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秦汉到元末,古代中国官民力量相互结合,辅之以东亚世界其他力量,曾主导“环中国海”商品贸易、文化交流及其他海上事业一千多年。但这种海洋文明昌盛的光景,伴随着朱元璋及子孙们长时段严厉的“片板不得下海”国策和清朝入关后明规清随,可以说,明清朝廷长时段禁海政策,致使中国海洋文明的光芒被遮蔽。中国有着悠久的海洋文明,那么,中国是何时具有海洋文明基因并初步建构了海洋文明圈呢?何时初步形成了海陆二元构造?明清君主专制是如何压制海洋社会的?今天找寻失落的古代中国海洋文明应从何处着手呢?本文拟在汲取一些先行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对此诸问题予以考察。
早在20世纪四五十年代,林惠祥发现福建沿海新石器时代遗址中的有段石锛与江浙沿海、南洋群岛同期遗物相同或相近,推定其“当为亚洲东南海洋地带的产物”,“决非华夏族而系越族”遗物。20世纪70年代长江下游新石器时期文化序列建立后,人们发现诞生于河姆渡与马家浜文化时期,在良渚文化时期臻于鼎盛的有段石锛起源于该地区,后来向北传播于山东以及辽东半岛,向南延伸到福建、台湾、广东、广西,乃至滇黔。并进而传播至东南亚各国、印度次大陆南部,以及太平洋诸岛屿。另外,在北太平洋沿岸的朝鲜、中国吉林、日本,以及北美洲,发现了背部上端起一突棱或做出既深且宽的凹槽的有段石锛。张光直认为原南岛语族的老家当在欧亚大陆的东南海岸,主要集中在闽江口向南到韩江口的福建和广东东端的海岸。南岛语族分布于东自复活节岛西到马达加斯加,“人口约有一亿五千万,其中绝大多数居住在东南亚”。
与上述良渚文化相类同,也具有海洋文化特质的龙山文化发现于1928年。该文化的一部分传人当是后来的东夷,这也是一个海上族群。近代以来,“在朝鲜、日本、太平洋东岸和北美阿拉斯加等地,还发现了龙山文化中的有孔石斧、有孔石刀和黑质陶器,标志着龙山人在远方海上活动的行踪”,表明早在四五千年前东夷人就有横渡太平洋的能力。所以,张静芬说:“濒临西太平洋的中国人早在距今7000年前就以原始的舟筏浮具和原始的导航知识开始了海上航行,说明中国和地中海国家一样都是世界海洋文化的发祥地”。2003年,美英学者根据对西伯利亚人和美洲印第安人男性Y染色体“M242”的变化,认为蒙古人种是在距今约8000年前第二次且借助于三角帆船,顺太平洋特定的海流东漂,逐步到达美洲大陆的。
春秋时期,齐、吴、越等沿海诸国都因海而富,均拥有强大的海上舰队,并相互征战于大海之上。迨至前汉中期,汉武帝于公元前112年征调南方楼船卒二十余万人跨海击败南越,公元前109年调遣5万水军横断黄海征讨卫氏朝鲜。后来,唐朝在收复今朝鲜半岛之战、宋金元三朝在争夺皇权内战中,均动用海军参战。当然,古代中华帝国动用大规模海军在北起鄂霍次克海,中经日本海、黄海、东海、南海,南迄爪哇海从事征伐及贸易事业者,当属元朝,此事请容后叙。
(二)环中国海文化圈形成及各国人员自由流动
唐朝中期所辖东部沿海地域北起今鄂霍次克海北岸,经日本海西岸大部,再经过黄海、东海,南达南海中北部(北纬18度附近,东起今越南仁西至今老挝泰国交界处北汕一线以北),这个沿海地域与邻国日本、新罗的士人们通过书写汉字可以笔谈,借助于汉传佛教可以沟通心灵,形成了环中国海文化圈。至迟在16世纪以前,当国家界限还不十分分明之时,东亚乃至西亚各国人员是可以自由往来,可以在其他国家做官经商,居住也相对自由。
