等数量手段越来越失去效用,银行间市场的利率水平对金融体系流动性的影响日益显现。可以说,中国宏观货币政策目前正处在从数量管控向价格工具转换的过渡期,央行调控货币政策面临的挑战将越来越大。

其次,市场倒逼的利率市场化使得银行的负债成本和资产收益越来越市场化,存贷款基准利率的重要性越来越降低。这对银行的业务模式,利润增长和风险管理等各个方面都带来了新的挑战。

再次,实体经济的融资渠道已经从对银行的绝对依赖转为多渠道、多元化。一些企业和平台已经越来越通过发债,信托等渠道进行融资,而这种行为从很大程度上推进了利率的市场化和金融市场的丰富和扩容,金融市场将在我国经济中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和影响。

影子银行的对策和监管

——国际上影子银行的监管动态

全球金融危机爆发后,世界主要经济体和国际金融组织加强了对影子银行监管的研究。金融稳定理事会成为国际上统筹影子银行监管的主要平台。金融稳定理事会影子银行工作组目前主要从五大方面推进不同类影子银行业务的监管改革措施。

第一类是针对与银行高度关联的影子银行业务的监管措施,由巴塞尔委员会负责制定;第二类是货币市场基金的监管改革,由国际证券监管协会负责推进;第三类是“其他影子银行机构的监管”,由一个专门的工作小组来负责;第四类专门针对资产证券化,由巴塞尔委员会和国际证券监管协会共同负责;第五类是回购市场和证券租赁等批发融资市场的监管,由一个专设的工作小组负责。

从这些工作组的构成看,金融稳定理事会针对影子银行的监管措施主要关注西方发达国家的影子银行业务形态,包括:与银行高度关联的影子银行业务,资产证券化,批发融资市场以及货币市场基金等。一方面是因为这些影子银行活动在这次金融危机中暴露了很大的问题,另一方面是因为目前还是美欧发达国家主导国际影子银行的监管改革。尽管国际上在金融稳定理事会的主导下对影子银行业务的监管开展了诸多的改革,但是,这轮金融危机中暴露出来的批发融资市场上对影子银行的挤兑问题目前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批发融资市场上的流动性隐患依然严重。

——中国影子银行的应对和监管

中国影子银行的兴起有其客观的原因,并对金融体系的结构、实体经济的金融服务和宏观货币政策的传导机制等各个方面产生了深刻的影响。基于这个原因,应对影子银行的崛起不仅仅是一个监管的问题,而应该是一个系统性的全面金融改革和监管改革的问题,必须抓住问题的本质并有前瞻性的思维。

(一)首先要认识到影子银行有提高金融资源配置效率和放大风险的两面性。一方面,影子银行的兴起有其客观原因,是社会经济形态和金融市场发展的直接结果,有些影子银行的业务可以极大地提高金融资源的配置和效率;另一方面,影子银行如果任其自由发展,野蛮生长而不加以规范则蕴含巨大的风险。

基于这个基本判断,对影子银行问题应该采取“疏和堵”相结合的方法,坚持市场化改革的导向,力求“开前门,堵后门”。对金融体系进行有针对性的改革,以疏导实体经济对金融服务的合理需求,对确实能满足实体经济需求同时风险不大的影子银行业务应该允许其发展,但要对其加以规范,并力求将其纳入监管体系。对那些可能导致系统性风险的影子银行业务和纯粹以监管套利为目的影子银行业务要严格控制,甚至严厉取缔。

(二)加快利率市场化进程,推进资产证券化,推动并规范债券市场的发展,同时,改革信贷规模管控等行政管制式的监管模式。

近几年,中国影子银行业务崛起的本质动力是投资人对合理收益率的追求,实体经济对金融服务的需求以及银行在资本和流动性方面的压力等因素。应该在这些方面推进改革步伐,以满足投资人和实体经济合理的需求,并引导固定收益类资产管理业务的规范发展。

利率市场化可以减缓银行储蓄脱媒的压力,并一定程度缓解金融资源配置扭曲和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中国的银行业近几年信贷快速扩张,各银行面临巨大的资本压力,目前相当部分的影子银行业务快速增长的根本原因是银行有很大的动力从事监管套利,包括将资产表外化,或者规避信贷规模管控。资产证券化可以给银行开启一个将信贷资产转移到表外,缓解资本压力的正规渠道,有利于监管机构对其进行规范和风险管理。

当然,资产证券化在这次金融危机中也暴露出了很多问题,但其在提高效率和分散风险方面的积极作用是不可否认的。应该尽快出台资产证券化的标准,对风险分担、定价和风险管理各方面进行规范,促进资产证券化业务的健康发展。债券市场的健康发展对完善我国的金融体系有至关重要的意义,应该着力培养一个公平、透明和理性的债券市场。目前,中国债券市场发展迅速,但公平合理的债券违约处置机制尚未建立,地方政府干预等非市场因素对债券市场的干扰很大,债券市场隐含较大的道德风险隐患,不利于系统性风险的防范。

