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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总报告:建立改革政策“工具包”,挖掘经济增长“动力源”

今年以来,我国经济下行压力依然较大,企业投资意愿不高,地方增长乏力。中央传统的财政货币政策未能根本扭转经济下行趋势,国家工程投资包进展缓慢,一些项目落地困难,投资对稳增长的效果并没有很好的显现。制造业和房地产等旧的驱动因素目前表现不佳,而消费、服务业和创新等新领域未能尽快捡起接力棒。与此同时,我们的改革事业从中长期和短期两方面加大了推进力度,出台了一些对全面深化改革顶层设计方案和促进经济增长的短期改革措施。但从总体来看,以改革促发展、促转型的任务还十分艰巨。当前乃至整个“十三五”时期,我国发展仍处在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也面临诸多矛盾相互叠加的严峻挑战。如何全面化解产能过剩,通过市场机制培育新兴产业?如何针对个性化、多样化的消费趋势,释放消费潜力?这些不仅需要传统的财政货币政策、产业政策发挥作用,在体制转轨和经济转型的双重任务下,更需要充分运用改革政策,建立改革政策工具包,以改革手段为经济长期稳定增长挖掘新的“动力源”。

一、一批既着力长远又把握当前的改革举措相继推出

提高简政放权含金量,纵深推进政府职能转变

2015年,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为突破口,把简政放权、放管结合改革向纵深推进改革内容大多直接关系到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改革和企业、群众的切身利益,量大面广且含金量高,并且标本兼治地解决了改革中出现的放管不协调的问题。持续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截至2015年10月15日,国务院共取消和下放了201项行政审批事项,全面完成国务院部门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清理工作,并且清理工作深入到中央指定地方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和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加快推动政府管理方式创新。国务院发布《关于实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意见》发布,从2018年起正式实行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并启动相关试点申报工作。深化落实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深入推进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改为后置审批相关改革,推行全程电子化登记管理和电子营业执照,加快实现“三证合一、一照一码”。实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提高社会运行效率和信用。试点企业简易注销改革。推动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管理创新提高资源配置效率。纵深推进放管结合。推行“一口受理”,实行“限时办理”等举措,部署建立部门和地方协同联动的投资项目审批监管制度,运用互联网和大数据技术,加快建设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提高审批效率。建立权力清单和相应责任清单制度,全面推进依法行政。通过政策落实第三方评估,推广随机抽查机制,强化监督问责。

强化小微企业扶持力度,激发“双创”活力

强化政策引领。国务院出台《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发布《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破除制约创新的思想障碍和制度藩篱,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和创造潜能。解决融资难题。设立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强化定向调控,财政精准发力,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发展信用保证保险,开展小微企业信用保证保险业务,加强银保合作,试点放开央行征信系统,服务和支持小微企业。降低企业负担。进一步加大对小微企业的税收优惠,延长优惠期限,扩大依法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小微企业范围。将对非货币性资产进行投资的实际收益由一次性纳税改为分期纳税的优惠政策推广到全国等措施。降低小微企业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费率,在全国范围清理规范涉企收费、下调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和工商业用电价格,降低企业成本。银行贷款承诺、融资意向书、资金信用证明等十八项内容不再作为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的前置条件。

提速国资国企改革,打破行政垄断壁垒

完成顶层设计。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全面提出了新时期国有企业改革的目标任务和重大举措。国务院印发《关于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意见》,明确了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总体要求、核心思路、配套措施,并提出了组织实施的工作要求。国务院国资委发布《2015年度指导监督地方国资工作计划》提出四大方面25项措施指导推动地方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关于鼓励和规范国有企业投资项目引入非国有资本的指导意见》审议通过,拓宽国有企业投资项目引入非国有资本的领域,分类推进国有企业投资项目引入非国有资本工作。各地出台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实施意见。目前,多数省区市已出台当地的国资国企改革方案,部分地方政府和国企已有实质性动作。广州市印发《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的意见》,至此北上广深四大一线城市的国企改革方案悉数出台,上海浦东区发布国资国企改革18条,在上海国资国企改革方案的基础上再次将实施方案细化。行业改革加速。启动行业改革攻坚。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三网融合推广方案》,加快在全国全面推进三网融合,推动信息网络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工业和信息化部进一步扩大宽带接入网业务开放试点范围。石油、天然气、电力等传统垄断行业的竞争性业务也在加速放开。央企重组合并呈现加速态势,中国中车为央企重组合并提供了可行模板,同时中电投与国家核电合并重组,华孚整体并入中粮。

