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中国与巴基斯坦的关系被称为“全天候的朋友”关系,但有关中巴关系的研究却是中国对外关系研究领域的一个相对薄弱的环节。国内学界对于中巴关系的研究显然与巴基斯坦在中国外交格局中的地位是不相称的。2011年是中巴关系建交六十周年,在这前后,曾出现了关于中巴关系的一系列研究成果,这对推进中巴关系的研究有着重要作用。然而,这些研究主要是从宏观方面和战略层面研究中巴关系,而较少对中巴关系的具体方面、具体问题进行深入研究。
在涉及中巴关系的诸多方面之中,中巴安全关系是其重中之重,可谓为中巴关系的重要支柱。其中,中巴核合作又是一个始终绕不开的话题。由于这一问题的敏感性,到目前为止,国内甚少有研究涉及到中巴核关系,更没有关于这一主题的专门研究。然而,伴随着中巴核合作的每一步进展,国外媒体往往都会大加炒作,国外学界从事国际防扩散问题、南亚问题以及美国外交政策等研究的学者对这一问题也持续关注,并发表了大量学术性和评论性的文章。但由于其立场的局限性,国外的相关媒体报道以及学术研究经常带着偏见去看待后冷战时代的中巴核关系,误读、甚至有意曲解了中巴正常的核合作。本文就是要针对这些误解,从中巴核合作的发展历史入手、并着眼于现状,分析研究影响中巴核关系的主要因素,进而在此基础上思考中巴核关系的未来发展并提出具体的对策和建议。
一、国外对中巴核关系的误读
冷战结束后,虽然国际格局以及南亚地区的地缘政治均发生极大变化,但中巴传统的友好安全关系仍然保持下来。毋庸置疑,在加深中巴相互信任以及稳定中巴战略合作的诸多要素之中,中巴在核问题上的友好合作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对于中巴双方而言,这种合作有着其特定的历史背景,同时也离不开双方对各自战略利益的客观评估。对此,西方以及印度的学者或者主要从外部去认识中巴核关系,或者仍然运用冷战思维来看待它,从而不可避免地有意无意间片面解释、错误解读了中巴之间在核领域的友好合作。
对中巴核关系的最普遍的误解是主要从权力均衡的传统现实主义角度出发来解读中国与巴基斯坦之间的核联系,持这一观点的学者代表是加拿大麦吉尔大学的T.V.保罗(T.V.Paul)教授。他认为:“中国一直以来都是南亚地区核与导弹扩散的一个重要根源”,中国向南亚转移核与导弹相关的材料和技术,主要是出于“地区权力平衡”、以及对其“持久的竞争对手”—印度采取“遏制”战略的考虑。在他看来,中国希望将印度的权力限制在南亚地区,从而抑制印度追求亚洲地区大国的野心;如果印度与巴基斯坦之间(二者均拥有核武器)的激烈冲突以及军备竞赛一直持续下去,印度将继续受制于南亚地区较小的竞争对手,而无力与中国展开竞争。这种看法一方面无视中印关系持续得到改善的事实;另一方面也没有看到冷战结束以来中国积极参与国际核不扩散机制方面取得的巨大进步。
第二种错误解读是刻意地将中巴核合作程度人为拔高,其典型便是将中巴之间的核关系错误定性为“中巴核联盟”(China-Pakistan Nucle-ar Alliance)。持这一看法的学者认为“中巴核联盟”的主要战略目的是要“围堵”印度,“中国之所以持续不断地为巴基斯坦提供核武器及导弹技术支持,是因为中国将可靠的巴基斯坦核威慑视为中国在南亚的唯一盟友安全保障的最有效途径”;“中巴核联盟”的另一个战略目的是“中国要将巴基斯坦扶植为核代理人”,“运用巴基斯坦的代理功能对付南亚地区可能的核冲突,并利用巴基斯坦在南亚、中东地区搞核扩散”。这种观点一方面夸大了中国在南亚的战略目标,另一方面更忽略了中巴之间的平等合作以及巴基斯坦在核领域的战略自主性。
以艾西利·特利斯(Ashley J Tellis)为首的学者则代表了来自学界的更强硬声音。即使是对于中巴之间民用核能合作,这一派学者都持强烈批评态度。在艾西利·特利斯等人看来,中国在2004年加入核供应国集团(NSG)之后,中国就应该完全放弃与巴基斯坦的核合作。中国与巴基斯坦的核合作与美印核合作完全不同:美印核合作因美国已取得NSG其他成员国的同意,解除了对印度的核制裁,从而使印度成为一个特例,而中巴之间的核合作是秘密进行的,完全绕开了NSG;前者和后者没有关联,美国政府不应该因为美印核协议而忽视中巴核合作,而应当采取严厉措施阻止中巴之间的核合作。
