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好知 kuaihz

岛争搁置默契和安倍内阁的政策变化

为国际社会瞩目的缓和中日紧张关系的外交调整,尽管连美国高官都在不断催促,[①]但因安倍晋三内阁拒绝承认两国领导人曾就钓鱼岛争议达成过搁置默契而依旧止步不前。安倍内阁的官房长官菅义伟的“没有就搁置达成共识的事实”[②]和外相岸田文雄的“从我国的外交记录看,并不存在那样的事”[③]的表态,让人倍感日方外交立场的强硬已达非寻常的境地。那么,中日领导人之间到底有没有过搁置领土争议的默契?如存在默契,历届自民党政权又是如何应对的?安倍内阁现在百般否认的意图及其问题又在哪里?

一、钓鱼岛争议搁置默契的达成

中日两国领导人就钓鱼岛领土问题达成搁置默契的时期,是在20世纪70年代中日双方就邦交正常化与和平友好条约进行外交交涉之际。下面主要根据日文资料择主要事实述评。

事实一:1972年9月27日于北京召开的中日首脑第三次会谈期间。中日首脑的话题聊到国际问题,这时田中角荣突然向周恩来提出钓鱼岛问题。“田中首相:‘关于尖阁诸岛(中国名: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您怎么想?有人来我这里说了各种各样的话’。周恩来总理:‘关于尖阁诸岛,现在最好不说这个。因为说有石油,这就成了问题;如果不出石油,台湾和美国都不会将其视为问题’。”[④]

这段对话虽只是提起钓鱼岛问题,但因话题是由日方领导人主动提出,这点值得注目,至少说明田中觉得钓鱼岛问题是有重大性的悬而未决的外交课题,所以有必要在重要外交场合郑重向对方提出,并展开交涉。

事实二:1972年9月28日于北京召开中日首脑第四次会谈期间。中日双方谈完台湾问题后,周恩来说会谈终于可以结束了,这时田中接话:还没完呢,接着又搬出钓鱼岛问题。当时任日本外务省亚洲局中国课课长的桥本恕记录了如下谈话。“周总理:‘如是这个问题,双方都可说很多,那首脑会谈怎么也完不了。所以这次就别触及这个问题’。田中首相:‘这倒也是,那就另找机会吧’。”[⑤]

中日领导人在这里显示的共识是:第一,现在不具备解决两国在钓鱼岛问题上的原则分歧的条件;第二,即便如此,也不能因此影响邦交正常化这样的两国关系大局。

事实三:1978年8月10日邓小平和园田直在北京会谈期间。话题由两国存在的问题言及钓鱼岛争议。“邓副总理:‘这样的问题现在不要牵进去,本着和平友好条约的精神,放几年不要紧,很可能这样的问题,几十年也达不成协议。达不成,我们就不友好了吗?要把钓鱼岛问题放在一边,慢慢来,从容考虑。我们两国之间是有问题的。我们两国政治体制不同,处境不同,不可能任何问题上都是同样语言。但是我们间共同点很多,凡事都可以求大同存小异。我们要更多的寻求共同点,寻求相互协作、相互帮助、相互配合的途径。条约的性质就是规定了这方向,正是你所说的一个新的起点’。园田外相:‘您谈了这个问题,我作为日本外相,也不能不说一点。如果不说,回去就不好交代。关于日本对尖阁诸岛的立场,阁下是知道的,希望不再发生那样的偶然事件(指中国渔船进入钓鱼岛海域)’。邓副总理:‘把这样的事情摆开。我们这一代人,没有找到办法,我们的下一代,再下一代总会找到办法解决的’。”[⑥]

这里值得留意的是,在邓小平完整阐述了关于搁置领土争议的意见后,园田并没有表示反驳,而只是提出希望中国渔船不再进入钓鱼岛海域,这不难看作是对搁置论的默认。实际上园田在一年后自民党的总务会上泄示了心声,对持有“实际控制权”的日本而言,当时钓鱼岛局面因搁置而获有稳定状态则“最符合国家利益”。[⑦]可见,当时搁置默契对日方来说,也是被视为有益无害的理性政策选择。

