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我来说,乙肝可能比经济危机更可怕。本来已经有单位愿意接受我,但我的乙肝秘密被单位的体检结果揭开,然后就被委婉地拒绝了。”12日接受《环球时报》记者采访时,人民大学一名姓杨的毕业生有些苦涩。在世界上近4亿的乙肝病毒携带者中,有1亿人在中国,从“就业是否应该取消乙肝检测”到“乙肝宝宝能否上幼儿园”,关于乙肝的话题几年来每年都成为中国社会的争论话题。 对绝大多数中国人来说,他们对乙肝和乙肝患者的看法是一种模模糊糊的恐惧和排斥。美国生物学专家布林伯格2006年访问中国时,曾为自己发现乙肝检测技术感到“遗憾”,因为“导致了这么多中国人面临如此尴尬的境地”。世界其他地方的乙肝病毒携带者是怎么生活的?他们是否遭受歧视和排斥?环球时报驻外记者进行了调查。
欧美看乙肝更冷静
1964年,美国太空总署生物学家布林伯格首次在澳大利亚土著人身上发现了“乙型肝炎表面抗原”(即“澳抗”或乙肝病毒)。但澳大利亚“谈乙色变”的情况现在非常少见。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州曾有一名乙肝病毒携带者投诉说,当她在一次就医时表示自己是乙肝病毒携带者后,医生借口“太忙”拒绝对她进行治疗。最后,这名歧视乙肝病毒携带者的澳大利亚医生做出书面道歉,表示下不为例。现在澳大利亚法律只限制乙肝病毒携带者不能从事健康和医护工作。澳《工作场所艾滋病和肝炎管理实践准则》规定,所有有关雇用的决定只基于雇员品德和工作能力,是否有乙肝不能作为影响因素。雇主要对雇员的健康情况保密,也没有义务通知任何人某雇员感染乙肝病毒。
据记者了解,中国公民赴海外留学,并没有哪个国家要求他们出示有关乙肝检测的报告。这与其他国家对乙肝的认识有关。在英国政府网站上,对乙肝病毒携带者的表述是:“很多人担心自己有可能在工作中被传染上此类疾病,但在绝大部分职业中,不存在任何传染和被传染的危险。一般的日常社会交往和工作接触是完全安全的。”
美国《反歧视法及残疾人法案》的起草者认为,“危险性的判断必须有医学依据,不能基于畏惧或无知”,乙肝病毒主要是经血液或性接触传播,携带病毒的人几乎没有传播的危险性,因此学校不能因为一名教师携带乙肝病毒就将其解雇。美国学校对乙肝病毒携带者没有歧视性做法,学校在没有得到本人同意的情况下,也不对人学者进行相关检查,更不能拒绝乙肝病毒携带者入学。
瑞士日内瓦大学附属医院谢林•菲舍伯格博二告诉记者,瑞士公务员的录取门槛很高,但没有乙肝检测这一项。瑞士医院配备的化验单中对类似乙肝病毒的化验属于特殊需要,因为普通化验单中没有这一化验项目,所以医生必须手写或用计算机输人这项要求。伯尔尼市教育行政管理局官员巴克斯说,瑞士的学校和幼儿园不会强制性要求学生和儿童出示健康证明。总部位于瑞士的诺华制药集团人力资源部高官居布塞表示,因为行业特殊,企业对来自乙肝、肺结核、艾滋病等疾病高发地区或国家的申请者会采取特别处理办法,但企业更注重的不是申请人过去患过什么病,而是目前的健康状况。
亚洲和非洲是主要乙肝区
截至2007年,全球约有3.97亿人不同程度地染上乙肝,其中70%-75%的患者在亚洲和非洲。据印尼肝病研究协会统计,印尼是继中国和印度之后第三大“乙肝国家”,全国约有1000多万乙肝病毒携带者。据在雅加达开私人诊所的老大夫巴尤讲,印尼很多大公司在招聘员工时也有硬性要求应聘者接受体检的,有乙肝病毒携带者被“婉拒”。但记者没有在当地报纸上看到有关乙肝病毒携带者受歧视的报道。印尼一位女教授介绍的情况有所不同,她说自己就是乙肝病毒携带者,在印尼完全不会遇到任何歧视,强制性体检更是不可能发生的事情,她也从来没有感觉携带乙肝病毒影响了自己正常的工作和生活。她说,医生告诉她携带乙肝病毒的人只要在生活中加以注意即可,“算不上什么病”。
越南也是世界上乙肝感染比例高的国家之一,乙肝病毒携带者也有1000万。越南一家中资企业的越南雇员阮士告诉记者,越南人喜欢到路边摊位吃米粉、米线,对使用的餐具卫生毫不讲究,因此一些传染病的交叉传染危险很大。当得知与自己同处一室的表弟被查出携带乙肝病毒时,阮士非常恐惧,他知道自己的舅舅就是死于肝癌。当自己的检测结果出来后,阮士如释重负,才知道乙肝在日常生活中很难被传染。阮士说,在越南,乙肝检测尚未列人高考生体检项目,携带乙肝病毒的考生并未受到歧视。据记者了解,有实力的越南企业,特别是一些国企,常会定期组织员工进行体检,乙肝病毒检测也包括在内,但目前在越南媒体上没有员工因携带乙肝病毒而被公司劝退的案例,也没有“歧视乙肝”的议论。越南外交部一名外交官告诉记者,进入国家机关工作前,单位组织应聘者集体进行体检,其中包括对乙肝病毒的检测。
在乙肝多发的印度和韩国,在当地工作和生活多年的华人都表示,没有听说过有“乙肝歧视”的情况。韩国曾经有过限制乙肝患者和病毒携带者服兵没,后来因为反对声很大,便取消了这项规定。
