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员除了包含社会发动、宣传的意思之外,从政治学角度,可将社会动员理解为一种对现代化进程中个人思想方式和行为方式转变的关注,亦可理解为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社会成员和社会共同体权利意识和权利主张的多元化成长过程。
通常我们理解的社会动员意味着社会发动、鼓动,对社会成员进行思想上的劝说和宣传,通过他们的物质资源、人力资源以及行动支持来弥补政府(尤其在面对突发事件时)的资源匮乏和能力不足。也就是说,社会动员被视为一种社会影响。在社会生活中,社会对个体的影响是广泛、复杂的,贸易、法律、教育、媒体、道德等等都是社会对个体产生影响的渠道。同时,社会动员也是一种对个体思想和行为产生持久影响的社会因素,社会成员在某些经常、持久的因素影响下,其态度、价值观会逐渐发生变化,并表现、落实在具体的行动上。在这种情况下,社会动员往往与对集体行动的考察联系在一起,着重于对群体行为和大众心理的研判,也需要动员主体具有感染、煽动群体情绪的技巧。
除了对社会动员本身导向性的解读之外,也有人更深入一步,将社会动员视为一种社会政治现象。在这种理解中,社会动员关注的是现代化进程中个人思想方式和行为方式的转变,是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社会成员和社会共同体权利意识和权利主张的多元化成长过程,它是一种现代政治发展的方式和手段,与政治参与密切相关。中国社会科学院政治学研究所研究员周庆智曾提出,社会动员并不是指各种社会力量的广泛参与并多样化,而是指政治力量通过政治动员方式使各种社会力量统统进入唯一具有合法性的政治共同体之中。伴随着现代国家的建构,各种社会力量多样化,其利益要求和权利诉求表现为强烈的参与愿望,导致冲突和矛盾越来越多,这就要求政治体制必须作出适应性调整,必须更加复杂和更具有权威性,以满足上述要求,并寻求和扩大政治共同性,使这种政治共同性制度化。
另外,也有学者对社会动员的理解定位于“流动”,强调现代化进程中社会个体及社会阶层之间“流动性”的增强。这种观点与社会动员的政治参与说类似,认为社会变迁过程中社会集团和组织形态会分化重组,社会集团的分化重组孕育了新的政治参与诉求,社会动员被用来解决这种诉求。所以,社会动员即社会结构层次的“社会流动化”,这种阐释源于卡尔 · 多伊奇,在国内学者的论述中涉及较少。
社会动员主要通过“说服”实现对社会成员动机的影响,动员的主体有政党、行政机构以及社会组织、宗族团体等。
按照社会动员是对社会成员的影响来看,动员的对象只限于有思想意识的人,通过对社会成员思想的发动而获得人力资源和物质资源。对被动员对象而言,动员就是通过影响他们的动机结构,以塑造他们的偏好,进而改变行为。动机天然与价值观、情感等因素相联系,强调人的主体性或主观能动性,因此,影响主观动机的手段也有不同方式。
在《政治与市场》一书中,林德布洛姆从所有政治经济制度都使用的社会控制的要素机制开始,提出了三种社会影响的方式:交换、权威、说服。交换是无所不在的,是市场制度赖以建立的基本关系;权威关系是在正式的组织中标明其成员身份特征的基本关系,是支撑政府的柱石;而关于说服,“说服在所有社会制度内都是一个中心的和基本的要素,但它在任何现有的政治经济制度中,并未充当交换在市场中或权威在政府中扮演的那种特有角色”。林德布洛姆对中国共产党的群众动员也给予高度认可:“借助意识形态教导和宣传,说服成为精英控制民众程度的一项主要方法,这在共产主义体制中较之自由民主体制里远为普遍。”
参照这三种影响方式,上海外国语大学汪卫华教授分析了不同时期我国政府的动员特征:革命时代中国共产党在物质资源与专业力量不足的情况下,不得不以高超的群众动员技巧依赖以说服为主的群众动员;执政后,随着手中掌握的物质资源和可以调动的专业力量增加,党和政府越来越倾向于更频繁地运用强制手段、科层制管理机制来解决矛盾;在当前市场化趋势下,购买第三方服务等隐含着交换逻辑的工作方法和市场化处理措施开始被采用。
动员的主体不仅限于政府
从动员的主体入手,社会动员可以分为行政动员、政治动员和社会动员三种(徐家良,2004)。行政动员是政府行政机关凭借常规的科层等级制机构,动用一切行政资源应对危机事件以控制危机事件的扩散和蔓延。政治动员,是政治主体(主要是政党)为实现某一政治目标所进行的政治宣传、政治鼓动等行为。社会动员是指社会组织凭借着自治自律的特点,处理一些行政动员、政治动员无法处理的事务,从而达到事务处置的最佳状态的一种动员方式。
另外,从社会动员形式的角度来看,国家行政权力或者国家的组织资源在不同的动员形式中扮演了不同的角色。在组织化动员中,国家行政权力或组织资源是动员能力的主要甚至唯一来源,是社会动员的直接发起者;而在准组织化动员中,国家行政权力或组织资源成了社会动员的潜在资源,能否把这种潜在资源转变为动员能力,要取决于一些非正式制度因素或动员者的个体性特质。也有学者指出,当基层政权缺位、正式制度供给不足时,宗教团体、宗族团体等都可能承担社会动员的功能。
我国的社会动员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上世纪50年代至70年代末期、改革开放以来三个时期呈现出不同特征。
