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刊
北京师范大学中国公益研究院 儿童福利研究中心 编 2012年第10期(总第10期)
本月要点
以河南砍伤学生、江西校车落水、河北撞伤学生三大事件为典型的多起严重儿童伤害事件,再次反映出我国儿童安全问题面对的挑战。交通安全、校园安全,以及有效儿童监护的缺失,是本月儿童伤害事件的主要成因。
民间发起的救助活动持续展开,主要表现为:儿童公益类捐赠三笔过千万元;社会力量聚焦艾滋儿童救助;残疾儿童康复受关注;儿童医疗救助行动踊跃。
本月以“中国儿童福利示范区项目”开展针对基层一线工作者的教材与实务培训为代表,凸显儿童福利领域的教材开发与培训成效,推进社会工作专业化。
教育部针对师资建设集中出台多项文件,直接涉及0-18岁儿童教育阶段的有四项,主要涉及师资配备、教师资格、职务(职称)评聘、与待遇保障等教师队伍建设的核心问题;地方政府围绕教师队伍建设,亦有先行先试、积极创新的实际举措。
《江苏省残疾人保障条例》通过审议,其中不同程度涉及残疾儿童保障的内容共八条;截至本月,全国共有26个省(市)于近三年修订并颁布本地区的残疾人保障相关条例或实施办法,各地对儿童群体康复与教育的保障呈现出逐步加强的趋势。
政策点睛:民政部印发《关于促进社会力量参与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服务的指导意见》,宁波市教育局公布《宁波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管理办法(试行)》,国家政策积极引导社会力量投入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与学前教育。
本月儿童伤害问题再次升级,其中以河南砍伤学生、江西校车落水、河北撞伤学生三大事件为典型,造成令人悲痛的结局。纵观本月儿童伤害事件,呈现下述特点:一是受害儿童较以往数量巨大;二是儿童受害场所均为以校园为中心的上学途中和校园内部;三是受害儿童中绝大多数为留守儿童。
不难发现,交通安全、校园安全,以及有效儿童监护的缺失,是本月儿童伤害事件的主要成因。在交通安全方面,我国今年出台《校车安全条例》,对校车安全的有关问题作出规定,如何落实条例效果受拷问。对于校园内及其周边安全问题的保障,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仍然处于匮乏阶段;关于校园附近的交通安全设施与校园内的安保措施,我国目前并无统一的、规范性强的操作标准,大多是以事后补救的形式来对待校园安全问题。至于留守儿童如何获得有效监护,则是现阶段我国儿童福利领域正在破解的难题。本月多起严重儿童伤害事件,再次凸现我国儿童安全问题面对的挑战。
河南信阳一男子于校园砍伤22名小学生 12月14日上午,河南信阳市光山县文殊乡一名男子进入该乡陈棚村完全小学,先闯进学前班,对着毫无防备、反抗能力的孩子乱砍一通,走出学前班进入一年级,又是一阵乱砍。孩子们的哭声乱作一团。男子接着进入二楼、三楼班级,又砍伤多名学生。
江西幼儿园校车落水事件致11名儿童死亡 12月24日上午,江西省贵溪市滨江镇洪塘村合盘石童家村小组一辆幼儿园校车侧翻坠入水塘,造成11名幼儿死亡。据调查,事故原因为司机操作不当,出事面包车核载7人,事发时车里超载至15人,并且幼儿园也未经当地教育部门审批。
河北一男子驾车于校园附近撞伤23名学生 12月24日中午,河北省丰宁县一名男子驾驶一辆小轿车在丰宁一中附近连续撞倒23名学生,造成不同程度受伤,其中3人伤势严重,被紧急送往县医院救治。事后,肇事者被公安机关以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刑事拘留。
二、12月进展:民间发起的救助活动持续展开
(一)本月儿童公益类捐赠三笔过千万元
12月全国范围内主要出现三笔过千万元的大额捐赠,集中于儿童教育领域。最大数额的单笔捐赠来自于苏宁公司捐赠3000万元,其中,向中国宋庆龄基金会捐赠1000万元,用于“未来工程”大学生奖助学项目、“免费午餐”、“微博打拐”、“大病医保”、“让候鸟飞”、“梦想中心”等公益项目;向中国扶贫基金会“筑巢行动”项目捐赠1000万元,为西部贫困山区小学修建宿舍;向江苏省慈善总会捐赠1000万元,主要用于乡村教师资助项目。其次,双汇集团向西藏自治区一次性捐款2000万元在西藏援建5所学校,位于单月捐赠规模第二位。第三笔来自于上海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向上海市慈善基金会捐款1000万元,捐款注入“爱我中华”慈善教育专项基金,用于资助上海的特困学生上学。此外,本月企事业单位、个人针对流浪儿童、留守儿童的民间小额物资捐赠依然活跃。
(二)社会力量聚焦艾滋儿童救助
本月12月1日是第25个“世界艾滋病日”,民间社会力量对艾滋儿童的救助行动活跃。联合国儿基会在香港迪斯尼度假区举行“联合国儿童基金会慈善跑2012”,为“零艾滋”活动筹款900万港币;著名企业家史玉柱以个人名义,向薛蛮子通过微公益平台发起的“为艾滋病儿童捐建红丝带学校”爱心项目捐款100万元,同时也成为微公益平台成立以来最高个人捐赠记录。