据日本国立感染症研究所统计,日本乙肝患者在110万至130万之间,占总人口的1%左右:一位在东京都任职的官员告诉记者,日本政府在录用公务员时不会要求进行乙肝病毒体检,但医疗等特殊行业例外。由于日本从上世纪70年代就把乙肝防治的重点放在防止母子间感染上,目前母婴感染率在0.03%以下,因此日本儿童和青少年在进幼儿园或上小学、中学时都不要求进行乙肝病毒检测。2006年,一批因注射疫苗而感染乙肝病毒的日本患者曾集体状告劳动厚生省,要求政府谢罪并赔偿经济损失。由于媒体关注很多,社会舆论对这些无辜的乙肝患者表示同情,官司最终打赢了。
因为数量相对少,“谈乙色变”没成为日本的一个社会问题,但日本社会对乙肝的歧视现象不能说一点没有。记者看到一位女性日本网民在网上匿名发表文章,自称是乙肝病毒携带者,并表达了自己的忧虑。她说:“因为要转职到一个新公司,是否应该明确告诉对方自己的情况?如果不说,感觉自己不诚实,如果说了,又怕对方借故不接受自己。”还有一位女护士在网上说,因为自己是乙肝病毒携带者,被医院以别的理由辞退了。
在香港,约10%的市民带有乙肝病毒。香港亚洲肝炎协会委员李建纲说,他们去年为北区及大埔居民进行免费乙肝检测时发现,6%至8%的18岁以下青少年带有乙肝病毒,“这是很恐怖的数字!”据香港媒体同行讲,在香港不可避免也会有个别人或公司对乙肝患者带有歧视,但远不到“谈乙色变”的程度,员工在人职体检时也不查乙肝项目,幼儿园也不会拒收“乙肝宝宝”,因为香港有完备的法律制度,任何对乙肝病人的歧视行为都有可能导致罚款甚至牢狱之灾。
乙肝的严重性在中国被渲染
北京益仁平中心总协调人陆军是国内知名的乙肝维权人士,他在接受《环球时报》记者采访时说,中国对乙肝的认识存在两大误区:一是关于传播途径,实际上与乙肝病毒携带者一起工作、生活、拥抱、握手等日常接触不会导致乙肝蔓延;二是病情的严重性,乙肝被一些虚假广告渲染得十分严重。乙肝患者和病毒携带者在社会中受到的歧视,涉及到劳动就业权和受教育权等方面。此外,国人对乙肝病毒携带者的隐性歧视最难消除,如连握手都不愿意。
中国社会存在的“乙肝歧视”也影响到了在华外企,一些在本国不做强制乙肝检测的外企来到中国后“人乡随俗”。2008年,美国亨丰公司在广东东莞的一家分厂在用工过程中强制乙肝检测,不体检的做自动离职处理。当地非政府组织东莞同心组为此向亨丰总部写公开信,称此举违反中国有关部门下发的《关于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就业权的意见》。亲自参与此事的东莞同心组总协调人骆叶告诉《环球时报》记者,亨丰公司最终表示道歉,公司总裁还致亲笔信,承诺今后在人职前和年度体检中不再进行乙肝检测。
2008年10月,益仁平中心调查了92家跨国公司在中国内地的分支机构,其中超过8成的外企在招聘员工时强制进行乙肝检测。明确表示拒绝乙肝病毒携带者就职的外企比例为44%,但这个数据比2006年调查时的77%大为减少。骆叶表示,很多外企对员工实行双重标准,外国企业对外籍职员体检不做要求,对中国职员却有强制要求,这与中国的社会氛围有着一定关系。
“乙肝之父”的遗憾
最早发现乙肝表面抗原的美国生物学家布林伯格也是第一代乙肝疫苗的研制人,他获得过1976年度诺贝尔医学与生理学奖,被人称为“乙肝之父”。当布林伯格2006年访华期间听说中国人“谈乙色变”后感到非常惊讶,曾遗憾地对陆军说:“没想到我发现了乙肝表面抗原和乙肝检测的技术,却导致这么多中国人面临如此境地。”
陆军认为,中国社会“乙肝歧视”的深层次原因是对“少数人”权利的漠视。陆军说,乙肝患者和病毒携带者应该知道如何治疗和如何预防,除配偶没必要告诉别人,尤其是配偶的父母。据以往的例子采看,东方人的传统思想为了血脉的延续往往会拆散子女的婚姻。他还建议乙肝病毒携带者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的权利,当遇到问题时应找相关组织求助。陆军表示,中国社会对乙肝的认识取得了一些进步,特别是在国家立法层面,如公务员领域对乙肝病毒携带者的限制已彻底取消,食品饮食行业对乙肝携带者的限制也已取消,但在幼儿园招生、高考体检等方面解决得比较缓慢。对于“取消乙肝检测”、“乙肝宝宝人托”等问题,他表示乐观。
世卫组织传染病防治研究专家斯拉克蒙•于格在接受采访时强调,乙肝并不可怕,用不着“谈乙色变”。乙肝有别于艾滋病或癌症病患,不是终身患者,90%以上的慢性肝炎患者经过治疗或未经过治疗都有可能恢复到无症状携带者的状态。世卫组织近年也呼吁公众不要坂视乙肝患者,因为在许多情况下,乙肝惠者的生活或工作不会对他们的同伴或同事健康产生负面影响,希望相关国家要以法律法规形式加以确认并保护患者应有的尊严。在国际知名人士中,刘德华公开承认“自己从小就是乙肝病毒携带者”,国际球星马拉多纳也是,但没有人歧视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