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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民政局局长:“做慈善,到深圳,这儿有我呢!”

   关于公益慈善,我想从“壹基金”的故事讲起。不久前,李连杰先生面对媒体,坦言“壹基金”之艰难。李连杰利用自己的社会影响力,创办了“壹基金”,资助了许多公益慈善项目,仅深圳市自闭症研究会“壹基金”就资助了其100万元,成绩有目共睹。但没想到的是,在众多的光环之下,李连杰和他的“壹基金”走得很苦、很累。不是因为他的团队能力差,也不是财务状况有问题,更不是合作伙伴不配合,而是因为“壹基金”的身份有问题,是因为它不能合法登记注册。

   众所周知,我国对社会组织实行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双重管理。成立社会组织需要有一个政府部门作为业务主管单位,正是这样的一个环节成为了社会组织难以跨越的门槛。

   业务主管单位是一种独特的制度设计,政府部门担当某一个社会组织的业务主管单位就要承担监管责任,不当业务主管单位就没有这种责任。因此,政府官员的“最佳抉择”就是不作为。这不是谁对谁错的问题,而是制度设计的问题。

   在这种情况下,李连杰和所有像李连杰一样热心慈善事业的朋友们只能“曲线”做慈善。李连杰以“傍大款”的方式开始他的慈善之旅,还有不少朋友以“非法”的方式奉献爱心。大家都说,做人难,做好人更难。我想说的是,做事难,做慈善更难。

   我多么希望这不是真的。遗憾的是,这是事实,更遗憾的是,作为一个民政官员,我就是这种政策的执行者。有一次,一个非常热心公益事业的人士申请成立社会组织,得不到批准,他非常不理解,甚至很愤怒。面对他的质疑,我无言以对。

    2008年9月,深圳市委、市政府颁发了《关于进一步发展和规范我市社会组织的意见》,对工商经济类、社会福利类和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实行直接由民政部门登记的体制。2009年7月,民政部与深圳市政府签订了《推进民政事业综合配套改革合作协议》,同意深圳“探索建立社会组织直接向民政部门申请登记的制度”。2010年1月,深圳市民间组织管理局申报的“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体制改革项目”荣获第五届中国地方政府创新奖。中央政治局委员、广东省委书记汪洋批示:“深圳的经验值得重视。”

   似乎一切都很顺利,我们不仅看到了问题的根源,还切切实实地改革了;不仅是深圳这个小地方改革了,还得到民政部的首肯;不仅民政部认同,连中央领导也肯定了;不仅官方赞成,连学者们也给予高度评价。蔡定剑、俞可平、高尚全、郑杭生、王振耀和周文彰等评委认为,多年来,深圳有计划、有步骤地实行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体制改革,特别是结合大部制改革,厘清政府、市场和社会的关系,推进政府职能转移,为社会组织的发展打开了空间,推动了公民社会建设,代表了改革的方向。

   然而,任何改革都意味着对现有制度和政策的突破,都是某种意义的“违法”和“违规”,都需要承担巨大的改革风险。失败了,哪怕是小小的失误,其执行者都有不可推脱的责任。

   尽管市委、市政府已颁布了文件,尽管民政部已书面同意我们进行这种探索,尽管我们的改革得奖了,尽管中央领导肯定了,但不等于民政部门能够像工商部门那样“洒脱”。法律规定,企业是独立的民事主体,违法违规的企业需自行承担一切责任。虽然社会组织也是独立的民事主体,但法律规定社会组织实行双重管理体制,因此,在没有业务主管单位的情况下,民政部门直接受理社会组织的登记申请是要承担责任的。

   前几年,深圳有一个公务员申请成立流浪儿童助养机构。为此,她卖掉了房子和汽车,辞掉了工作,可以说是倾家荡产做慈善。然而,正是这样一个爱心人士,却给我们惹来了意想不到的麻烦:北京一家宾馆欠了她的钱不还,她带着一帮流浪儿童进驻这家宾馆不走。当时,正是奥运前夕,北京市某区政府发函给我们说,深圳某某助养机构的一帮流浪儿童影响了北京的社会秩序。我觉得事态严重,赶紧派人处理。

