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加快推进利率市场化,健全反映市场供求关系的国债收益率曲线”,央行有关人士在解读时提出,放开存款利率限制是利率市场化最终的一步,在这一步进行之后,就可以做到由金融机构等市场主体在竞争性的市场中自主定价,发现和决定市场的均衡利率,从而全面实现利率市场化。
存款利率市场化不是利率完全市场化的标志,也不是利率市场化的结束。
不了解利率体系和功效的人也许会认为,存款利率放开了,利率市场化就完成了。事实远非如此。
贷款和存款利率是商业银行的利率,存款利率市场化了,也只是商业银行的利率完全市场化了,商业银行通过市场机制可以自主定价,从而形成一个市场价格。
但商业银行利率市场化后的价格未必是市场均衡价格,也未必是市场决定的价格,因为商业银行的利率定价机制或利率形成机制并不清晰,即商业银行的利率是根据什么机制形成的?这个问题没有回答。因此,存款利率放开不是利率完全市场化的标志,即使存款利率放开了,利率市场化的进程依然没有结束。
利率市场化完成的一个重要标准,就是利率市场是统一的,资金价格是统一的,而不是多元的、多重的。比如,我国曾经有过生产资料价格双轨制的阶段,生产资料的价格市场化就没有完成,我国也曾经有过人民币汇率多轨制的情况,有官方汇率,有调剂汇率,有黑市汇率,汇率市场化就没有完成。股票也有过多轨制价格,国有股、法人股、流通股,不同股的价格不同,这些都是市场不统一、价格不统一的表现。
利率市场化是否结束,是否完成,还需要看利率是否存在多重价格,资金市场是否统一,如果商业银行的资金依然区分为数量管制和非数量管制,表内和表外的资金价格就很难统一,即使放开了存款利率,也不能说利率完全市场化了。表外业务的资金价格可能高于甚至远远高于正常的资金价格,或者完全相反。这是因为被管制的资金数量有限,而脱离管制的资金会越来越大、越来越多。
央行利率能够有效地发挥调控作用,具有敏感性是利率市场化的根本标志。贷款存款利率是商业银行对存款人和贷款人的利率,是商业银行的资产、负债价格的市场化,不能说商业银行的存款贷款利率市场化了,利率市场化就结束了。还有商业银行、金融机构资金交易价格——资金拆借利率的市场化,即使这部分利率市场化了,不过是金融机构的利率市场化,不是全部利率市场化。
利率体系中,起重要和决定性作用的是中央银行利率,中央银行的利率是基础利率,是市场调控利率,也是具有决定性影响的利率,商业银行和市场的资金价格——利率都是跟随央行利率变动而变化的。
因此,利率市场化的真正标志是中央银行的利率实行了市场化,这才是完全的利率体系的市场化。央行利率市场化的标志是什么?市场对央行利率的调整具有很强的敏感性,央行利率的调整在市场形成了有效的传导效应,否则,即使央行形成了调控利率,但这个利率不能有效引导市场资金配置,利率市场化依然没有完成。
央行利率具有有效的调节和调控作用,取决于三个因素:
一是商业银行自身是否完全是市场机制,即自负盈亏,有破产倒闭机制,如果商业银行一出现风险和市场压力,中央银行就提供流动性保护,或者作为最后的贷款人出手援助,利率市场化就不完全,也不会对商业银行形成压力,利率市场化就是形式主义,为了市场化而市场化。
二是社会形成了长期国债收益率曲线,而在我国要形成长期国债收益率曲线不容易,它需要社会相对形成了合理的平均利润率曲线,如果行业利润率差距太大,资金集中到少数部门,社会对国债收益率变动不敏感,就无法形成有效的长期国债收益率曲线。长期国债收益率曲线的形成,还需要社会物价相对稳定,并处于较低水平,如果物价波动太大,或长期物价水平过高,也难以形成有效的国债收益率曲线。
三是商业银行的生息资本必须频繁大量交易。有专家认为,银行每天交易的资本占银行生息资本50%-60%才行。如果银行生息资本交易不频繁、规模小,其对央行利率就不会敏感。
经济学的基础理论告诉我们,商品价格是由商品的供求决定的,而影响商品价格波动的因素则远非商品供求所能解释,货币供应、预期、投机、局部不均衡、信息不对称、消费者和生产者行为本身也影响商品价格。
如果承认经济学的基础理论,也应该承认资金的价格是由资金的供求决定的,商业银行的存款和贷款本身虽然也有资金供求,但是,这不是决定性的。社会资金的最终供给人和决定者是中央银行,货币是中央银行发行和印刷的,因此中央银行的资金供求和资金价格才是决定市场资金价格的本源。当然,和商品价格波动因素复杂一样,中央银行的资金价格也受很多因素影响。如流动性状况、经济和资金结构、经济增长速度、就业、国际收支状况、外汇占款、物价水平等,其中中央银行在不同阶段关注的目标不同,对资金价格影响也会不同。
中央银行的资金供求决定价格到底如何形成?这好说不好做。
