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金融热潮冲击了中国金融业,使原来稳稳当当赚钱的传统银行、保险与券商都不得不面对新的挑战,表现出创新活力,同时也大大推动了金融改革,尤其是突破了许多原来对民间金融的限制。短短几年里,金融行业被催化发展得面目一新,互联网金融功不可没。
可是,关于互联网金融的误解也很多,其中一个误区是互联网使金融服务“脱媒”,狭义理解是“淘汰掉银行这个金融中介”,广义理解就是“把金融中介都淘汰掉,实现资金供与求两方的直接对接交易”,脱媒就是金融的P2P化。银行、保险、证券、基金等行业真的要进入历史博物馆,被互联网金融取而代之吗?我们不妨从金融的起源与发展历程来找答案,借此也让我们看出金融是不是真的像那些不懂金融的“野孩子”所说。
金融曾经都是P2P
除了货币之外,人类最早的金融是借贷。借贷跟货币一样,是最经典、也最简单的跨期价值交换,或者说交易两方之间的跨期价值配置。根据现在还能够找到的考古证据看,最早的借贷契约发生于距离现在三千八百多年的古巴比伦,也就是公元前19世纪中期,在现在的伊拉克一带。幸存的古巴比伦借据上明确标明谁欠谁多少银子,或者多少谷物,或者其它标的。从借贷两方的名字与身份信息看,交易肯定是借方和贷方直接面对面进行的,没有金融中介,也就是经典的P2P!
后来,随着跨地区的货物贸易的兴起,在各地金属货币或其它货币之间进行汇兑的金融中介开始出现。再往后,这些中介慢慢从兑换货币、跨地区汇兑转变到既做兑换又做借贷,就跟明清中国盛行的钱庄和票号类似。现代意义上的银行是到14世纪左右,首先在如今意大利的佛罗伦萨一带发展起来。而且也是因为贸易和借贷类金融交易的地理范围与人群范围的不断延伸扩大而催生!
从这里,我们看到金融的媒介化发展跟三大变化有关:1)交易的物理空间的扩大;2)交易的人群范围的扩大(在越来越多的陌生人之间进行);3)交易量和金额越来越大,这也增加了分散风险的需要,促成专业化的金融中介发展。
在历史上,借贷类交易的媒介化发展是如此,那么,证券类的发展历程是否不同呢?以股票为例,股票最初于16世纪在英国伦敦推出时,都是在咖啡馆里交易,有兴趣买卖或者发行股票的人都来到咖啡馆,两方面对面直接进行交易,没有交易所,也没有现代意义上的投行券商等金融中介。在股票发行和交易于1860年代引入晚清的上海之后,当时也是用茶馆作为发行与交易场所,通过举办茶会,许多人在一起聊天、喝茶,既像现在一样交换信息、洽谈交易,也进行面对面P2P股票买卖,一手交钱,一手交票。那时候,只有一些所谓的华商股票“掮客”作为金融中介,虽然他们会了解一些股票发行公司,与企业有密切的关系,但他们还不是今天这样公司化的投行公司或经纪公司,很多时候是“个体户”。这种茶会证券交易方式一直延续到1914年,那年秋天上海股票交易公会成立,算是有了正式证券交易所,也有了正式的股票经纪商,使股票交易朝媒介化迈出一大步。
金融发展就是媒介化
在金融史上,股票交易走出原来的“P2P”初态并逐步演变到今天的漫长“媒介链条”,背后驱动力也是跟融资量、融资人群和物理范围相关,认知这些驱动力对我们理解今天互联网带来的影响,仍然非常重要。上面说到,股票早期在英国咖啡馆里交易,那时也有原始的股票“掮客”作为中介。后来,更具规模的金融中介即现代意义的“投资银行”是在英国1688年光荣革命之后出现的事情,在那之前虽然有股票在场面上交易,但交易人数不是太多,范围也不广,金额也相对较小。可是,光荣革命限制了英国王室的征税权,虽然政府税权和财权由议会掌握,但议会不能随便加税,财政赤字就成为必然。
为了支持赤字财政,1694年议会批准成立英格兰银行,其作用只是帮助英国政府融资,把融到的资金放贷给英国政府的不同部门。那时的英格兰银行跟现在完全不同,它由不同的私人股东拥有,是政府特别授权的银行但又不属于国家拥有。作为金融中介,英格兰银行起到以下作用:专门负责帮政府融资(专业化分工)、提供信用增强服务(其股东承担额外风险,将他们自己的名誉与信用以及资本投放其中,帮助投资者降低违约风险)、降低出资方与用资方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降低交易成本)。
