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些年,不少舆论都在谈论中国智库热以及相关“热”问题背后的冷思考。这自然是一种对行业关切与社会责任的表现,将大大有助于中国智库行业的发展。然而,仔细阅读官方对中国特色新型智库的概念确定与功能描述,就会发现中国智库非但没“热”,离国家真正所需要的“智库热”状况还相差甚远。
不是智库“热”,而是智库“躁”
《关于加强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的意见》(下简称“《意见》”)明确定义了“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即“是以战略问题和公共政策为主要的研究对象、以服务党和政府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为宗旨的非营利性研究咨询机构”。这里的关键词在于,“研究对象”、“服务主体”与“非营利性”。
目前舆论所谓的“智库热”部分是指,自2013年初习近平总书记就“加强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做出重要批示以来,中国智库界发生了诸多明显的变化,如一批官方智库推出改革方案,新智库如雨后春笋般建立。但一些担心“智库热”的文章所批判的对象,更多指的是对目前社会上以“智库”之名出现的一些躁动性的“智库”变异体。
类似躁动主要可分为三类:
躁动一:商业化。笔者不只一次看到某猎头公司、咨询机构在自我宣传时,都标榜自己是“著名智库”。这是对“智库”名称的盗用。商业咨询机构的研究对象五花八门,服务主体千奇百怪,且必须以营利为主要手段,这与智库“服务于党和政府”、“以战略问题和公共政策为主要研究对象”和“非营利”等三个较为严格和明确的属性明显不符。这些商业公司以“智库”标榜,可能源于对“智库”的理解不足,也可能是“智库”这个词看上去高、大、上。对此,目前还无法用政策、法律的手段进行制止,但可以通过舆论的正本清源,最终达到社会对“智库”的集体共识。在美国社会,麦肯锡是咨询公司,兰德公司是智库,这个属性差异是相当清晰。
躁动二:泛化。一些传统的学术机构担心自己被政策所冷落,也纷纷进行智库转型,有的甚至是研究历史、考古和纯理论的学术机构。类似这样的泛化趋势,凸显了传统学术学者对现实关怀与研究转型的努力。然而,学术需要坐冷板凳,需要有更多基础性的奠基与材料储备。比如,丝绸之路的研究,涉及到各国历史研究、敦煌学、少数民族学、小语种研究,也涉及到丝绸之路沿线国家的政策走向跟踪、对中国影响的评估研究,前者的研究相对冷门,需要长期积累,与目前国家“一带一路”的政策相关性较远,不必赶时髦,但许多研究结论往往能够给予后者的研究以不可或缺的启发和铺垫,此时,“学术”与“智库”就应有分工。
躁动三:娱乐化。个别民间学者以“大师”自居,有的还装出高冷和深不可测的样子,对外半遮半掩地宣称与某某高层很熟,为其高参云云;有的则以写畅销书、媒体曝光为主要目标,语不惊人死不休,常以“国家危机”、“某国阴谋”等关键词抓人眼球,也会自诩“智库”。两者的研究工作未必没有价值,但这两类研究工作,娱乐性较强,容易被视为“研究型艺人”。
类似这样的“智库热”未必对中国特色新型智库的发展完全有害,更不能构成对目前《意见》内容的批判理由。当下中国特色新型智库的发展,与1980年初民企的发展多少有一些相似,当年傻子公司、皮包公司、倒爷比比皆是,但那是社会发展的支流。历史大潮,去粗取精,去伪存真,民企在后来30多年的壮大,证明了当年国家大力发展民企的政策正确性。《意见》以“党和政府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国家软实力”等三大战略高度谈及中国特色新型智库的重要意义,中国智库的蓬勃发展是必然趋势。至于目前的一些以“智库”之名的社会躁动,不妨“让子弹再飞一会儿”吧。
