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一代流动人口就业历史演变(1949年~1996年)
农民工流动受严格限制的阶段(1949年~1977年)。在改革以前,我国农民的流动受到严格的限制,只是在城市到农村招工时才会产生劳动力流动。城市中多次进行“清退”工作,将非计划流动的农民遣返回乡。这段时期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呈现出行政性转移的总体特征。经济与政策的大起大落违背了剩余劳动力转移的客观规律,在很大程度上打击了劳动力转移的积极性,不利于经济发展。
农民工流动过渡时期(1978年~1983年)。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开始在农村普遍推行,农业剩余劳动力开始缓慢转移。在19世纪80年代前期,虽然这时自由流动的空间很小,但是农村劳动力的流动已经开始了。最早开始流动的人主要是一些具有手艺的能工巧匠和敢于冒险的青年劳动力,他们流动方向主要是沿海发达地区。虽然已有农村劳动力流动的趋势,但我国农产品尤其是粮食供应严重不足,为了保证粮食供应,政策强制限制了劳动力的流动。总的来说,19世纪80年代初期农村劳动力流动的规模较小,流动的地域范围也比较小。
农民工大规模流动时期(1984年~1991年)。1984年,国家准许农民有条件地进入城镇务工经商,这一开放是我国农村劳动力流动政策变动的标志,也是我国城乡人口流动就业的真正开始。进入80年代中后期,中国农村劳动力流动发展很快,这一时期,我国农村劳动力非农就业的主要载体是乡镇企业,也就是所谓的农村劳动力流动的“离土不离乡”阶段。
从1989年起,伴随着政策的变化,农业劳动力的流动就业也出现了变化,由本地转移为主转为异地转移为主。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和外向型经济发展战略的实施,提供了大量就业机会,引起了大规模的农村劳动力流动到城镇就业。1989年春节铁路客运的拥挤现象引起了人们的关注,“民工潮”的提法开始出现。
农民工全方位流动新阶段(1992年~1996年)。1992年,我国经济进入了一个高速增长时期,我国农村劳动力流动也进入高峰。在这一期间,非公有制经济的迅速发展,加强了对廉价劳动力的需求。国家统计局1995年1‰人口抽样调查的数据证实,到1993年农村劳动力流动的人数达到6200万人,1995年大约为7500万人。
根据要素禀赋理论可知,利用劳动力资源丰富、人力成本低廉的竞争优势从事劳动密集型产业的生产和出口最符合比较优势的经济原理。在这一时期,中国庞大的剩余劳动力为生产提供了充足的劳动力,劳动力成本低的巨大比较优势促进了中国经济迅速发展,国家实力大大增强。实践表明,中国改革开放以来经济增长的一个重要源泉即是劳动力流动,劳动力从低生产率部门向高生产率部门流动对GDP的贡献份额在16%~20%之间。但是,庞大的剩余劳动力也长期地抑制了工资的上升,老一代流动人口就是在这种社会环境中放弃应有的权益,接受苛刻的工作待遇和极低的劳动收入,以这种低劳动力成本奠定了中国多年来经济腾飞的基础。①
新生代流动人口进入劳动大军初期(1997年~2002年)。1997年,新生代流动人口开始进入劳动大军。这一时期,国际、国内经济形势发生了风起云涌的变化。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影响了全世界很多国家的经济发展,对于我国的出口贸易和城镇企业发展也产生了巨大的不利作用;我国经济发展速度变缓,涌现大量下岗人员;农产品供给上升,价格出现了很大程度的下降,农民负担很重却不增收。在城市就业的农民工就业环境差,正当权益得不到保障,所有这些新情况、新背景都直接或间接地对我国流动人口就业产生了巨大影响,为之后发生的“民工荒”现象埋下了伏笔。
进入新世纪,新生代流动人口的特点渐渐显现出来。2001年,王春光首次提出了“新生代农村流动人口”的概念,随后他将这一概念更新为“新生代农民工”,引发了学界对新生代流动人口相关问题的关注与探讨。
“民工荒”与新生代流动人口(2003年~至今)。2003年以来,以十六大为起点,我国的劳动力政策发生了一系列有助于劳动力流动的变化。2003年1月5日,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做好农民进城务工就业管理和服务工作的通知》,提出了保障农村流动人口合法权益等措施,进城的流动人口数量再一次迅猛增加。
但是,2004年以来,我国一些地区相继出现了“民工潮”与“民工荒”并存的现象。该时期,我国虽然还有大量的农村劳动力在跨地区流动,但一些沿海地区却爆发了“民工荒”。与此同时,社会上经常出现劳动关系恶化的事件。②
特别是2008年以来,全国各地相继发生了多宗大规模的劳动关系突发群体性事件,发生的地点都是外资及私营企业等一些流动人口就业积聚的企业。随着大规模群体性事件的增多,这些企业与其员工的劳动关系也急剧恶化。其中比较具有代表性的是富士康连续跳楼自杀事件和南海本田员工罢工事件。