有唐一代,百济及新罗人也于唐代大量移居东部,尤以鲁苏浙沿海居多,从事着农业、造船业、水上运输业,以及海上贸易事业。这些新罗人聚落具有商品集散、信息传播和提供运输服务等贸易功能。
早在魏晋南北朝时期就有大量的大陆移民东渡日本,“秦人”“汉人”与“新汉人”遍布列岛各地。唐宋时期除了普通人移居日本之外,也有不少诸如袁晋卿、皇甫东朝等唐朝使者滞留东瀛不归,更有不少像鉴真这样的僧人东渡定居。同时,许多日本人在唐朝定居或做官,其中最负盛名的当属官至唐廷光禄大夫、御史中丞、安南节度使的阿倍仲麻吕。
唐宋元三代,在一些港口辟专地供外国商人居住,允许外商自治,并对归化中原王朝的外商给予衣食、居住及赋税的优惠。以至于公元9世纪时仅侨居广州的外国商人及家属就达到了12万人之多。
(三)海上交通网络与海洋文明空间的初步形成
至迟在春秋战国时期,齐人与越人分别开通了今山东半岛到日本、今合浦到中南半岛中南部的航线。进入前汉中期,汉武帝相继开辟了北起今韩国之汉江口南至今越南之巴江口的帝国境内航线、从南海到北印度洋的境外航线。到了隋唐时期,唐人开辟了横渡黄海及东海直达日本、直航印度洋到西亚及东非的航路;黑水靺鞨人与渤海人分别开辟了横断鄂霍次克海和日本海航线。
到了8世纪以后,以阿拉伯帝国与唐“帝国为两轴心的世界性海上贸易圈形成,促使我国向东与向南两路贸易的衔接”。16世纪以前的东亚及西亚国家身影尚弱,环中国海与北印度洋既是一个彼此相连的海洋文明空间,也是不同族群及不同政治共同体之间的纽带,更是一个贸易交汇处。该海域通过贸易港、货物、信息、交通线、远程贸易网络,特别是各地海商将这个跨国空间连缀了起来。
(四)海洋生产及海上贸易在唐宋元三朝的财赋地位
仅以海上贸易占各朝总收入份额为例,唐朝设在广州与安南的市舶收入得失,直接影响到朝廷国库的盈亏。如唐乾符六年黄巢占据安南后曾请求为天平节度使。仆射于琼认为“南海以宝产富天下,如与贼,国藏竭矣”,遂拒绝。另外,唐德宗时王锷借任广州刺史、御史大夫与岭南节度使之便,“能计居人之业而榷其利,所得与两税相埒”。只此一个广州市舶司便如此重要,若将其他地方的海上生产及贸易收入计算在内,其影响力可想而知。南“宋自南渡后,经费困乏,一切倚办海舶”。仅就进口“象犀珠宝香药之类”而言,“海舶岁入”“皇祐中五十三万有余,治平中增十万,中兴岁入二百万缗”。这是北宋仁宗、英宗到南宋高宗的进口奢侈品的一个极粗略统计,仅市舶司税收一项就占南宋全国财政总收入的20%左右,还不算民间贩海及其他渔盐海运等事业所得。元朝延祐六年“海舶税,会计其钞,皆数十万锭”,而当时“天下所征包银差发,岁入止十一万锭”而已。陈高华等人为元代前期的市舶所入约占“岁入之数”——黄金总数的六分之一强。
二、宋元帝国的海陆二元构造初步形成
(一)官民共同航海与中国帆船时代巅峰
北宋时期,神宗对海洋事业的作用便看得非常清楚:“东南利国之大,舶商亦居其一焉。昔钱、刘窃据浙广,内足自富,外足抗中国者,亦由笼海商得术也。”绍兴七年(1137)宋高宗鉴于“市舶之利最厚,若措置得宜,所得动以百万计,岂不胜于取之于民”。故特别“留意于此,庶几可以少宽民力耳”。到了元朝,朝廷更是将海上事业视为“军国之所资”“国家大得济的勾当”,故政府带头经营,鼓励民间全力参与,形成“国家出财,资舶商往海南贸易宝货,赢亿万数”的局面。仅至元二十六年(1289)“行泉府所统海舶万五千艘”,而“舶挂十丈之竿,建八翼之橹,长年顿指南车坐浮庋上,百夫见鼓番休整,如官府令。碇必良,纤必精,载必异国绝产”的“富人之舶”也是比比皆是。
