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非公募基金会年度公益事业支出竟为零,一些公募基金公益事业支出不到上年总收入的10%,8个基金会未参与年检,这是记者从日前公示的北京市民政局一份年检工作报告上获悉的。
报告显示,北京文物保护基金会、北京市海淀教育基金会、北京节能与电力技术开发基金会、北京国际艺苑美术基金会、北京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励基金会2009年年检结果为不合格。同时,有8个基金会未参与年检,其中6个基金会因为长期不开展活动或连续两年不参加年检,已处于待撤销状态。
根据《基金会管理条例》的规定,公募基金会每年用于从事章程规定的公益事业支出,不得低于上一年总收入的70%;非公募基金会每年用于从事章程规定的公益事业支出,不得低于上一年基金余额的8%。
“这些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的基金会都是违反了上述的规定。”市民政局社团办相关负责人表示。
作为公募基金会,北京文物保护基金会上一年收入27.4万元,公益事业支出仅占54.62%;北京市海淀教育基金会上一年收入987万元,公益事业支出仅占21.27%;北京节能与电力技术开发基金会上一年收入52.7万元,公益事业支出仅占6.16%;作为非公募基金会的北京国际艺苑美术基金会和北京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励基金会2009年公益事业支出为0元,而基金余额分别为193万元和235.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