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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约与新乡贤重塑

一、乡约的发展历史及与乡贤文化的关系

作为一种基层组织,相关历史学者认为村制度确立于唐朝,而乡制确立于秦汉。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县以下治理结构是以“乡—里”为主,到唐以后才逐步让位于“乡—村”。虽然至唐时“乡里”结构依旧设置严密,但是同“里”相比,人们对于村的心里认同感更强,村是随着农业发展,由农业人口自然汇聚而成的聚落,而里是国家为进行严格的人口管理人为设置的行政组织。从维护基层稳定的角度来讲,村制的出现细化了统治对象的存在和范围,提高了管制的效率和手段。乡里制度逐步转向乡村还在于,越来越多的自然村产生并且规模不一,分散零落。“今之民居无常定也,有团落之间,杂数十百家者,有五里三里寂无一家者,有东西相望而阻以山川者,有悬绝之聚止于三两家者,此皆户名著在官书,而其远近疏密,则官所不能知也,知之者其里之长、正而已。”形式看似规整的乡里制度在实际操作中存在很多疏漏之处,在这种情况下自治性质的“乡约”出现也就很好理解了。

中国最早的成文乡约并且也是相关研究最不可忽视的就是北宋神宗熙宁九年(公元1076年)的《蓝田吕氏乡约》。“蓝田四吕”的身份非关一般,均是朝廷栋梁、身居要职。后世通过研究四吕之间通信发现,制定乡约是经过兄弟四人深思熟虑,谨慎商定而成。南宋理学家朱熹对于《吕氏乡约》十分推崇,对其略作增补删改,使更易被官方接受。明王守仁任地方官时,结合自身为官施政的实践,在《吕氏乡约》的基础之上制定《南赣乡约》并以朝廷大员的身份颁布推行。从这些人的身份可以看出,乡约的推动乃是由当时的精英知识分子来进行的。为什么这些精英知识分子会将目光投之于乡野?学者白文刚认为中国王朝政治文化传承中的政治传播最重要的就是教化,教化的对象自然是广大民众。做为以农耕为主的古代王朝,针对乡村民众的教化尤为重要,涉及到统治秩序的根本。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纵荒远僻静之地也应使民广受昭化,纲常不废,圣德有播。秦汉便在乡村设置“乡三老”这样职位达到教化的目的。“三老”都是地方德高望重之人“非吏而得与吏比”,带有官民二重的性质,是中央政权树立于地方的行为楷模,所以重身教更胜于言传,他们的作用是示范性的而不是公约性的。而《吕氏乡约》的目的则很明显是希望形成规则性和约定性的“典”范,在此基础上形成稳定的实施教化的组织。而学者大儒参与制定乡约,是将人格典范同文字条规相结合形成强大约束力和公信力,扩大了其适用范围和推行效力。

不过《吕氏乡约》及由朱熹修订过的《增损吕氏乡约》并没有得到官方大规模推行,这其中的历史原因很复杂,但是这种尝试一直受到士绅的推崇和肯定,到了明代更是受到了统治阶层的极大认可,明成祖朱棣将《吕氏乡约》的地位提升至与儒家典籍并列的地位。但是同《吕氏乡约》理想化的自治性理念有所不同,明清乡约成为由中央政府推动下同保甲等制度相结合的乡村管理制度。《吕氏乡约》的宗旨是“德业相劝;过失相规;礼俗相交;患难相恤”,显然在道德期许上有很高要求,使得其在内容上有一些在实际情况下难以操作的地方。到明朝王守仁制《南赣乡约》在内容上有所更改,颁布了关于“十家牌法”的一系列文告,比较重视乡村教育、治安、军事训练方面的规定,同时使乡约推行更加行政化,更具有可操作性。可以看出,虽然明以后乡约逐步行政化、制度化,但是在内容上却是不同地方可以根据地域特点灵活制定。事实上,除了王守仁这样的朝廷官员外,地方士绅、名儒保持了宋以来对于乡约的关注和影响力直至近代。比如,顺治十六年(1659年),清廷议准设立乡约,并规定:“乡约正、副不应以土豪、仆隶、奸胥、蠹役充数,应会合乡人,公举六十以上、经告衣顶、行履无过、德业素著生员统摄。”乡约制度的稳固除了中央政府的重视和推动,同历来的乡贤传统和乡贤文化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就“蓝田四吕”来讲,吕氏家族在地方上的影响力非常显著,蓝田县桥村仍旧有吕氏后裔留存,好德好文之民风遗存至今。乡约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是一种“民间宪法”,虽有为统治者维护底层秩序的功用,却在乡贤的指导下成为固守精神家园不被动摇的支柱和屏障,甚至不受王朝更迭的影响。