宋元帝国成就辉煌海洋事业的基础是官民同时经营海洋,进而促进了宋元海船的发展,其船体结构、抗风性能、载重量,以及导航技术,不但远胜于隋唐时代,而且远远超过当时最擅长造船航海的阿拉伯诸国。同时,宋元两朝开辟离岸、横渡北印度洋抵达西亚与非洲航线,元朝开辟了3条南北远距离海运航线,使得民无挽输之劳,国有储蓄之富。凡此种种,使得宋元两朝不但造就了中国航海盛世,也将“中国帆船时代”推上了巅峰。
(二)元朝海军主宰“环中国海”
有元一代,海军远距离作战价值发挥到了极致,其要者有如下几次。
(1)越洋收复占城之战。至元十八年(1281)元朝在占城国设立行中书省,后占城国王子反叛。十九年元廷派遣五千军队乘战船及海船350艘浮海伐占城。翌年又发兵万五千人、舰船200艘助征,占城势穷而降。
(2)二度越海征讨日本。至元十一年,元廷以各种类舰船900艘,载士卒25000人征讨日本,后因遭遇台风而败北。至元十八年元朝再次征伐日本。其中,东路军4万人分乘900艘战舰、南路军约10万人分乘3500艘战舰分别从今韩国南部与宁波进军,激战2个月后台风突至,元军败绩。
(3)二征安南。至元二十年元军首次从占城方向讨伐安南。二十四年元军7万人乘500艘战船再攻安南,一战歼灭安南水军4000人,后因水土不服而撤军。
(4)征伐爪哇。至元二十九年初,爪哇国王将元朝使者黔面。于是,2万元军乘战舰千艘于翌年正月兵临今加里曼丹西南端。恰逢爪哇王被葛朗国所杀,爪哇王婿转而向元军求救,元军一战击破葛朗国10万大军。战后,爪哇人趁元军不备之际,偷袭成功。
(5)占领库页岛。至元二十一年后,元军三次渡海作战,征服了库页岛。
(6)两次经略台湾。至元二十九年、大德元年,元军先后两次渡台湾岛,并在澎湖设立巡检司,征收盐课。
有元一代,元廷在北起鄂霍次克海,中经日本海、黄海、东海与南海,南至爪哇海的广阔海域,动辄以数万或十数万大军跨海远征,彰显出元帝国巨大的远洋航行能力与高超的编队航行技术,表明其航海驱动设施、导航仪器,特别是海军作战能力均已达到世界领先水平。
(三)宋元时期的蕃坊与海外华人离散社群
唐宋以前虽然有许多华人移居海外,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大都淹没在土著居民之中。海外华人离散社群的形成始于元代,盛于明清时期。
有宋一代,优遇侨蕃并鼓励其集聚各港埠,或在城内与华人杂居。各蕃坊实施自治体制,官府不予干涉。另一方面,许多宋朝官员、士人群体、富商及身怀绝技者基于各种原因大量移居并入仕高丽,或出将入相,获得高爵显位,或获得优待。到了元代,元廷倚仗西亚及中亚的“色目人”为其理财,色目人位高权重、人多势众,遍及内地与沿海。与此同时,许多沿海居民移居南洋各地。如位于今新加坡的龙牙门“男女兼中国人居之”,位于今加里曼丹岛的勾栏山有“唐人与番人丛杂而居之”,位于今西亚的马鲁涧国“有酋长,临漳人,陈其姓也”。而爪哇国的杜板“约千余家,中国广东及彰州人多逃居于此,以二头目为主”、新村“村主广东人也,约千余家”、苏鲁马益“亦有中国人”。至于爪哇国的人员结构,该“国有三等人”,“一等唐人,皆是广东、漳、泉等处人窜居是地”;而旧港“国人多是广东、漳、泉州人逃居此地。人甚富饶”。
这些遍布南中国海各个贸易口岸的华商不但经营着各种生业,而且是市场上的主导人群。华商在环中国海海域构筑的贸易网,早在欧洲人进入该海域之前已然成形。
(四)以宋元帝国为中心的远程贸易网络