由于两场持久战争,英国同时跟法国、西班牙和俄罗斯作战,使其深陷财政挑战之中,到1710年左右英格兰银行已经不能满足它的开支需要,必须想法扩大融资量。尤其是在1710和1711年,英格兰银行两次为了军费开支而融资30万英镑都失败之后,迫使英国政府想别的招法。1711年成立南海股份有限公司(那时说的“南海”South Sea 指的是南美洲),名义上该公司拥有英国跟南美洲的贸易垄断权,但由于南美洲那时候基本由西班牙控制,而英国又正在跟西班牙打仗,实际上那个垄断贸易权没有任何意义,南海公司的真实业务是帮助英国政府融资,一方面南海公司向大众发行股票,融到大量资金,另一方面,它用这些资金从英国政府批量认购国债,就这样,英国需要发国债融资时就主要跟南海公司进行“批发”交易,由南海公司通过股票增发把这些债务融资转手出去。所以,南海公司的股票与其说是股票,还不如说是英国政府国债,但是,中间经过“南海贸易特权”和南海现有股东的信用与名誉的转换,使得其股票更多地被解读为当时的“成长股”,信用也是最高的,以至于在此后的九年里制造了历史上著名的“南海股票泡沫”。
尽管南海泡沫带来很多问题,但英格兰银行和南海公司在资本市场发展史上的意义很大,因为这些创新对于资本市场走出“P2P”、走向规模中介化都是里程碑式的。这些创新把资本市场做得更深更厚。
另一个里程碑意义的发展是J.P.摩根对证券中介化的贡献。摩根是1857年以学徒工进入投行,那时候美国投行业已经相当的中介化,已经走出“P2P”很远,今天意义上的华尔街也基本成形。可是,金融中介发达程度还没有达到今天的水平,这当然是因为受限于那时候的信息技术条件,另一方面也是因为人们对金融中介的角色认知不足。比如,“大规模”集聚资金的能力还是不足,致使那时候的投行还不能大举并购组建公司。这一局面一直要等到青年摩根变得成熟,并接掌父业之后才改变。1892年,摩根通过他的“摩根大通”投行公司成功地融到足够资金,把“爱迪生通用电气公司”和另外一家电气公司合并,组成了今天还存在的GE(通用电气公司);1901年,摩根以5亿美元天价(作为比较,同年美国联邦政府财政收入为7亿美元)收购美国钢铁公司(U.S. Steel Corporation),并以美国钢铁公司为基础组建了世界上第一个市值超过十亿美元的公司。摩根的努力不仅创造了人类公司规模的奇迹,而且他通过投行的信用增强努力,改变了作为金融中介的券商模式和可以实现的融资量,使华尔街成为现代经济的心脏。
金融中介的信用增强作用为什么如此重要,而且是P2P所无法替代的?这主要是因为金融是交易两方的跨期价值交换,甲方支付今天在手的资金,乙方今天得到资金,但承诺未来要连本加收益还回给甲方,或者甲乙两方今天签署协议,由甲方在未来某个时间点出资给乙方,而乙方承诺在某个更晚的时间点给甲方以回报。这种跨越时间的价值交换如果没有契约执行架构、没有信任做支撑,那当然就无法进行,或者就没有人愿意参与。正因为这个原因,古代人在没有现代契约法治、没有信用支撑制度的环境下,选择基于血缘作为跨期价值交换的基础,比如“养子防老”,因为血缘关系不能出生之前自己选择,出生后也自然不能改变,这种“不变”的人际关系就可以便利地作为跨期交易的基础。
我们也可以通过金融与现货交易的对比看中介的价值。衣服、鞋、家具、电器等商品,一般都是现货交易,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在这些“一锤子买卖”交易中,“假冒伪劣”等产品质量问题当然也很重要,这些也涉及到跨期信用问题,但由于这些商品毕竟是看得见摸得着的“东西”,即使买到手之后发现有问题也不能找卖方算账,可能也能将就,最多下次不去他们那里买就行了。这就是为什么京东商城、当当网等公司,可以轻松实现“去中介化”、实现脱媒化。同样道理,滴滴打车等等服务业也是现货交易,不涉及跨期承诺,P2P也能顺利做成。