事实四:1978年10月25日邓小平在东京记者招待会上答记者问。“邓副总理:‘我们把“尖阁诸岛”叫钓鱼岛,叫法不一样。的确关于这个问题双方有不同的看法。中日邦交正常化时,双方约定不涉及这个问题。这次交涉和平友好条约时,双方也约定不涉及这一问题’。”[⑧]

这里最有资料价值的是,邓小平明确言及中日领导人两次就搁置领土争议达成过默契,而当时及事后日本政府并没有就此表明过任何异议。这个中方明言和日方默认,可以说构成了中日两国关于钓鱼岛归属争议的搁置默契的意识原点和最重要的基础事实。

事实五:1978年4月日本外务省为处理钓鱼岛事件拟制的应对方针。1978年4月中旬,因中国渔船进入钓鱼岛海域捕鱼致日本舆论哗然,日本外务省为应对局面,特地制定如下处理方针:“如果做到‘渔船退出’,外务省关于尖阁诸岛的‘领有’问题将按照1972年日中邦交正常化时的原则处理”;“这意味要以成为日中联合声明基础的‘日中双方都不涉及领土问题’这一当时的‘默契’为底线”。[⑨]

日本政府当局在这里不仅以外交过程诠释了复交之际两国领导人间的确存有就搁置领土争议默契的事实,而且还通过将其作为对外施策的基本原则,证明了搁置争议并非仅是外交交涉场合的权宜姿态,而已经成了日本政府的正式外交立场。

事实六:1979年日方因对钓鱼岛进行开发调查而遭到中国政府抗议。1979年5月31日,日本发行量最大的报纸《读卖新闻》发表题为“不要把尖阁问题作为纷争的种子”的社论,该社论指出:“尖阁诸岛的领有权问题在1972年邦交正常化和去年夏天日中和平友好条约签订时都曾发生过,但最终都以所谓‘不涉及’的方式加以处理。即日中双方都主张领土主权,也承认现实中‘存在’争议,两国政府之间已经有保留该问题、等到将来解决的谅解。这些虽然没有写入联合声明和条约之中,但无疑是政府之间确凿的‘约定’。既是约定,予以遵守才是道理”。[⑩]这是日本权威媒体对中日领导人之间存在搁置默契明确的认识和解读,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当时日本社会和知识界的看法和理解。

根据上述事实可知,在1972年中日邦交正常化和1978年中日和平友好条约缔结期间,两国领导人通过直接会谈确曾就钓鱼岛争议的解决找到了可称之为搁置默契的过渡性处理方式,这个默契虽在表述上有一定战略暧昧性,且仅止于口头协议形式,但它理应具有以下核心内涵:第一,中日相互不触及当时不具备解决条件的钓鱼岛问题;第二,避免因领土问题而影响两国关系的大局。

二、自民党政权搁置默契对策的变化

1972年3月,佐藤内阁发表“关于尖阁列岛问题领有权的外务省见解”,首次公开反对中国关于钓鱼岛领土主张的对华立场。[⑪]此后,至田中内阁和福田内阁时期,则变为为搁置岛争的默契对策。当然,1972年以后自民党的几乎所有政要在国内政争或涉及钓鱼岛问题的场合,都一直强调日本对该岛拥有主权,甚至也否定中日之间存在领土问题,[⑫]但那些不过是为显示自身立场的主张,对有争议国际问题的解决并无实质性的意义;另一方面,至2009年执政党地位为民主党取代为止,自民党政权在约30年的执政期内,大凡遇钓鱼岛事件发生,所执对策虽自20世纪90年代后期起有明显变化,但基本上还是守住搁置默契这一政策底线的。以下则分三个阶段概述其对策的变化。

