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新年伊始,艰难走过多事之秋的中国公益行业展开集体行动:1月8日,中华慈善总会、中国红十字基金会、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中民慈善捐助信息中心等112家公益机构共同发布《透明慈善联合行动倡议书》,共同搭建信息披露平台,以提升中国公益行业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引导公益资源的合理配置和高效使用。虽然上述集体行动的成效还有待观察,但努力值得肯定,公益行业此番集体行动,必将为中国公益行业带来新转机、新气象、新机遇。
但不可不说的是,目前中国公益行业已经出现了“为披露而披露”的迹象,一些公益机构把信息披露当成“负担”、当成“手段”、当成“任务”、当成“结果”,在披露形式、披露内容、披露周期、披露流程、披露管理等方面存在不足甚至缺失,导致信息质量不合规、不完整、不及时、不真实、不平衡,捐赠人和社会公众通过公益机构披露的信息无法“窥视”公益机构内部真实情况进而做出正确的判断,这只会赶走捐赠人,这绝不是中国公益行业之福。
纵观政府主管部门近期的政策和一些公益机构的行动,我个人认为出现了一种令人堪忧的发展思路——用政府主导的行业性信息披露平台建设,来促进公益机构披露信息,用政府牵头发布的信息披露条例,来要求公益机构通过披露信息实现透明、公信、专业,信息披露只是触发公益组织透明、公信、专业的一种力量,一个着力点,而不是全部。且不论行业性信息披露平台和信息披露指引应该由政府主导还是民间(行业)主导,虽然我也认可两者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但我认为公益机构自身的发展和建设更重要。
如果一家公益机构捐赠人主体或目标捐赠人是老年人,公益机构把信息披露的主平台选择放在行业性信息披露平台,就是难为老人家,老人家更习惯、更喜欢纸质阅读,网络披露就不应该是首选;如果一家公益机构捐赠人主体或目标捐赠人是70后、80后,公益机构选择纸质披露,就成了叶公好龙,更好的披露平台应该是网络。公益机构应该追随捐赠人和目标捐赠人的脚步和习惯,来选择信息披露平台,捐赠人和目标捐赠人聚集报纸和电视上就选择报纸和电视,在QQ上就选择QQ,在微博上就选择微博,而且更多时候,应该采取组合形式,要求捐赠人去公益机构或政府部门某个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是非常不明智的。
“免费午餐”这个慈善项目在今年元旦前夕发布了未经审计的收支公示表,一位资深财务专业人士看后评论说她没有看懂,不少人觉得很诧异,她后来补充解释说,这份公示表是用“单式记账法”做的,不符合中国任何一个会计制度(中国有专门的“非营利性会计”,用于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非营利组织财务收支活动及其受托责任履行情况),如果一份财报不符合会计制度的话,那是没有意义的。“免费午餐”是中国民间公益的奇迹和希望,应社会公众的要求发布财务报告,是“免费午餐”走向透明、公信、专业非常重要的一步,无论对于“免费午餐”还是其他公益机构,信息披露很重要,但更重要的是信息的合规性、完整性、及时性、真实性、平衡性,没有高质量的信息披露,就没有持续不断的信赖和支持。
信息披露是以信息采集、信息处理为前提的,信息披露需要成本,信息采集、信息处理也需要成本。从理论上讲,公益机构可以将一支铅笔、一块橡皮的询价、采购、使用情况都披露出来,如果信息披露降低了公益机构的效率,大幅度增加了公益机构成本,这是得不偿失的,也是捐赠人和社会公众不愿意看到的,公益机构完全可以通过在理事会、监事会引入捐赠人代表,请专业项目监测、评估机构对项目实施绩效进行监测、评估,请专业审计机构进行财务审计等制度性设计和安排,来间接实现捐赠人和社会公众对于公益机构的有效监督。所以,无论是公益机构还是社会公众在讨论公益机构信息披露的时候需要清醒地认识到:信息披露也是有成本的,公益机构作为信息披露的主体,需要确定好信息披露的深度、广度,在机构公开性、透明性与机构成本、效率之间取得平衡。
综上所述,信息披露平台既不是“鸡”也不是“蛋”,信息披露和信息披露平台之间也不是“鸡”和“蛋”的关系,公益机构才是“鸡”——如果公益机构是“鸡”的话,那信息才是“蛋”,信息披露平台只是鸡下蛋的“鸡蛋窝”,无论是政府主管部门还是社会公众千万别把眼睛盯在“鸡蛋窝”上,“鸡”和“蛋”才是重点,才是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