实际上,央行的资金供求也只是影响价格波动,真正决定央行资金价格水平的依然是其他参照指标,尤其是社会平均利润率和物价水平,而不是国债收益率曲线。在长期国债发行之前,中央银行已经存在了,中央银行的利率也已经有了,无论它调控的是央行自身利率,还是商业银行利率,央行利率的参照系已经存在,而这个参照系是什么呢?就是社会物价水平和社会平均利润率水平。
社会平均利润率水平决定着借贷者的利率水平,商业银行的利率不能把企业的利润全部吃掉,中央银行提供的资金也不能把商业银行的利润全部吃掉,因此,社会平均利润率水平决定着商业银行和中央银行的利率水平;而资金一旦在社会形成供求,商业银行吸收存款才能放款,商业银行就必须考虑与存款人分享收益,整个收益的分享决定了存款利率必须低于贷款利率,而存款利率低于贷款利率的水平多少,需要考虑社会物价水平和存款意愿、投资渠道、资金管理成本等。商业银行考虑的这些因素,也是中央银行的基础利率必须考虑的。
随着市场的发展,中央银行的利率决定不仅要考虑存款和贷款利率水平、物价水平,还需要考虑资产价格变化和泡沫,预防金融危机,保障金融稳定,促进经济增长和就业等。当国家债券市场产生以后,需要考虑国家债券的价格,因为国债也是从国家利益角度考虑问题的,央行利率原则上不能过分推高国债利率,增加国家债务负担。金融危机以来,美国、欧洲央行把基准利率降低到零,就是考虑不能增加政府债务本息负担。
由此可见,央行利率形成机制很复杂,但基本上应该遵循社会平均利润率曲线、长期物价曲线、国债收益率曲线和资产价格曲线去考虑,有时候甚至要考虑汇率,但基本的决定因素应该是前两个因素,其他因素是后来增加的。当决定央行的基准利率因素多样化以后,不同因素在不同阶段和不同情景下的作用不同。
有时候抑制泡沫因素重,就提高基准利率,促进增长和就业占据主导地位,就降低基准利率,美国、欧洲救助危机则将基准利率降低到零,而亚洲金融危机期间,亚洲危机国家则大幅度提高隔夜拆借利率。
为了吸引资金和汇率升值则提高基准利率,有些国家则降低利率汇率升值,如2009年-2012年金融危机期间的欧元区利率降低,汇率则升值。当这些因素的力量不一致甚至矛盾的时候,看哪个因素更重要,利率工具调节无效,则采用货币数量工具或其他政策工具。
利率市场化就是要消除对利率的行政管制,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形成统一市场和统一资金价格;消除市场垄断和市场壁垒,有效地引导资金和资源合理配制,提高资源配置效率;保证市场竞争的公平、正义、秩序和规范,促进经济和金融稳定可持续发展。利率市场化不是为了市场化而市场化。
中央银行仍是商业银行和金融机构的最后贷款人,商业银行没有破产倒闭机制,也没有存款保险机制,市场流动性紧张,中央银行即提供流动性,以致商业银行期限错配引起的流动性紧张,中央银行也保障供给,中央银行对商业银行风险的担心和救助,使得目前的利率市场化不是市场在起决定性作用。
商业银行以国家信用为基础的状况没有发生根本扭转。这种国家信用表现为商业银行董事长、行长是中央任命的,而副行长级是中组部同意的,地方商业银行领导是地方党委和政府任命的,党委和政府办银行的机制没有改变,不是完全的市场行为,因此,其信用也是国家和地方政府信用。
不仅如此,主要商业银行,中央政府、地方政府或财政占有很大的股份比重或股权。
商业银行、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国有企业现在及今后一个比较长的时期之内,难以产生真正意义上的破产倒闭机制。以上特征决定了商业银行的信用的政府化和国家化,也意味着商业银行的经营管理人员的使用和业绩考核机制难以市场化决策、考核、奖惩和淘汰。
因此,完全意义上的利率市场化,更多体现在民间金融而不是正规金融体系。
利率市场化的二元现象非常突出。银行表内业务严格监管,表外业务相对宽松管理。表内资金需要交纳存款准备金,存贷比率有控制,资本充足率、贷款拨备率有要求,贷款规模增加有增量控制,而表外业务没有这些控制;两种资金价格机制。
存款利率有管制有浮动,而贷款利率已经市场化,存款管制利率与理财市场化利率并存。
境外人民币和境内人民币的利率存在差价,本土人民币离岸金融与在岸金融并行;体制内和体制外——正规金融和民间金融并行。前者利率水平相对合理,管理规范,风险可控,是国家信用,破产倒闭可能性小;后者利率完全市场化,存款和贷款利率水平相对较高,具有市场吸引力,管理成本低,但不规范,缺乏国家信用,一旦风险失控,企业信用不足以树立民众的信心,存在破产倒闭的可能。
