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融资渠道非常有限,财政支出刚性却非常强,于是信托、理财、担保公司等所谓“影子银行”层出不穷
允许发行地方政府债券,又称为“市政债”,应当是中国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的突破口。中央应该尽快放行地方政府债券,以点带面促进中国财税体制改革、释放制度红利、推进经济发展。
当前,中央政府尚不允许地方政府自主发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亦受到严格管制,这使得地方政府的正规融资渠道受到很大限制。然而,由于地方政府从事基础设施建设等需求非常强烈,信托、理财、担保公司等所谓的“金融创新”层出不穷。
地方政府原本可以通过自行发债来直接融资,由市场进行约束,但现在却不得不“兜一个大圈子”,把几乎所有金融机构都框了进来,这种所谓的“金融创新”其实毫无意义,只会给金融系统的稳定带来巨大隐患。如果将银行、保险、信托等各类机构分开来看,似乎各自的风险都在可控范围之内,但由于金融市场互联互通,单体金融机构的风险可能引发整个系统性的危机,甚至是财政风险与金融风险的交叉传染。
目前,间接融资方式是地方政府融资的主要形式。当前的间接融资,借助不同的融资渠道,通过时间交换,将风险后移,最大的问题是信息不透明、隐性化,将来出问题时就是大问题。而债券市场相比银行贷款的好处之一是,一有“风吹草动”市场就会产生震荡,从而将信息披露出去,风险随之释放。
现有体制还存在着融资成本过高的问题。国外成熟的做法是地方政府借钱后转贷给企业,因为有政府的信用做后盾融资成本会比较低,但我们现在是打着企业的旗号给政府融资,不仅成本上去了,而且风险也上去了。
地方政府如果要到资本市场去进行直接融资,就要做到财政透明、就要编制资产负债表、就要规范财政、披露项目的相关信息,这些都会影响投资者购买债券的决策,这对于地方政府来说可以说是一种正向激励。谁做得规范,谁到资本市场融到的资金就多。投资者也会甄别投资项目的优劣,一些没有效益的投资项目将很难融资,这就是市场约束。
当然,允许地方政府发债需要政策配套,并会带来后续一系列的改革,概括起来,就是“四位一体”的财税体制改革。
从地方政府资金来源的角度看,第一件事要做的是税制改革。“营改增”改革以后,会出现“中央拿走一块,给企业减掉一块,经济趋缓再减少一块”,导致地方政府自主财源进一步减少的局面。现在地方财政本来就拮据,地方税收下降后将更加捉襟见肘。所以,目前的税制肯定要改,要给地方政府足够的税收来源,增加其自主税源。但是光这样还不够,仍然会有缺口。
这个缺口要靠转移支付。但是现在的转移支付制度,一个最大的问题就是专项转移支付太多,一般转移支付太少。而专项转移支付的特点就是锁定用途,决策权在中央部门,导致地方政府缺乏自主权。因此,要改革转移支付制度,给地方更多的自主权,同时,增强透明度,这是第二个。
但是,即使上面两项都做了,还会有资金缺口,这就需要给地方政府自主举债权。通过让地方政府自行发债,规范地方政府的举债融资行为。这是第三件事。
解决了这三件事以后,仍然还有一个间接融资的问题,就是要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强化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自我约束机制。
促进地方政府自行发债,还要想办法化解地方政府的存量债务。在这方面的机制设计上,可以考虑由中央政府建立偿债基金,并设计出构成正向激励的机制。如果地方政府把资产负债表编制好了,中央政府就可以用这笔基金抵销地方一部分债务,使其能去资本市场融资。谁做得规范就允许谁先去市场自行发债,而不是说谁嗓门大给谁。这项改革要趁着中央财政还好的时候赶紧去做。
财税改革更深层次的问题必然会涉及到中央与地方的关系。在“单一制”国家,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关系就好像是总公司和分公司的关系。总公司管着分公司的人事、财权,就必然要对“分公司”的债务进行兜底。所以说,“单一制”的风险就在这里,地方政府因为道德风险可以搞出很多债务,最后让中央政府兜不起!
相比之下,“联邦制”的好处在于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之间有一种相对隔离的机制。比如说美国有50多个州,就好比一条大船有50个船舱,即使十几个进水整个大船也不一定会下沉。而单一制国家,上下舱都是通着的,一旦底下的船舱进水,整个大船就会迅速沉没,这是联邦制与单一制之间最大的区别。这也是为什么世界上的大国,尤其是人口大国、国土大国大都要搞联邦制,即使不是联邦制的大国,也都要搞地方自治的一个重要原因。所以说,中国财税体制改革未来必将涉及中央与地方关系的重塑。
作者系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宏观研究部研究员,本刊记者由曦根据录音整理,经作者审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