第一阶段自1978年至1991年。在此期间自民党政权在这个问题上的基本立场就如大平正芳首相所述,是以采取二重方针为特征的,即一方面强调日本拥有钓鱼岛领有权;另一方面则不否认默契的存在,甚至如上述的园田外相那样在公开场合宣称搁置默契对日本“有利论”。所以,大平等自民党政要主张一段时期内在中日领土问题上要维持“不作为”,处理中日关系问题不要涉及钓鱼岛,以后再寻求机会实现对岛屿的实际控制,进而彻底解决问题。[⑬]显然,这里的所谓不作为只是策略和手段,实现领有和强化实际控制才是这个政策立场的根本目的。不过,贯彻这个二重方针的结果,使我们看到在此期间日方一系列低调管理岛屿和避免刺激中方的应对。如1979年日本的运输省和冲绳开发厅曾想借大规模的调查活动,显示对钓鱼岛实际控制的效果,对此园田外相则在国会答辩时批评指出:“中国以前不说,那是出于友情,故我国应该谨慎采取有刺激性和宣传性的行动”。[⑭]而5月29日中国外交部亚洲司司长沈平以日方行动“违背了双方的谅解”为由对日进行严正交涉后,[⑮]日本政府做出撤除在钓鱼岛设直升飞机场的决定。可见,此期搁置默契所以能成为缓解中日间岛争的共识,实是中方有礼有节的外交交涉和日方的搁置默契支持论者相互配合的结果。当时日本政府内主张要恪守搁置默契的政要和官员应不在少数,就如曾任外务省中国课课长的浅井基文所忆:“自己任课长的时候(浅井自1978年至1986年先后在外务省任国际协定课、中国课、地域政策课的课长),搁置共识的存在于外务省内是人所共知的”;[⑯]但也应看到,这时日本政府在应对搁置默契时体现出来的政策灵活性,完全是中日和平友好条约签订后日本与中国之间相互信任加深以及双边关系比较稳定发展这一背景的产物;另一方面,由于日本政府坚持对钓鱼岛领有的立场,所以对右翼破坏搁置默契的行为也存在着抵制不力的问题,如1978年至1988年间不仅容忍右翼团体日本青年社多次在钓鱼岛建灯塔,海上保安厅甚至还受理该组织要求将其所设灯塔认证为正式航海灯塔的申请。

第二阶段自1992年至2003年。这个阶段恰与冷战结束后中日关系进入问题多发期以及两国国力逐渐趋近的历史过程重合。在此期间,虽表面上关于搁置默契的话语正在日本的政坛和官场淡出,但大平首相等拟定的应对钓鱼岛问题的二重方针,依旧保持着一定的影响力。进入这个阶段的标示性事由是,1992年中方在所制定的领海法中明确将钓鱼岛划为中国领有国土。对此,日本外务省以中方改变了邓小平与园田直会谈所确立的共识和原则为理由,通过外交途径对中国政府提出抗议,但就如当时日本副总理兼外相渡边美智雄在外务省抗议后的讲演中指出的“我们没想给日中关系的不睦播下火种”、“在我任内不会进一步采取措施”[⑰]等内容所示,自民党政权依然维持了在搁置默契框架内的应对姿态。1996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生效后,日本官方立场进而变化:不仅政府积极划定排他性经济水域,自民党也在用于大选的党公约中首次明确提出“与中国不存在领土问题”的纲领口号。[⑱]此后,中日间无领土问题和强化实际控制的说辞在日本媒体频频出现,但此时因中国方面坚持正面外交交涉,使搁置默契仍在操作层面作为交涉原则维持着原有的功能。如1996年夏秋再次发生日本青年社成员登钓鱼岛建灯塔的事件后,中国外交部认定此行为违反协议和侵害了我方主权,遂通过新闻发言人表示“严重关切”,[⑲]又于9月提出“强烈抗议”;[⑳]钱其琛外长还约见日本外相池田行彦,要求日方从“两国关系的大局出发”,严守搁置默契。[21]日本政府在中国政府的外交压力下,随即作出不承认所设灯塔和拒将该灯塔载入国家海图的决定。1997年5月日本国会议员西村真悟登上钓鱼岛事件被媒体曝光后,中国副外长唐家璇召见日本驻华大使予以抗议,[22]而日本首相桥本龙太郎即刻解释说事先已告知西村不得登岛,外相池田行彦则强调要以不损害日中友好大局为原则处理此事。[23]用日本外务省高官的话讲,当时自民党政权的“真心”是希望日中关系能够稳定化,为此甚至认为最佳的处置案应是“冻结”钓鱼岛问题。[24]故2003年初自民党政权出资租借钓鱼岛中的南小岛等三岛,一定程度上确也有稳住局面的考量。

