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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党内生活:实现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紧密结合的重要结合点

“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紧密结合”[1]是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的讲话》(以下简称《讲话》)中首次提出的一个重要建党思想和要求。这一思想体现了中国共产党对党的建设规律尤其是从严治党规律的深刻认识和正确把握,对进一步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和管党治党水平无疑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如何实现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的紧密结合?找准二者的结合点甚为关键,严格党内生活是实现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紧密结合的重要结合点。因为严格党内生活既是思想建党的基本途径,又是制度治党的基本途径,也是开展好“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重要抓手,在全面从严治党中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深刻认识严格党内生活作为重要结合点的地位和作用,对于全面落实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紧密结合的建党要求以及全面推进从严治党,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

一、严格党内生活是思想建党的基本途径

党内生活,又称党的生活,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上的党内生活即党内组织生活,也称党的组织生活,广义上的党内生活包括党内组织生活和党内政治生活。由于党内生活固有的政治属性,所有党内生活都是党内政治生活[2]。严格党内生活是中国共产党加强自身建设的一个优良传统和重要法宝。严格党内生活首先是严格党内组织生活,同时也要求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党内组织生活包括两大部分:一是所有党员都必须参加的以支部生活为主要载体的党的基层组织生活,二是各级党的领导班子专门召开的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党内组织生活的基本任务就是党组织通过对党员开展经常性的思想教育,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不断用发展着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武装党员头脑。严格党内组织生活,就是要通过经常性的严格的组织生活制度,落实学习教育有关纪律,在组织生活中开展严肃认真的批评和自我批评,开展积极健康的思想斗争,不断清除党内各种错误思想、克服各种不良倾向、纠正各种缺点和错误,实现党组织对党员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全天候的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严格约束,促使每位党员、干部在党内生活中思想受到教育、主观世界得到改造、思想政治素质不断提高。总之,严格党内生活就是使党员党性得到锤炼、思想得到洗礼。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就是在党内开展的各种政治活动中要求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严格遵守党章党规党纪,严肃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养成守纪律讲规矩的习惯,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达到全党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维护全党团结统一的目的。

共产党员不是生活在真空中,党员总是会不断受到来自社会各方面的影响,党员思想意识总会经常遭受错误思想和不良意识的侵蚀。出现错误和问题就要及时解决、坚决克服,否则,日积月累必然导致党风不正、后患无穷。因此,党内生活要经常开展,严格党内生活不可能一次结束,不可能一劳永逸解决所有问题,必须经常化、常态化,必须持续努力、坚持不懈。

我们知道,党的基层组织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党的组织生活是以基层党的支部生活为主体以及要求每位党员都必须参加的组织活动,因而严格党内组织生活,就是对全体党员进行思想教育、理论武装的基本载体,是党员进行党性锻炼的基本载体。我们知道,党的团结统一是全国人民大团结的根本前提,也是增强党的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的根本前提,因而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是维护全党团结统一、完成党的各项事业的根本保障。在党内生活中,党内组织生活是党内生活的基础[3]62。因此,就严格党内生活而言,严格党内组织生活是基础,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是保障,两者都是严格党内生活的要求和表现。中国共产党不仅是一个高度重视党内思想教育和理论武装的政党,而且是一个高度重视理论创新的政党。自民主革命时期起,我们党就善于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革命、建设、改革实践相结合,不断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理论创新,先后形成了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实现了党的指导思想和基本理论的与时俱进。在每一次重要理论创新之后,我们党随之即开展党内集中教育活动,实现党的理论武装和理论创新的及时无缝衔接。无论整风、整党运动,还是改革开放新时期的历次集中教育活动,都是党内集中教育活动,都是以整风精神在党内生活中严肃认真地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从这个意义上说,党内集中教育活动都是“全党通过批评和自我批评来学习马克思主义”[4]275。

在对全体党员进行思想教育、理论武装基础上,在马克思主义及其中国化理论成果基础上,实现全党高度团结统一,把党建设成一个思想上组织上政治上完全巩固的马克思主义政党,这就是中国共产党90多年来思想建党的基本经验。由以上分析可见,党内生活尤其是党内组织生活,是实现思想建党的基本阵地,而严格党内生活就是思想建党的基本途径。

