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日本“新公共性理论”为参照
关于地域社会,日本学者长谷川昭彦的定义如下:地域社会是“接触交流贯穿于生活全领域的、在一定范围的地域内人们相互作用的社会体系”[1]。根据居民的归属意识,地域社会的范围可以小到社区,也可大到一个地区。而居民归属意识与地域社会的历史演化紧密相关。莲见音彦更具针对性地指出了现代地域社会的内涵:第一,现代地域社会首先是居民的生活场所,由于现代社会中居民的生活与公共政策有着密切关系,所以现代地域社会也是国家实行国民统治的场所;第二,现代地域社会是地域社会诸主体的活动场所,诸主体在重建地域社会的活动中,与国家的国民统治之间既有配合也有对抗;第三,现代地域社会是国家的国民统治与地域社会诸主体的地域社会重建活动相互较量的动态过程[2]。也就是说地域社会的形成是现代社会的特有现象,其中居民及其组织、企业、地方政府都是地域社会的主体,它们之间的相互作用是促使地域社会变迁的根本原因。
日本地域社会学是在日本现代化的进程中出现了城市社会学与农村社会学都难以解释的社会现象而诞生的。20世纪六七十年代,日本现代化突飞猛进,大量人口从农村涌向城市,造成了“农村过疏化”与“都市过密化”的问题,这成了日本地域社会学诞生的契机。战后日本经济飞速发展,城乡地域社会发生了巨大变化,住民运动的兴起也是促使地域社会研究受到关注的重要原因。所谓“住民运动”,一般是指旨在维护住民消费生活过程及居民住地生活权利的运动[3],也指围绕着地域生活与地域问题在一定的社会紧张关系的背景下发生的住民与权力对抗的关系及行为[4]。20世纪60年代开始,日本各地掀起了强劲的住民运动,这是在开发主义背景下发生的环境污染、医疗、教育、福利等社会问题所激发的。通过住民运动,日本的住民社会参与意识空前增强,地域组织也得到迅速发展。可以说是现代化的加速及其负面影响促进了现代地域社会的形成,也激发了地域社会学的兴起与发展。
从地域社会学的角度来看,中国东北是个具有鲜明特色、居民归属意识强的地域社会,而独特的历史变迁是最重要的因素。东北地区现有1.88亿人口,历史上包括东三省(今天的辽吉黑三省),广义上则包括辽吉黑和旧东三省管辖的今内蒙古东五盟市和东北文化区的承德市与秦皇岛市,是资源丰富、经济基础雄厚、具有浓重地方文化特色的地区。此地区曾是日本的殖民地,在现代工业发展上起步较早,特别是煤矿、钢铁等重工业。新中国成立后,为了实现中国经济的起飞,中国政府率先在东北地区构建单位社会,以利于集中资源推进工业化进程。单位制度是在短时间内集中资源实现重工业化的特殊手段,以行政性、封闭性、单一性为重要特征,对于东北地区的居民生活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形成了一种总体性社会。在这种总体性社会中,个人对于单位产生了严重的依附而形成依赖性人格。在单位体制衰落的同时,在此地区也涌现出了很多的草根组织,展现了当地居民改善社会环境、参与社会建设的意愿以及东北地域社会的可能性及活力。东北人特有的自我认同意识、独特的历史文化及共同的生活体验是形成东北地域社会的重要原因。在这独具特色的地域社会中,地方政府、居民及社会组织是如何发生相互作用而促进社会发展及变迁的,是一个有待研究的课题。
与其他地区和省份相比, 东北三省的社会组织数量总体偏少。三省中辽宁省的社会组织最多,截至2014年,全省包括注册与备案的组织共有37 675个,主要集中在工商、服务、卫生及文化方面。吉林省的社会组织总数为17 134家,其中社会团体6 119家、民非5 278家、基金会75家,另外还有社区社团4 227家、农村专业协会1 435家。黑龙江省的社会组织在三省中最少,有14 000多家。数据来源:2015年3月21日召开“东北三省民间组织发展论坛”上的各省民管局干部的报告。