创新投融资体制,盘活资本市场

创新投资机制。通过PPP模式推动政府和社会资本深度合作,在能源、交通运输、水利、环境保护、农业、林业、科技、保障性安居工程、医疗、卫生、养老、教育、文化等公共服务领域,鼓励采用PPP模式。财政部、发改委等部委强化PPP项目推介工作,推动项目落地。公布《中国保险投资基金设立方案》,进一步发挥保险资金在国家投资和增加公共产品、公共服务中的重要作用。中央部署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带动有效投资、增加公共产品供给。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国务院要求明确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措施,盘活和统筹使用沉淀的存量财政资金,用于发展急需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江苏、新疆、广西等地方政府债券陆续发行。规范金融市场。人民银行决定实施平均法考核存款准备金,公布《大额存单管理暂行办法》,规范大额存单业务发展。证监会发布施行《股票期权交易试点管理办法》及《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参与股票期权交易试点指引》,为股票期权交易提供上位法依据。《存款保险条例》出台,最高偿付限额为人民币50万元。创新金融业务。加快发展融资租赁和金融租赁,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印发《关于促进融资担保行业加快发展的意见》,坚持市场主导和政策扶持相结合,有针对性地加快发展融资担保行业。开展10年期国债期货交易,进一步健全国债收益率曲线,完善国债期货产品体系。上海证券交易所开展股票期权交易试点,试点产品为上证50ETF期权。新增5000亿元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规模,继续完善制度、简化程序。将原在16个城市开展的消费金融公司试点扩大至全国,审批权下放到省级部门。

深化价格体制改革,释放市场活力

加快顶层推动。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分四个方面明确了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重点任务,适时放开成品油、电力、天然气、交通运输竞争性领域或环节价格,以及教育、医疗、养老等领域的非基本公共服务价格,对极少数保留的政府定价项目,更大程度地发挥市场决定价格作用。国家发改委公布新修订的《中央定价目录》,中央定价范围大幅缩减,同时截至2015年10月22日为止,国家发展改革委已经批复了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定价目录,地方定价目录平均缩减的范围达到55%。实质性推动电力体制改革。《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出台,指明了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重点和路径。输配电价改革试点已由深圳市和蒙西电网扩大到安徽、湖北、宁夏、云南、贵州等五省(区)。完善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上海石油天然气交易中心2015年7月1日试营业,三个月来管道天然气和液化天然气累计成交量分别为4.5亿方和4.2万吨,交易金额超过10亿元,为下一步放开非居民用气价格作了积极的探索。探索理顺医疗服务价格。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要求建立公立医院运行新机制,理顺医疗服务价格。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的指导意见已进入征求意见环节,预计年底前将会下发。推进居民阶梯价格制度建设。截至2015年10月,居民阶梯电价制度已在除新疆、西藏外的全部省(区、市)实施。26个省(区、市)的289个城市已建立居民阶梯水价制度,14个省(区、市)的58个城市已建立居民阶梯气价制度,其余城市正在积极有序推进

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以开放促改革谋发展

坚持以扩大开放促进深化改革,坚定不移提高开放型经济水平,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强化顶层设计。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若干意见》,从创新外商投资管理体制、建立促进走出去战略的新体制、构建外贸可持续发展新机制、优化对外开放区域布局、加快实施“一带一路”战略、拓展国际经济合作新空间、构建开放安全的金融体系等多个方面入手,出台了一系列举措。扩大开放区域。全面部署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可复制改革试点经验在全国范围内的推广工作。批准广东、天津、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自贸区扩围。《关于支持沿边重点地区开发开放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审议通过,以改革创新助推沿边开放,允许沿边地区先行先试,大胆探索创新跨境经济合作新模式。支持外贸新型商业模式发展。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发展服务贸易的若干意见》,推动服务贸易发展,批准杭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同意在北京市开展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扩大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积极推进跨境电子商务和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发展。优化外商投资管理。《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5年修订)》发布。中韩自贸协定正式签署,协定范围涵盖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投资和规则共17个领域。明确调整《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目录》及进口贴息政策支持范围,扩大优惠利率进口信贷覆盖面,加大先进技术、设备和关键零部件及国内需求较大的部分消费品等进口。推动通关便利化。国务院印发《落实“三互”推进大通关建设改革方案》,建立跨部门、跨区域的内陆沿海沿边大通关协作机制,推进“单一窗口”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东北地区海关区域通关一体化启动。海关支持福建自贸试验区发展的两项提高通关效率的措施在全国自贸试验区复制推广。完善消费品进出口政策。财政部发布《关于实施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的公告》,我国离境退税政策正式在全国范围内启动。完善消费品进出口相关政策,丰富国内消费者购物选择。降低部分服装、鞋靴、护肤品、纸尿裤等日用消费品的进口关税税率,平均降幅超过50%。

