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2日,曹德旺曹晖2亿元扶贫善款项目总结暨表彰大会在北京召开,曹德旺表示对中国扶贫基金会的实施成果很满意。
按照曹德旺与中国扶贫基金会协议,中国扶贫基金会在2亿元善款中有3%作为管理费,即600万元作为项目的执行费用,中国扶贫基金会执行副会长何道峰昨日表示,实际上该项目的操作费用超出了600万。
《曹德旺曹晖2亿元扶贫善款项目评估报告》也显示,该项目“有关不高于1%的缺损要求;有关3%的管理费”没有可复制性。中国人民大学非营利组织研究所所长康晓光说,捐赠方要求项目不高于1%的缺损没错,但是,随着误差率或瞄准率的提高,每提高一个百分点的精确度,边际成本将大幅上升。
由于中国扶贫基金会属于扶贫办系统,在各省市县都有执行项目的“腿”,即各省市县的政府部门扶贫办,这些机构在该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分摊了很大一部分执行费用。“如果没有扶贫系统,光靠中国扶贫基金会百来口人执行该项目,那执行成本得扩大1至2倍。”康晓光说。
实际上,在曹德旺规定600万元的项目执行费用之初,曹德旺考虑的该成本仅仅是项目的直接费用,并没有考虑到间接费用。“比如工作人员的工资、住房条件等等。”何道锋说。
尽管项目执行费用超标,但是何道锋认为,由中国扶贫基金会实施该项目仍具有很大的意义。“这个2亿元捐赠执行合同是中国迄今为止问责公益最大的一个对赌协议,对赌协议是怎么写的呢?如果误差率超过1%,扶贫基金会要给曹先生赔30倍。曹先生他不仅仅是捐出了钱,他举起了一个旗帜,我要问责,这是这个项目非常重要的意义。”
向西南五省区市的捐赠协议是2010年5月4日签订的,曹德旺希望钱能够发到真正需要的农民手里,所以他提出,钱不能给干部,不能给有钱的人,同时,他还成立了独立监督委员会对2亿元执行全过程进行监督。中国扶贫基金会执行副会长何道峰说,这个协议是曹德旺举起的一面问责公益的旗帜。
按照曹德旺的要求,中国扶贫基金会在2010年10月30日前基本完成了1亿8430万资金的发放,5省区市的17个县中,共有92150户农民足额拿到了每户2000元的资助善款。除去600万元的管理费,剩余的970万元将在明年为四川通江县沙溪镇修建完成一座便民大桥。在抽样评估的705户受资助农民中,不符合条件的有6户,差错率为0.85%,达到了曹德旺提出的低于1%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