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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西津:政府与公益组织关系如何处理?

     行政资源在面对公益活动时的不平衡配置,必然会引发民众和社会的不满

 

         【背景】近日,崔永元炮轰湖南省教育厅引发热议,崔永元在微博上表示,“崔永元公益基金第六期乡村教师培训八月培训100名湖南乡村教师。对此,湖南省教育厅回复:不反对、不支持、不参与。我们非常愤怒,在此正式评价湖南省教育厅:不努力、不作为、不要脸!”

 

   据媒体报道,2007年9月,崔永元和中国红十字基金会共同发起成立崔永元公益基金,“乡村教师培训”是该基金的重要项目,自2007年12月14日第一期开始,截至2011年8月,共举办了五期,“甘肃、贵州、四川、湖南、黑龙江等省共约700名乡村教师接受了这个培训”。

 

   湖南省教育厅随后回应称,崔永元公益基金的志愿者与其联系希望省教育厅发文支持在湖南培训100名乡村教师的公益活动。湖南省教育厅经研究后向崔永元公益基金志愿者回复称,对于民间公益组织开展的公益活动,应由该组织依法依规进行组织,省教育厅作为政府机构,依照自身的职能职责不宜代替民间组织直接发文和参与组织。

 

   对于崔永元在个人微博发表的言论,湖南省教育厅相关负责人表示不理解。同时该负责人还表示,为支持该公益基金在湖南做好该项工作,已推荐专门从事中小学教师培训和研究的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研究会与该基金会联系,对他们在湖南的活动给予必要的协助。

 

   那么,作为政府部门,在公益活动中应该如何与民间公益组织合作?二者之间应建立怎样的关系?

 

   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清华NGO研究所副所长贾西津认为,公益活动本身就是志愿行为,不能动用任何社会公共资源,政府也不应对任何公益组织动用行政资源进行支持。

 

   贾西津指出,在中国现阶段,很多社会组织有很强的政府背景,他们在做公益活动时,背后有行政资源在支持。崔永元抨击湖南省教育厅这件事和这样的现状有很大关系。

 

   但是,贾西津指出,如果政府总是动用行政资源参与和支持与自己利益相关的一些公益活动,而某些纯粹由民间组织发起的活动,寻找行政资源支持则相当困难,行政资源在面对不同公益活动时的不平衡配置,必然会引发民众和社会的不满。

 

   贾西津认为,纯粹是民间公益组织发起的公益活动,政府是没有责任做出积极性行为的,比如下发文件、调动相关部门来协助等。但政府对各种公益活动应该一视同仁,只提供法律保障,不动用行政资源,这才是二者之间应有的关系。

 

   不过,贾西津指出,政府应该认清自己的职责,在不动用行政资源的同时,应有积极的回应,不应该设置难题,要扫清各种执行上的障碍。政府和公益组织应该有明确的权利边界和职能范围,不应发生错位、越位和缺位现象。政府要为公益组织的有效运作提供法律框架和相关规定,而公益组织则为社会提供政府所不能提供的服务。

 

   对湖南省教育厅在事后又推荐湖南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研究会与崔永元基金会联系,贾西津评价说,这本身就有讽刺意味。政府部门推荐一个机构来和民间公益组织合作,这表明政府在动用行政资源干预公益活动,只是政府不出面。但是,湖南省教育厅推荐的这个机构,其实是带着社会组织帽子的准政府组织,它的角色很尴尬,既不属于主动参与的民间合作形式,又不是典型的政府行政行为,处于一个模糊地带。

 

   贾西津表示,这是湖南省教育厅遇到批评以后的一个折衷性的操作方法,并不是民间公益组织与政府关系未来发展的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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