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摩洛哥本土法语媒体《求实》(Tel Que)l0月8日报道,摩洛哥内政部大臣穆罕默德·哈萨德(Mohamed Hassad)宣布,在10月7日举行的全国议会选举中,伊斯兰政党正义与发展党(Justice and Development Party,下称“正发党”)获得125个席位,位列第一,赢得本次议会选举,将领导组建下一届联合政府。本次议会选举是所谓“阿拉伯之春”运动以来的第二次,也是摩洛哥历史上第十次全国范围内的选举。
这次选举共有来自超过30个政党的候选人参与395个议会席位(众议院)的竞选。最终,有10个政党在议会中获得了席位。从选民的数据来看,相较于前几次(2004、2007、2011)的低投票率,2016年的选民注册人数达到1600万(摩洛哥人口约3600万),实际投票率约为43%。
所以,总体来看,对于摩洛哥来说,这次选举基本上践行了西式民主的特点,算是一次“成功”的选举。
相较于“漂亮”的选举数据,值得注意的是,这是2011年以来,摩洛哥唯一合法的伊斯兰政党正发党第二次赢得议会选举,这在摩洛哥历史上也是首次出现,甚至放眼整个中东地区,也很少见(在2011年前由摩洛哥国王任命的首相并不一定是众议院多数党领袖,因此,此前的议会选举也被称为“虚假”选举)。
事实上,在上个世纪90年代,正发党首次涉足摩洛哥政坛就获得过不错的成绩。虽然2001年“9·11”事件以及2003年卡萨布兰卡恐怖袭击,使得正发党有所收敛,但在2004年和2007年的议会选举中均获得可观的席位,甚至在2011年议会选举中大获全胜,一跃成为执政党。因此,“摩洛哥例外论”与“摩洛哥模式”等说法,近年来在阿拉伯和西方学界较为流行,甚至有学者指出,该模式是美式民主在中东的胜利。
摩洛哥的政治现状
摩洛哥,全称摩洛哥王国(The Kingdom of Morocco),位于非洲西北端。西濒大西洋,北隔直布罗陀海峡与西班牙相望,扼地中海入大西洋的门户。摩洛哥属于阿拉伯伊斯兰国家,境内主要以阿拉伯民族和柏柏尔民族为主,90%以上的人信仰伊斯兰教。
1912年,法国与摩洛哥签订《非斯条约》,标志着摩洛哥正式成为法国的“委任统治国”。在法国“统治”这片土地之前,摩洛哥是一个君主制国家。法国殖民者到来之时也将法国的民主制度带到了摩洛哥。
1956年3月12日,摩洛哥正式宣布独立,于1962年出台了历史上第一部宪法,规定摩洛哥是君主立宪制国家。英国埃克塞特大学Lise Storm教授认为,从1962年出台第一部宪法伊始,摩洛哥事实上就开始了民主化进程。民主化进程一大重要特点就是少不了选举。
受到2010年爆发的“阿拉伯之春”影响,摩洛哥“被迫”进行宪法改革,并于同一年进行议会选举,组建新政府。据2011年修订后的宪法规定,摩洛哥是一个君主立宪制国家,国王是国家元首、国家宗教领袖和武装部队统帅;首相是“政府首脑”,由议会中得票最多的政党任命,拥有提名和罢免大臣、解散议会等权力,议会拥有唯一立法权,众议院占主导地位。
根据摩洛哥政府网站最新统计,目前在摩内政部注册成为政党的共有32个。独立初期,摩洛哥只有一个政党——独立党(Istiqlal Party),该党产生于法国“委任统治”时期的民族主义运动。独立后,独立党欲建立一党制国家,甚至想减少国王在国家政治生活的作用。
但是,这种想法很快就被摩洛哥国王默罕默德五世击破。此后,由于独立党内部矛盾深化以及国王的“煽风点火”,该党从1958年开始衰落,1970年摩洛哥实行政治多元化政策后,政党数量如雨后春笋般出现。
第一、左翼政党,这些政党领袖大多来自于独立初期的独立党,之后因为政见的分歧而分道扬镳。但他们有个共同特点——提倡国家进行激进化民主改革,同时在摩洛哥政治中扮演反对派角色。主要代表党派,除了独立党,还有人民力量社会主义联盟党(USFP)、进步与社会主义党(PPS)等。
第二、保皇党,这类政党是摩国王与左翼政党政治斗争的产物,简单地说,这些政党的作用是为了在选举过程中使王室集团力量占主导地位。主要有真实与现代党(Authenticity and Modernity Party)、人民运动党(MP)、以及宪法联盟等。
第三、伊斯兰政党,这类政党是基于伊斯兰思想建立的政党,代表党派是执政党正发党,准确地说,摩洛哥合法的伊斯兰政党仅有此党。另外一股伊斯兰政党势力——“正义与慈善会”,在其创始人阿卜杜·赛拉姆·雅辛(Abdeslam Shaykh Yassine)时期,就一直游离于政治之外。即使在2012年雅辛去世后,也没有顺利成为合法政党。
牛津大学Michael Willis教授认为,“正义与慈善会”是基于一种理想主义,试图通过落实伊斯兰法来实现政治抱负,而阿卜杜拉·本基兰(Abdelilah Benkirane)领导的正发党则采取现实主义路径,认为只有优先进入国家政治核心才能实现其意识形态目标。
“摩洛哥模式”=阿拉伯模式?
