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不切实际的希望,就没有痛心彻肺的失望,国企改革就是如此。
身处国际金融中心,我非常切身地感受到,很多国际投资者对《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感到失望,认为中国国企改革存在一定程度的“倒退”。实事求是地说,《指导意见》的确在一定程度上不及预期。由于中国经济面临“三期叠加”的巨大压力,市场对国企改革寄予了很高期望。而在资本市场走弱和人民币汇率贬值的背景下,投资者对中国经济的信心明显受创,所以更加渴望大力度、激进式、全局化的改革。但《指导意见》展现的,却是一幅渐进式、中国化、试点型的改革图卷,和市场预期存在较大区别。
《指导意见》不及预期,是个客观事实,另一个客观事实是,国际投资者对中国式改革也确实缺乏切身体会。需要强调的是,预期是一个主观概念,对于国企改革这样一个事关中国经济转型成败的重要命题,更需要结合中国国情、立足于中国实际来务实思考,不宜用某种固定的“范式”思维或“理想”模式来套用中国的现实。基于对中国特色市场经济发展道路和改革深化战略的实际考察和切身体会,我倒是建议,投资者在理解《指导意见》、修正对中国国企改革的预期时,注意三个问题:
第一,对经济纲领文件抱有政治改革的期望是不切实际的。国企改革根本上是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命题,而政治体制改革会专项推进,经济体制改革一般会反映政治体制改革的推进结果,但基本上不会隐含政治体制改革的突破性信息。
第二,对单个指导意见抱有过于细化的具体期望是不切实际的。2014年底,国企改革就形成了“1+N”的顶层设计思路,“1”是指提纲挈领性的《指导意见》,对国企改革的整体思路、政策目标、核心原则、推进路径进行总括性地阐述和指引;“N”是指若干与《指导意见》配套的分项改革实施方案,对国企功能分类定位、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混合所有制改革和国企激励机制改革等专题提出具体方案。目前发布的《指导意见》未包括太多具体细节,是正常的。
第三,对渐进式改革抱有激进式的期望是不切实际的。中国改革一以贯之的风格是“蹄急而步稳”,即在改革的方向上是坚定的,在改革的推进上是稳健的,基本上不会出现跨度较大的激进式变化。国企改革也不会例外,鉴于国企在中国国民经济中占据主导地位,渐进式改革将是主旋律。例如在市场关注的混合所有制改革方向上,《指导意见》就强调了逐个推进、增量改革的风格,如果对一步到位的改革方式怀有太高预期,那么,很容易会失望。
在我看来,改革的核心是利益。打破利益固化的藩篱,实现更具广度和深度的利益协同,并由此激发各类经济主体的活力,才是国企改革、乃至整个经济转型的重中之重。就我理解,围绕利益这个核心关键词,《指导意见》隐藏的一条主线是:依托分类改革、管资本、混合所有制和国企党建等重点,形成“党盯住国家利益——职业经理层盯住商业利益——国有资本投资经营公司盯住股东利益”的利益协同机制,实现三种力量的相互制衡,保障国家利益、商业利益和人民利益的共同优化。
在这个利益协同机制里,党是国家利益的代表,将从国家总体安全、国家社会稳定、全局经济转型等维度把握国有企业的发展方向,主要发挥非日常的监督作用和引领作用,一般情况下不会干涉国有企业管理层的自主经营;职业经理层是商业利益的代表,将站在企业经营发展的角度统筹企业内的资源配置,主要发挥经营功能和管理功能;国有资本投资经营公司是所有者层面全民利益的代表,将从优化资本布局结构、提升资本运营效率和保障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的角度履行出资人责任,主要发挥投资功能和资管功能。
国企改革现存一些亟待解决的突出矛盾和问题,而建立包含三个层面权力制衡的利益协同机制,有望将现有问题清晰化、简明化。职业经理层和国有资本投资经营公司之间存在的是市场化的委托——代理问题;党和国有资本投资经营公司之间存在的是监管层面的政经分开问题;党和职业经理层之间存在的是非常态化的国家安全问题。
问题清晰化,才更好解决。所以,在我看来,《指导意见》也有隐藏亮点,对国企改革,盲目唱空是非理性的,短期的确不宜过于乐观,长期也完全不必过于悲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