利率市场化的二元结构,对银行来说,催生表外业务发展,催生理财产品膨胀,催生追逐表外业务的高利率,导致存款和贷款利率高企,利率没有形成竞争;对国债和股市来说,高企的利率导致国债价格下跌,股市资金成本提高,对股市长期发展不利;对企业来说,资金成本提高,资金集中到利润率高和回报高的企业,尤其是房地产等企业,抬高了社会成本和物价,不利于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对国际收支来说,吸引外币资金进入,资金套利增加,本外币资金跨境套利合法化、制度化,人民币升值压力增加。
当前利率高企原因及影响
利率高企的原因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一是长期以来民间融资的利率高。虽然我国很长时期内实行利率管制,但民间借贷利率在贷款利率市场化之前就一直很高,年化利率至少在15%-30%之间,民间借贷往往将司法解释的贷款利率4倍作为借贷的标准,甚至远远超过。小额贷款公司的贷款,是贷款利率市场化之前高利率的典型缩影。
我国民间融资利率高,不仅是历史习惯,也是因为民间对资金需求大,农村土地、林地、蔬菜大棚等承包权、经营权不能抵押,宅基地等不能抵押,在《担保法》规定的担保物之外,应收占款、库存、半成品、原材料等大量动产和不动产不能抵押,使得民间借贷资金成本高昂,企业利润相对微薄。
这种长期以来的习惯,形成了中国金融和实体经济的特殊生态,尤其是农村经济和金融的特殊生态。受高利率和资金需求的驱动,正规金融也将相当一些资金投入到民间借贷。
民间融资高利率也在于高风险,利率要覆盖成本,但根本问题在于食利者过于贪婪,高利率成为习惯、社会风气之后,高利率提高了劳工成本、社会生活成本,所有金融机构的资金也都参与其中。
二是宏观政策调控本身。首先是政策确定的利率高,我国贷款利率远远高于同期的国际贷款利率。2001年以来,我国利率远远高于国际利率,即使在美国欧洲金融和债务危机阶段,国际商业贷款利率只有1%-2%之间,我国人民币贷款利率在5.8%-7%以上,目前更高。政策确定的利率高,是因为我国物价水平相对高。但物价高,又是外汇占款高、货币供应量宽松乃至过快增长所导致。
其次是政策调控,抬高了受控制行业的资金价格。2007年以来宏观政策压缩所谓产能过剩行业,房地产、钢铁、有色、水泥、玻璃(1260, 3.00, 0.24%)等行业信贷受到控制,而2009年危机以后,这些行业的发展超出了政策的判断,不仅价格高涨,产能也迅速扩张,这些行业以高利率吸引资金,催生了信托、理财和委托贷款、承兑汇票等影子银行业务的发展,资金大量流向这些行业。由于价格上涨幅度大,企业可以承受高利率。
目前,虽然钢铁、有色等行业产能过剩,价格下跌,承受不起高利率的资金成本,但它们也愿意从银行贷款(或者银行希望它们贷款),然后企业放高利贷去谋取利润以弥补损失,银行也愿意借助大企业把贷款指标用出去。而房地产的价格持续走高,吸引大量资金直接和间接从事房地产项目投资。2007年以来,房地产企业实到资金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32%-37%,2013年1月-10月占36.44%,预计2013年房地产企业实到资金有望达到16万亿元多人民币,比去年增长33%以上。房地产企业2012年上半年筹集资金的成本达到20%-30%,2013年只有10%-15%,虽然有所下降,但带动了全社会的资金利率走高。
最后是政策反复。金融危机以来,政策在早期阶段支持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发展,使地方从中获益很多。但地方债务加重以后,政策开始限制融资平台从银行直接获得贷款,迫使地方政府通过银行表外业务获得资金,这也抬高了资金价格。由于行业尤其是房地产行业的周期景气,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需求,也催生了大量信托和理财产品,从而使资金价格居高不下。虽然目前对政府融资平台控制趋向严厉,但地方政府变着花样吸引高利率的资金,助长了利率高企。
三是二元金融制度下的利率市场化逆向改革推动资金利率上升。2010年以来,为控制信贷规模扩张,中央银行恢复了表内业务——信贷规模数量控制,而表内和表外业务两种管理制度,民间金融和正规金融两种体制,在利率市场化机制下,导致市场出现两种资金价格,表外、民间资金价格远高于表内、正规金融资金价格,其幅度在50%-100%以上。
为规避监管和数量控制,为追逐高利率,银行则尽量做大表外业务,或者与民间金融机构联手放高利贷,表外业务迅速扩张,而表内业务增长相对缓慢,从而导致大量存款搬家转变为理财产品、信托产品和委托贷款、承兑汇票等,有些银行的表外业务甚至超过表内业务。