二、现代村规民约困境与对“新乡贤”提倡的质疑

但是中国近现代史的风云涤荡使乡约制度和乡约文化受到了极大的瓦解与破坏。其后再出现的村规民约同传统乡约在性质已经有了很大的不同。在当下,村约或者村规一般是村民自治的一种方式,一些地方会以村民自治章程代替,因为在形式上章程更加正式和规整。这些规章的文本撰写会有乡干部在制定过程中提供一定指导,即便没有指导,在网络上搜索相关范文也会显示一大堆参考,在这种情况下其制定与实行往往流于形式。一些地方也希望在村规民约制定上体现自己的特色,而现实中稍有不慎经常与国家现行法律相抵触,尤其在信息时代,其不合理之处通过媒体放大传播,产生非常大的负面影响。例如四川达州宣汉县南坝镇村民曹仁成为母亲办87岁寿宴,被举报违规,被要求向村委会缴纳650元“违规办宴席认识费”。又如自贡市富顺县童寺镇凰凤村村委会制定了一份新村约,对不孝敬父母等行为通过高音喇叭“点名”。村规的制定时而在破除积习时过于激进,时而又囿于传统手段落后于时代。有人把这些都归结于基层治理混乱,认为上级部门应上级部门加强监管与指导。

上级管理部门并不是解决问题的灵丹妙药,基层治理的问题解决需要更广阔的思维和更多尝试。解决问题的思路并不一定都等于去创新,有时需要一定程度的回归,对于时代和“新”的过于迎合可能会生成更多阻碍而固步自封。马尔库塞在《单向度的人》中谈到“单向度的思想是由政策的制定者及其新闻信息的提供者系统地推进的。它们的论域充满自我生效的假设,这些被垄断的假设不断重复,最后变成令人昏昏欲睡的定义和命令。没有提出什么启发性的观点,社会必定有其缺点,但是没有把缺点说明白”。在一切都追求更先进更快速的时代,我们裹挟于其中只能不停向前,仿佛没有了回旋的余地,也仿佛没有了可容纳转身的精神故乡。某种情况下回归并非等于倒退,但很多时候我们失去了回归的路径、勇气与判断力。用马尔库塞的话说,这是发达工业社会产生的新的极权,使人们囿于现实而消极地对待一切。乡村在当代开始“失语”和“荒芜”,很多人选择的解决方式是逃离和漠视,也有很多人发出很多呼喊和建言,这些语言多少飘于半空多少落地不得而知。

2014年10月9日中央电视台推出了「走基层—我眼中的乡贤」系列报道, 半月谈也其后推出了《发现“新乡贤”》系列文章,2015年9月30日,人民日报刊登了《重视现代乡贤》和《用新乡贤文化推动乡村治理现代化》两篇文章,谈论基层“乡贤治理”之作用。可以看出党和国家已经在农村基层治理方面打开思路,积极从传统中吸收合理部分,为提高基层治理水平、治理能力不停进行有益尝试和积极探索。不过这些尝试和看法受到了一些质疑和否定,比如在被诩为“高端用户”与“精英分子”聚集的知乎,一些评论用看似极其深邃冷静的口吻运用例如“极权”、“意识形态崩溃”等时下流行西方式话语讨论中国乡村治理现实,马尔库塞所批判的单向度的人的思维在这些评论里体现的淋漓尽致。但是新乡贤的重塑并非是一个简单的问题,仔细分析下来有很多值得深思之处。

