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由之前的“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这是继1956年党的八大和1981年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之后对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第三次科学定位。
社会主要矛盾发生本质变化的时代大背景是我国已经进入新时代,物质和文化生产都取得了巨大进步,基本生产能力已经相对先进。对比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可以说之前主要解决的是“有没有”的难题,现在要解决的是“美不美、好不好”的难题。而要有效解决“美不美、好不好”的难题,既要为物质产品有机植入文化和价值观,又要生产出充裕的优质文化产品,更要通过提升全民文化素养来营造民主、自由、公正、法治、开放的社会环境,正所谓“文化有、生活美、生活好”。新时代文化主要矛盾主要体现在如下七大方面。
第一,相对于物质需求,文化需求不均衡不充分。
2010年,我国超越日本成为世界上第二大经济体,同年我国制造业占全球的比例为19.8%,成为世界第一制造业大国,“Made in China”遍布全世界,2016年,GDP超过74万亿元,人均GDP近8000美元,整体来说,我国的物质生产已经相对丰富。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我国的文化软实力还落后于经济硬实力,而且文化生产也难以有效满足国民需求。如2016年,我国成年国民人均图书阅读量为7.86本,而日本的人均阅读量在40本左右。
第二,文化消费发展不均衡不充分。
首先,文化消费的城乡差距更为悬殊。2016年,城镇居民人均文化娱乐消费支出1269元,农村居民人均文化娱乐消费支出252元,二者之间的比例为5.04。而且,文化消费的城乡不均衡性高于人均消费的城乡不均衡性,2016年,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为23079元,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0130元,二者之间的比例为2.28∶1。
其次,东中西部的文化消费水平存在显著差异。根据《中国文化消费发展指数(2016)》的数据显示,东部地区的北京、天津、上海、广东、江苏、浙江、山东的文化消费综合指数连续四年位居全国前十,而广大的中西部地区只能在前十中占据三席。此外,同属东部地区和同属某一省份的文化消费水平也存在很大差异,如广东的珠三角地区和非珠三角地区、江苏的苏南和苏北地区。
再次,同一城市不同阶层的文化消费水平不均衡。研究发现,不同学历人群的文化消费差异较为明显,其中本科及以上学历人群的文化消费综合指数相对较高。
第三,丰富的文化素材与创造性转化的不均衡不充分。
我国作为文明古国,有着丰富的文化素材,但是创造性转化的能力明显不足。一方面对儒家经典等的转化远远超过道家等经典,体现为创造性转化的不均衡;另一方面很多转化拘泥于形式或者旧观念,而没有按照新时代、新发展的内在要求有效转化,体现为创造性转化的不充分。
第四,文化大发展与创新性发展的不均衡不充分。
虽然我国的文化成就取得了很大的发展和进步,可是,文化大发展中依然存在着突出的创新性发展的不均衡不充分问题。例如,同是穿越类型的影视剧,美国等国家基本上是穿越到未来,而我国基本上是穿越回过去,这充分说明了创新性能力存在很大的缺陷。
第五,严重过载的信息与优质内容发展的不均衡不充分。
首先,优质精品内容相对稀缺。随着互联网尤其是移动互联网的高速发展,我们已经进入了信息严重过载的时代,无时无刻不被过多、过滥的信息所包围和轰炸。但是在信息过载的时代,真正优质的精品内容却相对稀缺。2016年,我国拍摄的电影近千部,但是真正给大家留下深刻印象的又有几部呢?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2016年,全国图书总印数90.4亿册(张)、电子出版物出版数量28839万张,但是真正的高原、高峰之作却寥如晨星。
其次,优质精品内容更难以显现。一方面,信息过载导致优质内容被湮没在海量信息的汪洋大海中,被过度地稀释;另一方面,缺乏有效的措施实现优质内容与用户需求的有机匹配,导致用户难以有效获得优质内容,毕竟每个人一天只有24个小时,难以有充分的时间去过滤和甄选优质内容。
再次,错把“高大上”内容当成优质精品内容。传统时代下,精英们把持着优质文化标准的制定,“阳春白雪”成了优质精品内容的代名词。但优质内容既包括满足精英人群的阳春白雪式的内容,更应该包括接地气的满足下里巴人的通俗内容,尤其在我国哑铃型的人口结构中,通俗内容显得尤为重要。当然,我们也必须划清通俗和低俗之间的界限,通俗绝不等同于低俗,通俗是应该大力提倡的,而低俗是必须坚决抵制的。
第六,传统文化单位和企业内容生产能力强与技术创新的不均衡不充分。
传统文化单位和企业长期以来秉持内容为王的理念,且有着大量的采编人员,内容生产能力相对较强,但是其技术创新能力却很弱,或者说有些甚至缺乏技术创新能力。很多传统文化单位和企业由于缺乏技术基因、技术人才少且技术力量极为薄弱,导致其难以建立起有效的技术平台把其优质内容与用户需求进行有效匹配。
当前,我们正处于技术创新大爆炸的时代,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此起彼伏,并且在未来相当长的时期内,技术创新的浪潮也不会停歇。而且,从全世界的发展实践来看,无论是美国的谷歌、Facebook、Twitter等互联网巨头,还是国内的阿里巴巴、腾讯、百度、今日头条等,作为互联网新经济的典范,无不是技术驱动型的企业。
第七,国内传播能力增强与国际传播能力的不均衡不充分。
近几年来,在传统媒体转型和互联网企业高速发展的双重推动下,国内传播能力大大增强。客观地说,相对于国内传播能力的增强,我国的国际传播能力虽然也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整体地位并没有发生本质变化。
当前国际传播格局出现了本质变化,在传统传播时代,美国借助新闻集团、CNN、时代华纳等实力强大的国际传媒集团,在国际传播中居于主导地位,其他发达国家也凭借其旗下的国际传媒集团获得一定的国际话语权。但在互联网传播时代,美国借助谷歌、Facebook、Twit ter等在全世界跑马圈地,成为世界互联网领域的巨头,在这种情况下,美国的国际传播能力相比传统传播时代,其传播力更强、更为领先。
近些年来,得益于我国互联网市场的非对称管制、用户规模庞大、纵深深度大的国内市场等有利因素,阿里巴巴、腾讯、百度、今日头条等互联网巨头高速成长,已经成为世界互联网领域的重要力量,但是,我国的互联网巨头的势力范围基本上还在国内,国际化程度还很低,对提升我国的国际传播能力的贡献还有限。而未来,要真正提升我国的国际传播能力,就必须鼓励和支持我国的互联网巨头有效“走出去”,成为国际化的互联网巨头。
新时代文化主要矛盾已经发生根本性变化,而要有效解决这些矛盾就需要我们采取新理念、新思路和新方法,整体来说,我们要营造宽松环境、秉持创新理念、坚持市场主导,以企业为主体、大力实施技术驱动战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