纵深推进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着手破解体制机制障碍

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国务院部署推进建立分级诊疗制度,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合理配置医疗资源。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医师合理流动、规范医师多点执业。明确允许临床、口腔和中医类别医师多点执业。持续推动公立医院改革。截至2015年8月6日,全国1463个县(市)已启动改革,占74.9%,其中13个省份已经覆盖全部县(市)。在全国所有县(市)的县级公立医院破除以药补医,全面推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所有县级公立医院推进医药分开,理顺医疗服务价格。除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仍暂时由国家发改委实行最高出厂价格和最高零售价格管理外,对其他药品政府定价均予以取消。积极鼓励社会办医。国务院部署促进社会办医健康发展,满足群众多样化健康需求。印发《关于促进社会办医加快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明确并向社会公开公布举办医疗机构审批程序、审批主体和审批时限。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从城镇居民基本医保和新农合基金中划出一定比例或额度作为大病保险资金,2015年底前使大病保险覆盖所有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人,到2017年建立比较完善的大病保险制度。与医疗救助等紧密衔接,共同发挥托底保障功能,有效防止发生家庭灾难性医疗支出。

(八)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突破新型城镇化关键性制度障碍

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是我国城镇化建设中的关键性难题,一直以来难以得到突破。2015年相关探索速度加快,加快推进相关试点工作。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通过报请全国人大授权在土地制度改革试点地区暂时调整实施有关法律规定的决定草案,选择一些地区开展试点,允许符合条件的存量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租赁、入股,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同等入市、同权同价;下放宅基地审批权,使用存量建设用地的由乡镇审批,使用新增建设用地的由县级审批。全国人大常委会2月25日审议相关决定草案,拟授权国务院在北京市大兴区等33个试点县(市、区)行政区域,暂时调整实施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关于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国务院印发《关于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的指导意见》,明确开展“两权”抵押贷款试点,按照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和经营权流转有关要求,以落实农村土地的用益物权、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为出发点,深化农村金融改革创新。

(九)全面部署生态文明制度改革,提升绿色化发展水平

加大顶层推动力度。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要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理念,发展和保护相统一的理念,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方案设定了我国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目标,到2020年,构建起由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空间规划体系、资源总量管理和全面节约制度、资源有偿使用和生态补偿制度、环境治理体系、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市场体系、生态文明绩效评价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等八项制度构成的产权清晰、多元参与、激励约束并重、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推进生态文明领域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努力走向社会主义生态文明新时代。加快建立责任监督落实机制。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环境保护督察方案(试行)》、《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方案》、《关于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试点方案》、《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推进建立完善环保督察工作机制,通过全面设点、全国联网、自动预警、依法追责,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公众监督的新格局,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严格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完善领导干部目标责任考核制度、追究领导责任和监管责任。

二、改革呈现“四多”、“四少”态势,总体进展有限

回顾2015年的改革,进展与问题并存,总体呈现“四多”、“四少”态势,与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要完成的改革总目标以及今年提出的改革工作意见相比,改革进展相对较慢,亟需加快推进

(一)明确改革方向多,改革实质进展少

今年以来,我国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改革措施,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国企改革、价格改革等方面都取得了较大的改革进展,有的方面还制定出台了中央层面顶层改革意见,指导今后一个时期的改革方向。但同时我们也应当看到,这些领域改革意见刚刚出台,还未有实质性改革进展,其他领域的改革进展相对更少。总体来看,今年以来的改革推进总体进展不大,与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要完成的改革总目标和阶段性目标相比,与《2015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要求相比,还有较大差距。距离2020年建成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只剩不到5年的时间,必须进一步加大改革力度,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实质性突破。