现在谈及社会动员,我们往往想到的是发生重大自然灾害或者疫情时候的应对,但实际上社会动员所涵盖的范围和发挥效用的领域远不限于突发事件应对。从其概念也可以看出,社会动员对整个社会的发展和运转都有显著影响,而这种影响在我国历史上也有着代表性的体现。长期以来,社会动员一直是中国共产党的政治优势,广泛而深入的群众动员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取得革命成功、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开放伟大成就的主要经验之一。
新民主主义革命初期,我国的社会动员更多地与群众运动结合在一起,工人、农民、学生、市民等各群体都不同程度地参与了运动,内容涉及思想启蒙、道德改良、改善经济待遇、争取人权,以及具有反帝反军阀性质的政治改良乃至革命。形式则包括宣传教育、请愿抗议、罢工、罢市、罢课等多种方式。我们所熟知的五四运动等学生运动、各种工人运动都是富有代表性的群众动员结果。之后,从土地革命、抗日战争到解放战争,中国共产党发动了一系列大规模的群众运动,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建立,很大程度上是动员的成果,这是中国共产党推翻反动统治的基本手段。有学者认为,抗日战争是近代以来中华民族最大规模的一次社会动员。
新中国成立后的一段时间,通过大规模的群众动员来巩固政权和建立秩序,也获得了显著成果。这一时期的社会动员强调舆论宣传和思想改造在社会动员中的作用,实际操作上大致有三种方式:加强对领袖的个人宣传,建立全社会一致的政治信仰;大力灌输阶级教育和革命英雄主义教育,树立榜样和目标,统一社会行为方式;发动形形色色的批判运动,在思想改造过程中区分界限(刘一皋,1999)。包括抗美援朝、“三反五反”、大跃进、文化大革命等,群众动员在上世纪五六十年代达到了高潮,社会动员几乎涉及到所有领域。
改革开放以来,国家的工作重心恢复到经济建设上,不再发动大规模的群众动员。偶有的社会动员也一改过去以阶级斗争为重点、意识形态色彩浓厚的强烈风格,注重从道德上进行说服、宣导。而且社会动员的主体也不仅限于党和政府,各种各样的社会组织都在各自领域内组织了有效的动员:非典期间,中华慈善总会、全国总工会、全国妇联等机构联合向各界发出奉献爱心抗击非典的倡议书,中华中医药协会发动专家向市民推广预防非典药方;面对地震等自然灾害,壹基金等公益机构通过组织现场救援、发起募捐、帮助灾后重建等多种方式组织社会公众为抗灾救灾尽一份力;在经济生活中,各种工会、行业协会对成员进行有效的组织和动员,通过组织手段表达他们的诉求,化解冲突与风险;当举办类似奥运会、世博会的大型活动时,庞大的志愿者队伍在维护秩序、提供服务方面做出了重要贡献。可以看出,当前的社会动员覆盖领域广泛,发起者多样,动员手段侧重于道德影响和情感说服,通过价值认同获得被动员者的行动支持。
传统的样板化、僵化的宣传和动员已不再适用,由社会组织、草根团体发起的动员更有影响、也更有效果。
社会动员可以减少政府的资源支出,更能通过民众参与强化他们对社会、对国家的认同感和荣誉感。面对一项自己参与过和作出过贡献的任务,人会产生一种“这里面有我的一份力”的荣耀感,而这份荣耀感会增加他们对类似事务的兴趣和贡献意愿,进一步提升公共生活的参与度和人际互助。因此,最大效度地利用社会动员,对于凝聚社会共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展都十分有必要。
但是,当前社会日益多元化、不同群体的利益与诉求纷杂多样,在这种情况下,传统的大规模由上至下的、强风暴雨型的动员已不符合现实,样板化、模式化的舆论宣传也难以获得公众的认可。2014年,武汉市为了评选全国文明城市,在全市范围内推广背诵24字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动员广大市民牢记武汉精神,争创文明城市。这一举措在一定程度上提升了城市风貌,助力武汉市最终评上文明城市。但这种硬性、僵化的推广模式也为不少人所排斥和反感,由网上的诸多吐槽可见一斑。如前文所述,当前的社会动员主要依靠价值认同的情感说服,强制性的、僵化的宣传和动员不仅难以获得民众的认同,更可能会引起公众的抵触。如何最大地凝聚社会共识、获得公众的支持,成为考验当政者智慧的重要标杆。
当前对公共生活产生重要影响的诸多社会动员中,除了由社会组织、社会团体发起之外,由底层民众发起的草根动员亦逐渐兴起。同济大学谢岳教授通过调研验证了草根动员对于环境治理的重要作用,并将草根动员模式化,论证了草根动员对基层治理的意义。一段时间以来,由基层民众发起的呼吁和动员往往得不到应有的重视,甚至会被视为对政府施压、与政府对抗而遭到不同程度的限制和打压。但草根行动能够对基层政府的责任产生强化作用,这种由下而上的动员亦可分担地方治理的重担。对其进行合理的规范和引导,草根动员可以对国家治理体系构成有力的补充。同时,对具有强大号召能力的社会组织也要加强规范,在为他们提供应有的政策支持和服务保障之外,法律框架内的监管和引导亦不可少。
注:执笔:董惠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