第三阶段自2004年至2009年自民党下台。此期中国经济持续迅增与日本经济一直低迷的状况形成鲜明的对照,与此相应两国民众围绕历史认识问题和现实利益及安全形势的意识对立也在不断加深,这个背景使中日双方在政治互信和领土问题的处理上接纳对方意见的空间变得越发狭小;而美国方面一再表明美日安保条约适用于钓鱼岛防卫的姿态,也更加助长了日方急欲实际控制岛屿的企图。2004年3月,7名中国人士趁日方巡逻人员不备登上钓鱼岛活动的事件,使自民党政权维持搁置默契的姿态发生根本转折,当时小泉纯一郎内阁首次提出根据国内法即入国管理法进行处理的原则,这是试图把否定搁置默契予以制度化的举措,不仅致上述应对钓鱼岛问题的二重方针严重失衡,也等于宣告日本钓鱼岛事件的处理方式上将由之前的政治解决转变为司法解决。亦即中方人士一旦触碰日方在钓鱼岛的所谓实际控制线,那么搁置默契在外交交涉和国际政治上的制约性,皆丧失殆尽。但纵然至此地步,后因中方通过外交途径连续对日抗议和积极交涉,[25]小泉内阁最终以钓鱼岛问题处理不能影响对华关系大局,把所捕中国人士送回中国。[26]最终,还是以政治解决的方式收拾了事态,所谓司法解决不过是徒有其名。[27]可见,不以领土问题影响两国关系大局的原则,还是被此期的自民党政权作为事件处理的政策底线。而对日方人员涉及钓鱼岛的行为,自民党政权也依然采取抑制和管控政策,如2004年日本海上保安厅为防止事态复杂化,拒绝了日本青年社提出的登岛要求;[28]2009年4月,甚至连日本石垣市大浜长照市长向外务省申请赴钓鱼岛做地方税调查,也被中曾根弘文外相以“为不刺激中国”和进行“平稳安全的管理”等理由而不予批准。[29]

由以上概述可见,与这一过程国际局势和中日关系的复杂多变相应,自民党历届内阁对搁置默契的认同和奉行力度确在弱化,而对钓鱼岛的实际控制则在加强。不过,时至21世纪初叶,因中日双方有关人士的努力维护,自民党政权尤其是外交当局内基本上还存在着基于搁置默契的政策意识和对华交涉观,从而使岛争一直没有发展至严重阻碍两国关系大局的地步,这样的应对显然与继之上台的民主党政权在“撞船”、“国有化”两事件中全面否定搁置默契的存在、任意抬升钓鱼岛事件在中日关系格局中的地位、竭力将领土争议国际政治化和坚持以国内法原则处理的立场有明显不同。那么,曾将颠覆了自民党政权的搁置默契原则的民主党政权的事件处理斥为“极其愚蠢”乃至“外交败北”[30]的安倍等自民党政要,为何上台后会在该问题处理上全面承袭民主党路线,甚至在强硬程度上有过之而无不及呢?

三、安倍内阁否认搁置默契的原因及其问题

安倍内阁盘算迫使中方走国际司法解决途径以使最终结果有利于日方,比较显而易见。但更应看到的是,日本还意图利用岛争局面延续而达成更大政治目的。以下就后者略作分析:

第一,为凸显比民主党更为正统的保守政党本质,故需要饰以更强硬外交姿态的形象。随中日岛争已成亚太敏感的国际政治问题,围绕钓鱼岛问题的外交折冲空间已极其狭小。在打开对华局面上难以有所作为的状况下,先在外交姿态上比试强硬,在安倍内阁看来是既易做风险又小的策略选择。历史上自民党向以保守政治的正统自居,并拒绝承认其他政治势力对日本社会建设的贡献性;即便至近期,如安倍等该党政要在就民主党政权的对华外交问题的思想成因进行分析时,也经常会将此归结为民主党的“亲华”或“媚中”立场。故在民主党依旧坚持原有强硬立场的现在[31],安倍内阁如在对华姿态上示弱,就不只是出尔反尔的政治品行问题,而是将在日本国民面前自撼其一直鼓吹的保守正统和政治鹰派的地位。可见,安倍内阁否认搁置默契论的一个主要理由实际是建立在极为功利的对党利党略的算计之上。日本战后多数自民党内阁是靠内政外交的显绩而树党的形象丰碑于民心,而并非仰仗玩政治姿态秀来建构执政威望和政治地位。因此,安倍内阁如果一味完全无视自民党政治家与中国领导人基于政治谅解的交涉结果而一意孤行,也就无异于向世人证明该党现有的治政能力,尤其是国际事务处理水准,未必在民主党之上。