宋元时期,环中国海诸国既渴望中国丝绸、瓷器等商品,又依赖中国海商经营其物产,并在相当程度上通用宋元铸造的铜钱或交钞。就商品交换而言,有元一代,位于今印度半岛南部的沙里八丹国产八丹布、珍珠,唐“舶至,求售于唐人”;位于东非海岸的加将门里国“贸易之货,用苏杭五色缎、南北丝、土绸紬绢、巫仑布之属”;位于今马来半岛南部的东西竺国人将椰子“织而为簟,以售唐人”;位于今马鲁古群岛的文老古国“每岁望唐舶贩其地”。关于中国文化在东南亚的影响力,早在宋代位于今文莱的渤泥国“商贾日以中国饮食献其王”;位于今苏门答腊岛东南部的三佛齐国“亦有中国文字,上章表则用焉”。至于中国钱钞作为环中国海及北印度世界许多地方的共通货币,相关记载很多。如位于今湄公河下游的罗斛“法以□[贝八]子代钱,流通行使,每一万准中统钞二十四两,甚便民”。致使宋朝“金、银、铜钱、铜器之类,皆以充斥外国”。而“蕃夷得中国钱,分库藏贮,以为镇国之宝。故如番者非铜钱不往,而番货亦非铜钱不售”。另据明初人马欢记录,爪哇国境内“中国历代铜钱通行使用”“番人殷富者甚多,买卖交易行使中国历代铜钱”;旧港国则“皆赌钱物,市中交易亦使中国铜钱,并用布帛之类”;锡兰国与裸形国王对“中国麝香、纻丝、色绢、靑磁盘碗、铜钱、樟脑,甚喜”。
当元明时代闽粤海商在“环中国海”建立起贸易网络时,欧洲人尚在探索通往东方的航路。后来,欧洲殖民者虽然在世界各地相继建立了海上的霸权,但唯一的例外是环中国海的海上贸易优势,直到18世纪末始终掌握在民间华商手中。因华商对欧洲人贸易始终处于出超地位,中欧之间的贸易收支均以欧洲人带来的白银来平衡,从而使得中国成为世界白银的最大吸水库。
(五)超越国界与族群的共有海神——妈祖信仰圈的形成
宋元时期,除了官府对各种本土海神、龙王与观世音进行祭祀之外,各地方涌现出许多区域性海神。其中,本系闽南的地方海神妈祖于宣和五年(1123)被宋廷“敕授灵应夫人”,开历代帝王封赐之先河。进入南宋后,宋廷先后13次左右敕封妈祖,并将其从“夫人”升格为“妃”。元朝对海神妈祖愈益信仰,从至元十五年(1278)以降不间断地加以敕封,并给予“天妃”封号。正因为如此,妈祖最终超越所有海神,一跃成为国家级海神,一神独尊,并渐次传播到了环中国海各处,接受上至皇家,下至黎民百姓的顶礼膜拜。妈祖成神的时间点——宋元两朝,恰逢中国帆船时代的巅峰期,海运、海商与外贸,官民共举,一派昌盛景象。而妈祖的坚定信仰者——闽粤浙苏海商恰恰是创造这个海上盛世的两个主角(朝廷、海商)之一,二者相互结合,便将妈祖推上海神最高规格处。奉祀妈祖固然是为了获得神灵的佑护,更重要的是共通的祭祀活动极大地增强了海洋社会内部的凝聚力,从而使得中国沿海、岛屿,连同环中国海其他地方的华人与当地居民,共同构筑了“环中国海”海神信仰圈。
何谓海洋文化,至今尚无一个确切的概念。我们认为海洋文化是相对于大陆文化而言的文化类型,是人类认识与利用海洋并因此产生的观念、意识、思想与生产生活方式及价值观等。至于海洋文化的基本特征,徐杰舜与司马尚纪将其归纳为外向性、开放性、冒险性、崇商性、多元性、包容性,应该说是十分精到之论。当然,放眼世界海洋文化发展历程,我们认为如再补充几点可能会更全面一些,也就是说海洋文化至少有以下几个重要特质:其一,全社会呈现开放、包容与创新状态;其二,通过拓展商业和海外贸易,包括通过近代殖民探险和海上贸易来追逐利润,国家保护商人利益;其三,以国家为后盾全民族自发地去征服与利用海洋,尤其是鼓励私人探索海洋;其四,民族性格具有勇敢而勤劳、冒险而吃苦、俭朴而耐劳的特性;其五,既重商业也重实业、精于计算又善于经营;其五,具有普世情怀、共通宗教信仰;其六,具有互助意识、团队精神和开拓思维。
如按以上标准来衡量,前近代中国东南沿海社会大体上具备以下几点。