(二)经济改革、行政改革举措多,社会改革、农村改革成果少

改革领域来看,今年出台的改革举措大都集中在经济改革,行政改革方面,如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简政放权;推进国资国企改革,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进一步完善市场化价格形成机制;推进投融资和税收体制改革,增强经济发展的改革动力;等等。但在社会领域、农村领域等方面相对进展较少。教育体制、社会保障体制、就业体制、收入分配体制基本没有大的改革动作,高考制度改革、社会保险全国统筹等一些多年来亟待解决的关键性体制障碍依然没有突破。城镇化改革、农村改革仍维持在全国少数地方试点试验阶段,改革政策仍不明朗,户籍制度改革、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仍然是未解之结。没有社会改革、农村改革等领域改革的突破和实质性进展,全国深化改革的战略部署就难以实现。

(三)改革方案出台多,推进落实和评估少

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后,中央近两年内出台了一系列改革方案,今年也不例外,国企改革和价格改革是最突出的亮点。但是,很多改革方案对改革的关联性、系统性、可行性缺乏认真研究、统筹考虑、全面论证;一些改革方案过于原则性、理念性,缺乏可操作性,不“接地气”。一些地方和部门出现了“中梗阻”、“天花板”、“等绕拖”等现象,被动应付改革甚至抵触改革。促进改革创新工作的考核和激励机制不完善,还没有形成系统性常态化的督察、评估机制,部门和地方推动改革的动力不足、压力不够。改革措施落实往往正面要求多,对执行不力的结果问责不够严格。

(四)中央层面顶层改革意见多,地方政府自主改革措施少

中央强调,改革方案要落地生根,必须鼓励和允许不同地方进行差别化探索。全面深化改革任务越重,越要重视基层探索实践。要把鼓励基层改革创新、大胆探索作为抓改革落地的重要方法。当前,在推进改革过程中,一些地方和部门推动改革的动力不足,积极性不高,改革激励机制、容错机制尚未形成,存在“形式化”和“任务化”倾向,怕抢跑、怕担责任的情绪较浓,未能具体细化改革方案,基本延续中央规定甚至直接转发中央文件。一些国家级和地方的改革试验区也鲜有改革突破,改革思路的不明晰和法制调整的滞后直接延缓了改革进程。中央改革方案落地实施,重启地方改革激情,必须创新改革推进机制,使改革更加精准地对接发展所需、基层所盼、民心所向,更好造福群众。

三、建立改革政策“工具包”,增强经济增长“动力源”

2016年乃至整个“十三五”期间,在运用传统的财政货币政策对经济宏观调控之外,应更加重视积极运用区域政策、产业政策、社会政策、开放政策等政策措施,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建立改革政策“工具包”,为经济长期稳定增长挖掘新的“动力源”。

(一)推进区域一体化发展体制机制建设,带动产业转移和基础设施投资增长

当前,对京津冀协同发展的认识已经上升至国家战略层面。中央已经认识到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巨型城市群的区域一体化发展和率先发展对我国经济持久增长的重要意义。其中,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核心是有序疏解北京非首都功能,调整经济结构和空间结构,探索出一种人口经济密集地区优化开发的模式,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形成新增长极,进而以点带面,示范推动国家各个重要区域城市集群发展新模式,为实现我国经济平稳复苏提供新动力。推进交通一体化、制造业再布局、非首都功能转移、污染整治的一体化、能源结构改造,都可以带动大量的投资需求。

实现重要区域一体化发展,需要全面深化各个领域的改革,促进区域内各种要素按照市场规律自由流动和优化配置,破除制约协同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建立城市群产业发展规划协调机制,加强跨区域产业政策协调,建立跨区域产业发展服务体系。积极打造跨区域产业创新驱动平台,鼓励城市群各城市积极开展股权激励、科技金融创新、科技成果处置权和收益权等先行先试。建立跨区域产业合作补偿机制,引导城市群产业有序转移。成立城市群共同发展基金,用于跨区域的重大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创新平台等产业项目投资。加强各类基础设施规划的统筹协调,创新基础设施一体化的投融资体制,创新金融服务,逐步建立多元化、可持续的城镇化资金保障机制。以市场化为导向探索土地指标分配方式改革,建立跨省市建设用地指标的交易制度,探索实施城市群内“人地挂钩”的建设用地指标调配方式。优先推动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形成各类优质公共资源交流共享机制。建立区域生态环境联防联治机制。