第二,迎合民众中激增的内敛保守对外意识,试图为再建自民党长期政权累积支持基础。近年来,以中日经济规模总量的对比发生逆转和两国关系问题迭出为背景,国民之间的情绪对立正趋于深刻化。但如果为了维持高支持率而对闭锁狭隘的对外思潮投其所好,甚至利用来转移民众对国内弊政关注的视线,那就等于自己在营造泡沫式的统治基础,并为选民再度抛弃自己创造条件。在此问题上如稍具历史视野,就会明晓自民党执政的大部分时期所以能在钓鱼岛问题上基本维持稳定局面,实际是与其背后始终有相当民意对搁置默契持一定认同的舆论环境无法分开。如1979年发生钓鱼岛事件时,《读卖新闻》就一面劝告日本政府以“坦诚的姿态”“慎重应对”,另一面则呼吁“日中两国以合作”,“在国际社会创出良好的解决领土纷争的先例”。[32]总之,日本民众希望有强有力的政府,是指望能妥善解决既有的对外问题,而不会稀罕其长于惹出国际对立;如果说民主党政权因治政日浅,一定程度得靠“民意牌”来夯实脆弱的统治基础,那么对于组阁以来一直保持了高支持率的安倍内阁来说,如不能借助这个有利条件,以内外政策的开拓性和建树性取胜于反对党,选民也许在几年后会用选票正告其长期政权之梦终成水泡。

第三,适度保持领土问题引至的紧张,为宪法的修改或重新解释制作有利的氛围。修宪是自民党在1955年立党纲领中提出的誓愿,作为一个以保守主义和民族主义为基本宗旨并有长期执政经验的政党,哪怕点滴修改当初由美国人强加于日本社会、后又未有一字变更的现行宪法,就不只是基于政治逻辑的悲情主义命题,实质上也是一个与其执政的正当性与合法性相关联的问题。但令自民党困惑的是,在战后短期内帮助日本获得经济成功和实现大国地位目标的,正是这部所谓和平宪法,这也是该党高擎修宪大旗而近60年未果的主要原因。所以,对今后仍将坚持修宪立场和近期以可行使集体自卫权为目标的自民党来说,[33]首先要说服对此持不同意见的国民和自民党的执政盟友公明党,[34]而在这方面进行劝说和政治动员最便捷的手段就是维持有一定紧张感的国际安全环境。而在日本三处与外国有领土争议的空间中,唯钓鱼岛是被认作在其“实效控制”之下,故在渲染安全形势的紧急性方面也就最具有工具价值。不过,对日本国家发展的道路选择而言,修宪和行使集体自卫权本来就属“玩火”之举,如果还要为达此目的而不惜树敌于邻,岂非本末倒置的自虐式治术?

第四,害怕软化对华立场产生多米诺效应,会对日韩、日俄间的领土问题处理带来不利影响。在安倍内阁看来,日本有争议的领土中唯钓鱼岛“施政权”在手,如果大幅转换对华外交立场,势必为韩、俄两国的强争提供示范和机会。然日本与有关国家的领土悬案在起因、展开经纬和性质上各不相同,故在处置方式上不能随意比照,也难以取一种方式解决所有。且日本面临的领土问题在各自双边关系中的定位均不相同,一刀切的做法不符合外交常识。事实上,自民党政权以往处理与中国和苏联(俄罗斯)的领土问题之际,就一直是施行双重原则的。如日本学者所说:“在尖阁诸岛问题上,日中两国政府都公开打出搁置问题的方针;但对北方领土问题,日本政府却从来一直反对搁置争议”。[35]因此,日俄间的领土问题致使两国至今未能缔结和平友好条约;而1978年中日缔结和平友好条约时,双方则根据两国关系发展的大局,将签约与领土问题切离后缔结了条约。

