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问题是社会上持续的敏感问题和热点问题,减税是社会成员的普遍诉求。说到“税收与减税的内在逻辑”,我认为,至少得讲到六个层次的基本认识。
第一,认识减税降费问题,其逻辑起点是:客观地看,不能没有税。从很古老的时候就流传一句谚语式的话:只有死亡和税收无可逃避。因为人类社会进入国家形态后,各个国家各级政府需要以规范化的税收为主要收入形式,取得公共资源来支持政府履行职能,“无政府主义”只能是乌托邦式的空想。
第二,既然政府的存在和政府的税收不可避免,那么接下来就要特别认识这种税收如何才能达到优化状态。税收理论里有一个学理上的假设——税收如果有了一个合理结构以后,对于其负担所体现出的税率,是可以寻找最优值的。虽然在实际生活中从来没有人说清楚这个最优税率到底是什么样的量值,只能是在动态的过程中磨合。按照税收法定原则,应该有公众参与,通过立法把税制结构尽可能合理化,把每个阶段上的税率尽可能向最优方向靠近。在实际生活中,税率的优化也往往会形成一个不对称,就是税务管理部门一线人员在有税收任务的情况下,会愿意尽可能把完成税收任务体现为他们的工作成绩,而政府也有了更多的税收收入。当然,社会上有些批评,说财税部门只知道完成税收任务,这可能有些过于偏激,我在上世纪80年代进入财政系统当研究生的时候就知道,天天讲要“跳出财政看财政”,要服务全局。但是怎么服务好全局这个问题值得继续探讨。从理论上讲,如果在可能减税的情况下尽量减税,那么将会带来什么效应,即学术语言里所讲的供给侧怎样合理化呢?应是努力放松供给约束,释放供给潜力。一个宏观层面评价较好的财政税收政策,它会落到微观千千万万的市场主体,力求让他们更好地发挥市场主体的功能,这个逻辑是非常重要的。如果我们考虑减税的理论原点——发展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就要充分认识市场经济中市场主体的活力能不能发挥,这是最关键的问题。减税,就是要服务于让这些市场主体的潜力尽可能发挥出来。
第三,除了税收的结构要合理之外,还要寻找所谓“最优税率”。由于减税要对应于宏观经济的反周期,所以没有绝对固定的最优税率。在经济高涨的时候,一般来说,税率可以高一点儿,这个时候企业和员工的收入也高,当税率高而多收了一些税以后,经济升温受到抑制,此时政府就要发挥税收的作用,把居民的福利与公共服务做得更好。但是在经济低迷的时候,一定要减税,这是寻求一种必要的扩张效应,是对周期的调节。这就不得不提到美国,其税制是以直接税为主,而直接税有一个特点,它在个人所得税方面,设计了超额累进,这就成为一个“自动稳定器”:在普遍收入上升的经济景气高涨期,税率自动往上跳档,增加税负以后就给经济降温;到了经济落潮的时候,收入下降了,自动落档,又给经济升温。对这个“自动稳定器”,中国现阶段还无法借鉴过来。中国总体的税制结构是以流转税为主,或者叫做以间接税为主,而中国的直接税是相当边缘化的,所以我们不能简单照搬、照猫画虎式地学特朗普在美国减直接税,我们要在中国现在最主体的流转税方面减税。最典型的第一大税——营改增以后的增值税,占中国整个税收收入的40%左右,这是中国减税的重头戏,减税就是为了释放供给侧的活力。因此,中国的宏观调控在反周期方面,减间接税就有了更明显的现实意义。
第四,在减税降费过程中,要使实际生活中的税率、税负,尽可能地趋向于依法征收、依法减免的优化状态。中国除了18种正税之外,还有300多种有文件依据的行政性收费。这些行政性收费未必每一项特别大,但是它很麻烦,而且还可以讨价还价,这无疑带来了很多实际的综合成本。除此之外,还有隐性的成本。李克强总理说的一句话说到点子上了:要真正继续往下深化改革,清理收费要碰到一个“拆香火”的问题,即林立的部门,能并的并,能拆掉的要拆掉。定规划、政策是政府部门要做的事,但这么多的审批,可不是政府应该做的,拆了庙,精简机构,把职能尽可能合理化,减少审批权,也就减少了后来派生出来的这些收费权——实际上还有一个好处:减少审批收费,实际又会减少它们派生出来的隐性负担里边的“设租寻租权”。所以,我认为,现在中国的正税要继续减没有问题,而且从国际比较来看,所谓宏观税负——正税和其他国际可比的税外负担合在一起30%多,似乎也不算特别高,但是正税之外不合理的五花八门的隐性负担怎么降?这是中国改革中的一块“硬骨头”,一定不能只讲“减税”,还要强调“降负”。
第五,现在为企业降负是势在必行,但是企业在市场竞争中,流转税的税负是可以想办法加在价格里往后传递的,学术语言上叫“转嫁”。经济学早就分析得很清楚,这个转嫁最后或多或少都要落到无可再转的那个环节,就是最终消费者的环节上。换句话说,中国看起来这么多的流转税,它最后的负担归宿是落在消费大众头上,而消费大众总体结构现在不是橄榄型,不是最穷的人和最富的人两头小、中产阶级中间大,中国总体来说还是金字塔型,除了上面有巨富,中间有越来越多的中产阶层,但还有大量的中低收入阶层,是金字塔下面的底座。当然,现在的减税,首先在前端环境上,是企业感觉轻装上阵了,最后的结果是造福于整个社会成员,特别是消费大众中的中低阶层,使他们减轻了负担。
第六,在我国,减税和降低税外负担,一定要特别注重放在一起来安排,把握好“全景图”。今年5月1日起,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单位缴费比例可从20%降至最低16%。在落实好这一政策,减轻企业负担的同时,要注重推进相关配套改革,积极考虑在各地基本养老缴费由税务机关统管之后,把基本养老金统筹提高到全社会层级的这一改革任务抓紧加以落实,这将明显提高基本养老基金“蓄水池”的互济功能,从而更有效地降低养老金缴费标准,减轻企业和职工负担。除了税收、五险一金、各种行政性收费之外,还应该考虑其他一些实际的隐性负担和与制度成本相关的负担如何降低。比如进一步加快完成审批事项以节省企业时间成本,实施配套改革帮助企业降低在融资、物流等方面感受到的实际负担等。从某种程度上说,政府最应该要做的是降低制度性成本,至于企业自己努力可以降低的那些成本,政府不要去操心,企业竞争中自己能降的成本它一定在努力降,关键是制度性成本要通过配套改革来真正把它往下降。
因此,从减税说到降负,再说到配套改革要攻坚克难,在改革的深水区要“啃硬骨头”,很多事情其实涉及到李克强总理所说的“拆香火”,即整个行政系统要伤筋动骨,甚至脱胎换骨式地推进大部制、扁平化等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