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7月29日公布报告称,玉树地震捐赠款物中,“发现部分地方未按规定及时将捐款汇缴民政部、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和中华慈善总会,涉及金额1.62亿元……截至7月22日,已汇缴1.26亿元。”汇缴进展缓慢的主要原因是,多家全国性慈善组织对此有异议甚至明确反对。
一位全国性基金会秘书长说得很直接:“我们在灾后重建中还有什么权力?善款的最终投向,怎么向捐赠人交代?这都是做慈善的底线问题!”听得出来,这反对是多么掷地有声、有理有据,“汇缴”自然无法容忍。但是,国内慈善组织本身公信力不佳,相较而言,财政资金因为有严格的审计,加之从重建资金的使用效率来看,政府统筹安排又不失为一种办法。
如此看来,难道“汇缴”既是正确的,也是错误的矛盾体?其实,这正是当前中国慈善事业呈现出来的逻辑悖论与现实困境。要说起来,其背后的问题还在于,公信力不佳严重迟滞了慈善事业的发育,不无夸张地说,只要公信力提升一小点,中国慈善事业便会前进一大步。但玉树地震善款“汇缴”与提升公信力却背道而驰,不是吗?第一,“汇缴”何尝不是政府对慈善组织管理善款能力的怀疑,抑或否定?否则,政府用不着“越俎代庖”;第二,在管理者看来,慈善组织只是“救一时之急”,说穿了,仅仅是用以筹集资金的一个渠道罢了,别无他用。
基于此,我以为,这才是背后的深层次根源。需要指出的是,从制度安排的层面上,这几年,国家已明确表态要发展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只是,发展的呼声和国家意志的表达,更得时刻、点滴铭记并持之以恒地践行。不无遗憾地说,将善款归于财政,于慈善事业的长远发展,根本无益反而有害。在这里,有必要重申慈善事业的底线共识。慈善组织作为社会公益组织,其资金运作中固然存在不透明,但归入财政,用以纠正和规范善款运作,显然不对路。回看过往,捐款最后多数沦为变相财政资金,似乎正成为一种惯例,这是值得警惕的。
可以说,善款是善款,财政是财政。将慈善资金输入政府财政腰包,这一方面逾越了慈善的底线;另一方面,慈善事业只会在官方缝制的襁褓中避风雨,就永远也长不大。在一个慈善运作成熟的社会里,慈善资金该如何运作,不是什么大问题,但在慈善事业尚处于起步阶段的中国,玉树震后重建,善款该不该“汇缴”却是一个绕不过去的坎。说到底,这是个如何对待慈善组织的态度问题。如果说要尽快帮助中国的慈善事业成熟起来,那么,既不能拔苗助长,也不能越俎代庖。但出现从本质上违背善款特性的“汇缴”,这是偶然的吗?单从这些年行政力量过多干预慈善事业的现状来看,答案或许是:未必!这恰恰才是需要改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