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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与日常歧视行为作斗争

  最近,在快乐女生的选秀中,曾轶可以其独特的表演风格、略近中性风格的外形在观众甚至评委中引起不小争议,成为“争议快女”。我们也看到,在互联网上、网民中间同时也流行着大量对曾轶可的侮辱与嘲讽,很多都与其表演无关,而瞄准其形象,如“纯爷们”、“史泰龙”等,甚至连另一位中性风格艺人李宇春也一并攻击,甚至还成为脱口秀表演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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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们偶尔调侃一下艺人的形象本无伤大雅,但如果升格为赤裸裸的攻击并渐成时尚,则有集体歧视之嫌。曾轶可、李宇春何罪之有?就因其与主流审美的差异,就要承受如此大规模的非议?

  这种不宽容实际上暴露了国人中歧视现象的普遍。我想,那些以取笑曾、李为时尚的人大概没意识到自己是在歧视他人,而更可怕的往往正是这种“无意识”。人们会因此也意识不到自己在被歧视,更不用说去勇敢反对。如果仔细审视,就会发现我们的周围充满了歧视,城乡、地域、性别、身高、体重、学历、性取向等;而在某地招收公务员时,甚至还要看“双峰”是否对称。

  在以往的反歧视讨论中,人们往往习惯于把焦点集中在政府、政策方面。诚然,这非常重要,因为政府行为往往对群众行为产生巨大的“表率效果”。但是,人们对曾、李的集体歧视却使我们意识到,反歧视亦应从每个人的日常生活入手,每个人都不妨扪心自问:我是否经常歧视他人?我是否经常会不自觉地在对他人的歧视中获得快感?

  个体歧视行为经常会与利益的损益相联系,往往体现在经济利益上,同时也可以经济手段进行弥补。但是,普遍存在的歧视后果却远远超出经济范畴,它往往会在人群之间造成情感鸿沟,乃至衍生出仇恨。你在歧视中获得了快感与宣泄,必有人在被歧视中产生不满与愤恨。歧视,实在是建设和谐社会的一大障碍。

  为此,政府已经颁布了一系列法律、法规,但其执行情况却不容乐观。在歧视与被歧视双方都“无意识”的情况下,有多少人会诉诸法律呢?因此,要反歧视必须首先在人们心中真正确立权利意识,确定对人的真正尊重,确立人人平等意识,真正破除特权意识,消灭特权阶层,必须让大多数人都深刻意识到人群中并不存在三六九等。

  每年的3月21日是国际消除种族歧视日,在2006年的联合国纪念活动中,时任秘书长科菲·安南提出主题:“与日常歧视行为作斗争”,他说:没有人生来就憎恨他人,不容忍行为是学来的,也可以学会丢弃它。法律保障是这项斗争的一个基本部分,但是必须教育先行。可以通过教育提高认识,培养容忍态度。在反对不容忍行为的斗争中,每个公民既是老师,也是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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