第一,通过耕海与海上贸易来追逐利润。这种事例不胜枚举,如宋刘克庄有《泉州南廊》诗专门描述此事:“海贾归来富不赀,以身殉货绝堪悲。似闻近日鸡林相,只博黄金不博诗。”明朝福建巡抚徐学聚说:“漳、泉滨海居民,鲜有可耕之地,航海、商、渔乃其生业。”
第二,具有开拓外洋、冒险与不惧生死的特征。南安《陈氏族谱》有“族之子姓发达后,于疆界土地偏小,庐舍纵横,田园益蹙。食多生寡,故士农卫商,维持生活颇费踌躇。于是乎奔走外洋”之述说。《通番舶议》中更有“泉漳风俗,嗜利通番,今虽重以充军、处死之条,尚犹结党成风,造船出海,私相贸易,恬无畏忌”之记载。《漳州府志》对当地民风是这样描述的:“悍强难治,轻死易发,民俗奢侈,文物如邹鲁”,“君子尚气节,小人急生业”。
第三,重商趋利,俭朴而耐劳,精于计算,善于经营。宋元明人对闽南人性格多有描述,其中一则说得很贴切:“安平市独矜贾,逐什一趋利。然亦不倚市门,丈夫子生及已弁,往往庆著鬻财,贾行遍郡国,北贾燕,南贾吴,东贾粤,西贾巴蜀,或冲风突浪,争利于海盗绝夷之虚。近者岁一归,远者数岁始归,过邑不入门,以异域为家。”
第四,具有互助意识、团队精神和开拓思维。江浙闽粤沿海居民通过乡缘共济沧海、通过血缘共谋发展、通过团队精神共度时艰是非常突出的。以温州人为代表的东南沿海居民通过团队协同与互助精神来开拓海内外市场就是其中的一个缩影。也有人曾以湛江为例,举出沿海居民聚族或聚村而斗的状况:“村斗不管出于何因,同姓人都赶来助斗,往往酿成几千人手持凶器,你死我活的大厮杀。造成严重伤亡的村斗,在历史上例不胜举。”实际上,通过乡缘与血缘来建构团队往往是国家不能保护人民生死情形下的民众自我因应结果,并进而形成传统。尤其是后来明清两代严厉禁海,民不聊生的沿海居民只有结伴与互助外出求生方能活命,更强化了这种血缘及地缘集团的存在意义。这也是东南沿海地带多同姓聚族而居,而内地相对不多的原因所在。
第五,通过虔诚的海神崇拜获取心灵慰藉,利用共通宗教信仰聚集社会力量,共同抵御未知的明天。在前近代历史上,世界上所有海洋民族与航海人员无一例外的都是虔诚的海神崇拜者,这也是妈祖产生于航海之风最盛的闽南并最终走出闽南,成为环中国海所有海洋从业者的共通信仰的原因所在。因为妈祖信仰固然是为了获得海神的庇护,但更重要的是“在陆域与海岛各类海洋社会(如渔村、商帮、移民群体)中的神灵祭祀活动都极大地增强了海洋社会内部的凝聚力,强化了海上活动的群体精神”。
第六,宋元时代中国海洋事业达到了高峰,得益于官民共同航海、共同经营海上贸易。与唐朝以前的统治者不同,宋朝实施海上贸易主要是为了经营牟利,而非仅供自己消费。所以,宋朝首先奖励互市,大力鼓励民间商人从事海上贸易事业。不但设立了专门管理海外贸易的市舶司,而且制订了《元丰市舶条法》。另外,宋朝对渔业从事者也有所体恤。如宋孝宗敕令:“勘会漳、泉、福、兴化四郡濒海细民以渔为业,所得其实无几,州县官吏不恤,却行征取。自今敕到日,仰本路转运、提刑司常切觉察,如州县仍前违戾,按劾闻奏”。到了元朝,首先继承了两宋市舶司制度并完善之,制订《市舶抽分杂禁》等法规以保障海外贸易的繁荣与发展。后来,元廷制定了《整治市舶司勾当》,并规定“舶商、梢水人等皆是赶办课程之人,(前略)合示优恤,所在州县,并与除免杂役”。又诏令“商贾市舶物货已经泉州抽分者,诸处贸易,止令输税”。
三、明清君主专制帝国与海洋文明的“衰落”
(一)官府垄断海上贸易、民间百姓片板不得下海