但是,由于金融交易是跨期价值交换,今天一方出资了而另一方做的是承诺,两方都有可能存在欺诈,并且整个交易可能需要几个月、几年甚至几十年才能完成,这期间许多事情可能发生,欠债方或者负有未来支付责任的一方可能会跑路,可能迁徙移民,可能出车祸,也有可能因为天灾人祸或者经济危机、金融危机,而不能兑现。特别是,如果交易金额很大,需要在很广泛的地理范围和众多陌生人之间募集资金,那么,在没有金融中介在交易链条中提供信用增强的支持情况下,是不可能有人愿意把钱投出去的,不会有太多人愿意上当的。
就如十年前笔者跟华尔街一家跨国投行合作管理一只对冲基金,当时他们要我参与跟全球各地私人财富管理客户的面谈,这些客户都是资产达数千万美元的家庭和法人。那次经历让我亲自看到为什么今天的跨国投行可以轻易发售证券和基金,募集几十亿、几百亿美元的资金。跟他们不管走到巴黎、米兰、伦敦、苏黎士,还是香港、新加坡、东京、巴西圣保罗,还是北美各地,都可以见到当地的富翁们,能够得到他们的信任,他们也愿意投资,就是因为这家投行在世界各地都有团队,这些团队以当地人为主,从许多年以前就开始接触、了解、关心这些家庭和法人的方方面面,给这些客户提供方方面面的服务,并逐步赢得他们的信任,让这些客户知道这家投行不是拿了钱就跑路的,而是会在当地会扎根下去的。
这家投行在世界各地的客户当然不乏当地团队的亲戚朋友,但更多的是靠长久培养的、以前非亲非友的客户。也就是说,正因为这些投行在世界各地的广泛网络,所以他们的融资能力和融资规模达到空前的水平,而之所以能够如此,不是因为“P2P”,恰恰相反,是因为他们通过当地的团队去“接地气”,以此打破外来企业在当地的“信任”挑战。这样,尽管投资者不知道证券和基金的发行方是谁,更不知道资金的需求方人品如何,但没有关系,只要第一线金融中介和投资者之间能够“知己知彼”就行。
实际上,如今中国公司在香港或者美国发行证券,可以融到世界各地投资者的资金,就是因为金融公司通过一环一环的“中介链条”,在全球范围内建立了广泛的信任网络,覆盖了千千万万个投资者,而这个网络中每根“中介链条”都起到了信用增强的功能。有了这一环接一环的信用增强,物理距离远、出资方跟用资方之间的陌生就都不是问题了。金融中介链条能降低信息不对称所带来的负面影响。
正因为以上原因,我们看到,在世界金融发展史上,每次新技术的出现(包括交通运输技术、电脑技术和通信技术)不仅没有使金融服务“脱媒”,反而每次都把金融交易链条拉得更长,增加媒介的环节数(而不是减少)。这次,互联网尤其移动互联网一下子把金融交易的渗透面扩大数倍,顿时拉开了资金提供方跟资金需求方之间的距离,使信息不对称和欺诈变得更加可能。道理很简单,以前,众多储户和投资者可以先去银行、先去证券公司或保险公司看看,看看他们在哪里,了解一下他们的人员如何、是什么品行,然后再决定是否把钱存在那里、投资给他们;而有了互联网平台后,大众客户根本就见不到资金需求方,也见不到互联网金融平台公司的人,而是只能通过网站或手机了解他们,“蚂蚁”客户数量太多也使得互联网金融公司不可能做到人人都见。因此,实际上,互联网大大增加了金融交易的信息不对称,为欺诈提供了更多便利,而不是相反。
所以,就像投行网络跨地区、跨国界扩散后拉长了金融中介链条一样,互联网带来的不是金融“脱媒”,而是恰恰相反,金融中介链条会被拉长(包括P2P资金由银行托管、投出去的资金由第三方担保、客户账户由第三方审计等等)。一般而言,金融交易对手间的距离越长、信息不对称越严重,骗子欺诈的空间就越大,所需要的提供信用增强服务的金融中介就越多。否则,如果缺乏第三方中介去保证信用、增加交易安全,我们就会继续像2015年那样,经历许多互联网金融公司相继卷款逃跑,或者因为不负责任的投资而破产关门,使众多老百姓的投资血本无归,以至于上街游行抗议,挑战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