   这件事很清楚地说明:如果深圳民政部门登记的社会组织有违法违规行为,我是要负责任、受处分的,甚至是要被撤职的。我工作数十年,今天的职位虽然低微,但来之不易,如果没了这份工作,我就什么都没有了。

   可见,即使已经得到上级授权,即使我们非常希望推动慈善事业发展,但“理性”的选择仍然是不作为。绕了这么大一个圈,又回到了原点。我的感受是:做事难,做慈善更难。

   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比尔·盖茨先生要把580亿美元财产全部捐给慈善基金,一分一毫不留给自己的子女,这是一种“裸捐”。

   王振耀先生辞去民政部社会福利与慈善事业促进司司长的职务,成为公益慈善理论的研究者。为了慈善,他放弃自己经过半辈子努力而获得的职位,这也是一种“裸捐”。

   我没有比尔·盖茨有钱,还要养家糊口,所以,我不能捐出全部财产。我没有王振耀官大,更没有他有才,王振耀潇洒一“裸”,满堂喝彩。如果我东施效颦也把官辞了,只能像一片调零的落叶。人们赞美梅花时说:“零落成泥碾作尘,只有香如故。”那种韵味,那种意境,令人神往。然而,落叶被“碾作尘”之后,只能是尘土飞扬,一点也不浪漫。所以,我不能像王振耀那样把自己给“裸”了。

   我要以自己的方式献身慈善事业。面对风险,我不能无动于衷,所以,我要加强对社会组织的监管,帮助社会组织建立各种制度,提升社会组织的能力。为了慈善,我愿意担点责任,哪怕受点处分,就权且算是“认捐”吧,即使是“被裸捐”,也是有意义的。

   不久前,我对王石先生说,别看不起咱们深圳,你在别的地方做不成的事回深圳做吧。万科集团将总部设在深圳,不妨碍它成长为全国最好的企业。如果万科把慈善基金的总部也设在深圳,同样不会妨碍它成长为全国最好的慈善组织。告别时,我握着王石的手说:“做慈善,到深圳,这儿有我呢!”

   我动员王振耀将研究基地设在深圳时,也说了这句话:“做慈善,到深圳,这儿有我呢!”

   乐善好施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民间自有公益慈善之心,民间自有公益慈善之举。政府要做的只是营造环境,营造一个让民间公益慈善力量能够更好地发育和成长的环境。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把深圳打造成为公益慈善组织聚集之地,才能把深圳打造成为公益慈善之都。

   鲁迅先生说:“我以我血荐轩辕。”彰显的是革命豪情。我不是阿Q,也没有人不准我革命,但我真的不想革命,只想改革。所以,我套用鲁迅先生的话说:“我以我心荐慈善”。

(作者系深圳市民政局局长)

 为守护人性里美好的光/邓晓白

   深圳市民政局局长刘润华的这篇文章是根据他的两次发言编辑而成,当编辑要求将发言改成文章发表时,作者犹豫了,他说:“文章没有什么深度,有发表的价值吗?”

   编辑能想到的意义起码有两点:

   其一,这是一位基层官员在工作中选择作为还是不作为以及如何作为的真实心声。

   其二,这是选择作为后,需要进行的更深入的思考和必须面对的更大的挑战。

   在人类所拥有的词汇里,总有一些词汇代表着人性的光辉和美好,“公益与慈善”就是这样的词。

   那么政府呢,对于这样一个全体人民在精神或者物质的不同层面都需要的词汇,我们的政府要做些什么?正如作者所说,要为它营造一个健康有序发展的制度环境,要为它的成长提供丰厚的土壤,还要以有力而到位的监管,去伪存真,为真正的公益与慈善保驾护航。

   这样的思考,注定会不轻松,这样的挑战,注定任重道远。

   “做慈善,到深圳,这儿有我呢!”作者作了这样的承诺,谁说深刻的文章不能用感性而优美的文字表达?阅读全文,在感性的文字背后,我们感到了沉重的分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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