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言
企业社会责任已经在全球范围内成为企业运营活动的一个重要考虑。中国的企业家们也越来越重视履行社会责任。中国社会科学院课题组调研结果显示,大约90%的中国企业曾有过慈善捐赠。民营企业也在其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2013年,中国慈善捐赠总额高达989亿元,企业捐赠占七成,民营企业(含外资)占企业捐赠总量的90%以上。中国的民营企业还发起成立了“中国光彩事业促进会”以推动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并且在慈善资金筹措、就业安置、劳动力培训、脱贫等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然而,与此同时,和食品安全、员工福利、环境污染等相关的大量有违社会责任的企业行为也并不少见,甚至发生在一些知名的大企业当中。这就使我们产生以下疑问:中国的企业到底在尽怎样的社会责任?更具体地说,首先,我们希望知道企业在慷慨解囊之时,是否也同样积极地履行着企业社会责任中其他更为根本的内容?其次,企业从事慈善捐赠的背后,是否还有着与社会责任无关的其他动机?
现有研究中国企业社会责任的实证文献通常只关注企业的慈善捐赠行为,这就无法回答我们所提出的上述疑问。为此,除了慈善捐赠之外,本文还将同时关注企业社会责任更为本质的内容,即企业在员工劳动保护、员工社会保障方面的表现。然而,这里存在的一个潜在难题是,不同维度的社会责任在数量上并不具有可比性。例如,我们难以说清一个积极从事慈善捐赠的企业,应当在员工劳动保护上支出多少才算同样尽到了相当的社会责任。为此,本文采取的做法是,关注企业家政治身份对多个维度的企业社会责任是否有着同样的影响,并进一步分离出企业家政治身份之所以对慈善捐赠产生影响的可能机制,从而使我们对当前中国民营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有一个更为全面的认识。
我们将发现,企业家政治身份在带来更多慈善捐赠的同时,并没有对员工福利(如,劳动保护支出、社会保障支出)产生积极的影响。由此可见,目前中国民营企业的慈善捐赠并不只是出于履行企业社会责任的目的。为了进一步证实这一发现,我们还将考察企业家参政意愿对企业社会责任的影响。我们发现,企业家更强的参政意愿只带来更多的慈善捐赠,对员工福利并无显著改善。同时,一旦企业家的参政意愿得到满足,其对慈善捐赠的积极影响也将消失。这就说明,民营企业的慈善捐赠背后有着获取政治资源的动机。
本文第二部分是一个简短的文献评论,第三部分对数据和变量加以说明,第四部分是基本的实证结果与相应的稳健性检验,最后总结全文。
二、简短的文献评论
自从1924年奥利弗·谢尔顿(Oliver Sheldon)最早提出“企业社会责任”这一概念以来,学术界对企业社会责任行为进行了广泛的研究。虽然也有学者认为,企业唯一的社会责任就是在遵守基本社会规则之下创造财富、最大化股东利益,但是,由于企业的逐利行为可能会给利益相关者造成伤害,这就要求企业必须承担超越经济责任以外更多的社会责任。随着企业社会责任行为越来越为普遍,这一领域的研究也从企业该不该讲社会责任转变到了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动机及其给企业带来的影响。那么,中国的企业在企业社会责任的不同方面,特别是慈善捐赠以外有怎样的表现?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动机又是什么?
