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社会科学部3月25日发出公告,撤销包括妇女法律研究与服务中心在内的4个研究机构,这一撤销公告引起了诸多争议:是不是因为机构违规操作被撤销?一时间大家揣测不断。
4月2日,北大社会科学部部长程郁缀接受公益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这是北大自己内部的事务,撤销机构属正常的“新陈代谢”,撤销妇女法律研究与服务中心,是因为北大有个不成文的规定,北大所有的机构都必须是由北大的老师来负责,这并不存在大家所猜测的所谓商业违规操作。
3月25日,北大社会科学部发出公告,根据《北京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机构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撤销北大财经新闻研究中心、北大公法研究中心、北大法学院妇女法律研究与服务中心和北大宪政研究中心。“撤销机构一般有三种情况,一是随着学科的变化,有的学科已经老化萎缩了,所以要撤掉一些老的机构;二是因为机构更名了;第三种原因是因为北大所有的机构都必须是由北大的老师来负责的,这虽然没有条文规定,但我觉得这是不言而喻的。”北大社会科学部部长程郁缀告诉公益时报记者,妇女法律研究与服务中心机构的撤销就属于第三种情况,因为负责人非北大的老师。
妇女法律中心是内地最具影响力的妇女维权机构之一,曾免费代理过3000多宗贫弱妇女的法律案件,过去15年中心一直致力维护妇女及弱势团体的法律权益,工作受到北大校方的赞扬及肯定,财务也一直由北大管理。程郁缀表示,据他所知,校方很早就与妇女法律中心主任郭建梅有过交流,说她不是北大的老师,建议她自己去注册一个机构,而中心在北大财务上的经费也可以转到她新注册的机构中。
自2007年以来,北大社会科学部就一直很重视机构的管理,部里还专门派出一个工作人员来管理机构。“像2007年人才研究中心被撤销,就是因为接到群众举报,称其乱办培训班乱收费,经过调查,确实存在这样的情况,我们就坚决地撤销了。”程郁缀说,近三年来,社科部开始逐步严格管理整顿各机构,下一步还要逐步进行整顿,一些不适应发展的机构也准备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