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上旬,德国政府对欧洲新银行业监管计划表示了认可,该计划拟授予欧洲央行更大的监管职权。但同时,德国内阁也同时推动制定了一系列措施,来维护银行业股东的权益。而该国政府也借此举扫清了欧洲银行业联盟组建过程中的首个障碍。笔者认为,德国政府对欧洲新银行业监管计划的认可,表明欧洲银行业联盟曙光初现。
回顾去年,饱受欧债危机困扰的欧洲银行业,并没有因为欧洲一些国家的政坛洗牌而获得喘息机会,而且欧洲银行业举债融资风潮还在减退,银行融资市场出现新一轮资金冻结迹象。未雨绸缪之下,一些欧洲银行宁愿将资金存放在央行,也不愿贷给客户或用于其他用途。而令人惊异的是,这些资金大部分是欧洲央行向数百家银行提供的救市贷款。换句话说,救市资金从欧洲央行出来,在数百家银行转了一圈,又回到了央行,这样一种银行业运营的窘相也只有在欧债危机情况下才会看到。这或许也是欧洲银行业不得已而为之,旨在确保有充足的资金保障。
不仅如此,为解决流动性危机,欧洲银行业需要大量的资金回流,于是,加快了其全球业务的收缩步伐。很多欧洲银行已撤回在中东的投资,而在美洲、亚洲的业务也呈现收缩状态,欧债危机与银行业危机形成“死亡螺旋”,进而拖累全球经济的复苏。
所以,建立欧洲银行业联盟以“抱团取暖”,加强欧洲银行业监管以防止出现系统性金融风险,就成为去年欧元区乃至欧洲“三驾马车”在解决欧债危机问题上需要着力考虑的问题。实际上,从欧债危机开始,欧洲就一直在强调加强金融监管。不过,整体来看,监管效果仍不尽如人意。因此,欧盟委员会就设想,拟建立一个欧洲银行业联盟,这个联盟内容和步骤主要包括先赋予欧洲央行对欧元区所有银行的监管权,欧元区以外的欧盟国家银行可自主选择是否加入此监管体系;然后由银行出资设立一个基金,以应对可能出现的银行破产清算;最后建立一个健全的存款保险机制,在银行破产或重组时保护欧元区储户利益。由此可见,欧洲新银行业监管计划是欧洲银行业联盟的重要组成部分。
去年9月11日,欧盟执委会公布了由欧洲央行监管欧元区所有银行的计划,并称这项改革措施旨在打破受困银行与重债国政府间的联系,是朝着创建欧洲银行业联盟迈出的第一步。欧盟执委会希望通过赋予欧洲央行监管区内所有银行的权力,能打破这种恶性循环,并且随着欧盟经济和货币的基础增强,为加深成员国间的财政合作奠定基础。但在欧盟执委会刚一公布了这一计划,德国就立即表示反对,认为这将使欧洲央行不堪重负。
也就是说,按照德国的考虑,欧洲央行若仅负责欧元区大约25到30家具有系统重要性的大银行,其监管职能可能更加有效。但仅从现实情况看,欧洲央行似乎不可能对6000家银行加以适当监督。要知道,尽管这项改革计划需要获得欧盟27个成员国的批准,但德国是最重要的力量。如果德国反对,这项计划就无法前行。
如今,德国政府终于做出了务实的决定,而这一决定将会大大推动新银行业监管计划在其他成员国的批准进程,也就为欧洲银行业联盟的尽早建立奠定了重要的基础。
实际上,欧盟推出由欧洲央行一统监管权的银行业单一监管机制,使欧洲央行在货币调控与银行监管方面一身兼二任,使政策统一管道,可最大限度地减少博弈成本,提高调控和监管的协调性和有效性。同时,这也是建立欧洲银行联盟的重要一步,有利于防止欧债危机的进一步蔓延与深化。还有,这也有利于打破银行危机和债务危机之间的恶性循环。当然,有成员国担心,相关主权国家的金融监管权上交到欧洲央行,必然招致成员国的反对。而由欧洲央行一统监管权,也就意味着欧洲央行将成为最终贷款人,这等于既放大了欧洲央行的权力,同时又增大了央行的责任和负担。而且,如此一来,欧洲银行管理局或失去对欧元区银行业的权威。
不过,欧盟委员会公布的银行业单一监管机制,实际也就是欧洲央行主要负责金融监管中的宏观审慎监管政策框架的制定,而具体对监管政策的执行和监督是由欧洲银行管理局全权负责,各成员国的银行业监管机构将主要负责日常监管并执行欧洲央行的相关监管政策。可见,这种由欧洲央行发挥核心作用、欧洲银行管理局参与的坚固的监管框架,是宜于更有效解决欧债危机的银行业监管和治理的框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