国家需要的智库为何那么少
事实上,中国带有“研究”字样的机构至少有20万家,但真正被全球最权威的美国宾州大学主持的《全球智库报告》最新确定的中国智库,仅仅429家;上海社会科学院智库研究中心所确定的中国智库数量仅300多家。为什么中国智库的数量那么少呢?根据《意见》中就智库的八项基本标准来看,智库不是一般意义上的研究机构,而是具有特殊功用的研究机构。
第一,《意见》提到的第一、三、六、七条标准,智库应是“相对稳定、运作规范的实体性研究机构”,“具有一定影响的专业代表性人物和专职研究人员”,“功能完备的信息采集分析系统”,“健全的治理结构及组织章程”。目前许多研究机构,尤其是高校内研究机构不少都只是挂了一个牌,有的著名高校的著名教授甚至兼了七八个研究机构的“主任”或“所长”;有的高校,一个办公室挂着四五个研究机构的门牌;在高校内部,有不少知名教授,限于经费、机制配套不足的原因,常自嘲“学术个体户”,既没有研究助理,连填表申报、订机票、报账等琐杂行政工作也得亲力亲为。可见,“实体性”缺乏,是长期以来中国难能孕育更多优秀智库的重要学术原因。
第二,《意见》提到的第二、五条标准,智库应有“特色鲜明、长期关注的决策咨询研究领域及其研究成果”,有“多层次的学术交流平台和成果转化渠道”。目前,大多数学者没有成果送报的路径,很难看到政府运行的一手数据和文本,也很少有机会进入政府部门体验决策运行的逻辑。此时,学者若“指点江山、激扬文字”,难免会与政策现实差距较远,进一步造成官方的冷落。而那些被官方信任的学者,往往被要求寡言少语、惜字如金,于是,“知道得越多,说得越少;说得越多,知道得越少”成为研究界的潜规则。研究界与学术界存在的隔阂,是长期以来中国未能出现更多优秀智库的重要社会原因。
第三,《意见》提到的第四条标准,智库应“有保障、可持续的资金来源”。这条着实难坏了当下研究机构的诸多学者们。笔者走访过数十家欧美智库,均有专门的筹款人员,且数量不在少数。中国智库机构要么靠行政拨款,研究缺乏独立性,要么紧缩拮据,报账结算均不易,“柴米油盐”严重抑制了中国研究者的智库积极性,进而致使大多数学者“避居三舍”,退到书斋里“闹革命”。缺钱,尤其是缺少可高效的长钱,是长期以来中国未能涌现更多优秀智库的重要财政原因。
第四,《意见》提到的第八条标准,智库应有“开展国际交流的良好条件”。长期以来,“外事无小事”,出国审批、办国际会议审批、接受国际媒体采访审批,使中国学者在国际交流往往谨小慎微。外事政策保守,是长期以来中国未能培育更多优秀智库的重要外事原因。
智库“热”怎样才能到来
幸运的是,《意见》对上文提到诸多问题,把握得相当准,其中在第四部分“深化管理体制改革”的内容,从组织管理体制、研究体制、经费管理制度、成果评价和应用转化机制、国际交流合作等五大方面的改革着手,无疑是对目前中国智库“大而不强”症状的一剂良药。
然而,中国改革的复杂性就在于,来自中央的各项改革条例的完美度,往往会受到具体机构、具体事件、具体人物、具体情况的差异而出现折扣。由此,《意见》虽然已出,但《意见》的具体内容仍然需要如《意见》最后一句话所说“结合实际,按照本意见精神制定具体办法”来落实。
落实的前景是光明的,但道路可能还要很久。加速落实《意见》的重要杠杆,在于自上而下地给予智库更多的信任、荣耀、尊重和独立空间。正如欧美领导人喜欢到智库去做讲演那样捧举本国智库,中国各级领导人不妨将各类重要讲演场合放在诸多中国智库的会议室。委托智库扮演更多“二轨”的角色,向社会推举更多真正发挥作用的、受信任的智库学者,多到公开场合说话,久而久之,中国智库的“热”就会渐渐冒出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