与中国很多地区一样,很多登记成功的社会组织实际上具有官方背景。而草根组织往往在登记上面临很大的困难,这与国家和当地政府的政策有很大的关系。即使双重管理制度有所松动,注册难还是东北草根组织普遍面临的问题。根据对于三十余家草根组织的调查,东北地区草根组织的发展可总结为以下四个特点。第一,由于市场经济落后及缺少政府支持等原因,东北地区的草根组织数量少、发展滞后,成熟的组织更少。第二,地方政府尚未充分认识到草根组织在地域社会建设中的作用,尚未形成良好的互动。第三,草根组织的发展有依赖领导者个人资质及能力的倾向,而东北地区草根组织领导者的文化程度偏低、视野也不够开阔。第四,成功的草根组织普遍擅长与政府部门沟通,且自律性强未形成对于政府输出资源的依赖。
为了更清楚地认识这些特点,笔者从活动领域、专业性及组织结构的角度将这些草根组织分为三类。第一类,从志愿者组织发展起来以社会服务为目标的组织,特点是专业性相对较弱而地域性强,主要以地域内的社会弱者为支援及服务的对象;社团登记成功并雇用相对固定的工作人员及有办公场所。这类组织可以命名为地域服务型草根组织。第二类,组织从起步就有很明确的专业目标,而且在技术要求上比第一类高,也有跨区域合作的意愿。这类组织也大多以各种形式(包括工商注册)登记成功,而且获得资源的渠道较多,一般也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及相对稳定的工作人员。我们可以称其为专业型草根组织。第三类,大量注册及没有注册的志愿者组织。这类组织结构松散,人员流动大,通常没有长期的发展目标。数量虽多,但由于缺少专业性甚至随时都可能消失。这类组织可以命名为松散型草根组织。本文主要通过实例介绍及分析第一类及第二类草根组织。
吉林省C市的XY志愿者协会成立于1996年10月,在东北地区可以说是成立最早的草根组织。经过十几年的发展,XY协会已有固定员工11名,工作方向主要是助学、助残与心理支持三个方面。这与发起人H是残疾人士有关,组织服务方向也定位为贫困家庭学生及残疾人等社会弱势群体。协会的一个特点是充分利用C市高校多的特点,先后在多所高校建立了志愿者服务团队。协会陆续推出“XY班助一”“阳光伙伴”等项目,为贫困家庭的学生筹集助学金,为单亲家庭、农民工子女等青少年提供心理援助。为残友服务也是协会的重要活动内容之一,先后推出“自立之家”“网络商场”等项目,以远程教育等形式为全国各地的残友提供了基础文化知识及职业技术培训。协会也定期开展“生命之光残友俱乐部”等活动,并且编辑印刷助残刊物为全国的残友服务。在国内外基金会及企业的支持下,协会从2012年开始开展了“东北三省民间组织能力建设”的项目,为草根组织间的横向合作提供了难得的平台。与政府部门的良好关系也是促进该协会发展的一个重要原因。在其他草根组织普遍面临注册难的问题时,该协会早在1996年就顺利在市民政局的推荐下,找到市社科联作为主管单位并注册成功为社团,这跟当时协会开展了很多公益活动受到媒体的关注有关,而发起人H的影响力是其中最重要的因素。
作为与XY协会的比较,这里介绍一下辽宁省LZ扶贫发展服务中心的成长。LZ中心成立于2004年,在2012年才在S市K县民政局注册成功为社团。之所以能够注册成功,是因为中心常年展开扶贫活动而获得了当地民政局的信赖。现在中心逐渐将工作重心从K县转向省会S市并设立了办公室,雇用了5名正式员工。中心的工作主要为以下三个方面:一是支援KZ地区留守儿童的生活;二是改善S市流动儿童的教育卫生及营养条件,帮助他们更好地融入城市生活;三是建立辽宁省内的公益联盟。2013年,中心成了“壹基金”的辽宁省合作伙伴,开展灾区救助也成了重要工作之一。
