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到底缺什么?这是我们在制定经济政策时必须正确认识的。
一、小微企业到底缺什么
最近,为支持“三农”和小微企业,央行两次定向降低准备金率。这一举措的基本判断是“三农”和小微企业缺资金,并且能够保证降准带来的流动性可以顺利地流向“三农”和小微企业。
那么,这一基本判断是否正确呢?笔者认为这一判断有一点道理,但不是“庐山真面目”的全部。就整个大势而言,中国经济已经跨越了两位数的快速发展时期,进入了理性的、挤泡沫的、长肌肉的“新常态”。笔者在发表于《人民日报》的文章中,曾经提出了一个“自然增长率”的概念。经济的“自然增长率”,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在一定技术水平、组织水平和制度环境下,不受紧缩政策或扩张政策等外来因素的干扰,本身固有的增长率。这样的增长率是与既定条件相协调的,是既定条件下的一种均衡。改变自然增长率的关键是技术创新或组织变革。据此,人们对“新常态”下的经济增长速度,应当有更理性认识,应当更关注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而不仅仅是速度,或者主要不是速度。
一旦进入“新常态”,首当其冲的任务是调结构。经济发展的阶段性、层次性特征主要是结构性特征,经济发展的真正内涵在于结构效应而不是水平效应。结构效应是指通过创新,提升产业、产品结构以推动经济发展,是所谓的“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水平效应只是在更大的范围内片面地复制原来的产业及产品结构,例如,把东部的产业转移到中西部。30年前改革开放伊始,我国经济发展的产业空间很大,干什么产业、上什么项目都能发展,加之资源、环境、劳动力压力不大,以及在新周期中处于上升阶段的世界经济对我国经济的带动,我国经济发展很快。曾经的干什么都能发展的产业结构带动了快速的经济发展。新的发展阶段需要新的产业结构,新的产业结构需要在原来的产业结构上调整、创新、挤出泡沫。这是所有产业、所有企业的事,包括小微企业在内,或者说制约小微企业发展更多的是产品结构和市场需求。迄今为止的经济发展史证明,如果没有核心技术、没有市场需求,仅仅有资本是支撑不了一个企业或产业的。如果没有市场需求,仅仅有资本,那么接下来就是产能过剩、价格便宜、企业亏损。而如果产品有强烈的市场需求、滚动发展能力很强、资金回流很快,那就根本不用担心资金问题,或者说根本不存在资金问题。
小微企业更多的问题是结构和市场问题。在快速发展时期,“萝卜快了不洗泥”,涌现了大量的、星罗棋布的小微企业,进入 “新常态”后肯定存在着重新洗牌的问题。从一定意义上讲,市场经济的活力就在于吐故纳新,不可能把所有的小微企业都救活。小微企业缺资金更缺市场需求,如果没有需求,小微企业的新增贷款就会成为新的负担。在没有市场需求的情况下,一个理性的企业家会中断投资。资金的问题是外在因素,外在因素解决不了自身的根本问题。小微企业虽然缺钱,但更缺核心技术和市场需求。小微企业确实需要资金方面的公平待遇,但远不是问题的全部。
二、中国经济到底缺什么
由小微企业推而广之,中国经济到底缺什么呢?一句话,中国经济不缺钱,快速的M2增长,以及大量的外汇储备,使得中国经济从总体上看不缺钱。中国经济缺的是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机制,缺的是激励创新的制度安排。
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需要相应的制度安排,没有相应的制度安排,市场经济的功能是发挥不出来的。我们之所以要全面深化改革,是因为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制度安排还不到位。具体表现为:
第一,一些政府部门依然热衷于审批,用行政力量配置资源,资源流动的方向背后不时闪现着行政力量的影子,与市场的指向并不协调。一方面是行政力量的干预,另一方面是地方保护。一些地方政府刻意保护,阻止有竞争力的企业、产品进入本地区,以保护本地区落后企业不被淘汰。市场经济的全部魅力和活力之源就在于公平竞争,而公平竞争的基本条件是统一市场、平等进入和自由流动。马克思在讲到平均利润的形成时曾经生动地指出,“那种在不断的不平衡中不断实现的平均化,在下述两个条件下会进行得更快:一是资本有更大的活动性,也就是说,更容易从一个部门和一个地点转移到另一个部门和另一个地点;二是劳动力能够更迅速地从一个部门转移到另一个部门,从一个生产地点转移到另一个生产地点。”马克思强调,第一个条件的前提是,社会内部已经完全的商业自由,消除了自然垄断以外的一切垄断;第二个条件的前提是,废除了一切妨碍工人从一个生产部门转移到另一个生产部门,或者从一个生产地点转移到另一个生产地点的法律。