(二)加快推进农村城镇化改革,激发中小城市房产消费经济活力

加快城镇化是保持中国经济中高速增长的决定性领域。我国城镇化率2014年达到54%,但是若考虑户口控制因素,真正经济学意义上的城镇化率恐怕不会超过38%。大量的农村转移人口在城市和农村之间维持一种候鸟状态。在城市,作为非户籍常住人口享受不到一些基本公共服务,工作和居住都处于社会边缘状态;在农村,土地大部分已出租,全年当中只有不到两个月的时间生活居住。农村大部分时间是老弱病残妇在劳作和生活,部分农村空心化现象严重。商品房买不起、保障房够不上、租住房价格高,住房是制约进城农民安定下来并成为市民的最大障碍。鼓励农民进城购房,不仅是积极稳妥推进新型城镇化的需要,也是改善农民居住环境、消化商品房库存的有效措施。加快推进农村城镇化和农民市民化,可以消化和带动各级城市特别是中小城市房地产及相关需求增加,促进城镇化这个国内最大的内需市场发展,成为我国经济稳定增长的一股强劲动力。

下一步需要把进城农民纳入保障性安居工程体系,让城镇有稳定工作的农民能够享用廉租房和公租房,能够领取租赁补贴,能够购买经济适用房;鼓励企业和进城农民个人缴纳住房公积金,允许缴费农民享有公积金贷款购房的政策;放宽进城农民商业银行贷款条件,适当降低进城农民住房贷款首付比例,给予利率优惠;合理引导和规范“小产权房”,为进城农民提供更多的住房供给;在符合规划要求的基础上,允许近郊农民自建房;积极探索住房置换。在县域小城镇,把农民进城的住房问题与合村并镇统筹起来,在自愿的基础上,鼓励农民用乡村宅基地和房产置换县域城镇住房;建立城乡双向流动机制,放开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在城乡之间的转让、流通。此外,还要建立常住人口城镇公共服务获取新机制,尽快向城镇非户籍常住人口、特别是长期在城镇稳定生活和就业的外来人口有条件(考核社保年限)开放一些单项公共服务。

(三)着力开放型经济体制建设,化解国内投资和产能过剩

到2014年底,我国已经成为世界上最大的货物贸易国,最大的吸收外商直接投资国,我们的对外投资也达到世界第三位,年度流量境外投资已经超过了外商投资。中国越来越深入地参与到全球分工当中,对世界经济贸易体系的影响越来越大,对全球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也越来越高,成为世界经济发展的重要动力之源。我们要更好地参与全球经济治理和对话,也需要不断构建和完善与之相适应的国内制度基础。当前,我国开放型经济还存在不少发展中的瓶颈和问题,比如:外资管理体制改革相对滞后,营商环境有待进一步改善;对外贸易面临转型升级,需要培育新的竞争优势等。

要解决这些体制性障碍,就要用开放的视野和发展的眼光,通过不断完善制度,推进更高水平的开放来实现。要加快制定促进沿边开放若干措施,提高贸易和投资便利化水平,培育特色优势产业。统筹推进内陆地区国际大通道建设,加快建设面向东南亚、中亚、欧洲等地区的国际物流大通道,支持内陆城市增开国际客货航线,发展江海、铁海、陆航等多式联运。加快实施自贸区战略。以现有自贸区改革试点为基础,逐步选择若干具备条件的地方发展自由贸易园(港)区。同时抓紧打造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升级版,积极推进中日韩、中澳(大利亚)、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RCEP)等自由贸易协定谈判,推动亚太经济一体化进程。加强内陆沿海沿边通关协作。推动实现口岸管理部门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扩大“属地申报、口岸放行”等改革试点,逐步实现内陆地区货物进出口“一次申报、一次查验、一次放行”,提高口岸通行效率。规划建立引导企业国际化经营的体制机制。引导企业通过设立或并购研发机构,吸纳先进生产要素,建立海外营销网络,培育国际知名品牌等方式提高竞争力。构筑服务和促进体系,为“走出去”企业提供如风险预警、法律咨询等服务和促进方面的信息。