第五,延续岛争状况以引出更多美国支持和国际战略利益。近年来,美国在其亚洲再平衡战略下越发加强对东亚问题的干预力度,日方对美方期待钓鱼岛问题存在又追求能予以掌控这个政策目标是了然于心的,所以安倍内阁在钓鱼岛问题上坚持强硬立场,实可收一石三鸟之功:首先,因呼应了美国的战略,有助于实现强固日美同盟这一日本外交的总目标;其次,可使日本借助日美同盟甚至利用与中国的对立提升自己的国际影响和软实力,如安倍掌政不到一年就历访十余国,即为借此“给国际舆论以日本冷静应对的印象,从而占据优势”,[36]同时可增强日本在亚太地区的存在感;再次,因配合美国在远东牵制中国向海洋发展方面有功,在对华制约上可望获得美国的更多支持,美国参议院通过的对华批评决议等就可谓是此类回报,日本甚至还可以利用白宫有早日举行中日会谈的期待,迫其重施小泉内阁时的举措,即在政要参拜靖国神社、慰安妇等历史认识问题上抑制对日批评。[37]然从钓鱼岛问题演变的经纬看,美国的战略和对策始终是建立在使其本国利益最大化的基点之上;而中日两国既为永久邻邦关系,理应坦诚面对包括领土争议在内的各种问题,对已具备条件者则以经得起历史验证的方式妥善解决,这才是国际事务处理的道理,如一味依赖他国介入甚至不惜发酵问题,使与邻国的对立乃至对峙常态化,这对于战后以来高度依赖于和平的国际环境进行本国建设的日本来说,岂非本末倒置的自损之策?

四、结语

长期以来,中日两国领导人坚持以搁置默契有效推动双边关系不断进展的历程,为我们提示了处理领土问题的智慧,也很好体现了搁置默契本身的实践价值。由以上考论可知,搁置默契的实质和最具价值的政治含义即在于其主张的两国不应因具体的岛争而影响双边关系整体这一共识;故在这个意义上,可以认为否认搁置默契最大的问题性就在于承认可以局部的岛争问题绑架两国关系健全发展的全局。

因此,安倍内阁如尚愿为中日关系的发展做出有建设性作为,就应抛弃无视中日外交史事实的立场,认真吸取自民党前辈领导人的经验和民主党政权的教训,迅速回到搁置默契论的原则精神上来,无疑这也是检验其是否真有推促中日关系发展诚意的试金石。否则,囿于党利党略而盲目玩弄外交对抗牌,不仅对日本及亚太地域的社会发展和安全保障无益,也与安倍等自民党政要奉为治政圭臬的民族主义和现实主义的理念不相符。

注释:

[①] “美副总统敦促日中缓和紧张局势”,http://china.kyodonews.jp/news/2013/07/56770.html;“美国前政府高官希望安倍政府改善对中韩关系”,http://china.kyodonews.jp/news/2013/07/56099.html。

[②] “日本前政要称日中之间存在搁置尖阁问题的共识”,http:/china.kyotonews.jp/news/2013/06/53439.html。

[③] “日本外相否认日中曾就搁置尖阁问题达成共识”,http://china.kyotonews.jp/news/2013/06/53445.html。

[④] [日]石井明等编:《记录和考证:日中国交正常化》,东京:岩波书店,2003年,第68页。

[⑤] [日]大平正芳纪念财团编:《去华就实:采访大平正芳》,东京:岩波书店,2000年,第224页。

[⑥] 张香山:《中日关系管窥与见证》,北京:当代世界出版社,1998年,第33-34页。

[⑦] “自民党总务会的尖阁问题论争”,(日)《朝日新闻》1979年6月2日。

[⑧] [日]霞山会:《日中关系基本资料集1972年-2008年》,东京:霞山会,2008年,第110页。

[⑨] “外务省方针:回到联合声明的原则”,(日)《朝日新闻》1978年4月16日。

[⑩] “不要把尖阁问题作为纷争的种子”,(日)《读卖新闻》1979年5月31日。

[⑪] 翟新:“日本政府钓鱼岛事件对策的演变及其原因”,《社会科学》2012年第4期。

[⑫] 参见包霞琴:“中日钓鱼岛领土争端的演变与现状”,《日本研究》2011年第3期;管建强:“对钓鱼岛主权“搁置争议”的国际法评述”,《学术界》2012年第4期;廉德瑰:“试析中日关于钓鱼岛问题‘搁置争议’的共识”,《太平洋学报》2012年第12期。