然而,现有为数不多的对中国企业社会责任行为的研究,都只围绕企业的慈善捐赠而展开。但慈善捐赠绝非企业社会责任中较为重要的方面。无论是在卡罗尔(Carroll)提出的一个被学术界广泛采用的企业社会责任的分类中,还是在后来由康和伍德(Kangand Wood)对Carroll所提出的分类的修正中,慈善责任都被排在企业社会责任中最为次要的位置,属于外层的、自由裁量性质的社会责任,而内层的、更为根本的社会责任则包括道德责任、法律责任与经济责任。鉴于此,本文将同时考察慈善捐赠以及企业在员工劳动保护、社会保障方面的表现,以便我们能够对中国企业的社会责任行为有更为全面的认识。
现有的对中国企业慈善捐赠行为的研究已经部分地揭示出善举背后可能的动机。例如,山立威等的研究发现,广告效应是中国上市公司捐赠的重要动机。徐莉萍等对汶川地震后上市公司捐赠行为的研究发现,越是受媒体关注的上市公司,越可能选择捐款。也就是说,企业慈善捐赠的背后也有着社会责任之外的其他动机。但上述研究难以告诉我们,如果企业慈善捐赠行为中也包含了履行社会责任的动机(这是上述研究无法排除的),那么,这种动机是否也促成企业在社会责任的其他方面也有同样的作为?如果我们发现积极从事慈善捐赠的企业却在员工劳动保护、社会保障方面表现消极,那我们就更能确信,社会责任中更为根本的方面反而是被当前的企业所忽视的,企业对社会责任的履行存在着某种扭曲。
由于不同维度的社会责任在数量上并不具有可比性,因此,直接考察各种社会责任行为的相关性并不能很好回答本文所提出的问题。为此,本文采取的做法是,关注企业家政治身份这一因素对不同维度社会责任行为是否有着一致的影响。也就是说,如果拥有政治身份的确让企业家自发地履行社会责任,那么这种影响就应当同时表现在社会责任的多个方面。
关于企业家政治身份对中国企业社会责任的影响,我们知道些什么呢?据我们所知,目前的实证研究仍只是针对慈善捐赠行为。现有研究基本上都发现,当企业家拥有政治身份(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时,企业的捐赠显著增加,并且这被归因于政治身份给企业家造成的某种制度压力(贾明和张喆,2010;梁建等,2010;高勇强等,2011)。但是,政治身份带来的企业善举仅仅是企业回应外部压力的一种片面的反应,还是企业全面履行社会责任的一个迹象?由于慈善捐赠这样的行为含有信号发送的特征,我们有理由怀疑,那些更不易为外界所观察同时又是更为根本的企业社会责任,却是受到忽视的。现有的研究由于仅仅关注企业的慈善捐赠行为而无法对这样的判断进行实证检验。
现有文献将企业家政治身份对企业捐赠的积极影响归因于政治身份带来的压力(梁建等,2010;高勇强等,2011),然而政治身份还可能通过其他的机制对企业捐赠行为产生影响。例如,有实证研究发现,慈善捐赠本身也是民营企业家获取政治身份的一种方式。循此逻辑,我们作出以下两点猜想:(1)越是希望获取政治身份的企业家,应当越倾向于进行慈善捐赠,而一旦企业家获得了政治身份,那么这种主观愿望对捐赠的作用就应该显著降低。(2)由于劳动保护、社会保障方面的企业社会责任行为不具有信号发送的作用,企业家参政议政的动机就应该对这两方面的表现没有显著影响。
由于没能比较不同维度的社会责任行为,现有的研究也难以对以上两点猜想加以检验,而这正是本文将要做的工作。我们将结合企业家获取政治身份的主观意愿,在外部压力之外,进一步检验企业家政治身份对慈善捐赠产生影响的可能机制,并同时考察上述因素对企业劳保支出、社保支出的影响,从而使我们对当前中国民营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有一个更为全面的认识。
三、数据与变量说明
本文数据来自中共中央统战部、全国工商联、国家工商行政总局和中国民(私)营经济研究会于2006年3月主持的全国民营企业家调查。调查由各地工商联和工商局具体执行,问卷的有效回收率为80%,有效问卷共3837份。问卷的所有问题均由民营企业家本人回答。调查样本涵盖境内31个省、直辖市和自治区的所有民营企业,而且涉及各个行业、各种发展阶段和规模的企业。
本文的被解释变量有三个,包括慈善捐赠、人均劳动保护投入和人均社会保障投入。慈善捐赠变量的构造取自问卷中的问题:“您企业2005年在各种捐赠方面的支出情况?”劳动保护投入主要由两部分构成,包括2005年全年支付员工劳保费用以及2005年全年用于改善企业安全生产设备、场地以加强劳动保护的费用。人均劳动保护投入由两者加总并除以企业员工人数而得到。人均社会保障投入是2005年全年用于支付员工医疗保险(包括其他医疗费)、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以及生育保险等费用的总和除以企业员工人数。计量分析中,我们将上述三个变量都加上1,并取自然对数。