朱元璋获得政权伊始,便迫不及待地实施了官府垄断经营海上贸易事业、民间百姓“片板不得下海”政策,并作为祖宗之法要求其子孙世代遵守。30年后,朱棣曾派郑和先后7次下西洋,但论者普遍认为此乃满足专制帝王个人私欲之举,故明廷只准官家航海,而对民间海上贸易乃至于渔业则“以渔人引倭为患”为借口,竟“禁片帆寸板不许下海”,而“原有海船者,悉改为平头船,所在有司,防其出入”。清廷入关后,对“海禁”政策始终是明规清随。如康熙二十三年(1684)“开禁”时规定,“如有打造双桅五百石以上违式船只出海者,不论官兵民人,俱发边卫充军。该管文武官员及地方甲长,同谋打造者,徒三年;明知打造不行举首者,官革职,兵民杖一百”。明朝皇帝有时迫于经济压力也间或“开禁”,但却“于通之之中,申禁之之法”,“既裕足食之计,实寓骋盗之术”,实施的是一种变相的“海禁”之策。对于明清朝廷而言,官府垄断海上贸易利益而不允许臣民分一杯羹、为了维护朝廷绝对君主专制统治而不允许人民脱离土地、不管沿海人民多么贫困也不允许其脱离统治者视线,这是明清统治者所有施策的出发点。
在明清两朝五百多年时间里,中国私人海商因一方面始终遭受本国统治当局的限制或残酷镇压,另一方面则遭遇西方殖民者一次次单独屠杀,或西方殖民者与明清朝廷联合挤压乃至屠杀,从而使得他们成为一群没有祖国的商人,只得艰难生存,难以健康发展。最终将环中国海贸易及经营主导权拱手让给西方殖民者。
(二)明清海洋经济与民间社会反抗
迨至12世纪初期以降,南宋社会经济发展大势彻底南移东倾,东南沿海成为宋廷财赋的首要之区。到了元代,东南沿海居民不但具有很强的海洋意识,该地域也具备了发展海洋经济的一些先决条件。如苏浙闽粤沿海地带,随着茶叶、丝绸、瓷器、甘庶等商品性农业和工商业的发达,其社会购买力快速增长,一些南洋香料与调味料等奢侈品逐渐成为必需品。随之而来,该区域的商品市场逐渐形成,局部地区进入了“原始工业化”的进程。同时,伴随着该地域经济性作物及手工业产品商品化范围的不断扩大,加之当地急速增长的人口被迫游离出土地,既为民间投资商业、从事海外冒险事业提供了经济与资本基础,又提供了人力资源。另外,元代因交钞及各种期票的出现而增强的融资能力、宋元帝国远洋船舶的优越性等,均为东南海洋社会经济的发展提供了必要条件。
但令人扼腕的是,直到明中叶至清前中期,东南沿海地区“无论从整体规模还是经济形式上看,都尚未形成真正意义上的海洋社会经济的实质内涵”。明清海上朝贡贸易不具有开放性的贸易特点,“它很大程度上是对自高自大、高度专制的强权政治的一种无奈的支持”。即使朝贡国可借此获利,也“是以政治权威满足感与经济利益投机感相交换的异态形式”。朱元璋严厉禁海后,沿海人民不得不冒险移民海外求生,“交通外番,私易货物”。于是,“明中国的对外贸易,也就奇特地利用走私道——偏道作为常道”,中国已经没有合法的私人海上贸易。遂造成日本“人利互市,留海滨不去”,“而内地诸奸利其交易,多为之囊橐,终不能尽绝”的局面。于是,民间力量因应海禁的对策,以及由此产生的各种后果便纷纷出现。
(1)专事海上贸易或劫掠的村镇
明中叶“福宁州之桐山,泉州之安海,漳州之月港、海沧,诏安之梅岭,皆沿海而居,负海而固,繁聚反侧,沦染骄恣,绥之则宁家,急之则下海,尾大不掉之势”成型。诏安之梅岭“村有林、田、傅三大姓,共千余家。男不耕作而食必粱肉;女不蚕织而衣皆锦绮。莫非自通番接济为盗行劫中得之?历年官府竟莫之奈何”。
(2)许多因走私贸易而兴盛的偏僻港湾
即使在最严厉的禁海时期,“闽粤之人”照样“驾双桅船,挟私货,百十为群,往来东西洋”。浙江沿海呈现着“海乡之民以沧溟为菑畲,每岁孟夏以后大舶数百艘,乘风挂帆,蔽大洋而下,而台、温、汀、漳诸处海贾往往相追逐,出入蛟门中”、“闽广之地,富商远贾,帆樯如栉,物货浩繁,应无虚日”的场景。原本极其偏僻荒凉的月港因海上走私而成为“闽南一大都会”,以至于后来“所贸金钱,岁无虑数十万”。