(三)尽快建立一个统一协调的影子银行监管框架,避免“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监管方式。由于影子银行业务的多变性和涉及环节的多样型,影子银行的监管应采取功能监管和机构监管相结合的方法,同时,大力强化主要监管部门之间的沟通和协作。影子银行业务的特点之一是多变和监管套利倾向,这使得功能监管更有可能较全面地覆盖影子银行的业务范围。但另一方面,机构监管的手段更加直接有效,所以,功能监管和机构监管相辅相成。更重要的是,由于影子银行业务形态有多变和跨部门的特点,应建立常设的“一行三会”的部际影子银行工作组,对影子银行业务的监管进行协调和沟通,减少不同部门监管的差异性,力求杜绝其在不同部门间的监管套利。

(四)重点防范与银行高度关联的影子银行业务,防止监管套利和风险传染,同时,应该允许银行设立子公司从事有限牌照的资产管理业务,规范银行理财业务的发展。与其他很多国家类似,中国影子银行业务的绝大多数与银行业密切相关,甚至是银行主导的。这就要求在银行的并表管理、表外资产的界定、银行对关联机构隐性信用担保和流动性支持的资本计提等方面建立全面的风险管理框架,杜绝纯粹以监管套利为目的的银行通道类业务。

另一方面,应该允许银行设立独立的子公司专门从事固定收益类资产管理,规范银行的理财业务。目前中国银行的理财产品业务种类繁多,类似于美欧的货币市场基金和结构性投资载体的混合体,具有明显的资产管理业务的特征。可以考虑允许商业银行以子公司的方式从事有限牌照的资产管理业务,同时将具有刚性兑付性质的理财产品纳入表内,客观反映银行的实际风险。这有利于在银行影子银行体系之间建立有效的“防火墙”,防范影子银行体系与银行体系之间的风险传递。

(五)建立对影子银行业务的全面监测体系,增强信息透明度。目前世界各国普遍缺乏有关影子银行业务的高质量数据和检测体系,迫切需要建立从宏观和微观两个方面收集影子银行业务活动的数据和统计体系,掌握影子银行业务的准确动态。

要求影子银行加强对其业务活动各环节的全方位、多角度的信息披露,提高影子银行的透明度。要规定影子银行明确的信息披露周期和披露内容,特别是要加强对证券化、表外资产、杠杆使用等信息的披露。统一对影子银行的会计处理,实现标准化,便于监管部门和投资者的理解。

(六)对从事影子银行的机构进行直接监管,减少影子银行与传统银行之间的监管差异。同时,对金融机构间的同业市场实施前瞻性的规范和管理,消除系统性风险的隐患。

一方面,对主要的影子银行机构在资本充足、流动性标准和大额暴露方面提出监管要求,消除或减小影子银行银行的监管成本差异。

另一方面,中国的银行间同业市场已经发展成为最重要的批发融资市场,成为为一些影子银行业务提供资金的重要通道,在影子银行体系中将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这个市场存在不小的监管套利和流动性风险隐患,对这个市场上的监管套利行为和买入贩售交易中抵押品的使用等实施具有宏观审慎思维的、前瞻性的规范和管理,对防范系统性风险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七)尽快推进存款保险制度和金融机构破产处置机制等金融基础设施的建立。这轮金融危机的一个重大教训是各国在金融机构的危机处置方面的基础设施极其薄弱,危机时对破产的金融机构的有序处置能力严重不足,从而对金融市场和金融体系的稳定造成了很大的冲击,而中国在这方面更是远远落后于发达国家。存款保险制度和金融机构破产处置机制的建立可以从制度上确定金融机构债权人在金融机构破产处置时的权利和义务,有利于在金融市场上减少道德风险的隐患,促进固定收益市场的健康发展。

总之,影子银行业务的兴起对中国的金融体系的结构,实体经济的金融服务,以及宏观货币政策的传导等各个方面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总体思路应该是坚持市场化导向,在防范风险的同时,引导影子银行业务更好地为实体经济服务,而影子银行的应对之策必须是全方位的包含金融体系的全面改革、金融基础设施的建立和金融监管改革,是一项艰巨而复杂的系统工程。

本文观点只代表作者,不代表银监会

本站资源来自互联网,仅供学习,如有侵权,请通知删除,敬请谅解!
搜索建议:影子银行挑战与对策  对策  对策词条  影子  影子词条  挑战  挑战词条  银行  银行词条  
智库

 如何拯救病入膏肓的中国教育

独生子女存在严重缺陷蒋保信:现在的中国,从幼儿园到大学,学生基本上都以独生子女为主。有人认为独生子女在家都是备受宠爱的小皇帝,因此容易以自我为中心。但就我对身边...(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