民营企业家如果担任各级(乡、县、市、省以及全国)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则政治身份这一变量取值为1,否则为0。问卷还询问了企业家对于“争取当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迫切程度”,以及“和党政领导人经常联系的迫切程度”,并用从1到5的五级分类依次表示“最迫切”到“不迫切”。为便于理解,我们将这两个变量命名为“参政意愿”与“官员交往意愿”,并将变量数值重新处理为由1到5依次表示意愿的加强。问卷还询问了企业家“与周围其他社会成员比较,自认为自己所处社会地位”的高低,这一“政治地位”变量的取值从1到10,表示自评的政治地位不断提高。“工会”这一虚拟变量用来表示企业是否建有工会,若企业有工会则取值为1,否则为0。
此外,鉴于现有研究发现民营企业家个人层面和企业层面的一些特征可能影响企业的慈善捐赠(Ma and Parish,2006;梁建等,2010;高勇强等,2011;Zhang et al.,2009; Brammer and Millinton,2006),本文同时也控制了以下变量。反映民营企业家个人特征的变量包括:年龄、性别、受教育程度(折算成受教育年限)、是否中共党员或民主党派成员。企业层面的变量包括:(1)企业年龄,即从企业成立到2005年的时间;(2)资产收益率,即2005年企业税后净利润除以总资产;(3)资产负债率,用2005年企业总负债除以总资产来度量;(4)企业总资产,用2005年企业总负债与所有者权益之和表示,并对其取自然对数。最后,我们还控制了行业哑变量和省份哑变量,以进一步捕捉不可观测的行业效应和地区效应。表1详细说明了本文变量的名称与定义。
表2给出了各个变量的描述性统计。我们可以发现,企业慈善捐赠的均值为6.230万元,人均劳保支出和人均社保支出的均值为0.244万元和0.152万元。在总体样本中,38.5%的企业家拥有各级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的政治身份,且企业家有明显的参政意愿、与政府官员交往意愿,他们对自己的政治地位评价为中等水平。有53.4%的企业建立了工会,86%的企业家是男性,企业家年龄均值为44.41,教育年限均值为13.32年,45.5%的企业家拥有党员身份,企业年龄均值为7.085年,企业总资产均值为1848万元,企业资产负债率和资产收益率都保持在20%左右。
四、实证结果与分析
本文的被解释变量慈善捐赠、人均劳动保护投入和人均社会保障投入都包含最小值0,所以数据被截断。具体而言,在1470个报告慈善捐赠的样本中,未进行慈善捐赠的企业有443家,占30.14%;在1616个报告劳保投入的样本中,没有任何劳保投入的企业有334家,占20.67%;在1501个报告社会保障投入的样本中,没有任何社会保障投入的企业有521家,占34.71%。鉴于此,本文以下将采用Tobit模型进行回归分析,以期获得无偏一致的估计结果。
我们在表3的回归模型(1)中,首先考察了包括企业家政治身份在内的一系列企业家与企业的特征对企业慈善捐赠的影响。回归模型(1)的计量结果与现有的实证研究发现一致,即民营企业家是否为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对民营企业慈善捐赠有显著的正向影响。需要说明的是,2005年的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身份是由2003年的选举产生的,因此,我们可以认为,本文计量模型中的企业家政治身份是前定变量,与被解释变量之间并不存在双向的因果关系。在多项针对中国企业慈善捐赠的研究中,企业家政治身份都被认为是重要的影响因素(贾明、张喆,2010;梁建等,2010;高勇强等,2011),因此,回归模型(1)的发现并不是本文的创新。此处,我们报告回归模型(1)的结果是为了将其作为基准,与后面的模型结果加以比较。接下来,我们将首先通过模型(2)、(3)对企业家政治身份在不同维度的社会责任行为中的表现加以比较,并最终通过考察企业家政治身份对社会责任的异质性影响来进一步揭示企业社会责任行为背后的可能动机。
在表3的回归模型(2)、(3)中,被解释变量分别为企业人均劳保支出与企业人均社保支出。这两个被解释变量均体现出企业对员工的责任,与慈善捐赠相比,这些虽然不易为外界所观察,却属于企业社会责任中更为基本的部分。然而,与回归模型(1)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在模型(2)、(3)中,企业家政治身份这一变量均不显著。这就是说,即使我们将政治身份对慈善捐赠的影响解释为企业家对外部压力的反应,那么这种反应也并没有在员工的福利改善上有所体现。