二、严格党内生活是制度治党的基本途径

加强制度建设,把制度建设作为党的建设总布局的重要一环,是中国共产党改革开放以来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基本经验。治党与建党不同,但其实又是相通一致的。治党,强调的侧重点是党要对党内各项事务加以治理,对党内已有的各项要素进行整合,形成党章党规所规定的党内生活秩序。建党,强调的侧重点是党要适应形势和任务的变化,增加新的要素,对党内已有的和新的各项要素加以整合,以完成党在各个时代的历史任务。由此可见,治党是为了建党,建党必须治党,建党中包含治党。之所以说制度治党不说思想治党,是因为在现代法治社会中,依法治国、依规治党是治国治党的基本方略,包括法律在内的各项制度始终是治党治国的基本依据和基本手段。但与此同时,制度也是建党的重要依据和手段,思想也是管党治党的重要依据和手段,这一点是确定无疑的。

马克思主义政党是一群具有共产主义觉悟有着共同理想信念的先进分子按照民主集中制组织起来的政治团体。因此,制度治党不仅靠党的领导机关领导干部就党内各项事务和党内生活制定、执行制度,不仅靠纪律检查委员会等专门机关对党员、干部的监督执纪问责,更重要的是靠党的各级组织、全体党员对党章党规党纪的高度认同并自觉遵守和执行。对党章党规党纪的高度认同和自觉遵行,不可能自然而然形成,必须经过严格的党内生活。

党内法规制度的制定和形成需要严格党内生活,尤其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党内法规制度不是空穴来风,往往都是对当前党所面临的形势和任务的反映,是对党内生活存在的突出问题的积极回应。“制定制度要广泛听取党员、干部意见,从而增加对制度的认同。”[1]党内法规制度制定颁布之前,必须经过一定程序在一定范围征求党员、干部的意见建议,使之符合实际,利于此后法规制度的贯彻执行。这不仅需要严格的党内组织生活,而且需要严肃的党内政治生活,要积极吸收有关党员以对党高度负责的主人翁精神参与法规制度的制定和形成的过程中来。正如70年前刘少奇在党的七大所作修改党章的报告中指出的:“在这里我们强调了党员积极参加党内政治生活的必要性,而不只是强调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因为一个党员,是必须在政治上来关心党的一切,在政治上对党负责的。党的选举与党的会议以及党的决议之成立等,每个党员都应以负责态度来积极参加。”[5]62很显然,党内法规制度质量如何,是否符合党的实际,能否在党内得到有效贯彻执行,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这些法规制度在制定形成过程中是否开展了严肃的党内政治生活。

党内法规制度的贯彻执行更需要严格党内生活,既要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又要严格党内组织生活。制度制定颁行之后,从中央到地方再到基层,党的各级组织尤其是各级领导机关要逐级传达、下发有关文件,宣传组织动员全党各级组织和党员、干部在政治上思想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学习贯彻执行法规制度。党的各个基层组织则要通过开展组织生活以及各级党的领导班子通过组织中心组学习、民主生活会等,有针对性地学习并认真领会法规制度之精神,并结合本地本单位本部门实际,明确贯彻执行法规制度的要求和途径,或进一步制定法规制度可操作的具体实施细则。通过严格的组织生活和民主生活,各位党员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对照法规制度要求,联系本地本单位特别是本人的实际,认真领会法规制度,找出差距,找准关键问题,使各位党员思想认识统一到制度精神和党中央统一部署上来,增强贯彻执行法规制度的自觉性主动性,以此奠定制度治党牢靠的思想基础和群众基础。

习近平总书记在《讲话》中明确指出:“党内政治生活是党组织教育管理党员和党员进行党性锻炼的主要平台,从严治党必须从党内政治生活严起。……从严治党,最根本的就是要使全党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都按照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和党的各项规定办事。”[1]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党的各项规定指的就是党规党纪和党的制度,包括党章在内的党内法规则是党的制度的基本形态和载体。因此,全面从严治党,最根本的就是制度治党,就是依规治党。从上述分析可知,党章党规党纪能否得到全党的遵守和执行,也就是说,制度治党的成效如何,最主要的就取决于党内生活是否严格。严格党内生活是实现制度治党的基本途径。

三、“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是新形势下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紧密结合的一次党建实践,严格党内生活是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一个重要抓手

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告诫全党:党员干部要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三严三实”作为共产党人最基本的政治品格和做人准则,是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的修身之本、为政之道、成事之要。正因为如此,“三严三实”成为新形势下进一步狠抓党的作风建设、推进作风建设常规化、持久化的一个有效切入点。当前在全党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中开展的“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着眼于党的作风建设的常规化、持久化,不是一次活动,而是持续加强党的思想政治建设、作风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新形势下中国共产党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紧密结合的一次重要的党建实践。