(3)众多各类专业海商集团
明清海商集团有多种组织形式,有的呈地域形态,如同安“从海贾游者,经鲸波蜃浪之险,而心无畏慑”、惠安“海滨人业船”“且通于外洋夷国,能识飓预险,洋面往来,可以无虞”等;有的是“豪门巨室,间有乘巨舰贸易海外者,奸人阴开其利窦,而官人不得显收其利权,权初亦渐享奇贏”;有的是小民散户采取合资方式经营,这种合伙集资造船经商,各有分工,各司其职。其中最有影响力并形成气候的是郑氏海盗集团及其建立的海上王国。
郑氏海上王国的开创者郑芝龙出生于泉州安平镇,后于明天启年间先后接收海商兼海盗首领李旦、颜思齐财产后,成为后起的海盗首领之秀。接着,芝龙“赂中贵人及福省达官多为之言”,从海盗首领摇身一变为明廷游击将军,最后形成了独霸东南海域的局面。
郑芝龙降清后,郑成功于顺治二年(1645)起兵海上。到了顺治十四年,成功已有“舳舻千艘,战将数百员,雄兵二十余万”。顺治十八年郑成功率2.5万余众进击台湾,击败了海上强国荷兰。从此,郑氏海上王国主导着北起黄海,整个东海,南至南海,面积达数百万平方公里海域的贸易。
朱元璋及子孙实施的严厉海禁国策,是在秦汉以来特别是宋元两朝快速发展的海上事业巨轮上,强行地安上一个刹车阀与倒车装置,中国海上事业从此不可逆转地由盛转衰,将海洋经营权拱手让给西方殖民者。
一般认为,儒家传统思想中的轻商意识,压抑了明清中国向海洋发展的冲动。但此论难以解释同样尊儒的汉唐宋元诸朝不但不禁海,而且大力提倡的质问。可以说,明清禁海是中国社会进入绝对专制君主制时代的应有产物,禁止人民自由迁徙是所有绝对专制体制的共有特征,古今中外概莫能外。对于绝对专制体制下的君主而言,他们恐惧的是“海外贸易之利,关税之征榷,往往很容易成为割据地方政权的重要财源”。基于此,“有明一代,海禁甚严,其视贩海者,均属不良之人,素为律令所禁绝”;清政府则“视华侨为盗贼、叛逆、汉奸、边蠹,认定华侨在政洽上危害清朝的统治”。
新大陆发现之后,西方国家往往是政府与私商、海盗密切合作,政治军事征服与航海贸易拓殖同步进行。而对中国明清绝对君主专制政体而言,紧闭国门,将人民固着在土地上是迫使其驯服的最有效办法。为此,明清王朝蓄意并竭尽全力遏制人民向海上发展的冲动,而朝廷本身又无意无力于经营海洋。所以,当葡萄牙人于1498年到达印度洋时,中国商船早在多年前就无力远航到马六甲海峡以西的印度洋进行贸易了。导致官军舰船“窄而脆,其器则朽而钝,或能游弈于沿海,而不能远驾以破敌”的后果。所以,中国海商冒险海上,前面有西方殖民者屠杀,后面有明清统治者追剿,成为“没有帝国的商人”。如1635年马尼拉城外东北部的Pari醤住有2万人以上的华人,远比殖民者人数多得多。于是,西班牙殖民当局便有预谋、有准备地每隔三十几年便进行一次残绝人寰的大屠杀。经过1603年、1639年与1662年的三次大屠杀,马尼拉华人已所剩无几。却说西班牙人残杀华人后,深恐影响中国与吕宋之通商,遂遣人来华陈述其杀戮华人之苦衷,借以和缓华人情感。中国官员回复说: “于吕宋不能兴师问罪者,其故有三:一、干系腊人属于修好之国;二、如遽兴师讨伐,胜负无可敢必;三、所杀华人,多系素属无赖,于我国无益,且系久背乡井之人。有此三点,故于屠杀华人一事,可勿视为重要”。其他各殖民者,如荷兰等国对海外华人华侨的屠杀,绝不亚于西班牙人。
可见,海禁是明清绝对君主专制体制下的必然产物,也是陆上绝对君主专制主义者将其无限权力投射到海上,压制海洋社会秩序的自然产物。
结语:找寻“失落”的海洋文明?