[⑬] “首相表明在尖阁问题上不再重新言及”,(日)《朝日新闻》1979年6月2日。

[⑭] “不要把尖阁问题作为纷争的种子”,(日)《读卖新闻》1979年5月31日。

[⑮] “就日政府在我钓鱼岛修建机场事进行交涉,我外交部司长约见日本驻华使馆临时代办”,《人民日报》1979年5月30日。

[⑯] “日中关系(1)尖阁的‘搁置共识’、中国的‘摆一边’变质”,(日)《产经新闻》2013年6月30日。

[⑰] “外相:尖阁诸岛问题‘没有进一步采取措施的想法’”,(日)《朝日新闻》1992年3月29日。

[⑱] “主张我国的领土,言及尖阁问题”,(日)《朝日新闻》1996年10月1日。

[⑲] “外交部发言人答记者问”,《人民日报》1996年7月18日。

[⑳] “外交部发言人表示:中国强烈抗议日本右翼分子再登钓鱼岛”,《人民日报》1996年9月11日。

[21] “钱其琛会见日本外相重申钓鱼岛自古就是中国领土”,《人民日报》1996年9月26日。

[22] “日本国会议员非法登上钓鱼岛,中国对此表示强烈愤慨和抗议”,《人民日报》1997年5月7日。

[23] “日国会议员非法登上钓鱼岛,日政府官员就此发评论”,《人民日报》1997年5月7日。

[24] “日方的真心是‘冻结’尖阁问题”,(日)《朝日新闻》1996年10月30日。

[25] “就中国民间人士登上钓鱼岛一事外交部发言人答记者问”,《人民日报》2004年3月25日;“我外交部向日方提出严正交涉,对日方非法阻挡中国公民登钓鱼岛并强行将中方登岛人员扣留表示强烈抗议”,《人民日报》2004年3月26日。

[26] “尖阁登陆者强制送回中国”,(日)《读卖新闻》2004年3月24日。

[27] “强调以实务应对处理”,(日)《朝日新闻》2004年3月25日。

[28] “海上保安厅阻止政治团体出海”,(日)《每日新闻》2004年3月26日。

[29] “外务省顾虑中国不同意石垣市长登尖阁诸岛”,http://www.ntv.co.jp/news/132771.html。

[30] “极其愚蠢的外交败北”,http://www.jiji.com/jc/c?g=pol_30&k=2010092400666。

[31] “民主党人士纷纷批评鸠山尖阁发言”,http://china.kyodonews.jp/news/2013/06/55036.html。

[32] “不要把尖阁问题作为纷争的种子”,(日)《读卖新闻》1979年5月31日。

[33] “日本执政党拟8月讨论允许行使集体自卫权问题”,http://china.kyodonews.jp/news/2013/08/57602.html。

[34] “5成容忍集体自卫权”,(日)《朝日新闻》2013年7月23日;“首相:8月再议集体自卫权、公明党持慎重态度”,(日)《朝日新闻》2013年7月22日。

[35] [日]金子利喜男:《世界领土、境界纷争和国际审批》,东京:明石书店,2001年,第104页。

[36] “日本展开对华对话攻势争取国际舆论支持”,http://china.kyodonews.jp/news/2013/08/57802.html。

[37] “美前政要透露美国不批评小泉参拜靖国神社原因”,http://china.kyodonews.jp/news/2013/07/56102.html。

本站资源来自互联网,仅供学习,如有侵权,请通知删除,敬请谅解!
搜索建议:安倍  安倍词条  内阁  内阁词条  搁置  搁置词条  默契  默契词条  变化  变化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