“三严”与“三实”不是平行关系,是主观见诸客观、思想见诸行动的关系。“严”是“实”的基础和前提,“实”是“严”的目的和归宿。以“三严”达到“三实”,是这次专题教育的基本取向。“三严”体现的是主观世界的改造,“三实”体现的是客观世界的改造[6]。“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就是要通过改造党员干部思想,使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事业观、地位观,进一步增强为民、务实、清廉的价值理念,从而达到顺利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各项事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之目标。这次专题教育要求“三严三实”,不仅要融入党员领导干部经常性学习教育之中,而且强调知行统一即将思想转化为行动,强化整改落实和立规执纪,坚持边学边查边改,对那些群众意见大、不能认真查摆问题、经过教育后又没有明显改进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组织调整;不仅强调思想转化为行动,同时高度重视制度的作用,强调建立健全管党治党的长效机制,要求各级党组织要针对“不严不实”问题,在学习教育基础上建制度、立规矩,强化制度和纪律的刚性执行。也就是说,“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不仅要使广大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将“三严三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还要固化为制[6]。不难看出,上述部署说明党中央既强调党组织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思想教育,强调理论的经常性学习,也就是强调思想建党,同时又强调制度、纪律和规矩的重要性,强调以制度、纪律的严格落实和执行来保证党员不良作风的纠正,也就是强调制度治党。由此可见,“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正是我们党在新形势下自觉将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紧密结合起来的一次伟大的党建实践,是新形势下党对全面从严治党规律的深刻认识和自觉运用。

严格党内生活是开展好“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一个重要抓手,扮演着重要角色、发挥着重要作用。严格党内生活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一大独特优势,更是中国共产党团结统一、实现自我净化保持强大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的一个优良传统和重要法宝。习近平总书记曾经指出:党内政治生活是锻炼党性、提高思想觉悟的熔炉。刘云山也认为:党的组织生活正常了、健康了,就能起到“除尘”“过滤”作用,及时阻隔不良风气的侵蚀[7]。中央在部署“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时明确提出如下要求:在部署动员专题教育时,县级以上各党组织书记要带头讲“三严三实”的专题党课;党委中心组和各级党组织要开展“三严三实”专题学习研讨;县处级以上党员领导班子要以践行“三严三实”为主题开展本年度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我们知道,党课、学习研讨、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都是党内生活的重要载体,都是党内组织生活。毫无疑问,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中,这些组织生活的开展必须“严”字当头,党组织必须以严的标准、严的纪律要求约束每一位参与者。如果不严,尤其是如果主要领导干部自己不带头、不能真正把自己摆进去,不以整风精神开展严肃认真的批评和自我批评,“不严不实”的问题就查不出来,查出来了也难以有效纠正。很难设想,一个领导干部如果在党的组织生活中,在同志们面前不敢直面自己的缺点和错误,不能深刻剖析自己的问题,不能对自己开展严肃的自我批评,还能指望他会自觉地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吗?做不到“严”,当然更谈不上“实”了。以上提及,“严”是“实”的前提,“实”是“严”的目的。不严以修身、用权、律己,必定难以实实在在和脚踏实地地做人、谋事、创业。因此,完全有理由这么说,各级党的领导班子不严肃认真地开展党内生活,党员领导干部不经过严格的党内生活锻炼,“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就难以取得积极成效。也就是说,严格党内生活是卓有成效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一个重要环节、重要抓手。

四、严格党内生活必须健全党内生活制度尤其是党内组织生活制度

综上所述,党内生活是党员锻炼党性、提高思想觉悟的熔炉,是教育和提高党员、干部的基本平台与载体;严格党内生活是中国共产党长期以来加强党的建设的优良传统和重要途径,是实现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紧密结合的重要结合点。因此,严格党内生活对于新形势下全面从严治党意义重大。严格党内生活,最关键的是必须健全党内生活的各项制度,其中最基本最紧要的是健全党内组织生活制度。这是因为,党内组织生活是党内生活的基础,严格党内生活首先要严格党内组织生活。正如刘云山在中央党校2015年春季学期第二批进修班开学典礼上的讲话中所指出的:“营造良好政治生态,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题中应有之义……营造良好政治生态首先要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关键是要推动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化、经常化、规范化。”[7]