LZ中心发展至今基本上已经明确了工作目标,组织构成也相对稳定,这也是与发起人J的贡献及决策有关。年轻的组织发起人从欧洲留学归国,留学经验也使她在获得国外基金会资助方面占有优势。J也非常重视与政府部门及高校研究人员的沟通,东北某大学教授的常年支援(包括与政府部门联络沟通等)及指导,也为组织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她还利用一切机会参加有关社会组织发起的培训,逐渐形成了自己的社会网络并开拓了获得更多资源的渠道。2015年,LZ中心又组织发起辽宁省内的公益联盟,定期组织辽宁地区的草根组织学习交流,并聘请专业老师指导讲课。
XY协会与LZ中心在发展方面存在着很多共同点,两者皆是没有官方背景的纯草根组织。但是随着长年活动的展开及对地域社会的贡献,都逐步取得了地方政府的信任而在注册等方面得到帮助。另一方面,两位发起人都对组织的发展起到了决定性的影响作用,她们的组织能力及战略构想能力很强,特别是在构筑社会网络方面表现积极。因为两个社会组织都活跃于为社会弱势群体服务的领域,这也是能够得到当地政府支持的重要原因。他们一方面通过实际工作承担了政府的社会工作,从而得到了政府部门的信任;另一方面政府部门也取得了社会建设的实际成果。尽管与当地政府形成了良好的信赖关系,但在资源获得等方面两个组织都有很高的自律性。
与上述两个活跃于社会服务领域的组织不同,东北地区也有从开始就拥有明确专业目标的草根组织,比如闻名全国的环保组织——PJ市黑嘴鸥保护协会。此协会被称为中国环境NGO第一家,成立于1991年4月并在市民政部门注册,发起人L是当地的一名资深记者。这个协会能够顺利注册是因为L与当地民政局官员的熟人关系。就像王名指出的那样,善于利用当地的社会资本,充分发挥作为媒体人的优势,协调乃至驾驭和政府的关系是发起人的“生态智慧”[5]。善于与各级政府的官员打交道是L的强项,是促进协会发展的最重要原因,也是“生态智慧”的最重要内容。
历经多年的实践与努力,协会创立并运用开展环境教育、借助舆论监督、发挥专家智慧、影响政府决策的环保四步法,有效地保护了黑嘴鸥栖息地(湿地)50余万亩,使黑嘴鸥数量由协会成立之初的1 200只增加到10 500余只。由于协会对黑嘴鸥保护取得了显著的成绩,L更是先后获得“地球奖”等奖项与称号,更被誉为是“中国环保第一人”。作为环保第一人,L的影响力越来越大,这对于开展工作是非常有利的。但是另一方面,协会也面临着培养人才及获得稳定资金支持的问题,这需要制定推动协会向更深层次发展的战略规划。作为东北地区乃至全国最有影响的环保组织,协会可以发挥更大的影响及连接作用。
相对于前述协会只是活跃于某个地区,位于吉林省TH市的BB回家志愿者协会的工作却是辐射到全国各地的。协会成立于2007年,主要工作为两个方面,一是通过全国的志愿者发现被拐卖儿童帮助他们找到家,二是帮助已经成年的被拐卖者寻找亲人。这个组织的起步跟发起者Z夫妇丢失孩子(后找到)的个人经历有很大的关系。2008年组织正式在市民政局登记取得社团资格。组织成立时就制作了网页,办公室的5名工作人员也是通过网络与全国各地的志愿者联络协调的。互联网应用主要是利用QQ群的功能,除了海南和西藏,在全国每一个省都建立了群。在网络公司的协助下,每个群的可参加人数都达到了2 000人,在每个群中都有一个相对固定的核心团队。从2007年至今,BB回家已经帮助1 000余名被拐卖儿童找到了亲人,也是因为取得了这样的成绩,组织知名度快速上升,志愿者人数也增加到几万人。协会之所以能够在全国范围内顺利地开展打拐的工作,不只是因为利用互联网建立了发达的信息交流网络,也是因为他们拥有公安部的支持。2009年与公安部建立合作机制以后,逐渐实施了公安采血、立案及线索举报等一系列措施,也推动修订了公安部的诸多打拐政策。由于长期的合作及成果,协会已经和公安部建立了稳固的信赖关系,这种信赖关系对于BB回家是最重要的社会资本与关系资源。另外,媒体的报道及著名人士的帮助也使组织获得了极高的知名度。很多知名企业也加入并以项目的形式支持他们的行动。
