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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政协委员呼吁成立NGO帮病人维权

  从“杀医生”到“撕病历”,刚刚过去的2011年,东莞的医疗纠纷空前激烈,市卫生局承认,医疗纠纷近年来一直在高位运行,第三方调解组织却迟迟未能成立。市政协委员黄虔在提交的《关于成立病人权益组织的建议》中,呼吁成立一个公益团体性质的病人维权组织。 

  医疗纠纷是转型期社会矛盾凸显的表现

 

  去年8月16日,长安医院发生恶性医闹事件,致一名医生被砍身亡,另一人重伤。

 

  市卫生局有关负责人坦承,东莞医疗纠纷近年来一直在高位运行。

 

  对此,市政协委员、东华医院院长李镜波认为,医疗纠纷是转型期社会矛盾凸显的表现,“近年来,我国社会正发生着全面、深刻的变革,已经进入到社会矛盾的凸显期,拜金主义、仇富心理、腐败和社会分配不公等现象混杂在一起,带来社会价值紊乱和无序现象,投射到医疗行业,表现为医患关系紧张、医患矛盾加剧、各种恶性医闹事件频发。”

 

  此外,李镜波认为,患者对医疗技术也存在误解,“患者往往对医疗技术寄予过高的期望,对许多疾病病情的变化不理解,从而引发医患纠纷”。

 

  “但是也不可否认医院和医务人员方面的原因。”李镜波坦言,医疗机构管理不到位、个别医务人员法制观念淡薄、责任心不强或技术水平不高,从而导致医疗差错事故的发生,也是医患矛盾的重要诱因。

 

  东莞医疗纠纷调解机构仍难产

 

  面对愈演愈烈的医疗纠纷,单靠卫生部门已经难以应付,据记者了解,受限于编制和资金等问题,目前东莞仍未能建立第三方医疗纠纷调解机构。

 

  据悉,广东省医调委已于去年6月成立,医调委属于行业性、专业性的医患纠纷“第三方”人民调解组织,独立于医疗机构、卫生行政部门和保险公司之外。

 

  早在2007年,就有市人大代表在两会议案中呼吁建立中立的第三方医疗纠纷调解机构,以化解医患纠纷,市卫生局也肯定了这一设想,但至今东莞医疗纠纷调解机构仍然难产。

 

  “单从我们的角度讲,我们倾向于成立医疗调解委员会的‘江浙模式’,让其代表政府依法调处医患纠纷,设编制8至10名专职调解员,由医学、法学等方面的专业人员组成,并聘请一定数量的雇员,每年经费200万元左右。”市卫生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

 

  病人维权组织须为NGO

 

  医患调解如何破局?黄虔呼吁成立一个公益团体性质的病人维权组织。

 

  “病人去医院治疗,并不能算成是一般的消费者,因为他更多的是被动消费,消费者协会也很难帮到他们,需要有一个专业的团体来帮他们维权。”从医多年的黄虔告诉记者,发生医疗纠纷后,病人遭遇到的,主要还是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如果有专业人士帮助他们维权,跟卫生部门、医院、医师协会沟通,效果会好得多。

 

  黄虔称,这个病人维权组织必须是NGO,由社会慈善团体或者是公益基金进行扶持,“权益组织不是一个类似卫生局的协调机构,除了协调病人从正常渠道维权之外,他还可以是病人之家,对慢性病病人进行防病知识普及,这样才能更好地化解矛盾。”

 

  针对黄虔的建议,市卫生局相关负责人给予认可,“我们建议,应该号召更多优秀的法学、医学人才加入这种权益组织,我们此前也一直建议,优秀的律师要代理患方,而不是代理医方,才能平衡医患天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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