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某种程度上来说,2009年可谓中国民营企业家投身慈善事业中值得大书特书的一年。
先有福耀玻璃董事长曹德旺宣布将曹氏家族持有的福耀玻璃股份的70%用来成立慈善基金;再有新华都集团董事长陈发树以市值83亿元股票捐赠慈善事业……但他们并没有赢得掌声,而是换来了猜疑的眼光。
是不是想避税?这是不少人的第一反应。
善款“四不见”怎能可信
在这种反应背后,是公众对于慈善事业的不信任。中国南都公益基金会常务副理事长兼秘书长徐永光曾经归纳过灾后捐款的“四不见”:第一,捐赠人看不见捐款到底用在哪里;第二,灾区群众看不出哪些是捐款;第三,灾区政府看不到捐款在哪里;第四,民间公益服务看不见。
“很多人至今还在讨论‘公益组织是否要公开财务信息’的问题,在我看来,这根本不成为一个问题,既然是公益组织,就必须做到信息公开!就比如上市公司,也许其公开的数据会有问题,但无论如何不能不公开。”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教授王立彦对《中国会计报》记者表示。
但是,什么是真正的公益组织?热心公益的王立彦与不少慈善组织打过交道,他的感受是,目前很多慈善机构的工作人员都是公务员编制,这样,他们就很难做到像非政府组织(NGO)那样,本着对捐款人和所有利益相关人高度负责的精神,来自觉做到信息透明。
王立彦说,政府背景使得在很多慈善机构中,持“内部事务不应公开”观点的大有人在。
“只有公开了善款的使用情况,才能减少对善款的滥用,提高善款的使用效率。”举报农夫山泉的知名维权人士王海就表示,“如果我们的法律有这样的规定,所有的NGO都必须公开信息,无形中还可以降低国家的监管成本”。
慈善应是“玻璃口袋”
慈善捐款的信息公开的确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令人欣慰的是,曙光似乎已经初现。
12月1日,民政部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捐助信息公示工作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称慈善事业是“玻璃口袋”,要求组织开展社会募捐的基金会、公益性社会团体和其他公益性事业单位公示以下内容:机构开展社会募捐的情况;社会捐赠款物接收和管理情况;社会捐赠款物的拨付使用情况;向捐赠人反馈信息的情况等。
公示主要通过年报、公报、信息发布会及报刊、网络、广播、电视等方式,及时公布社会捐助信息。
《意见》称,要“发挥会计和审计事务所机构的作用,重点对捐赠款物的接收、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引入审计提高可信度
“引入中介机构是可行的办法。目前也有监督,但不一定被信任。”王立彦说,“中介机构作为独立第三方,可以起到一定的监督作用。当然现在很多机构也有审计,但政府审计是用来审财政资金的,用来审计慈善资金是不当的。因此,应该引入中介机构,不管是商业性的还是非商业性的。”“目前,一些企业、劝募机构披露的信息过于模糊,普通老百姓难以看懂,因此,需要独立第三方的分析机构或评估机构对这些机构披露的信息进行分析。”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邓国胜在谈到慈善信息公开时这样说。
《意见》的出台使公益组织的信息披露前进了一步,但还远远不够。“有了相应的规则当然是好的,但是更重要的是,如何去执行,如何确保其执行效果。”王立彦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