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相亲会争议产生的根本原因在于争议双方对公益的认识与界定有较大差异。很多人公认中国现在是一个缺乏共识的社会,折射到公益领域,我们面临的是一个同样缺乏共识的公益圈子。
公益到底是什么?公益与慈善有没有区别?有什么区别?都是众说纷纭的问题。我举一个小例子,春节期间我回老家,拜访本地近年来新兴起的最著名的公益组织——周边的几个县市都有,基本都是一个模式:以志愿者协会作为组织形式、公务员业余时间志愿服务作为工作人员、举办大型活动筹款、企业家捐款作为财物后盾,开展各种助学敬老助残扶弱活动。
因为见惯了草根组织的工作方式,我一时对此很不适应,后来就问一位专家,这是否是公益与权力的相结合,专家说,不能这么简单的下判断,这也是一种很好的公益行为。除了这类其实很近似GONGO的组织之外,在公益这个领域里,还生长着许多其他的组织,比如购买政府服务、向社区提供助残助弱服务的组织,也包括专门为企业执行慈善项目的组织……跳出来看,公益圈是一个极其复杂的光谱,看起来可以相辅相连,但很多时候泾渭分明。
比如,倡导型组织会认为,做公益就是要批判现实、改革现实,因此必须做到和政府、企业保持距离,以保证独立的声音,对现实构成挑战;但也有部分服务型组织、执行CSR项目的组织认为,公益要做的工作就是扶危济困或者拾遗补缺,因此完全可以向政府、企业寻求跨界、寻找认同,并在这个过程中壮大公益的力量,弥补政府与企业的不足,从而实现对现实不足的缝补与修正;支持后一种公益的又有部分人会认为,这种方式也可以通过实现财富再分配或推动理念传播、道德自律等等方式,从而实现渐进式改革。
虽然乍一看,各种公益都在做改变(包含改革与修正)现实的事情,其存在也都有各自的价值。但客观来看,各方的工作方式和价值理念上存在根本性的差异。
其次,如果相亲会能够传播公益理念、实现公益效果,传播的是什么样的公益理念?可以达到什么样的公益效果?
在第一部分的思考之下,我给相亲会的举办找一个理由和可能的收益,供质疑方批判。即一部分愿意寻求主流认同的NGO,通过企业界、公众熟悉的模式,以推出公益界女性(尤其是宣传其具有的无私、奉献、淳朴等特点)的形式,向他们宣传部分NGO所做的扶危济困、拾遗补缺的工作,并通过联姻/联谊/联办的方式寻求它们的认同,从而获取更多的资源来支持这部分的公益工作。
因为符合普通公众的期待和想象,也属于企业界熟悉的套路,因此相亲会的模式可能会容易被普通公众和企业接受,假如以此进行筹款,也许会有不少的收益。(本次相亲会没有推出筹款环节,是一个遗憾)
除此之外,相亲会还有另一个可能的收益。婚姻除了感情因素之外,作为一种社会制度,也有一定的交换性质(不用讳言,人们讲究门当户对,郎财女貌都是婚姻交换性质的体现)。从这个角度上来看,相亲会以NGO女性的“德与才”换取金融男、IT男的“德与财”,是对NGO领域内主要的人力资源——女性在整体经济地位上弱势的补偿。
从这些角度来看,相亲会是可以有一定的公益收益的。当然,我在这里建议,对人群的门槛限制应当放开。比如也可以考虑帮NGO男和相对弱势的NGO女性解决婚姻问题,运作得当,依然可以获取资源。
在这个问题上,吕频老师质疑的内容包括:为什么一定要结婚才是幸福的?为什么不对性少数群体开放?为什么更难找到对象的NGO男性不在相亲范围之内?为什么离异丧偶的很少见?等等。
这些问题的答案很简单,相亲会原本就是一部分公益群体向主流社会寻求认同、争取获得主流资源一种模式,复制主流的价值观是当然的立足点之一。要反对相亲会,就要考虑其出现的深层次原因,进行更深层次的反对。
第三,公益圈内的现实有根本性的差异,未来能否找到共识?
前天看了丁学良的一篇文章,讲改革的边界问题,文章认为除非是期待暴力革命,如果希望有切实能够推进的改革方案,有四条边界难以逾越。
在第一、第二条界定了现有政治大框架不能动、改革必须有力度之外,第三条提出具体的改革方式设想,即反复的尝试、长期的积累一点一滴的改革;第四条又提出改革起步推展的时候,至少要让既得利益群中至少三分之一、最好一半的人,不会将其视为一种马上到来的、直接的威胁。
(注:http://www.impactchina.com.cn/viewdetail.aspx?id=30579&authorsn=A1219 FT中文网原文已被和谐。)
看完这篇文章之后,我在想如果套用到目前公益圈内的生态中,虽说各种公益其实有着根本性的差异,但我假定公益不管怎么说,其工作目标都在于改变/修正现实,希望推动社会向好的方向发展、乃至希望社会有快速的或者长期缓慢的变革,那么提倡改革的倡导型组织和提倡缝补/修正并向主流寻求认同的组织各自可以借鉴什么、需要反思什么?
对倡导型组织来说,其特长是鲜明的、坚定的改革态度,坚持有力度、深度的改革,而且愿意为此反复尝试、进行长期积累。然而其态度往往激进,对现有政治框架和既得利益群体都构成威胁,从而步履维艰。
对提倡缝补、修正的组织来说,非常符合现有政治大框架不动、不对既得利益群体构成威胁的两大边界,然而对这类组织来说,缝补所能促起的改变力度不够、深度不够,达不成丁学良所说的“触媒”效果,从而让问题始终层出不穷,社会组织永远处在社会问题的缝缝补补之中,社会是否永远无法转好甚至愈发恶化?而在促成渐进式改革的道路上,总会触及到一些既得的利益,在此时,温和的态度,能否坚持反复的尝试、长期的积累,而不是绕着问题走?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想要达成共识,一个关键在于激进的倡导型组织是否愿意“和谐”的转向效果相对缓慢的改革,同样关键(一点也不能逊色的关键)的是,提倡缝补、修正的组织对推动社会变革的动力有多大,如果认为现状足够好、只要缝补问题就实现自己的工作目标,那两者永远不可能达成共识。
假如,有可能达成共识的话,公益组织在推进社会变革上完全可以优势互补,服务型组织推进切实的、缓慢的、一步一个脚印的改革;倡导型组织吹风煽火、进行监督,保证改革的力度和长期进行的可能。
对于这种前景,我比较悲观,就像原本认为公益组织之间公开对话举办的可能性微乎其微。但是,我仍然心存一线侥幸,希望能看到奇迹的到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