除了专业性很强的环保组织和打拐组织之外,东北地区也存在为进城农民工提供融入城市服务和协助维权的草根组织,以及为男性艾滋病患者服务的草根组织等等。与第一类组织相比,这些组织的突出特点就是专业性强,也容易受到国外基金会的资助。虽然这一类组织在东北地区数量还不是很多,影响力也有限,但是因为专业性相对很强,具有不可忽视的潜力。在外界环境还不理想的情况下,这些专业性强的草根组织已经积累了丰富的经验、社会关系及人力资源,是将来在地域社会中补充政府职能的重要力量。
无论是第一类还是第二类的草根组织,能否处理好与政府的关系形成良好互动是促进自身发展的关键因素。在各种草根组织广泛活跃在多个领域并取得相当多的成绩的同时,东北草根组织的问题也很突出。第一,存在大量成员流动性大、组织结构松散的草根组织,虽然也活跃在服务社会的各个领域,但方向不明确,也缺少专业训练,其中很多组织没有正式登记。第二,东北地区大多数草根组织的领导人都是第一代,而且组织的成长跟领导人的个人努力及拥有的社会关系资源有很大的关系,这些领导人是组织的绝对权威,甚至可以说是组织的卡利斯马,这对于组织发展而言是双刃剑。一方面,领导者发挥了强力的领导作用并具有凝聚力,这对于面临种种困难的草根组织而言极为必要;但另一方面由于草根组织的发展过度依赖于领导人,会影响组织的制度化建设及接班人的培养。第三,草根组织之间缺少横向合作,即便是活跃在同一个领域的草根组织也很少相互支援。这是因为在东北地区草根组织所能获得的资源较少,而一些草根组织又不想因为横向联合而被别的组织夺走资源(特别是关系资源)。另外,全国性的社会组织到东北地区来发展分支机构的情况也很少。
东北地区草根组织的发展尚处于初级阶段,正式登记成功并且已经在专业领域有所成绩的草根组织更是屈指可数,市场经济不发达也使草根组织很难从市场获得资源。政府部门在社会管理改革方面相对保守,很少有突破性的改革。即使在其他地区已经开始放松双重管理体制,东北的大多数地区却并没有根本性变革。不能登记成功因而无法向基金会等申请项目,也不能进行税务处理,这已经成为阻碍东北地区草根组织专业化发展的一个重要原因。虽然第三类草根组织数量居多,但由于领导者个人资质及登记注册上的制度性障碍等原因,能否向第一类组织成功转型是个很大的问题。
(一)新公共性理论与社会建设
关于社会组织在社会建设中的作用,日本有应用公共性理论的倾向。与中国一样,日本也不是一个确立了个人主义的国家,而是在传统上有集团主义的倾向。即便如此,日本社会也产生了自身的公共性、并在时代变迁中发生转换,因为“不同国家、即使是在同样一个国家各个时期的公共性也不相同”[6]。欧美公共性理论的最大特点就是强调对于公权力的对抗性,而这种公共性是建立在欧洲启蒙运动以后确立了个人主义及契约精神这一基础之上的。而20世纪90年代后,日本出现的新公共性理论更强调实现由“灭私奉公”(行政管理型的公共性)“灭公奉私”(市民的公共性或市民运动的公共性)到“活私开公”(从个体“私”的行为中开出实践的公共性)的转变[7]。也就是说,在否定公私一元论、克服公私二元论的基础上,突出相关性三元论,即在相互关联中把握政府的公(制度世界)——民的公共(公共世界)——私人领域(生活世界)这三个层面,通过公私对话、公私协动、公私开新(创新)这三个层面的互动倡导全面贯彻活私开公理念,以此构建出全新的公共性[8]。
简言之,日本的新公共性理论是不主张对抗而主张共同实践的一种理念。虽然20世纪70年代后日本确实曾出现过对抗公权力的反对公害等的市民运动,但并没有成为主流。总体而言,日本的新公共性理论是对欧美公共性理论的一种批判及超越,而这种新公共性理论对于同样没有个人主义传统的中国提供了新的理论视角。
日本的新公共性理论也往往强调与地域社会的关系。中井检裕指出,“市民自治参与意识的增强以及NPO公益活动的迅速展开,证明了公共性不是行政的独占物,作为新的公共性应着眼于长期被行政轻视及压抑的地域社会中所孕育出的身边的‘小的公共性’,并以此为基础促进地域的再生。”[9]这种身边的小的公共性就是扎根于地域社会的公共性。这种对于公共性的阐释在欧美是很少存在的。因为它并不坚持对于公权力的对抗,而主张从地域社会与实践出发的各领域间的协动及参与。这种新公共性建设的思维对于中国社会组织的发展具有启发性。
