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11月8日在北京召开。中共十八大的2270名代表是由全国40个选举单位选举产生的。
中共十八大代表的产生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反复酝酿、逐级遴选的办法进行。十八大代表选举首次对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实行了差额考察,全国31个省区市差额考察比例平均达到13.4%。代表选举再按多于15%的差额比例执行。
代表产生程序有以下5个主要环节:1、推荐提名。推荐提名从基层开始,所有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参加。基层党委根据多数党支部和党员的意见遴选上报推荐人选。2、组织考察。实行差额考察和考察预告。3、确定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并公示。4、确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5、选举代表。召开党代表大会或党代表会议(工委扩大会议)。
十八大代表按多于15%的差额比例选举产生。此前,十七大代表的差额比例要求是不少于15%;十六大代表的差额比例要求是多于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