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近日,中国小康建设研究会的一份调研报告称,我国800个产粮大县中,国家级贫困县却有105个,贫困人口达3600万。粮食产量与县级财力“粮财倒挂”现象十分明显。
应该说,“粮财倒挂”的确是一个普遍现象,“产粮大县、财政穷县”也早就引起了包括中央政府在内的各级政府的重视。产粮大县的一个重要特点是农民人均耕地比较多,农业生产条件好,从粮食生产来讲,这当然是好事,尤其是在商品粮生产上更是好事。不过,人均耕地多的地方,区位并不一定有优势。而区位有优势的地方,比如珠三角和长三角,虽然农业生产条件好,粮食亩产高,这些地区历史上就是人口密集地区,人均耕地资源很少。只有那些具有比较好的农业生产条件却比较偏远、开发比较晚近的地区,才会既有大量高产耕地,又只有比较少的农业人口,从而人均耕地多,商品粮产出多,成为产粮大县。没有区位优势,工商业发展就慢,来自工商业的税收就少。取消农业税后,国家也不再从农民那里收取农业税费。产粮大县既缺少来自工商业的税收,又缺少来自农业的税收,财政当然就穷了。
产粮大县,财政穷县,并不意味着农民收入就低。就全国来讲,农民家庭普遍形成了“以代际分工为基础的半工半耕”家计模式,农民家庭收入主要依靠年轻子女进城务工获得的务工收入和中老年父母留村务农获得的农业收入两个部分。近年来,农民务工收入增长比较快,成为农民家庭收入的主要增长来源。就产粮大县来说,因为农民人均耕地比较多,农民家庭来自农业的收入就相对比较高,且因为农业收入比较高,一般农民家庭外出务工的压力就没有那么大,务工收入在家庭收入的占比低于全国水平。农民家庭收入中农业收入占比高,也就意味着农民家庭更加完整。
要改变产粮大县、财政穷县的状况,一个通常的建议是推进工业化和城市化。问题是,工业化和城市化是有其内在规律的,人为推进往往会适得其反,不仅财政能力没有增强,反而因为折腾,影响了地方经济的基本稳定。或者说,工业化和城市化是当前中国所有地区都在推进发展的,这个推进与发展有其自身规律,与是否是粮食生产大县关系很弱,而与区位的关系很强。
产粮大县是中国粮食安全的基础,也是农业现代化的重点所在。一直以来,中央都十分重视产粮大县的粮食生产能力建设。各种农业现代化建设项目也都重点投向产粮大县。最近几年,产粮大县也在积极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的步伐。问题是,当前地方理解的农业现代化往往是以公司经营为基础的规模经营,国家支农资金重点投向了下乡与农民争田争利的农业公司。我们一定要搞清楚,农业现代化并非是要将农民排斥出去的现代化,而是要为农民的现代化。
全国有2000多个县级行政区域,大致可以划分为三大类,一类是具有良好区位优势、工业基础好、财政实力强的县;二是资源比较多、经济发展一般的县;三是老少边穷地区的县。产粮大县多属于第二类,其中最大的资源就是耕地资源了。只是相对于煤炭、水利等资源,人均耕地多,因为取消了农业税,地方财政不能从农业发展中得到好处。但是农民是得到了这些资源的好处的。按前引中国小康建设研究会的调研,我国800个产粮大县中,国家级贫困县有105个。相对全国2000多个县有近600个贫困县,产粮大县的贫困县比例要远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中国的贫困县多集中在以上所说老少边穷地区。
造成产粮大县、财政穷县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国家取消了农业税。国家取消了农业税,就应该向产粮大县增加财政转移支付。应该说,最近几年,国家向产粮大县进行的转移支付是比较多的,这些转移支付主要用于提高粮食生产能力,这是对的。问题是,除此之外,国家还应该向产粮大县转移用于弥补其一般财政支出的缺口。而地方政府也要注意,国家提高粮食生产能力建设的转移支付不能只是用到了发展以工商资本为主的规模经营,而应该主要用于改善一般农户的生产条件,为一般农户提供更好的社会化服务,让农民可以更便利地进行农业生产,继续从农业中获得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