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6月18日,著名的美国社交网络Facebook(脸书)向世界宣布:它将推出一种叫做Libra(天秤座)的加密货币。根据白皮书披露的信息,Libra目前仍处于测试阶段,计划在2020年上半年正式上线。
一个多月来,Libra币成为全世界所有的货币当局、国际组织、财经机构的头号议题,甚至美国立法机构也被裹入其中,虽然议论纷纷且不乏负面评价,但多数人都清晰地意识到,数字货币在经历了不长的“试水”阶段之后,已经在我们的经济生活中登堂入室。
Libra几乎涉及经济金融的所有领域。从货币运行角度考察,Libra构建了锚定美元等一篮子法定货币的发行和流通体系。值得注意的是,在这个货币篮子构成中,人民币被明确地排除在外。正是这一安排,凸显了Libra币与以人民币为基础的各种货币金融安排形成正面竞争的明确立场。对此,我们不能不持续关注。
Libra币的“发行”以及资金使用,与过往大多数数字货币存在明显不同。就发行而言,Libra币的发行主要来自用户的兑换行为。Libra币的运行“恢复”或“复制”了西方国家在发展市场经济之初实行的“十足准备”规则,即,对任何非金属货币的发行,要求提供100%的金属准备资产。如今,只是在我国香港地区和新加坡,还保留着这种货币运行体制的遗迹。
由于Libra币的发行肇始于同现行法定货币的“购买”或“兑换”行为,Libra联盟将掌握一笔价值可观的法币储备,从而形成“资金池”。根据现行安排,这些法币储备将由分布在全球各地且具有投资级的托管机构持有,并模仿央行的风格,投资于银行存款和短期政府债券,其收益则归Libra联盟所有。法币储备的投资收益用于覆盖系统运行成本,确保交易手续费低廉和向早期投资者分红等,而Libra币的用户则无权分享法币储备的投资收益。在这个意义上,Libra联盟又像是现代的上市公司。
同样值得注意的是,与名噪一时的比特币等不同,Libra币被称为“稳定币”,就是说,其价格相当稳定,因此在技术上具有充当货币的资格。然而,Libra币的稳定性,是由两套体系保证的。一套是现有的主权法币基础,另一套是资产基础。在这种“双重资产支持”的安排上,我们看到了世界上第一部中央银行法《比尔条例》精神的复归。
然而,在理论和实践上,为Libra提供不止一种锚定资产,或有谨慎之利,但是,由于这两种价值基础的定价机制完全不同,行之久远,必然引发套利操作,激发深层次矛盾,进而伤及Libra币自身的价值基础。
在监管合规方面,Libra主要面临牌照、反洗钱、数字货币合法性三个问题。目前,全球已有不少国家认可数字货币的合法性,而Libra背后的巨头联盟将对其合法性提供进一步增信效果。可以认为,Libra的成功是大概率事件。说的准确一些,Libra币自身的成功或有不确定性,但是,它所代表的数字货币的发展方向,则是不可逆的。
Libra将自己的使命描述为“建立一套简单的、无国界的货币和为数十亿人服务的金融基础设施。”我以为,这是理解Libra及其运行机制的主要入手处。
如果做高度的简化,全部货币金融问题就是围绕两个要素展开的:一是货币,二是货币流通。所谓金融基础设施,因而就可以相应简化地描述为:组织货币发行及其流通的制度安排。
金融基础设施分为账户范式和代币范式,前者以银行账户体系为代表,后者以区块链为代表。这两个范式存在很大差异,自不待言,但是,其基本功能都是承载金融资产及其交易。由于功能多有重叠,在很多应用场景中,两者间自然呈现出非常复杂的替代和互补关系。
Libra较此前的所有数字货币有了明显的进步,但是,其进步也着实有限,它只是取得了自身价格稳定而已。相比现行流通的法币,它离货币还相距甚远。
学说史上关于货币的定义堪称五花八门。值得分析的是几个具有代表性的定义。在马克思那里,货币是固定充当一般等价物的特殊商品。这一定义显然继承了古典经济学的传统,一方面,它反映出在西方社会中,货币是从商品流通中产生的历史事实;另一方面也告诉我们,最早流通于市场上的货币,并不必然与国家主权有关,在多数情况下和相当长时间里,它们是“私人”的,因而是多中心的。