考虑到现有对企业慈善捐赠的研究中并没有控制企业是否建有工会这一哑变量(山立威等,2008;梁建等,2010;徐莉萍等,2011;高勇强等,2011;张建君,2013;张敏等,2013;唐跃军等,2014;戴亦一等,2014),而姚洋与钟宁桦的研究表明,工会对企业的员工福利有显著的正面影响,因此,本文表4中的三个回归模型在表3模型的基础上,控制了企业是否建有工会这一哑变量。表4中的回归结果与表3基本无异。与企业家政治身份变量所不同的是,建有工会的企业在不同维度的企业社会责任上均有显著更好的表现。这也在一定程度上说明,我们前面所发现的,企业家政治身份对员工福利没有显著的影响,并不是由于本文数据对员工福利的测量误差所导致的。另外,我们也可以看到,企业家政治身份的系数在控制工会后有所下降,这说明原先表3显示的企业家政治身份对于慈善捐赠的作用一部分应当归因于企业内的工会组织。
以上我们发现了企业家政治身份对不同维度的企业社会责任表现有截然不同的影响,并且我们又进一步推测这种差异性表现源于慈善捐赠更易于为外界所观察。接下来我们自然就想知道,企业家希望借助慈善捐赠这种具有信号发送功能的社会责任行为来实现怎样的目的?按照现有的研究,这可以被认为是企业家应对外界压力的一种反应,是对社会大众的道德诉求的一种回应(梁建等,2010;高勇强等,2011)。然而,我们知道,企业家政治身份对于企业获得各种稀缺资源有显著的作用,而响应社会大众及政府呼吁以外界易于观察的方式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很可能是一种有效且重要的获得政治身份的途径。Ma and Parish(2006)的研究表明,中国私营企业在20世纪90年代初确实通过对政府和社会福利项目的慷慨捐赠来使得企业家获得政协委员或人大代表的席位。于是,我们希望更为直接地来检验,企业家慈善捐赠的背后,是否也包含着获取自身政治资源的动机。那样的话,慈善捐赠这种社会责任行为就不只是对外界压力的被动应对,同时也将是企业家们对自身利益的主动追求。
为了检验上述猜想,我们首先在表5的回归方程中,控制了企业家“参政意愿”这一变量,该变量表示企业家争取当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的迫切性,其取值从1到5依次表示更高的迫切性。回归结果如表5所示,我们看到,当企业家具有较强的参政意愿时,企业的确更愿意在慈善捐赠上慷慨解囊,但企业在员工福利方面的表现并未因此而显著不同。此外,表5三个回归模型中其他核心变量的系数和显著性与前面的结果仍基本保持一致。
表5中参政意愿这一变量的显著性并不算高,我们进一步猜想,这很可能与参政意愿的作用存在人际的异质性有关:如果民营企业家慈善捐赠的背后有获取政治身份的动机,那么参政意愿对于慈善捐赠的正向影响在尚未获得政治身份的企业家身上应当有更为明显的表现。这一猜想若被验证,也能为企业社会责任行为的背后动机提供实证依据,从而有助于我们深入认识当前的企业在尽怎样的社会责任。
为检验这一猜想,我们在表6的三个回归模型中进一步控制了“参政意愿”与“政治身份”的交互项。可以看到,与表5中的模型1相比,考虑了参政意愿作用的异质性之后,参政意愿的显著性大大提高,其交互项也在5%水平之上显著。模型1中变量的符号也符合我们有关异质性的猜想。具体来说,当企业家不拥有政治身份时,较强的参政意愿使企业更多地进行慈善捐赠。然而,一旦企业家拥有了政治身份,具有较强参政意愿的企业家反而更少捐赠。这很可能是因为,主观上参政意愿越强的企业家,越看重政治身份给企业带来的各种好处,这类企业家从事慈善活动的功利性也越强。因此,一旦参政愿望得以实现,慈善捐赠的功利性作用就大打折扣,这样的企业家自然也就会更少进行慈善捐赠。这一发现在逻辑上与前面对异质性的猜想是一致的,更一步强化了我们关于企业慈善捐赠行为中功利性动机的判断。表6模型2、3的结果与前面的发现仍基本一致。
(三)稳健性检验
接下来我们对以上的核心发现进行稳健性检验。我们用民营企业家“与党政领导人交往的迫切性”(变量“官员交往意愿”)来替代“参加人大政协的迫切性”(变量“参政意愿”)。官员交往意愿取值由1到5依次表示更强的迫切性。结果如表7所示,只有当企业家不是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时,较强的与官员交往意愿才导致更多的慈善捐赠,一旦企业家拥有了政治身份,这一正向的影响效应就消失了。并且与表7中的结果相类似,此时随着官员交往意愿迫切性的提高,企业反而减少了慈善捐赠。其背后的逻辑与我们对表7中结果的解释是一致的,即更不具备功利性目的的企业家在拥有政治身份后,才会在企业社会责任方面有更好的表现。同样地,比较表7的三个回归模型可以发现,上述核心变量在模型2、3中依旧均不显著。也就是说,即使是更不具备功利性目的的企业家,其社会责任行为也主要是对外界压力的一种回应,因而诸如员工福利这类不易被外界观察到的社会责任,仍然是受到忽视的。