在中国社会面临转型之际,对政府而言,草根组织也是一种可以通过合作来共同解决社会问题的伙伴。近年来,很多地方政府已尝试着增加投入,以项目制的形式将很多社会服务委托给具有资质的社会组织。这说明政府已经认识到了全能型政府的局限性。在市场经济快速发展、社会空间不断扩大、人口老龄化等后工业社会问题逐渐突显的中国社会,政府职能的转换已成了一个迫在眉睫的课题。其实这也是一个主要由政府部门承担的公共性要逐渐让渡给包括草根组织在内的各种社会组织的一个课题。草根组织的成长正迎合了这种社会变迁的趋势,因为扎根于地域社会所以更具有承接公共性建设的巨大潜力。但是由于中国是个人口众多、地域性差别很大的国家,在市场经济相对落后的东北地区,虽也呈现出这种公共性转换的趋势,但是由于种种原因与其他地区相比明显落后。从实际状况来看,东北地区大多数的草根组织尚处于初期发展阶段,普遍缺少明确的专业性方向及长远的目标。但另一方面,虽然数量不多,但随着发展进步,可以成长为整个地区草根组织的连接点而发挥更大的影响力。如果像PJ黑嘴鸥保护协会那些专业性很强的草根组织也能够加强横向联合,并且能够带动成长中的草根组织走向专业化的话,那么其对于整个地域社会的公共性建设将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在这个过程中,如果地方政府能够有意识地将政府垄断的资源通过包括项目制在内的各种渠道向草根组织提供的话,对于草根组织的成长及整个地域社会的公共性建设都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草根组织与政府部门的良好互动正是新公共性的具体体现,而且这种新公共性与西方以个人主义为基础的对抗性的公共性不同,其是强调社会组织与政府部门的良好互动与合作的。但实际上,很多草根组织在得到政府协助方面还是有限的,这是因为地方政府对其潜力与作用认识不足。对于国外基金会支持的草根组织地方政府更是有所忌惮。东北地区大量草根组织的专业化发展将是一个长期的过程,而一些相对成熟、能够发挥中心作用的草根组织是否能够发挥连接及促进的作用将是社会公共性建构中的关键因素。
参考文献:
[1]長谷川昭彦.農村社会の構造と変動[M].東京:ミネルヴァ書房,197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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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蓮見音彦.地域社会論:住民生活と地域組織[M].東京:有斐閣,1980:236.
[5]王名.中国NGO口述史:第1辑[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2:61.
[6]藤田弘夫.公共性の比較社会学[C] //藤田弘夫.東アジアにおける公共性の変容.東京:慶応義塾大学出版社,2011:11.
[7]田毅鹏.东亚新公共性的构建及其限制——以中日两国为中心[J].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05,(6):69.
[8]山脇直司.公共哲学とは[M].東京:筑摩新書,2000:36.
[9]中井検裕.都市計画と公共性[C]//蓑原敬.都市計画の挑戦.東京:学芸出版社,2000:1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