第二,市场体系不完善,关键是要素价格市场化程度不高,存在着行政定价、随意干预价格,特别是存在着货币注水、扭曲价格的现象。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要“完善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制,凡是能由市场形成价格的都交给市场,政府不进行不当干预。”《决定》提出的这一改革任务还远远没有完成。
第三,支持经济市场运行的微观主体还不健全。例如,一方面是国有企业依然约束软化,只能负盈不能负亏;另一方面,一些地方政府不适当地扮演了市场主体的角色,同样因为约束软化,只能负盈不能负亏,因而大量举债、大搞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国有企业市场主体地位的确立,有待于继续深化改革;地方政府必须从市场主体的地位中退出。这里还必须提及的是,从产权硬化的角度看,民营企业虽然算得上是完全的市场主体地位,但却被歧视,不能一视同仁地进入。如果说对民营经济的发展当初存在着认识问题的话,那么现在确实存在着利益问题。为了维护既得利益,在政策设计上对非公经济实行歧视性规定,例如,在市场准入方面设置 “玻璃门”、“弹簧门”,限制竞争;在贷款方面的不合理规定,致使许多民营企业融资成本很高,所有这些,都是必须改革的。
第四,中国经济处在从大到强的关键时刻,由大到强的唯一举措是创新。然而创新并非号召的结果,而是制度安排使然。
首先是法律要保证创新者的物质回报和其他社会回报,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埃德蒙·费尔普斯(Edmund Phelps)在《大繁荣:大众创新如何带来国家繁荣》中指出,如果不能合法地取得商业创意的收益,就不会有很多人构思和开发商业创意。如果企业家和投资人不能自由地创建新企业、自由地进入某个产业、自由地创建新企业、自由地进入某个产业、自由出售企业的股份、自由关闭企业,他们就不会对创意的开发进行投资。总之,如果没有财产保护和盈利的激励,不管非财务性质的回报有多大,多数企业家都不愿意冒险。马克思在《资本论》里谈到相对剩余价值的生产时也表示了同样的意思,即率先创新可以获得超额的社会回报。
其次是社会既要褒奖成功,又要包容失败,在一定意义上还要包容冒险。内森·罗森堡等在 《西方现代社会的经济变迁》中指出,“革新本身是反叛传统的一种形式,并且可以假设比大多数人更具个人倾向。如果确实如此,西方研究机构的组建和发展的多样性可能反映了一定程度的个人主义……发明者经过自我选择,必须比一般人更愿冒险,对现状越是不满,越愿意打破常规。因此,不会向人们灌输绝对服从权力机构的思想,而是存在着给社会成员提供若干竞争机会的权力机构,因而发明者更可能兴旺起来。个人不单在西方革新中得到了表现的机会,而且在西方进行革新的多样性方式中得到了表现机会”。
再次,企业是真实的企业,反应是敏感的。真实的企业由于利害攸关,对市场变化反应敏感。每个企业的参与者都像前方的探路者或者负责探索的蚂蚁,通过对局部变化的观察和分析,敏感地做出反应,调整生产方向和产量,提升产品和产业结构。
最后,不存在把企业家精神引向寻租的环境,企业家只能面对市场,面对创新。
中国经济既然缺的是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制度安排,缺的是激励创新的制度安排,就轻易不能实行刺激性政策,刺激性政策只会错失结构调整和制度建设的良机。一系列的“微刺激”积累起来就是大刺激。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一卷里曾经应用威廉·配第的话说:“货币不过是国家躯体的脂肪,过多会妨碍这一躯体的灵活性,太少会使它生病。”在《资本论》第三卷,马克思更是明确指出,资本便宜会助长投机,就像牛肉和啤酒便宜会鼓励人们贪食、嗜酒一样。马克思这些精辟的论述,对我们仍然有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