(三)残疾儿童康复受关注
由嘉德置地集团成立的凯德中国希望基金,捐资100万元启动“凯德残疾儿童康复计划项目”,是本月残疾儿童救助工作的亮点。该项目由中华慈善总会主要负责项目实施工作,一期主要集中帮助北京市及周边贫困的残疾儿童到北京市康复中心进行专业康复治疗,包括:先天性肢体残疾手术后的儿童;有康复价值,经过一段时间康复有显著效果的残疾儿童;创伤手术后的残疾儿童,从而提高残疾儿童的自理能力和生活质量。
(四)儿童医疗救助行动踊跃
关注脑瘫儿童,成为本月民间儿童医疗救助工作的特色行动。12月12日,是第二个“中国困境儿童关注日”,由壹基金联合北京师范大学中国公益研究院、中国儿童福利和收养中心共同发起“关注脑瘫儿童大会”,中国民间公益组织壹基金当天宣布,2012年基金共扶植了23家脑瘫康复机构,直接援助了480名贫困脑瘫儿童,帮助2150名脑瘫儿童进行社会融入活动,投入资金超过300万元;并在会议当天发布了“关注脑瘫儿童倡议”。此外,由世界糖尿病基金会支持的中国儿童糖尿病管理项目,本月落户乌鲁木齐,新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成为西北首家项目中心,承担新疆儿童糖尿病的规范化治疗和管理教育工作。
三、儿童福利教材开发与培训显成效,推进社会工作专业化
从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养育照料、教育直至医疗,是儿童福利的重要组成部分,实现各部分儿童福利的任何环节都体现出对专业化的需求。尤其是近年来,有悖于保障儿童权利的事件不断出现,引起了社会公众和舆论的高度关注,对直接涉及儿童工作的教师、护理人员、医生以及社工的专业化水平不足的问题也因此受到前所未有的重视。
由民政部、联合国儿基会与北京师范大学中国公益研究院共同启动的“中国儿童福利示范区”项目框架,以搭建项目一线的专业社工队伍——儿童福利主任为核心,致力于儿童社会工作专业化的推动。该项目本月持续从儿童福利教材开发与培训为切入,推出《基层儿童社会工作读本(试读本)》、《特殊儿童成长手册·健康快乐的我》等项目成果,并同时开展针对项目一线工作者的教材与实务培训。
教材开发涉及儿童社会工作价值伦理、内容与发展、儿童个案工作、以及儿童团体与社区工作等主要内容,并设计出儿童社工个案与经典游戏等案例。本月3至8日,项目组织五省十二县的一线社会工作者,由专家组围绕教材开展了为期六天的理论培训;并结合教材理论,项目随后于12月9-15日组织了到香港儿童福利服务机构的实地培训,集中了解和学习香港开展防止虐待儿童、家庭及儿童保护、面对家庭暴力的儿童及青少年个案服务,以及等待永久家庭领养的幼婴及儿童照料等儿童社会工作的技能与方法。此次项目教材与实务培训直接面向一线的儿童社会工作者开展,将对基层专业化儿童社工队伍的建立带来实质性的推进。
儿童社会工作者在开展儿童社会工作时必须恪守社会工作的价值观和工作伦理。除此以外,还必须遵循以下原则:尊重儿童原则、儿童利益至上原则、区别对待原则、不持批判态度的原则,以及保守秘密原则。
在儿童个案工作中,需要重视运用系统的思想,从各个方面去分析儿童问题产生的环境原因及儿童自身的主观原因,挖掘和利用有利于儿童成长的资源,从而全面促进儿童积极健康的生活。
——《基层儿童社会工作读本(试读本)》
四、部委集中出台6项政策,展开各类教师队伍建设进程
12月教育部联合中央编办、发改委等五部委,针对教师队伍建设集中出台六项政策文件,内容涉及从学前教育至高等教育六大阶段。此次文件的出台,一是贯彻十八大报告中提出的“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师德水平和业务能力,增强教师教书育人的荣誉感和责任感”的重要论述;二是落实现阶段《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国发〔2012〕41号),以及不同教育领域的专项规划等政策。
直接涉及0-18岁儿童教育阶段的文件有四项:《关于加强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关于大力推进农村义务教育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职业学校兼职教师管理办法》、《关于加强特殊教育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具体指导儿童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和特殊教育等阶段的师资建设,主要涉及师资配备、教师资格、职务(职称)评聘、与待遇保障等教师队伍建设的核心问题(见表1);在职业教育方面则以完善兼职教师管理制度,支持、鼓励和规范职业学校聘请具有实践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担任兼职教师为主要内容。
表1 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和特殊教育三大领域文件的政策重点
教育阶段
政策重点
