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扩大金融业对内对外开放”。这是我们党全面总结历史经验,在新的起点上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部署。我们要认真总结金融业改革开放的经验,坚持服务实体经济的根本要求,牢牢把握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改革方向,以更大的勇气和智慧加快金融领域的重大改革,扩大金融业对内对外开放。
1.金融业对内对外开放为提升金融实力改善人民福祉作出巨大贡献
改革开放35年来,我国有序开放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部门,通过引入国际一流金融机构和民间资本,形成了国有金融股权为主、多种所有制并存的金融机构体系。不仅提高了资源配置效率,增进了国民福利,还显著增强了维护经济金融安全的能力,提升了我国在国际金融事务中的话语权
改革开放35年来,金融机构对内改革和对外开放取得显著成效。我国有序开放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部门,通过引入国际一流金融机构和民间资本,形成了国有金融股权为主、多种所有制并存的金融机构体系。截至2012年底,我国银行、证券和保险机构总资产超过140万亿元。商业银行整体资本充足率为13.25%,不良贷款率为0.95%,金融资产质量进入历史上较好时期。
金融业对内对外开放提高了资源配置效率,增进了国民福利。利率市场化和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夯实了市场在金融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在外币存贷款利率、银行间市场利率已经市场化定价的基础上,2013年7月取消人民币贷款利率下限管理,有利于缓解中小企业融资贵、融资难,促进银行业务创新和转型。目前,人民币汇率实行以市场供求为基础、参考一篮子货币进行调节、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2005年7月到2013年7月,人民币名义和实际有效汇率累计升值29%和38%,大宗商品进口、加工贸易企业以及居民境外留学和旅游都获得了实实在在的好处。
金融业对内对外开放促进了贸易投资便利化。自1996年人民币经常项目可兑换后,逐步清理并取消强制结售汇制度,减少了社会成本,增强了企业竞争力;2008年开始对个人结汇和购汇实行年度5万美元的总额管理,便利留学和旅游用汇。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也在有序推进。按照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标准,我国85%的资本项目已处于基本可兑换以上水平。
金融业对内对外开放提高了直接融资比重,提升了我国在国际金融市场上的影响力。针对中小企业融资难题,资本市场提供创业板、中小企业板等融资通道。同时,境内机构参与国际金融市场的通道大幅拓宽,境外机构则通过QFII制度投资国内市场。打通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的联系,使我国对外金融资产负债结构发生深刻变化。截至2012年底,我国外汇储备达到3.3万亿美元,对外金融净资产超过1.74万亿美元,分列全球第一、第二位,在全球金融市场影响力持续上升。金融业对内对外开放还显著增强了维护经济金融安全的能力,提升了我国在国际金融事务中的话语权。目前,我国已是世界银行第三大股东国,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份额排名在完成法律程序后也将上升至第三位,国际金融地位稳步提升。
2.扩大金融业对内对外开放是全面深化改革的迫切要求和必然选择
扩大金融业对内对外开放是提升金融业整体竞争力的迫切需要,是建设开放型大国经济的必由之路,也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机制的内在要求。同时,扩大金融业对内对外开放是更好地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的有效途径,是提高我国国际影响力的必然选择
我国金融业对内对外开放已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扩大金融业对内对外开放,首先是提升金融业整体竞争力的迫切需要。当前,我国金融业发展保持良好势头,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如金融机构经营方式总体粗放、农村金融和中小金融机构发展相对滞后等。扩大金融业对内对外开放,有利于在更高水平上引入竞争机制,提升我国金融业竞争力。
其次,扩大金融业对内对外开放是建设开放型大国经济的必由之路。当前我国已成为全球第二大经济体、第一大出口国,相比而言,金融业开放程度还相对较低。截至2012年末,外资在中国银行业市场份额占比不到2%。扩大金融业对内对外开放,有利于建设与开放型大国经济相匹配的金融体系,更好地服务于改革开放的需要。
第三,扩大金融业对内对外开放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机制的内在要求。金融业对内对外开放有利于打破垄断和所有制约束,取消歧视,形成良性竞争和激励相容,增强金融机构的市场意识和成本观念。同时,金融业对内对外开放可增强市场机制在金融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有利于明确政府的作用和边界,促进经济转型升级。
第四,扩大金融业对内对外开放是更好地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的有效途径。实现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有利于打通国内外两个市场资本流动渠道;完善人民币利率和汇率市场化形成机制,有利于理顺宏观价格信号,提高资源配置效率。
最后,扩大金融业对内对外开放是提高我国国际影响力的必然选择。我国是全球制造大国、投资大国,但还不是金融大国,缺乏对大宗商品和金融资产的定价主导权。扩大金融业对内对外开放,有利于提升对大宗商品和金融资产价格的影响力,更好地参与国际金融合作和政策协调,在国际金融规则制定中发挥更大作用,创造对我有利的国际环境。
对内开放要借鉴国外有益经验,对外开放要一切从中国实际出发。核心问题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包括提高金融业对内对外开放标准;健全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鼓励金融创新;推进利率、汇率市场化改革;推动资本市场双向开放;落实金融监管改革措施和稳健标准,加强金融基础设施建设等
金融业对内对外开放是一个有机整体,对内开放要借鉴国外有益经验,对外开放要一切从中国实际出发。核心问题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使市场在金融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
第一,提高金融业对内对外开放标准。要按准入前国民待遇和负面清单的原则,扩大金融业高标准对内对外开放,使外资金融机构和民间资本可以在平等的市场环境下提供金融服务和参与市场竞争,由市场经济规律而不是行政管制选择金融服务的提供者和出资方。
第二,通过扩大金融业对内对外开放健全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鼓励金融创新,丰富金融市场层次和产品。要推进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发展和规范债券市场,稳步拓展资本市场的深度和广度,提高直接融资比重。继续发展货币、外汇和黄金市场,推动发展期货和金融衍生产品市场,逐步形成层次合理、功能互补的金融市场和产品体系。
第三,通过扩大金融业对内对外开放推进市场机制改革。市场对金融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必然要求利率、汇率等宏观价格由市场决定。要扩大人民币汇率双向浮动区间,不断增强汇率弹性。要加快推进利率市场化,逐步放开替代性金融产品价格,逐步取消存款利率上限,健全反映市场供求关系的国债收益率曲线。
第四,推动资本市场双向开放,有序提高跨境资本和金融交易可兑换程度,加快实现资本项目可兑换。要减少和取消不必要的行政审核,推出合格境内个人投资者境外投资试点,推动境内与境外资本和货币市场互联互通,最终实现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同时,建立健全宏观审慎管理框架下的外债和资本流动管理体系。
第五,在扩大金融业对内对外开放的同时落实金融监管改革措施和稳健标准。要借鉴发达市场发展的经验教训,并根据我国国情,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和区域性风险的底线。完善监管协调机制,建立存款保险制度,完善金融机构市场化退出机制;主动参与国际金融监管改革和标准制定,加强国际合作;研究重要性金融机构的认定标准和评估框架,积极稳妥推进巴塞尔协议Ⅲ,提高银行抗风险能力;健全证券市场制度,完善以净资本为核心的风险控制指标体系。健全保险业偿付能力监管体系。
最后,在扩大金融业对内对外开放的同时加强金融基础设施建设,保障市场安全高效运行和整体稳定。加快完善支付结算基础设施,完善金融企业财务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