2010年1月,一位年仅19岁的河南籍员工从富士康集团的一幢宿舍楼跳下,当场身亡。之后的两年时间,富士康相继发生多起跳楼事件,到2012年6月,共发生了15起。这些跳楼自杀的员工都还很年轻,年纪在20岁左右,最小的只有17岁,他们都是从农村来到城市打工。经调查发现,富士康集团一线员工经常加班,工作单调,工作中纪律严格,导致员工之间的人际关系比较淡漠。这些来自农村的新生代流动人口,由于刚入城市不熟悉环境、工作劳累、没有文化娱乐、无处倾诉发泄等问题的积压,产生了较为极端的情绪。富士康发生的连续跳楼自杀事件触目惊心,反映了公共娱乐和文化设施匮乏、对新生代农民工心理问题忽视等新生代流动人口就业中存在的问题。虽然我们无法真实了解到这些年轻员工放弃自己宝贵生命的直接原因,但可以肯定的是,这些新生代流动人口在面对自身权益受损时,绝不会在采取老一代人所采取的忍耐方式,他们用这种极端的流血事件来表达自己的反抗。
2010年5月17日,位于广东省佛山市的本田汽车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数百名员工因对公司的工资和福利不满而停工,拉开了本田罢工事件的序幕。南海本田员工与资方经过一年多的讨价还价,最终劳资双方终于找到一个平衡点,结束了这场“拉锯战”。这场劳资协商是工资集体协商成功的第一例,开启了工人集体行动类劳动纠纷的新模式。
在以上的两个例子中,事件的主体都是十几岁到三十岁的新生代流动人口,他们在自身权益受损时表现出的冲动与反抗、协商与理智,与老一代流动人口相比截然不同,他们这种应对方式引起了社会各界广泛关注,新生代流动人口相关问题也随之成为热点。
新生代流动人口群体的发展,其特点也明显表现出来。由于我国计划生育政策的影响,现代家庭子女较少,新生代流动人口出生于独生或两子女家庭,在家庭生活中更为娇生惯养,而且比老一代流动人口生长的物质环境优越很多;大部分未婚,还没有肩负起家庭的重任;文化程度较高,但基本上没有务农的经历,缺乏基本的农业常识;他们的价值观已经发生改变,思维方式及生活方式也发生改变,消费观念城市化;他们外出工作不是为了生存与养家,而是希望能改变生活方式和寻求发展机会。
新生代流动人口所具备的种种特点也使得流动人口就业现状悄悄发生着变化。老一代流动人口普遍将谋生作为生活目标,肯吃苦,脏、苦、累的工作都愿意做,建筑业是他们最容易聚集的地方;新生代流动人口却大多愿意选择入门限制低,工作难度不大的劳动密集型的服务业和制造业,赚钱是他们打工的部分目的,他们还希望在城里买房,成为城市人。老一代流动人口对工作条件不太计较,受到不公平待遇,也大多忍受;新生代流动人口对不合理的对待会选择抗争等其他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我国流动人口的出现是随着国家的工业化和城市化发展而变化的,在职业流动上既有普遍性又有特殊性。工业主义自由理论认为,随着工业化发展,流动率会慢慢提高,流动机会会更加平等。在改革开放之后,我国社会确实沿着工业主义自由理论所提出的社会流动逻辑演变。大量的人口从农村向城市流动并从事非农产业,这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农村人口的收入,改善了他们经济条件。但是,我国的户籍制度始终没有彻底改革,在这种情况下新生代流动人口希望融入城市的愿望始终无法实现,他们在城市生活的夹缝中生存,进退两难。
2010年1月31日,在国务院发布一号文件《关于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的若干意见》中政府第一次将“新生代农民工”这个概念引入文件中,显示出政府的对这一特殊群体的重视,并要求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着力解决新生代农民工问题。中央的重视,各界的广泛关注使得我们看到了解决新生代流动人口就业问题的曙光,认真研究新生代农民工的困难与问题,避免危机的产生,任重而道远。③
政策建议
流动人口的就业存在差异,这些差异又对劳动力市场产生了巨大影响,这些影响有积极的方面,也有消极的方面。如何能扩大积极影响,避免消极影响,提高流动人口收入,引导新生代流动人口加强劳动力供给,更好地走向就业岗位,建立比较完善的社会就业体系。
建立公正完善的制度体系。改革二元户籍制度,清除城乡二元分割,尽快建立统一的劳动力市场。户籍制度是造成我国城乡劳动力市场分割的最基本制度,它人为地造成了劳动力市场的分割,带来了本地人口对外来人口的天然歧视,对流动人口就业造成制度性障碍,进而影响到流动人口就业的稳定性。户籍制度的影响对于只以赚钱养家为目,根在家乡的老一代流动人口来说可以接受,但对于已经没有务农经验,向往城市生活的新生代流动人口是一个沉重的打击。因此,若想解决新生代流动人口的就业问题,必须先进行户籍制度改革,清除城乡二元分割,尽快建立统一的劳动力市场。