在古典学派之后的一个相当长时期中,在发达市场经济国家中,货币主要是从功能角度定义的。例如,在国内最为流行的《货币金融学》教科书中,米什金就说,货币就是“在产品和服务支付以及债务偿还中被普遍接受的东西。”
值得注意的是,就在各种类型的数字货币此起彼伏地出现在当代经济金融生活之中时,货币的定义也开始与时俱进,例如,在近几年风行于西方发达国家的《现代货币理论》(MMT)中,货币就被定义为“一般的、具有代表性的记账单位”。这个定义特别值得关注,因为,在这里,货币首次被抽去了物理形式,仅仅留下了“记账单位”的抽象概念。
不仅如此,在MMT中,货币始终被从国家主权角度出发、并时刻不离国家(政府)的经济权利来加以分析。发钞和课税,并列成为在经济上支撑国家存在的两大支柱,而发行货币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则更由课税的需要决定。由此可知,所谓“法偿货币”(简称“法币”)亦即“主权货币”,其最本质的属性是:公民持之纳税和(或)还债,政府不得拒收。我们应当牢记这里描述的逻辑关系。简言之,保证国家主权的行使,是货币发行的前提条件,照此标准,Libra离真正的“货币”还存在巨大的制度鸿沟。只要这个世界还存在主权国家,只要主权国家还需要以发行主权货币的方式来取得收入,以满足公共需要,任何形式的货币都不可能大行其道,至多只能屈居“代币”之位。
要深刻理解在主权货币存在的条件下、人人都可创造货币的现实,我们必须讨论自主组织和自主治理问题。就是在自主组织和自主治理挟现代科技之力风起云涌地发展过程中,各种私人货币,作为自主组织的创造物和自主治理工具之一,有了用武之地。这些货币在各类自主组织中通行,有些还可与其他自主组织的货币相兑换,有些甚至同法币存在稳定的兑换关系。这些货币(或其他称谓),由于完全满足“被人接受”的必要条件,都在一定范围内、一定程度上发挥着货币的功能。在这个意义上,法币、各种私人货币的同时并存,将是我们未来所要面对的局面。
以上分析表明,在现行的国际秩序下,在现有的技术水平上,Libra作为基于一篮子货币的合成货币单位,与IMF特别提款权一样,属于超主权货币。由于是代表一篮子已经存在的货币,且其价格由这一篮子既有主权货币确定,Libra没有货币创造功能便是定论。深一步看,Libra的发行100%基于法币储备池,因而也不可能产生铸币税。这种“挂钩”安排,进一步也使得基于Libra不可能生成真正意义的货币政策。基于以上特点,我们倾向于认为:Libra所推动的远不是货币非国家化的过程。
如果Libra广泛流通,并且出现了基于Libra的存贷款活动,是否有货币创造呢?答案同样是否定的,基本原因在于:基于Libra的存贷款活动不会创造新的Libra。
对于中国,Libra的问世有怎样的挑战呢?我以为,挑战首先在支付领域,因为,在一个可以预见的长期内,Libra的用武之地仍将局限于支付领域。深入看,倘若我们进一步推行“一带一路”倡议,特别是要通过它来推行人民币国际化,Libra显然就形成了强大的障碍。因此,对于中国而言,建立自身的基于数字货币的新型跨境支付体系,是保障我国金融安全、防范别国金融制裁的有效手段。基于区块链的数字稳定币和中央银行数字货币,有可能改变一国国内金融生态和国际金融架构。因此,中国应鼓励民营企业研发数字稳定币,并加速发展“单中心-多中心-无中心”相结合的分布式金融体系,在全球金融治理中提升自身的发言权。
再进一步,面对Libra的挑战,倘若我们采取合作竞争战略,那就会进一步提出网络的对外开放问题。因为,Libra云云,是搭载在Facebook、Google、Twitter等社交网络之上的,若允许Libra等进入中国,便不免要提出对Facebook、Google、Twitter等等的开放问题,这显然就关乎我们的国家安全战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