这种观点是典型的霸道逻辑,完全站在美国和印度的立场上来指责中巴核关系,就是一贯在核不扩散问题上采取双重标准的美国政府也难以采纳。
此外,也有较温和的西方学者,但只是简单地将当前的中巴核合作归结为中国民用核工业的快速发展以及中国对于自身核能技术水平的过度自信。提出这一看法的是卡内基国际和平基金会核政策项目的马克·海布斯(Mark Hibbs)。他认为:“中国日益增长的雄心勃勃的核能项目计划正变得越来越独立自主”,“到2020年,中国将成为仅次于美国的全球第二大核电力生产国”;在这种大背景下,“中国力图在未来几年内成为全球核装备的主要出口者”。据此,他主张将中国对巴基斯坦提供的核出口视为中国这种核出口战略的一部分,不应过分夸大因中巴之间核贸易的政治功能,实际上中国对巴基斯坦核不扩散政策的影响力并不大。
二、中巴核关系的历史回顾
部分国外学者对中巴核关系的误读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没有考虑到中巴核合作发展的历史背景,并因此没有看到随着时代变迁中巴核合作内容所发生的实质变化。在这种情况下,出现前面提到的一些学者认为中国迄今为止一直在南亚地区搞核扩散的看法也就不难理解了。然而,这种模糊主要存在于冷战年代,在冷战这种特殊的历史背景下,涉及到核合作这种敏感领域,用当今核不扩散的要求去看待那一时期的中巴核关系也是不公平的。而在冷战结束之后,仍然套用中巴在冷战时期的合作模式来看待后冷战时代、尤其是新世纪的中巴核关系,也是极其不科学的。总体而言,以冷战结束和南亚地区核试验这两大历史性事件为界,中巴核关系的发展大致经历了三个历史时期。
第一个时期是从1970年代中至冷战结束。早在1950年,巴基斯坦就正式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世界上第三个、也是伊斯兰世界第一个与中国建立外交关系的国家。但中巴之间密切的政治关系始于中印战争之后,这种密切的政治关系是后来中巴紧密核合作的基本前提。巴基斯坦的核项目较印度开始要晚得多,其正式启动可以追溯到1970年代初。从根本上说,在常规军事力量弱于印度、并且印度一直在秘密发展核武器的情况下,巴基斯坦发展核项目是维护其自身安全的内在需要。寻求与外部合作是其发展核武器的重要途径。由于日益密切的中巴政治关系,巴基斯坦在其核项目启动之初就寻求与中国的合作,开启了中巴核合作之门,而中国也乐于开展与巴基斯坦在核领域的合作。西方的学者往往忽视了巴基斯坦寻求中巴核合作的内在驱动,而一味指责中国主动通过与巴基斯坦的核合作在南亚地区搞核扩散,这显然与历史事实不符。明确中巴核合作具体的开始时间是一件比较困难的事情,但据阿里·布托(Zulfikar Ali Bhutto)最后遗嘱揭示,中巴核合作开始于1976年,在此之前他已经为此做出了11年的努力。
又据布托与美国前国务卿亨利·基辛格的谈话显示,这一时期中国与巴基斯坦的核合作主要集中于核后处理技术方面,而不是铀浓缩技术。将中巴核关系进一步推向深入合作的是1986年中巴之间的一份正式中巴核合作协议,正是这份协议形成了中巴之间核技术转让的密切关系。由于中巴双方从未正式向外公布这份协议以及透漏这一时期双方核技术转让的具体内容,西方学者主要根据美国的情报机构以及媒体的相关报道,得出中国在这一时期帮助巴基斯坦发展核武器的结论,其中难免有捕风捉影、夸大其词之嫌。