对于古代中国航海技术在人类社会进步中的贡献,美国学者坦普尔说:“如果没有从中国引进船尾舵、指南针、多重桅杆等改进航海和导航的技术,欧洲绝不会有导致地理大发现的航行,哥伦布也不可能远航到美洲,欧洲人也就不可能建立那些殖民帝国。”确实如此,中国东南沿海不但拥有海洋文明的基因,也从来都不缺乏或未曾彻底间断过海洋文明。中国海洋事业经过秦汉魏晋南北朝及隋唐数朝发展,逐渐走向良性循环,但正当该事业比重在中国社会经济结构中步步加重、宋元海陆双重帝国架构渐渐成型之际,与朱元璋相伴而来的明清绝对君主专制体制在中国登场,大陆性皇权势力经常凌驾于海洋性民间社会力量之上,阻遏了中国海洋文明的进一步发展,从而使中国成为“大航海时代”的落伍者,其对海洋事业的毁灭性打击一直影响到今天。
整个宋元时期,当时的中国人不但泛舟“环中国海”经商或经营其他生业,而且开始定居当地,并进而形成了海上商业网络,造成了东西洋诸国均行用中国铜钱的局面。从中可以推想当时海上交易之盛、宋元铜币及交钞使用之广、作为海上共通货币地位之高耸。之所以能够获得如此地位,主要得益于以下三个前提。
第一,海上华商背后的母国在经济作物、手工业、内河运输、远距离贸易和商业方面相当发达。正如弗兰克所说,中国“贸易顺差主要基于它的丝绸和瓷器出口在世界经济中的主导地位,另外它还出口黄金、银钱以及后来的茶叶”。这些出口商品反过来使中国成为世界白银的“终极秘窖”。
第二,唐以降迄元末,中国人不间断地移民环中国海各地,使“各贸易港埠,华人几乎都掌握了主要的市场行销网,地方性的贸易如此,国际性的贸易也如此”。
第三,中国制造了被称为“戎克”的中国式大帆船,较大者可载万余担,小者可载数千担。在19世纪初期富尔顿发明汽船之前,中国戎克船在环球海域有着无与伦比的优势,纵横驰骋。
但令人唏嘘的是,伴随着明清两朝海禁政策的实施,统治阶级始终将海商及海外华侨作为异己力量,每每欲除之而后快。西方殖民者自是洞彻中国统治者的心思,于是,长时间恣意而公开地屠杀海外华人华侨,虽然在明清朝廷与西方殖民者共同挤压下,中国民间海上力量生存空间有所萎缩,中国蓬勃发展的海洋文明一度出现中衰,但中国固有的海洋文明基因尚存,不绝如缕。
正因为如此,在今日中国重新走向海洋世界并再构建自己的海洋文明框架之际,自当首先找寻自己失落的海洋文明,赓续被明清两朝遮蔽的固有的海洋文明,衔接大航海时代开启前夕东西方共同航海的历史脉络。在此基础上,追寻中国以往独有的以和平的方式实现海上贸易和文化交流,乃至族群交融的历史印痕;阐释中国传统海洋文明中独有的全球性文明基因,这种基因既不是近代西方世界对非西方世界的殖民主义剥削与压迫,也不是近代生成的民族国家间的酷烈竞争,而是一种中国独有的互利共赢、和平共存的叙事模式,进而展望并定位中国今后走向海洋文明之路。
注释: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