改革开放以来,总的说来,从中央到地方再到基层,党的各级组织开展党内生活较为正常,按照党章和党内法规,各种会议能正常举行,各种活动能正常开展,尤其是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的民主生活会能定期召开。但毋庸讳言的是,当前党内生活仍存在不健全的问题。譬如,一些地方一些单位不仅党的基层组织尚未建立健全,一些党的基层组织软弱涣散,“有党员无组织”的现象还未完全消失,而且即使建立了党组织,仍然存在“有组织无组织生活”的现象。还有不少单位党的基层组织生活要么单一、单调,要么随意化、娱乐化、庸俗化,思想性、原则性、政治性、战斗性不足。党中央提出的“哪里有党员哪里就有党组织、哪里有党组织哪里就有健全的组织生活和党组织作用的充分发挥”的要求还远未实现。这些问题的存在,究其原因除了各地各单位各自不同具体原因外,还有一个影响全局的重要原因在于:迄今为止,我们党缺少一部统一的权威的关于党的基层组织生活的党内法规[8]。

众所周知,按照传统和惯例,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党课(即通常所称的“三会一课”)是必须定期和经常开展的最基本的党内组织生活。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三个月召开一次,支部委员会和党小组会一般至少每月召开一次。但这些传统和做法只见于中央组织部、中央党校或学者所编的指导党内生活的教材之中,并未上升为中央统一制定颁行的党内法规。在党的基层组织法规方面,我们是按照党政机关、高校、农村、国有企业等分别制定。这些党的基层组织条例对党内组织生活或多或少作了一定的规定,但都不算详尽,而且缺乏统一的标准。关于党内组织生活方面的规定,应该说我们党抓住了重点——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中央颁布了《关于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若干规定》、《关于提高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质量的意见》、《关于改进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若干意见》等指导性文件,但对所有党员都必须参加的党的基层组织生活缺乏明文规定。尽管自党的十二大以来,历次党代会通过的党章明确要求严格党的组织生活,明文规定每个党员都要编入党的一个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党员领导干部还要参加党委(党组)的民主生活会、党员无正当理由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就要予以除名,等等,但是,对党内组织生活的主要形式(载体)是什么、多长时间开展、主要内容、要求和保障等一直未作明文规定。除十二大党章第31条对基层党组织开会时间曾作过明文规定外[1],此后党章均未对此作出规定。改革开放以来,党中央也一直未就基层党的组织生活颁行专门的党内法规或规范性文件。2013年11月颁布的《中央党内法规制定工作五年规划纲要(2013-2017年)》再次强调要完善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抓紧修订《关于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若干规定》,但仍未将所有党员都须参加的党的基层组织生活问题列入党内法规制订规划。

完善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是健全党内生活制度的重要内容,也是重点所在,但绝非全部。马克思主义认为,存在决定思维,人们的意识观念来源于人们的现实生活。如果一个领导干部长期只重视参加领导班子的民主生活会(因为这有明文且严格的规定),而对他所在支部等基层组织的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议等组织生活加以忽视轻视甚至视为可有可无的话(因为这个没有明文规定缺乏约束),那么长此以往,必然是逐步强化自己是领导干部的身份意识,从思想上感情上把自己和其他党员群众及广大人民群众隔离开来,进而容易滋生和强化特权特殊化意识,淡化乃至抛弃“中国共产党党员永远是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的平等意识,最终从行动上与党的宗旨和群众路线背道而驰。因此,健全党内生活制度,不仅要抓住重点,也要抓普遍、抓基本、抓经常;既要进一步健全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也要进一步健全每位党员都须参加的党的基层组织生活制度。而后者,在当前更应引起全党重视,更具现实紧迫性。

注释:

[1]十二大党章规定:“设立委员会的基层组织的党员大会或代表大会,一般每年召开一次。总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年召开两次。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三个月召开一次。”详见《中国共产党章程汇编:从一大到十七大》,中共党史出版社,2007年版,第119页。

参考文献:

[1]习近平.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的讲话[N].人民日报,2014-10-09(01).

[2]何克祥.党内生活几个基本理论问题论析[J].探索,2014(3):40-44.

[3]倪安和.党的组织生活概论[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9.

[4]毛泽东文集:第7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9.

[5]刘少奇.论党[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0.

[6]王树荫,石亚玲.“三严三实”论[J].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2015,(3):11-16.

[7]刘云山.努力营造良好政治生态[N].学习时报,2015-05-18(A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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