前面回归模型中“政治身份”反映的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身份是对民营企业家政治地位的客观度量。在表8的三个回归模型中,我们用变量“政治地位”代替“政治身份”。该“政治地位”是企业家的主观自评指标,可能弥补单一客观指标的不足。如表8所示,前面的结论仍基本成立。首先,给定参政意愿不变,随着企业家政治地位的提高,其参政意愿对慈善捐赠的作用就相应减弱,并且当自评的政治地位达到最高的两个等级时,更高的参政意愿反而会导致较低的慈善捐赠。其次,政治地位提高对慈善捐赠的直接影响仍是正面的,这可以解释为政治地位导致的外界压力对企业家行为的影响。
上述回归模型中,除了核心的解释变量之外,我们还控制了其他一些表征企业家与企业特征的变量,如企业家性别、年龄、教育年限、是否中共党员、是否民主党派、企业年龄、资产负债率、资产收益率以及总资产及企业的行业与省份哑变量等。这里,特别值得一提的是,民营企业家的教育水平对于企业社会责任的影响。我们可以看到,有更高教育水平的民营企业家在企业人均劳保投入与人均社保支出这两项社会责任上会有更好的表现,而在慈善捐赠上却没有显著不同。这可能是因为,受过良好教育的民营企业家有更多机会了解企业社会责任的全部内涵,也更重视与企业社会责任相关的活动对于企业长期发展的潜在影响,从而会在那些较不易为外界所察觉的企业社会责任的维度上有更积极的表现。
另外,我们用企业总资产来度量企业规模,同样发现总资产对各个维度的企业社会责任都有较为显著的正向影响。这主要是因为企业的规模大,资源闲置率较高,有更充足的资源用于贯彻企业社会责任,并且大企业可能有更完善、更成熟的对外应变机制,对企业社会责任的理解能力与处理能力也更强。在大多数回归模型中,企业年龄对民营企业慈善捐赠有较为显著的正向影响,但对人均劳保支出和人均社保支出则并无显著影响。这可能是由于成立时间越长的企业,社会关注度也越高,企业承担社会责任也就面临着更大的社会压力,因此,企业也就更可能通过慈善捐赠来满足社会各界的道德期望。
五、结论
本文从多个维度考察了中国民营企业的社会责任表现。通过选取企业家政治身份这一研究视角,我们得以揭示企业社会责任行为背后的可能动机。与现有文献相一致,我们的确发现企业家的政治身份会通过外界的压力使企业在慈善捐赠上有更好的表现。本文的创新性发现在于以下三个方面:(1)通过同时比较企业在劳工保护、社保投入方面的社会责任表现,企业家的政治身份并没有改善企业在这些更为基本的社会责任方面的表现。(2)当企业家主观上具有较强的参政意愿同时该意愿又未被满足时,企业会更多地进行慈善捐赠,然而一旦企业家获得了政治身份,较强的参政意愿对慈善捐赠的正向影响就消失,甚至导致更少的慈善捐赠。(3)企业家参政意愿对企业社会责任表现的影响只在企业慈善捐赠行为中显著存在,在企业的劳工保护或社保投入上并没有发现类似的影响。
上述发现为我们全面认识现阶段中国民营企业的社会责任行为提供了更为丰富的实证依据。本文研究表明,当前民营企业的慈善捐赠行为既是对外界压力的响应,同时又包含着企业家对于自身政治前途的考虑。而那些更为基本的企业社会责任的内容,却不像慈善捐赠那样易于被外界观察或引起社会关注,因而也就无法帮助企业或企业家达到上述两方面的目的,再加上政府监管方面的制度缺陷,于是最终就难免不被重视了。就这解释了,为什么一方面我们看到企业家们向社会慷慨解囊,一方面企业又在产品质量、员工福利等更为基本的企业社会责任方面却并不尽责。
当然,需要指出的是,本文的工作只是对当前中国民营企业社会责任行为的客观反映,对于民营企业的慈善捐赠行为,我们应当承认,其本身是值得肯定的。虽然本文发现这一行为背后可能存在着社会责任之外的其他考虑,但是我们也应当意识到,这只是民营企业在现有制度环境下的一种理性选择。如果政府在资源分配中依然担任着重要的角色,那么政企纽带的作用就会始终存在,民营企业社会责任行为的扭曲也将难以被纠正。
最后,本文还发现,企业家的教育水平对于纠正民营企业社会责任行为的扭曲有显著的作用,这提示我们,随着新一代民营企业家的成长,他们良好的教育背景,他们的眼界与常识,将有可能使中国的民营企业在企业社会责任表现上有根本性的提升。
注释: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