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增强就业稳定性。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对劳动力流动具有重大影响,它使得劳动力的基本生活需要得到保障,解除劳动力在流动时的后顾之忧,促进劳动力的流动并保障了其流动的稳定性。而且社会保障对于两代流动人口的影响程度是不同的,对于老一代流动人口来说,进城打工不过是谋生的一种方式,而农村社会才是他们生活的重心和中心,当他们最后回到农村,还可以纳入农村社会保障体系。而新生代流动人口已经开始逐步脱离农村、土地,他们在城市中工作、生活,市民化能力有所增强,渴望得到社会的认同;并且由于文化程度的提高,新生代流动人口维权意识更加强烈。但是,城市社会保障体系并没有做好十足的准备接纳他们,更加沉重地打击了新生代流动人口就业安全感,不利于新生代流动人口更好的融入城市社会。因而,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可以增强就业稳定性,还有助于维护社会稳定。
提高流动人口工资待遇,改善就业条件。提高流动人口的工资收入可以增加劳动力供给,促进消费。尤其是新生代流动人口具有新型的消费观念,强进的消费能力,且都是刚性需求,提升他们的收入水平,会大幅度增强他们的消费能力,从而对社会经济发展产生不可估量的需求拉动作用。改善工作条件,降低工作时间。在我国,受职业病危害的人数大概超过2亿人,这其中绝大多数人是流动人口。依赖超时加班等压榨劳动力成本来保持企业效益的做法不仅对工人有害,还会束缚产业结构升级调整。因此,保障流动人口的休息权,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具有重大意义。④
加强立法执法建设,维护流动人口合法权益。新《劳动合同法》的颁布,为打击企业侵害劳动者权益的行为提供了强大的法律依据。政府不仅要建立合理的劳动法律体系,还要严格的执行《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对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对违法企业要坚决查处,以强有力的劳动监督执法活动确保《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切实贯彻实施。只有这样才能改善流动人口的就业环境,真正维护流动人口在企业工作的合法权益。以此同时,由于流动人口是弱势群体,往往不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政府应该建立完备的法律援助体系,为流动人口提供法律援助服务。
加大教育培训力度,提升流动人口就业能力。改善农村基础教育,提高流动人口文化程度。农村基础教育的发展水平是流动人口文化程度的决定因素,对于流动人口文化素质提高的要求,必须通过农村基础教育的增强来实现。改善农村基础教育,首先要加大农村教育投入,建设农村教育基础设施。同时,要改革教育评估方式,切实以培养人才为主,让流动人口全面提高文化素质。
加大专业技能培训力度,提高流动人口技能素质。当前,流动人口难以适应产业结构升级、城镇化进程的需要,是造成流动人口“就业难”主要障碍之一。因此,加大力度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提高新生代流动人口的技能素质,才能使之适应我国产业结构升级,为我国塑造合格的产业工人。
加强心理教育及疏导,提高新生代流动人口心理素质。新生代流动人口受到家庭和社会生长环境等因素的影响,使他们物质享受要求较高、社会期望较高,而心理承受能力较弱。要加强新生代流动人口的心理承受能力,一方面要靠心理教育,另一方面要靠及时的心理疏导,及时解决其在用工环境、用工期望等方面的心理难题,避免流动人口因心理问题长期挤压而走向极端。
转变对流动人口歧视观念,营造平等就业环境。长期以来,流动人口在城市受到了严重的歧视,他们为城市做出的贡献被视而不见,而是片面地强调他们给城市带来的负面影响,这种歧视与偏见严重影响了流动人口在城市的稳定就业。在流动人口进入城镇就业时,应该给予他们同等的就业权利和待遇,同时也应为他们创造一个良好的就业环境。
【注释】
①杨琦,李玲玲:“新生代农民工的劳动供给与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中国人口科学》,2011年1期。
②魏天辉:“河南省新生代农民工劳动就业权利保障”,《安徽农业科学》,2011年第1期。
③符平,唐有财:“倒‘U’型轨迹与新生代农民工的社会流动-新生代农民工的流动史研究”,《浙江社会科学》,2009年第12期。
④沈琴琴,张艳华:“北京市产业结构调整下的流动人口就业结构研究”,《中共济南市委党校学报》,2010年第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