普遍来看,阿拉伯国家自进入现代以来,纷纷探索如何处理好以下三组矛盾的路径:第一、伊斯兰价值与世俗主义之间的理论矛盾;第二、宪法改革与传统制度之间的结构性矛盾;第三、社会发展与既得利益集团之间的内生性矛盾。
摩洛哥的例外之处,恰恰在于其有效地处理并缓和了以上三组矛盾,从而基本保持了稳定的政治与社会秩序。而近年来风靡学界的“摩洛哥例外论”与“摩洛哥模式”等说法,指的正是摩洛哥以国王为领导核心,将国家的传统性与现代性有效结合在一起的一种国家治理模式。
第一、国王凭借其所具有的“先知血统”、“信士的长官”身份与摩洛哥苏菲大众文化中的“主仆”心理认同,在摩洛哥培育出了极强的权威主义文化。这一方面使得王室的统治具有了高度的宗教合法性,另一方面也意味着,相较于其他阿拉伯国家而言,王室在推行世俗化政策时所面临的现实阻力要小得多。
第二、面对如“阿拉伯之春”等具有政权诉求色彩的统治危机时,摩洛哥王室抛弃了二元式的对抗性思维,在保持相对克制的前提下,渐进式地对具体的社会诉求进行着回应,并承诺进行政治上的改革。2011年修宪并提前举行大选就是其对“2·20”群众抗议运动的一次有效回应。
第三、在具体的政治操作过程中,统治历史近400年的摩洛哥王室,有着高超的政治手腕。王室出色地扮演着“政治平衡手”的角色,在“进步”中维护着它的保守底色。
可以说,摩洛哥王室在成功维护了其传统既得利益的基础上,也循序渐进地因势而动,及时且艺术地回应着来自社会底层的诉求。以正发党为例,它的崛起绝非一蹴而就,其与王室间的互动从上世纪80年代就已开始。从最初非正式的通信往来,到中期的政治承认,再到2011年大选获胜组阁,摩洛哥王室30年来对正发党的引导及认可是循序渐进的,其治理的弹性与韧度贯穿始终。
尽管当下正发党获得了125个席位,但可以预见的是,在395个席位的局面中,正发党依旧离绝对多数相去甚远,无法单独组阁、修改宪法,对王室利益形成有效地限制与威胁。而一个伊斯兰政党的存在与执政,恰恰是证明摩洛哥民主选举合法有效的最好典范。
摩洛哥以“真主、国王、国家”作为国家格言,表明了其作为伊斯兰国家、君主制国家与民族国家的三重身份。而事实上,摩洛哥的例外之处,正是这三重身份深深扎根于其特有的历史土壤中,紧密地形成了摩洛哥的三位一体。国王的最高宗教权威使其成为本国伊斯兰唯一的代表,国父穆罕默德五世在法国殖民时期的强硬态度让他变成了民族独立的斗士,国王一人兼具了马克斯·韦伯关于合法统治的三种类型,即合理型、传统型和魅力型。
对其他阿拉伯国家而言,摩洛哥的因素难以完全具备,例外似乎就是例外。但后者在其治理过程中彰显出来的合理性、及时性、连续性、针对性、灵活性等特点,却不失为其他阿拉伯国家执政者所可以参考与吸纳的。
总体来看,在“阿拉伯之春”带来中东北非地区国家陷入动荡和战乱的情形下,“摩洛哥模式”在地区有着积极的示范意义,但需要认清的是,“摩洛哥模式”的可贵之处,不在于它是最好的,而是在阿拉伯乱局的背景下,它是有效的。但其背后潜藏的结构性矛盾,依旧对这种模式的可持续性有所质疑:当下一次大规模群众运动出现时,王室的宪法改革模式是否能依旧奏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