金融改革和利率市场化的方向就是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让市场从分割、垄断走向统一、公平和竞争,让资金从多重价格趋向统一价格,但目前的体制却将统一市场拆分为二元市场,将原本统一的资金价格制造为合法的两种价格,让金融体制在某种程度上回到了以前的价格双轨制、汇率双轨制和股票双轨制时代,出现了利率和贷款的双轨制度,让利益集团合法合理谋取暴利。
四是银行等金融机构自身原因。首先,存款指标和利润考核、工资挂钩等压力,迫使银行等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将利率抬高。
其次,银行机构之间的竞争,让存款人有了很多种选择,使银行不得不上浮存款利率,或者把存款转化为理财产品。
再次,期限错配。一些银行追逐利润,发展了大量的表外业务,而表外业务的相当部分资金是长期资金,尤其是房地产和地方融资平台项目,银行不断发行新的理财产品来替代到期产品,产品一旦到期不能兑现,就必须从银行间市场进行短期拆借,银行间市场利率就会飙升,这反过来推高理财产品利率。2013年6月和12月的银行间市场利率大幅度上涨,使理财产品的平均利息大大提高。
最后,银行内部信贷指标和行业信贷控制等,使借款人和放贷人以及各种中介变着法子从银行将资金套出,而这也加大了资金成本,抬高了利率。
利率高企的影响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一是不利于实体经济发展。贷款利率放开以后,银行贷款利率并未形成竞争,大中企业议价能力强,不缺乏资金,利率本来就低。而小微企业、效益差些的企业,得到的资金更少,贷款利率不仅没有下降,反而提高了。企业贷款出现了好的更好、差的更差的两极分化现象。对大中企业的贷款也没有形成竞争,中小银行缺乏资金实力和降低贷款利率的实力。
虽然我国企业的利率承受力历史上好于国外,但长期下去,实体经济为金融打工,风险增加;利率高企,使得国债资金和企业债资金等成本提高,发行困难,银行资产期限错配导致资金紧张,会使利率长期居高不下。理财产品利率提高,将导致存款利率上浮的全面执行,而这加剧银行利率竞争。
目前,在事实上已经形成了一种现象:很多企业不愿意从事实体经济及其研发投入,好的企业越来越好,因为效益好、发展好,银行愿意贷款给企业,而企业将这些资金再做民间借贷;差的企业越来越差,筹集资金成本越来越高,不堪重负,很多小微企业面临破产倒闭压力。
二是有利于抑制房地产价格。2014年及以后可能是房地产市场的转折年份。高利率对房地产已经持续了多年,目前的供求状况发生了转变,城市核心区与郊区价格冰火两重天,核心区住房成为奢侈品,有价无市,如果税收和登记制度出台,甩卖的增加会导致价格下跌。
利率成本提高,使得住房贷款负担增加,也使得银行表内业务的贷款量相对减少。国际经验表明,高利率持续时间越长,离危机的时间越短。目前,房地产价格已经在顶部,利率高成本不堪承受,北京400万元以上的住房出手困难。
另一个重要因素就是雾霾的恶化,将导致环境治理力度加大,企业成本提高,个人收入下降,购买力将下降。此外,银行利润增长下降,也使具有购买力的就业人员工资减少,购买力下降。投资购买住房成本加大,风险加大,购买将大大减少。按照目前的贷款利率偿还,外加税收成本,未来住房盈利的空间有限。这些因素作用下,住房的价格下跌,可能来得快,也可能缓慢,但总体是下降。
有利于抑制股市泡沫。高利率对股市不是好消息,会导致股市价格暴跌。尤其是银行间市场利率提高时更是如此。
有人认为,房价下跌,大家把住房卖掉,很多资金会到股市去。虽然会出现这种状况,但股市的容纳量太大了,市场没有那么多流动性来抬高股市价格,而是在一次一次地下跌,让进入的资金损失。大家都卖房,价格下跌,房地产股票急剧下跌,金融股下跌,这两个权重股下跌,市场难以有好的投资预期和氛围。股市价格的相对稳定,有利于抑制股市泡沫。
总的来说,利率高企难以判断其好坏,也许,中国需要一段时间的高利率来促进结构有效调整。
上述分析的结论是,在二元金融背景下,很难实行真正意义上的利率市场化。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关键在于统一资金管理制度,或者对表内和表外都进行数量控制,或者都不进行数量控制,只有这样,利率市场化才能实现公平和正义。
中国的利率市场化不可能走西方国家的道路,更多要体现中国特色。因此需要全面探索利率市场化的具体途径和管理制度、中央银行的利率调控体系和利率定价参照标准,简单照搬西方模式不会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