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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T开始站在互联网精神的对立面

最近,《搜索引擎百度已死》一文刷屏,不仅仅引发社会舆论的强烈共鸣,还引发了资本市场的剧烈震动。

文章指出,百度搜索结果一半以上会指向百度自家产品,尤其是百家号。手法简单粗暴,而且内容低劣。百度副总裁还作出振振有辞的辩解,说自家内容不足10%。而根本不顾问题的实质:搜索引擎的算法是否偏离了基本的公正和中立原则?

前不久,同一天三个社交产品发布,挑战微信的绝对主导地位。很快,包括抖音新品“多闪”在内,接连遭遇微信屏蔽。再加上阿里巴巴屡禁不止、越来越隐蔽但是越来越决断的“二选一”现象,以及在浙江很多地方线下店只接受支付宝而开始拒绝微信支付,甚至拒绝现金支付。

这一系列现象,不但标志着中国互联网治理能力严重失效,整体竞争环境开始急剧恶化,使得基本的竞争秩序和公平公正受到极大侵蚀。更重要的是,以BAT等超级平台为代表的互联网企业,为了维护自己的市场优势地位,而开始动摇互联网最根本的基石:互联互通。

百度对自己行为的辩解完全站不住脚,但是,这些行为的根源的确不是百度单纯一家公司的竞争“出位”。百度搜索引擎走向自我导流的封闭的确有着特别的“苦衷”。

那就是,随着微信公号越来越垄断内容的发布,以及微博、今日头条、抖音等拥有强大用户群体和内容生产能力的平台,都开始“高筑围墙”,排斥第三方搜索引擎内容的自由抓取。作为搜索引擎的百度,立身之本是所有网站的内容开放,如今也不得不害怕其他平台的内容“封锁”,使得有一天百度的内容抓取面临“无源之水”的巨大威胁。

所以,这一次百度事件最大的挑战并不是百度单一企业的孤立“行为”,而是代表着整个中国互联网竞争秩序开始全局性地恶化到一定程度。

50年前的1969年,互联网的前身阿帕网(ARPAnet)诞生,从互联网之父们最初的网络基础架构和后来最核心的TCP/IP协议,以及随后的一系列网络治理机制和技术标准组织,都坚定地确立了互联网开放、共享、自由、平等的核心价值观和技术规则。正是因为无歧视、无选择、无条件的互联互通,确保了50年来互联网的蓬勃发展,到今天有40多亿、超过一半以上的人口接入互联网,成为整个人类社会新兴的网络时代的基础设施。

尽管技术不断新陈代谢,商业竞争也与日俱增,国与国之间围绕网络安全问题也展开激烈的博弈,但是,在各国法律框架之下,坚守互联互通原则成为全球共同默认的基本规则,得到了世界各国的一直遵守和维护,确保互联网继续的发展、创新与繁荣。

但是,今天以BAT为代表的互联网企业,开始不断突破这一关键底线。

从2008年淘宝拒绝百度搜索店铺页面信息开始,到后来百度试图通过Robots协议拒绝360搜索的“3B大战”,到今天微信频频对滴滴、淘宝、今日头条、抖音等竞争对手进行选择性的屏蔽,以及淘宝和微信之间的相互屏蔽。再到今天百度无视搜索引擎最基础的公正和中立原则,而大规模自我导流,甚至不再显示搜索结果中外部网站的地址。

互联网巨头为了最大程度维护自己的商业利益,不顾互联网世界互联互通的基本原则,构建自己的围墙,只顾自己利益而选择性地进行阻断和屏蔽正常的信息流通和网络链接。这些受益于互联网开放环境而成长壮大起来的巨头,为了自己纯粹的商业利益,开始站到了互联网精神的对立面。

将海量的用户、流量和内容当作自己的私有财产,封闭起来,禁锢起来,排斥竞争,拒绝服务,放弃开放,走向自我封闭。这些损害的不仅仅是广大用户和消费者正常的基本权益,而且极大破坏了互联网的便利性和使用价值,颠覆正常的市场秩序,恶化良性的竞争环境,开始危及整个互联网生态的健康发展。在国际社会层面,也一定会给中国互联网的形象带来深远的负面影响。

中国作为拥有8亿网民的绝对第一互联网大国,也诞生了一批千亿美元级巨头,开始引领全球互联网的应用和创新。这种时候开始出现系统性的竞争失序,无疑是非常严峻的挑战。而这些年局面的不断恶化,主要根源在于反垄断法在中国互联网领域的缺失。

虽然我们刚刚庆祝中国反垄断法生效十周年,虽然中国互联网无论在用户到达率、市场占有率、流量和资本规模等方面开始高度集中,但是,迄今为止,居然还没有一起真正成功的反垄断案例。使得反垄断法事实上形同虚设,没有形成有效的威慑力;使得BAT等巨头,以及很多细分领域具备垄断力量的互联网企业,都开始无所顾忌地滥用自己的市场支配地位。违法成本很低,维权成本极高,维权成功率迄今为零,形成了变相的放任纵容。

对这些互联网巨头来说,包括消费者权益保护和反不正当竞争等一般性的法律,对他们已经不痛不痒,只有反垄断法才能立竿见影。

在美国,谷歌、Facebook、亚马逊等互联网巨头也处于垄断地位,但也因为不断遭遇此起彼伏的反垄断调查,作恶之前多少有点顾忌。

在欧洲,过去9年来,因为谷歌对购物搜索结果不公正以及通过自己安卓系统优先为搜索导流而已经被累计处罚67亿欧元的巨额罚款,而且后续还有诸多未了案件在审理之中。

所以这些巨头在反垄断问题上越来越严格约束自己的竞争行为,因为一旦有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就有可能遭遇高达年销售额10%的巨额罚款,反垄断法如同达摩克里斯神剑一般让互联网巨头不得不严格自律。

而今天,诸多事件的发生已经证明,不但互联网企业基本的自律和社会责任已经全面失守,所谓开放、共享等内核价值观的互联网精神更是无人坚守,甚至产业竞争和法律的底线也不断被无所顾忌地突破。

中国互联网急需反垄断法发挥威力,来维持基本的竞争秩序,切实维护互联网领域的公平竞争,维护平台之间的基本开放和互联互通。这不但涉及到消费者的基本权益和互联网发展的基本市场秩序,更直接维系着整个新技术变革时代的创新驱动和社会繁荣发展。还有更长远的角度,中国互联网要走出国内,走向全球,中国企业必须成为全球规则的有力维护者而不是破坏者。

让反垄断法的阳光照进中国互联网领域,已经刻不容缓!

过去由发改委、工商总局和商务部“三龙治水”的反垄断,如今已经统一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正是有所作为的良好时机。应果断及时地对百度搜索引擎算法的中立性、微信屏蔽外部链接的选择性和歧视性、阿里巴巴二选一行为和支付排斥等展开反垄断调查。树立反垄断的基本威慑力,恢复和维护互联网领域基础的市场秩序和竞争秩序,让积极有为的反垄断法和竞争政策为中国互联网的发展真正保驾护航。

可以说,2019年,中国互联网的反垄断,万众瞩目,全民期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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