(四)启动健康养老产业体制改革和尽快落实全面二孩政策,带动“一老一小”经济增长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持续高速增长的一个重要因素是人口红利,而当前中国人口老龄化问题日益严峻,人口红利优势将逐渐消失。同时,人口老龄化给社会带来了持续的养老和医疗等社会保障压力和矛盾。过低的生育水平将降低经济潜在增长率,经济增长面临着巨大挑战。如果我国长期的计划生育政策还不做出调整,未来面临的人口危机或将持续加剧,这必将导致我国经济发展的现代化目标受阻,并且引起一系列的社会问题。为了减缓人口老龄化和促进经济稳定增长,在中央政府的重视下,养老服务产业开始进入了新常态的发展阶段,全面放开二胎已成为“十三五”规划重点。

对于健康养老产业来说,中央应加强顶层设计,进一步完善康养产业政策体系,研究出台产业子领域专项政策,督促政策落实、落地。以科学规划为先导,指导地方结合实际进行发展规划,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以设立国家健康产业投资基金为引导,广泛吸引社会资本投资;以生态环境为依托,以中医药服务为特色,鼓励自然环境优势地区先行先试,发挥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以医疗资源为保障、以规范标准为基础,推进医疗机构和养老机构的融合,积极探索“医养结合”新路子、新标准。

对于生育政策调整,应尽快贯彻落实中共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继续放松生育管制,将现行的“单独二胎”政策变为全面放开二胎生育。如果尽快全面放开二胎生育政策,可以缓解人口红利加速消失、老龄化加速、养老金空账危机以及青壮年劳动力短缺、房地产泡沫等问题,可以有效扩大内需、增加就业、促进服务业发展,成为推动我国经济转型升级的一个重要力量。

(五)推动休假制度改革和消费品关税调整,促进休闲旅游经济发展

旅游业是稳增长的重要引擎、是调结构的重要突破口。旅游消费是最终消费、多层次多样化消费和可持续消费,具有很强的融合能力和巨大的增长潜力,是新常态下扩大消费的重要动力源,已成为居民的普遍消费和推动消费升级的主渠道之一。国家人社部的一项调查显示,目前带薪休假落实率约为50%。落实带薪休假比较好的主要集中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大型国有企业、外资企业,而一些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落实情况相对较差,带薪休假成“纸上福利”。下一步关键是要通过体制机制建设抓紧落实到位。而在有限的假期里,越来越来的国人选择出境游。国家旅游局发布的统计数据显示,2014年我国出境游人数为1.17亿人次,出境游消费达到1649亿美元,出境游市场达到万亿规模。而国内游的人数却呈下降态势。2015年10月1-6日,全国125个直报景区累计接待游客2761.3万人次,显著少于去年的3169万人次。事实上,商品价格无疑是中国人热衷于海外购物、导致内需外流的主要因素,尤其是奢侈品价格的内外“温差”更是明显。而造成这一因素的关键就在于当前中国的税费体制,过高的关税抬高了中高端消费品的售价。

对于休假制度改革,可以实行全国按地区分批错峰休假,实行职工休假和学生春秋假的捆绑,在不同地区错峰强制执行。此外,要建立严格的监督机制,劳动监察部门对重点企事业单位进行不定期检查,发现有规不依现象不要姑息,严肃查处。工会方面要加强对职工带薪休假权益的积极争取和切实保障。要建立健全职工权益追溯机制,在职工权益受到侵害时,通过集体协商机制维权等。

对于进口消费品税制改革,应适当降低部分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生活用品进口关税,在国内大中城市或旅游区设立免税购物中心和购物店,提高免税购物限额和增加品种。增加进口促进资金规模,在现有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的基础上,增加安排进口促进支持资金。为国家鼓励类产品的进口提供贴息支持。进一步优化进口商品结构,适度扩大消费品进口,鼓励支持国内流通企业参与国际贸易,支持具备条件的企业整合进口和国内流通业务,减少中间环节;鼓励国内商业企业经营代理国外品牌消费品,发展自营销售平台,打破垄断,实现充分竞争;发挥行业中介组织作用;鼓励支持贸易促进机构、进出口商会、行业协会等中介组织根据需要开展进口咨询和培训服务;加强对重点进口企业和行业的指导,及时发布相关信息,加大进口促进力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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