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9月15日表布了中共中央办公厅近日印发的《关于加强新时代民营经济统战工作的意见》(简称《意见》)。这是近年来中央关于民营经济相关工作的一份“大文件”,代表了中央对民营经济发展的最新思路和想法。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决策的公共参与是社会良性发展的一个重要特征,习近平主席在谈到“十四五”规划时,也强调要“开门问策”,广泛吸纳社会各界的建议。
在国际地缘政治压力增大、中国经济主推“国内大循环”的背景下,发展好民营经济,无疑是我国当前亟需做好的大事,不管是刺激内需、扩张国内市场,还是疫后恢复生产、改善供给质量,都需要有大量的民营经济主体来承载和推动。这就需要我们更加积极地来看待民营经济的作用,尊重民营经济的贡献,赋予民营经济应有的地位,让民营企业家都能舒心、放心、充满信心地去发展和创造。
不过从《意见》内容来看,目前国内将民营经济和民营经济人士作为统战对象的定位和思路,可能会在市场中再次产生很大的影响。《意见》开宗明义强调,“加强民营经济统战工作是实现党对民营经济领导的重要方式”,其核心目的是“加强党对民营经济人士的领导力”,“打造一支关键时刻靠得住、用得上的民营经济人士骨干队伍”。值得注意的是,《意见》对民营经济有两个定位:“民营经济作为我国经济制度的内在要素,始终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经济基础”;“民营经济人士作为我们自己人,始终是我们党长期执政必须团结和依靠的重要力量”。
不过,既然民营经济已经是中国经济制度的“内在要素”,民营经济人士已被视为“我们自己人”,为什么还要将民营经济和民营经济人士当作统战对象?安邦智库(ANBOUND)的研究人员估计,上述的定位和核心目标可能会在民营经济中造成很大的影响。
新中国建立之初,中国的企业基本都是民营企业,基本没有国有经济。当时中国的“一五计划”(1953年-1957年)主要做了两件事,一是集中力量进行工业化建设,主要表现在建设若干个大型工业项目;二是加快推进各经济领域的社会主义改造,主要表现在对私营企业搞公私合营。1954年9月2日,政务院通过《公私合营工业企业暂行条例》,规定根据国家的需要、企业改造的可能和资本家的自愿,对资本主义企业实行公私合营。1956年初,全国范围出现社会主义改造高潮,资本主义工商业实现了全行业公私合营。国家对私股的赎买采用“定息制度”,统一规定年息五厘。1966年9月,定息年限期满,公私合营企业最后转变为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
1978年改革开放之后,中国开始再度出现了民营经济,在改革开放的背景下,民营经济得到了极大的发展,在40多年的快速发展后,民营经济开始成为中国经济的中流砥柱。前不久,国内对曾经出现过“社会商人”的说法,一度在社会上引起不小的影响。现在如果再对民营经济和民营企业进行比较全面的“统战”,估计会引发中国社会的历史记忆,对民营经济的未来发展增加担忧。
在安邦智库(ANBOUND)的研究人员看来,在实行改革开放40多年以后,国内仍然以统战概念和统战思维来对待民营经济,这可能引发诸多的不合适。
首先,在逻辑上不合适。只要搞统战,都有统战“主体”和统战“对象”之分,说白了,有一个“谁统谁”的问题。民营经济来自中国本土,根植于中国大地,雇佣的是中国老百姓,从本质上来说,民营经济是中国经济的当然部分,民营企业从业者就是老百姓,是中国人民的当然组成部分,这就是《意见》中所说的“我们自己人”。既然是自己人,就不应该被当作统战对象,因为没有“自己统自己”的道理。如果非要将民营经济作为统战对象,只能说明一点,我们并没有把民营经济人士真正视为“自己人”。
其次,在贡献评价上不合适。国内正式文件中,至今仍然使用“公有经济”与“非公经济”这两个带有强烈政治意味的概念,用所有制属性在不同经济体之间划出了鸿沟。民营经济是非公经济的一部分。从经济贡献和影响力来说,的确不能将民营经济划出去。国内常用“56789”来概括民营经济的贡献——贡献了中国经济50%以上的税收、60%以上的GDP、70%以上的技术创新成果、80%以上的城镇劳动就业,90%以上的企业数量。从实际贡献看,民营经济已占了大半边天。如果要将民营经济划成“他们”,那么剩下的由“公有经济”构成的“我们”,就只剩下一小部分了。
第三,在政治概念上不合适。在新中国成立已经71年、在改革开放已经42年的现在,我国对于经济主体的所有制概念,应该有更大的改革和突破才对。坦率而言,所有制概念在中国的意义复杂,它并不只是指产权意义上的所有制,还有政治与制度上的内涵。虽然没有任何官方文件承认特权和“歧视”,但作为中国人都知道,国企与民企的权利和资源是不一样的,政治地位的差别就更大。现在谈到民营经济发展,官方总是采取“二分法”,比如“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看起来都是对等支持,但实际上还是分出了“你我”和“彼此”。这种对“公有经济”和“非公经济”、“国有经济”与“民营经济”的划分,正是现在仍然以统战思维对待民营经济的根源。
中国未来国家发展和地缘竞争的压力主要来自外部,这就需要国内更好地凝聚内部资源和内部力量,形成整个中国的“国家经济”。从迄今国内民营经济的规模和民营企业的竞争力来看,需要将之作为中国经济的重要部分甚至是主体,而不是用所有制和政治待遇人为分割成不同的经济。
最终分析结论(Final Analysis Conclus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