三、新乡贤身份问题限制和重塑环境恶化

乡贤的范围扩大了,但是新乡贤中的传统知识分子的比重缩小了。对于知识分子的定义一直是一个问题,葛兰西提到过不同历史时期形成了不同的知识分子范畴,进入现代社会知识分子的概念范围在扩大,“我们可以说所有的人都是知识分子,但并非所有的人在社会中都具有知识分子的职能。”在葛兰西看来,传统的或者被称作“真正的”知识分子一般是文人,哲学家,艺术家,而传统上产生知识分子的阶层在现代已经有了很大的变化。法国哲学家福柯曾说过,知识分子消失了,只剩下各个领域忙碌的专家。知识分子不再致力于传播普遍性的真理化的知识,而是随着学科划分的愈来愈细化成为碎片式的专家型知识分子。“新乡贤”身份的多样性某种程度上正是这种变化的体现。并不能说这是不好的,因为乡村有时候缺少的恰恰是专业人才和对口服务。但是农村基层治理最后一定要解决的问题是理念和信念的建构,需要精神领袖的存在形成价值塑造和人文积淀。在新乡贤介绍中湖南科技大学退休教授夏昭炎被称为“回乡‘种文化’的赤脚教授”,他利用夏家祖辈留下的老屋在乡村中传播文化,这一做法很具有传统的特点,被称赞是老知识分子应有的担当。但是精神构建仅靠初级的文化传播并不足够,怎样实现道德典范支撑文本规则而形成稳定秩序依然欠缺,这也正是《吕氏乡约》备受推崇,现代村规民约需要解决的问题。

葛兰西在论述知识界的问题时提到,农民群众并未创造出自己“有机的”知识界,“他们也没有同化任何‘传统的’知识分子阶层,尽管其他社会集团正是从农民中间吸收了许多自己的知识分子,而且传统知识分子中很大一部分都是农民出身。”这是基于很长一段欧洲封建贵族强制农民对于自己的人身依附,极大压制其社会身份上升空间造成的。近代新兴资产阶级知识分子同农民群众也并不紧密。在中国古代这种情况却因为乡约制度和乡贤文化的存在而形成了另一种结果。中国古代农民的经济地位低下,但社会地位比较高,士民工商四民中居于第二位,由于在科举方面存在严苛的身份限定,所以中国传统知识分子出身农家比例远远高于其他国家,国家层面也对于这种通过教育形成的士农之间阶层流通持鼓励和支持态度,并且对于这些知识分子有道德上不可“忘其根本”的严格要求。所以士大夫和读书人转身成为乡绅积极参与乡村治理是很自然的,士农双方对于这种方式都给予肯定、配合参与,政府部门乐见其成。虽然这并非是古代农民成功同化传统知识分子,但说明了即便身份差别存在却并没有让精英分子漠视乡土隔离乡民,相反保持了相当密切的联系,一定程度上缓解了阶层鸿沟带来的社会不稳。

而在当下会发现葛兰西提出的问题却越来越凸显了,农民和农村成为了很多知识分子关注的议题,但是农民群众自己的“有机的”知识界的产生却显得更加困难。去年春节期间上海博士生王磊光描写鄂东农村的《一位博士生的返乡笔记:近年情更怯,春节回家看什么》,今年春节前夕湖北媳妇黄灯博士的《一个农村儿媳眼中的乡村图景》,网络上一时间“返乡体”式文章大量出现。其文风看似对乡村问题极其关注,人文情怀浓郁,但是实际上他们同乡土的疏离之感在字里行间无不表露。更令人担忧是关于“寒门再难出贵子”以及“凤凰男”“凤凰女”的热烈讨论,疏离尚不可怕,可怕的是乡土的落后和贫困成为原罪。由乡村出来的知识分子很多囿于“身份政治”的影响,选择了离开与回避,同乡土的联系似乎仅限于亲情。而新乡贤中很大一部份是成功商人、企业家,他们对于故乡回馈简单而直接,便是物质上的投入,并且这种回馈在实际中可能要比“种文化”更受欢迎。市场经济浪潮的冲击下观念、理念的变化是不可避免的,更大的冲击其实是村这种由于农业发展随农业人口自然聚集而产生的聚落,其存在的基础在工业化、市场化的环境下不断被腐蚀和削减。在这种情况下现在乡贤发挥作用的动力和余地被极大削弱和限制,在古代赋闲士大夫可以通过创立乡约达到教化和规制乡里的目的,而今天请一位出身农村的法律专家为乡里设计一套合理的村规民约可能成为引人议论的新闻。

