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上午,湖南NGO媒体沙龙汇聚了湖南有影响力的媒体和NGO,共同就“湖南NGO生存现状”的话题进行了深入的探讨。
“NGO的组织者应该更多地研究媒介,研究记者,提升NGO活动的宣传效果。”会上,长沙市小动物保护协会的石敬军用一个“公益组织与媒体合作策略”的PPT与大家分享了他们协会在媒体投放、报道分类、媒体策略方面的经验,众多NGO的组织者均称受益匪浅,也引发大家热烈的探讨。
“我个人比较偏爱网络媒体,它有最迅捷的报道和庞大数量的网民受众。”绿缘环保协会的理事吴志昌表示。大圣人义工团的负责人王青说,他自己就是华声论坛的一个资深网友,网友叫“一个义工”,“我的网名比我的真名还要有名,这里我还要特别感谢华声在线和华声论坛对我们一直以来的支持。”
湘川情社会工作服务队的廖鸿冰则抓住机会推销他们自己的QQ群号11826233,希望大家能加入他们的队伍,为四川理县灾区捐点书籍衣服。湖南公益联盟的罗延卿也表示,他通过网络平台组织了大量的活动,也通过自己的网站把湖南众多的公益组织汇聚到了一起。
与会者纷纷表示NGO与媒介可以达成合作共赢的关系,更多的人认为作为新媒体的网络媒体让NGO如虎添翼。
会上,湖南省民政厅民间组织管理局的常立宪副处长对湖南民间组织现况作了介绍,共青团长沙市委志愿者指导中心的黄伟德主任则对长沙公益组织的机遇及挑战作了梳理,沙龙承办长沙市天心区爱弥尔智障儿童康复中心的执行总干事则与大家分享了民间机构如何与政府构建合作伙伴关系。
中国国际民间组织合作促进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黄浩明全程参与并对湖南的民间组织和湖南的媒体均给予了很高评价,本报及华声在线作为唯一的媒体代表在会上做了《媒体视角看NGO》的发言。
■数据
目前,湖南省登记在册的社会组织共有15218家,其中社会团体10190家,民办非企业单位4940家,88家基金会,登记数在全国排在第十位,近年来,以每年10%的速度递增,递增最快的是农村经济协会和社区社会组织。(湖南省民政厅民间组织管理局常立宪副处长)
截止至2008年12月底,中国民促会已经与165个国外民间组织和国际多双边机构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其中已有19个国家或地区的82个国外民间组织和国际多双边机构通过中国民促会向我国共提供了4.32亿元人民币的资金援助,从国内各方筹集项目配套资金人民币2.5亿元。项目遍及全国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中近100个区县。(中国国际民间组织合作促进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黄浩明)
■花絮
政府购买志愿者服务!
“这是采取‘政府主导、民间运作’模式,由天心区政府出资购买的志愿者服务。”介绍长沙天心区爱弥尔智儿童康复中心的情况时,其执行总干事潘郁称,爱弥尔作为湖南最早从事智障人士服务的机构,在管理、服务领域都已规范化运作,有长期积累的智人士服务经验,服务社群、组织社群的理念较强,因此获得此单政府购买。
目前,“大民政”的格局已经显示出民政管辖范围的广泛性,涉及对象的多元性。政府购买民间组织服务,特别是社区服务,将探索培育用市场化运作的调节方式向民间组织购买服务的机制,提高区域自我管理水平。
大学生要去联合国宣讲?
“我希望能在联合国介绍湖南NGO对气候变化的关注及付出的努力,希望大家支持我!”中南林业科技大学“绿缘”环保协会的吴志昌称,作为中国青年应对气候变公行动网络世界自然基金会的“青年气候大使”,他希望能作为NGO代表参加今年年底在哥本哈根昭开的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15次缔约方会议。
今年年底,《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170个缔约国代表将在哥本哈根会晤,希望为达成对全球变暖和气候变化全新国际对策进行最后的谈判努力。如果取得成功,有关如何削减有害的温室气体排放、削减多少、何时削减的一份全球协议将是他们谈判努力的核心问题。这份协议将于2012年生效,届时目前生效的《京都议定书》也将同时终止。
■记者手记
媒体角度看NGO
媒体与NGO有着不可分割的关系,它们之间有着根本的共通之处,有着同样的社会调节功能、社会的守望职能和社会的监督职能。
NGO被视为是政府有效的“减压阀”和“稳定器”,而媒体同样被视为是公众情绪的“减压阀”和社会的“稳定器”。有理论认为,世界上有三种关键力量,国家、市场与公民社会,NGO正是代表公民社会的力量,它关心社会公共事务,把社会上的公民组织起来,发挥对公共事务的影响力。与之相应的是,在社会事务中,媒体常常被视为第四支力量,可以有效地影响社会的进程,在公民社会中,他们同样都承担着社会的调节职能。
各种不计名利、无私奉献的NGO组织及成员,在“志愿”的原动力下,阐述了这个社会最基本的良知和道德,并付绪了对人类未来的积极思考与行动,而媒体则正是“社会公平与正义的守望者”,他们有着共同的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对社会的命运负有同样特殊的责任,成为社会的守望者。
国家具有公共性质,但是有时候会“失灵”,同样市场也会“市场失灵”,这时候要由NGO代表公民社会的力量来矫正。NGO的这种社会监督职能与媒体的特性是一致的。在今日中国诸多公民参与社会监督的事件中,媒体亦推进着整个社会的观察与思考,并最终演进成中国公民对社会公共领域实施全程监督的社会变革。在这一层面上,NGO与媒体同样承担着社会的监督职能。
湖南的NGO生存状况存在这样或那样的问题,有被人误解、有生存尴尬、缺乏立法保护,同时NGO与政府、企业的互动亦屡遭诟病。但不管怎样,作为一支倡导和传承道德风尚的力量,这个群体已为我们这个社会所不可或缺,事实上,在许多国家,公民做义工,参加NGO组织推进社会进步,已经成为最起码的道德要求。
经过改革开放三十年的今日中国,已经被多元价值体系、多元文化背景、多元政治信仰,多元经济结构,多元利益关系所覆盖,所支撑、所驱动。在交织着各式冲突的社会运行过程中,以“志愿”为原驱力的NGO直接参与公共协商已成为一种保证现代社会良性运行的基础机制,并成为化解现实矛盾冲突保证社会平衡运行的重要途径。
作为社会公平与正义守望者的媒体,一方面应宣传和报道好NGO,给他们一片广阔的空间,一些悉心的呵护;另一方面,媒体同样应当高悬“达摩克利斯”之剑,对各种各样的NGO组织进行舆论监督,去芜存菁,帮助他们健康成长,而且后者甚至比前者更为重要。
NGO和媒体都是一份“神圣的事业”,一百多年前,美国密苏里新闻学院的创办者沃尔特•威廉姆斯在其《新闻记者的信条》中写下一段充满着正义、善良和智慧的论述,要求新闻记者保持“公共服务的目的,公正客观的态度,求真求实的观念,超然独立的地位,廉洁不贪的作风”。我想,NGO人和新闻人可以用这样一段话共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