冷战的结束开启了中巴核合作的第二个历史时期。相对于冷战时代,此时的中巴核关系面临的外部环境发生了很大变化,其中两个主要变化是:其一,伴随着世界军控与核裁军进程加快,中国也逐步融入国际核不扩散机制,与巴基斯坦之间的核合作受到的约束越来越多;其二,美国在军控上采取了更加严厉的措施,以中巴核合作涉及到核相关的敏感产品转移先后对巴基斯坦和中国采取了一系列制裁措施。直至巴基斯坦在1998年进行公开核试验之前,与中国之间的核合作一直饱受西方国家的质疑,其根据同样主要是来自美国的情报。这种指责不仅包括此前盛行的中国向巴基斯坦转移完整的核装置设计模型、帮助巴基斯坦发展浓缩铀项目、为巴基斯坦提供发展核武器相关的材料如环形磁铁等,还逐步将批评重点转向中国向巴基斯坦转移导弹技术。由于中国在1992年正式加入了NPT,接着又在一年后加入了IAEA,因此,中巴核合作已经越来越多地处于国际监督之下。中国在发展与巴基斯坦传统的友好核关系的同时,越来越注重其自身的国际责任与义务。因此,尽管对中巴核关系有诸多怀疑,美国政府在公开场合也只是说中国在1992年加入NPT之前,中国一直在帮助巴基斯坦发展核武器。
中巴核合作的第三个历史时期则以1998年南亚公开核试验为开端。南亚核试验标志着印度和巴基斯坦两国走上了公开核武器化道路。尽管根据《核不扩散条约》的规定,只有1967年前进行公开核试验的国家才能称之为核国家,但这并不能否认印度、巴基斯坦均已经成为有核武器国家的事实。此时的中巴核关系已经演变为一个为国际核机制承认的核国家与一个游离于国际核机制之外的有核武器国家之间的关系。在印巴核试验之后,以美国为首的国际社会对印巴两国实施了核禁运,与这两个国家之间发展核关系无论是在规则方面、还是在实践层面都遇到了困难。另外,中国在2004年加入了NSG,这进一步压缩了中巴核合作的空间。因此,中巴核关系不可避免地受到冲击,但正是由于这种冲击是由外来因素引起的,中巴在核领域的友好合作的性质并未中断。相反,随着巴基斯坦核技术的巨大进步,以及中国民用核能技术的快速发展,两国在民用核能领域的合作却有着广阔的空间。在这种背景下,中巴两国近些年明显加快了民用核能合作的步伐。2005年,中国开始为巴基斯坦提供第二座核电站,这距中国为巴基斯坦提供的第一座核电站已经过去十四年的时间。而从2010年起,中国已同意在巴基斯坦中部旁遮普省的恰希玛(Chashma)继续建造两座650兆瓦的核能反应堆,并决定向巴基斯坦供应第五座核反应堆。至此,中巴之间的核合作已经主要不再是安全领域的合作,而是能源、商业领域的合作,并且这种合作完全处在国际原子能机构的监督保障之下。尽管仍受到西方和印度的质疑,但合作进程已不可逆转,并将在新时代的中巴关系中起到积极推动作用。
三、影响中巴核关系发展的主要因素
中巴核关系是中巴关系全局中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双方对它在各自外交战略中的重要性的认知至关重要,这是思考后冷战时代中巴核关系发展及其走向的内在的、也是最重要的因素。而中巴核关系的每一步进展,都牵动着南亚地区及地区之外其他相关国家的神经,国际社会对此高度关注,因此不能不受外来因素的牵制与约束。
首先,中巴在核问题上的长期合作,是中巴关系全面友好的产物。如前所述,中巴之间在核问题上的合作始于1970年代中期,发展至今已有40多年的历史。其间,尽管国际局势经历了巨大的变动、来自各方面的国际压力也从未停止,但中巴核合作的友好关系从不曾中断,并且还持续不断地深入发展着。对巴基斯坦而言,印度是其国家安全上的首要防范对象,而由于国力以及常规军力上与印度的差距,借助外力以及发展战略核力量来平衡印度是理所当然的选择。在外部大国中,美国对巴基斯坦固然重要,但美巴关系的发展历史表明,美国从来就不是巴基斯坦值得信任的盟友,而中国则完全不同。在对巴基斯坦安全利益至关重要的核问题上的态度也体现了这种差别:美国总体上一直对巴基斯坦的核项目进行打压,只是在地区问题上需要巴基斯坦的合作时才会放松管制;中国一直尊重巴基斯坦的安全关切,在其自身资源以及国际规则许可的范围内,最大限度地对巴基斯坦予以支持和帮助。对中国而言,巴基斯坦在中国的周边环境和外交中具有重要的战略地位。但在中巴关系中,一直存在着结构不均衡的问题,即两国在经济合作、人员往来、文化交流领域的合作水平(“低政治”领域)与政治军事等领域(“高政治”领域)的合作水平有着很大差距。正是因为存在着这种严重的结构不均衡问题,在核问题这样关键领域的长期友好的战略合作对于保持中巴“全方位全天候”的合作关系显得尤其重要。