四、重塑新乡贤和恢复乡约治理的尝试性分析

但是这种尝试也许是必要的。重塑乡贤应该尝试恢复乡约治理与乡贤文化的良好结合,并更新内容以适应现代社会。专家人士与精英分子应重拾家国情怀,真正把目光投之乡野,将理念与所学运用到“乡约”创立和制定当中,确立新的乡约制度。北京大学张颐武教授谈到:乡贤大都对传统和现代有较为全面的了解:一方面,他们扎根本土,对我国传统文化和乡村情况比较熟悉;另一方面,他们具有新知识、新眼界,对现代社会价值观念和知识技能有一定把握。他还提到,现代社会存在两种乡贤,一种是“在场”的乡贤,另一种是“不在场”的乡贤。要想通过乡约达到传递理念以优化乡村居民价值结构的目的,其内容的设置与撰写需要真正具有高超水平的专家进行提炼与凝聚,达到深入浅出、形成具有经典性的创作。以上两种乡贤对此可以提供指导、支持或进行文本撰写,在场乡贤则可以利用自身的影响力确保乡约制度能够得到很好的执行。古代“不在场”乡贤的影响力是通过声望和学识传递回家乡,传递过程时间消耗长,现实感模糊,也许还会出现声望与实际不符合的问题。而现代的信息技术手段大大方便了“不在场”乡贤同故乡的联系,新技术和新知识应该成为突破身份和阶层隔阂的重要工具,而不是加重对乡村在心理上的疏离之感。在新媒体上传播“返乡体 ”式的文章,不如利用通信技术手段进行成为“不在场”乡贤的尝试。

乡村的存在基础受到市场经济的冲击和销蚀,但是这同样是一个乡村完成自我变革和自我发展的过程。传统乡约注重教化和教育,指导兵役和生产,但是在经济方面基本上很少涉及。农村经济改革具体落到实处,落到每一个村子,很多地方选择借助新乡贤中市场成功人士的力量。具有经济实力的新乡贤除了进行输血式的支持之外,可以通过在乡约中增加指导经济发展的内容,为农村经济建设提供更多帮助,或者将经济发展成功的乡村的经验加以提炼,加入到乡约内容之中。一些农村经济情况好转之后,却因为贫富不均衡等原因,出现了村民关系恶化的现象。可以通过乡约规制,将农村基层自治同经济发展相结合,利用其内生性民间法规的性质解决农村经济发展中产生的矛盾,合理分配发展果实。在这方面,进行价值影响的乡贤和进行经济影响的乡贤应该彼此分工合作。传统乡贤在这两方面一般是统一的,经济实力和文化价值影响力都集于一人或一个家族。但是当代新乡贤的身份是多元化的,这就存在乡贤之间彼此沟通和合作的需要。在城镇化的背景下,这种多元趋势和合作也许会更加凸显,当村民完成城镇居民身份的转变,他们需要更加多方面的指导,乡贤在这种情况下的作用也许更加必要,但是还没有很多人对此投之以研究目光。

最后,本文对于乡约制度重新确立和乡贤重塑提出种种思考和设想,最重要的是民主和法治理念不可偏废。选择以科学合理方式回归传统,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必须得到体现和加以规定,否则会产生新的问题。广大农民希望生活安定、社会有序,所以我们可以借助于传统手段的适用性和实用性,但是不能因为适用和实用违背政治发展的趋势和基层治理的宗旨及目标。新乡贤和乡约重塑的目的是让有识之士成为在农村落实国家和党政策的有益助力,希望能帮助解决涉农问题,在农村更好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更好的建设新农村,实现乡土的重新振兴和国家更好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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