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港通”开通后,为香港和上海两地资本市场带来新的投资增长空间。这不仅为香港市场的投资者直接打开了内地A股市场的一道大门,而且也为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扫除了税务政策方面的一些灰色障碍。
“沪港通”开通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中国证监会联合公布“沪港通”下投资的税务安排,宣布境外投资者通过“沪港通”取得的A股等权益性投资资产转让所得将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以及自11月17日起,QFII和RQFII取得来源于A股等权益性投资资产转让所得,将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这便明确了投资者的税收政策问题。
一、投资A股三年内免征所得税
根据有关“沪港通”交易税务方面的安排,包括企业和个人在内的香港市场投资者自11月17日起,通过“沪港通”投资A股取得的转让差价所得,将暂免征收所得税。
香港投资者投资A股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仍需征收10%的预提所得税,如果可享受更低的税收协议优惠税率,可向支付股息红利的企业的主管税务机构申请退税。
内地个人投资者通过“沪港通”买卖香港股票取得的转让差价所得,三年内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但获得的股息红利需按照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为QFII/RQFII扫除税务不确定性
在“沪港通”税务安排颁布之前很少有QFII就股票转让所得实际向税务机关申报纳税,但出于谨慎性考虑,普遍做法是在QFII账户中对QFII买卖A股所得预提10%的税款。由于相关税收法规未对QFII/RQFII取得源于中国境内的股票等权益性投资资产转让所得提供明确指引,导致在所得税方面存在争议。
按照11月17日“沪港通”下投资的税务规定,QFII和RQFII来源于中国境内股票性投资所得,将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中国监管部门的这一决定,解决了为海外投资者引入QFII制度以来一直未能明确的税务安排,使相关处理方法更为清晰。
三、其他待明确的税务安排
“沪港通”是海外投资者第一个可以不用任何事前批准,同时没有额度限制的投资内地股票市场的渠道。根据相关规定,投资者通过QFII和RQFII买卖A股的差价收入,可按“沪港通”的政策规定免征营业税。
不过“沪港通”的税务安排还有少数有待明确的细节。如在营业税方面,虽然通过沪港通和QFII/RQFII进行投资A股的营业税问题已经明确,但期货和其他金融产品的营业税仍待进一步澄清。同时,“沪港通”的税务安排也未对债券和非权益性投资资产转让所得是否征税进行说明。市场期待有关监管部门适时完善有关细节,使关注沪港市场的投资者能在更清晰政策下不断寻找新的获利良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