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们的测算,截止去年年底影子银行总量约28.6万亿元,约占去年GDP的55%。影子银行的主要风险在于实体企业违约风险和信用中介资金错配风险,而影子银行的清理将对实体经济与资本市场产生明显的影响。我们认为,随着经济复苏和流动性改善,以及央行对信贷投放目标有所放宽,当前是解决影子银行较好时机。(详见《当前是解决影子银行风险较好时机》和《影子银行的清理与影响》)
影子银行的存在有利有弊,清理影子银行的着力点应该是如何使影子银行体系的运行更加透明,确保投融资活动处于监管之下,而不是简单的缩小其规模。如何有效清理影子银行呢?我们认为,应根据影子银行各部分的不同风险属性采取不同的措施,清理影子银行需要良好的流动性环境,而券商及金融市场在清理过程中应发挥更大的作用。
首先,根据影子银行各部分不同风险特征采取不同的清理措施。1、银行表外业务的清理。对委托贷款和信贷资产转让类的清理应更注重项目风险测度,对信托贷款等的清理应重在解决期限匹配的问题,对未贴现银行承兑汇票的清理应重在防范风险传递至表内。2、信托资产的清理。应重点清理投向房地产和基建的信托资产,其关键确保在资产池中的资金和项目一一对应。3、民间借贷的清理。借贷隐蔽性强且30%左右资金来自银行体系,应该是清理的重点之一。不过,也正由于其隐蔽性,对民间借贷清理的重心应放在长期制度建设上,致力于完善法律法规,引导民间资本规范从事借贷活动,促使民间借贷运作更加阳光透明。
其次,影子银行清理需要良好的流动性环境。长期以来信贷在融资结构中占据绝对主导地位,影子银行促进直接融资大发展,是对社会融资的有益补充。我们之所以强调影子银行的风险,原因有二:一是监管缺乏以及风险传递至正规银行体系的可能性,二是影子银行一旦发生风险可能无法应对。在清理影子银行过程中,势必对不少项目的资金链产生冲击,从新的融资工具导入资金需要有转换过程,这时整个市场流动性的充裕将成为清理和转换的必要条件。
再者,证券公司的资管、场外市场业务和债券等形式在影子银行清理过程中发挥更大的作用。例如,资管的资产证券化产品可以实现资金和项目的一一对应,通过大力发展三板业务可以使投融资更加平衡,通过发展场外交易可以解决相关产品的流动性问题,而企业债券融资的发展也将有利于社会融资结构的优化。总之,券商相关业务不但能促进直接融资的发展,而且能确保投融资活动处于监管之中。
影子银行的发展是融资体系适应实体经济需要而发展升级中的一个正常现象,疏与堵必须协调配合,清理中需要考虑项目、资金、期限、风险、收益的匹配,发挥好金融市场评价和定价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