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应对危机政策方面,国家政策“利己主义”猖獗,其中的一个主要表现是美欧等国非传统货币政策大行其道:美联储先后实施数轮量化宽松政策;一向谨慎的欧洲央行采取长期再融资操作和直接货币交易;英格兰银行和日本央行纷纷扩大或延续资产购买计划。这些政策具有很强的单边性,向全球释放流动性,增大国际资本流动易变性,并为大宗商品和资产价格上涨埋下了隐患。
在金融风险控制方面,银行业表外业务膨胀,影子银行业务蔓延,高度不透明的市场环境和滞后的监管手段使得银行业整体风险失控,金融系统性风险增高,并透过各种渠道影响到实体经济部门。广泛的金融全球化和一体化对金融监管体系的要求远远超出了国别范畴。
在国际储备货币方面,美国凭借美元特权地位,在危机前的相当长时间里,以低廉成本为美国逆差融资,并向全球输出通胀或者通缩。危机爆发后,美元独霸一方的局面开始改变,以多元化为主基调的国际储备货币体系改革动议频出。具有代表性的建议包括扩大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特别提款权的职能,建立超主权货币,重估黄金的货币职能,以及在美元之外寻求可替代的国际储备货币。
从全球经济格局变化来看,新兴市场地位上升,根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预测,到2016年,新兴市场将超过发达国家,占世界经济规模的54%。在全球失衡版图中,新兴市场处于顺差方和国际债权人,其权利需要在新的国际经济金融治理机制中得到充分体现。
下一步,为推进国际经济金融治理机制建设,各国需要对以下几点达成共识并付出努力:
一是制度保障。在政治层面,充分利用好二十国集团领导人峰会的重要平台。在操作层面,由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银行以及国际清算银行等国际金融机构制定、实施各项国际金融治理规则。
二是建立多层次的金融安全网,有效管理流动性和缓释国家政策的负面溢出效应。这一安全网应当包括上述国际经济金融治理平台和机构,同时也包括区域的和双边的金融合作安排。例如,欧元区危机催生了欧洲稳定机制这一区域救助手段;在亚洲,东盟和中日韩利用外汇储备建立了清迈倡议多边化机制,为成员国提供流动性支持。此外,双边货币互换也可以成为应对短期流动性问题的有效途径。
三是强化金融业监管标准。二十国集团强化金融机构的资本充足率和流动性管理框架,针对影子银行监管展开法规建设。国际清算银行以《巴塞尔协议III》对银行核心资本和流动性等标准提出更严格的要求。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也致力于一个安全、透明和“少杠杆”的金融体系建设。
四是扩大新兴市场国家在国际经济金融治理机制中的权利。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内容,就是提高新兴市场国家的货币在国际储备货币体系中的职能。在危机救助方面,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在贷款模式、机构配额以及资本管制等方面,应当更加重视新兴市场国家的关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