其次,南亚地区的地缘政治是影响中巴核关系的最直接因素。西方学者往往以此为视角来解读中巴关系,将双方的地缘政治考虑视为中巴核合作的主导因素。虽然这么做有夸大之嫌,但南亚地区的地缘政治因素确实不可忽略。在南亚地区,一个基本的地缘政治事实是印巴之间的长期对立,而在1998年双方均进行公开核试验之后,已演变为两个有核武器国家之间的核对峙。在印巴都在追求可靠的核威慑的进程中,南亚地区的战略稳定面临着严峻的挑战。与此相对应的另一个不可忽略的地缘政治现实,是近年来印巴关系的逐渐缓和。传统观点认为,印巴之间只要克什米尔问题没有解决,两国的敌对状态就不会结束。但是,随着印度的崛起及其地区政策的转变,以及巴基斯坦的经济困难及改变其落后状态以缩小与印度之间实力差距的愿望,双方在缓和安全领域的敌对关系、发展其他领域的合作的动机日益增强。此外,冷战后南亚地区恐怖主义形势日趋恶化,这不仅对中巴核关系,乃至对中、印、巴三角核关系都有着重要影响。在面对恐怖主义这一非国家行为体的共同敌人时,中印巴三方也需在核问题上寻找合作的突破点。
再次,国际核不扩散机制及核扩散的发展态势是影响中巴核关系的重要外部因素。现有的国际核不扩散机制以NPT为基石,而根据NPT对核武器国家的界定,印度、巴基斯坦两个公开进行过核试验的国家显然是非法的。与这两个国家之一发展核关系,必然要受到国际核不扩散机制的制约。在冷战之前的相当长时间内,由于中国没有参与到这一机制中,同时又由于机制的主导国——美国——在执行核不扩散政策方面带有明显的利益导向和实行双重标准,中国与巴基斯坦的核关系因巴基斯坦在冷战期间对美国的战略重要性以及中美苏大三角关系的背景,并未受到国际核不扩散机制的严重制约。但是冷战之后,随着中国融入国际核不扩散进程的加快,先后加入了NPT、CTBT(全面禁止核试验条约)以及NSG,中国对巴基斯坦进行核技术方面的转让必然要在国际原子能组织的全面保障下进行。同时,又由于在本世纪初巴基斯坦“核弹之父”卡迪尔·汗涉嫌搞核扩散事件的发酵,中巴核关系更进一步受到国际防扩散机制的制约。冷战结束以来,国际核不扩散机制虽然越来越多地被国际社会所接受,但是亚洲地区的核扩散态势却不容乐观。到目前为止,核扩散比较严重的问题国家基本上都在中国的周边地区。这也不能不影响到中国对外发展核关系,包括与长期友好的战略伙伴、巴基斯坦之间的核合作。
最后,中巴核关系还明显受到大国因素、其中主要是美国和印度两个大国的影响。印度的核武器化不仅仅导致了南亚地区的战略不平衡,更因其将中国作为其发展核力量的主要目标而导致了中印在核领域的对立。然而,随着印巴两国核武器化进程的深入,尤其是在两国均公开进行核试验之后,印度在中巴核关系中的影响已经没有此前那么明显。相应地,美国对中巴核关系的影响大幅度上升。这一方面在于冷战后美国外交战略中的巴基斯坦战略地位的下降,另一方面则在于中美之间在核不扩散领域的摩擦日益增多。仅在2000年到2004年期间,美国就以防扩散名义对中国公司进行了多达50次的制裁。这种名义上因核问题而产生的摩擦,实质上却反应的是作为霸权国的美国与快速崛起的新兴大国之间在国际体系中的话语权的争夺。正是基于这种对中国的防范心理,美国加强了与印度之间在军事领域,尤其是核领域的合作。这样,除了各自对中巴核关系产生影响之外,美印之间的合作直接成为中巴之间加强核联系的重要动因。美印核能合作协议的推进、美国并为此积极为印度在NSG的规则之中寻找例外的做法,导致了国际核机制对于巴基斯坦的歧视,作为巴基斯坦的关键朋友,中国不能不考虑到巴基斯坦在核领域的合作需求。
四、结语
从上文的分析可以看出,尽管相对于冷战时代而言,中巴核关系在后冷战时代已经发生了重要转变,但中巴关系的持续稳定发展所遭受的国际社会的质疑一直就没有间断过。由于中巴关系的全局、中巴各自的战略安全乃至商业需求,加之地缘战略因素等原因,中巴核关系并不会因为国际社会的质疑与压力而改变其友好合作的本质。随着国际核不扩散体制的发展、中国自身核不扩散政策的调整,以及南亚地区地缘格局等方面的变化,中巴核关系也在与时俱进。对中国和巴基斯坦双方而言,为进一步密切双方的核合作,在保持双方传统的友好合作关系的前提下,适度的调整也显得必要并且迫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