学前教育
农村义务教育
特殊教育
师资配备
建立教师补充新机制;保证编制配备满足需求;扩充师资来源;建立健全城乡教师校长轮岗交流制度
结合地方实际制定特殊教育学校教职工编制标准
教师资格
全面实施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制度;持其他学段资格证书教师,接受岗前培训
全面实施教师资格考试和定期注册制度
建立特殊教育教师专业证书制度;设定随班就读教师、康复类专业人员岗位条件。
职务(职称)评聘
合理确定高级、中级、初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向农村基层和艰苦边远地区倾斜
完善符合村小和教学点实际的评价标准,职务晋升向村小和教学点专任教师倾斜
教师培养
建设教师培养培训基地;探索初中毕业起点5年制学前教育专科学历教师培养模式;实行教师5年一周期不少于360学时全员培训制度
加大特殊教育教师培养力度;对特殊教育教师实行5年一周期不少于360学时的全员培训
待遇保障
执行统一的岗位绩效工资制度,享受规定的工资倾斜政策;改善农村幼儿园教师工作和生活条件
依法保障并逐步提高工资待遇,确保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
各地按照国家规定落实特殊教育津贴;确保特殊教育教师按规定享有医疗养老等社会保障待遇
本月地方政府围绕教师队伍建设,亦有先行先试、积极创新的实际举措,主要体现于师资配备和职务(职称)评聘。一是浙江省制定《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标准指导意见》,从师资配备角度对公办园教职工编制予以规定,明确编制核定标准,即专任教师按照班师比为1∶1.5至1∶2,此外宁波市于本月下发《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管理办法(试行)》提出了民办幼儿园的收费标准,至此我国在学前教育的教师资质、办园条件与费用收取等方面的标准建立陆续展开;二是北京市启动实施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选定西城区、朝阳区和通州区“先行先试”, 将中小学教师职称统一设置为:正高级、高级、一级、二级、三级教师共5个等级,打通了教师职业发展通道,并在试点区县的职业中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等机构从事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都纳入职称评审范围。
五、《江苏省残疾人保障条例》通过审议,各地加强残疾儿童康复与教育保障成趋势
《江苏省残疾人保障条例》于本月经省人大审议通过,将于2013年3月1日起施行。本次颁布的《条例》中不同程度涉及残疾儿童保障的内容共八条,其中以下述四大方面为亮点:
一是 对六周岁以下残疾儿童的康复费用,除基本医疗保险支付外,按照规定给予全额补助,并逐步推广至七周岁以上十四周岁以下的残疾儿童;
二是 残疾儿童少年实行学前三年至高中三年的十五年免费教育;
三是 对重度肢体残疾、脑瘫和孤独症等儿童少年,应当根据其残疾类别和等级,采取学校教育、社区教育、送教上门等方法实施义务教育。
四是 特殊教育学校学生人均公用经费应当按照普通学校学生人均公用经费的六至八倍安排。
截至本月,全国共有26个省(市)于近三年对本地区的残疾人保障相关条例或实施办法进行修订并颁布,其中于2012年开展此项工作的省(市)达17个。从修订内容来看,直接涉及残疾儿童保障的条款所占比例呈逐年上升趋势;以为残疾儿童提供康复服务及费用,实现残疾儿童适时接受免费教育为两大核心。纵观近三年的残疾人保障相关条例或实施办法的修订工作,各地在残疾保障体系中,对儿童群体康复与教育的保障已显示出逐步加强的趋势。
表2 近三年开展残疾人保障相关条例或实施办法修订与颁布的地区
年份
地区
合计
2012
北京、天津、内蒙古、辽宁、江苏、安徽、福建、山东、河南、湖北、广西、重庆、四川、云南、陕西、甘肃、新疆
17:
2011
河北、黑龙江、海南、青海、宁夏
5:
2010
山西、浙江、江西、广东
4:
六、政策点睛:积极引导社会力量投入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与学前教育
民政部印发《关于促进社会力量参与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服务的指导意见》 《意见》确定了社会力量参与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服务的具体内容,明确支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服务的政策措施;并要求,各地民政部门要积极鼓励社会组织、专业社会机构、专业志愿者和热心市民通过志愿服务、实施公益项目、慈善捐助等方式参与流浪乞讨人员主动救助、生活照料、专业服务等工作,并通过政策扶持、购买服务、项目合作、能力建设、提供服务场所等多种方式为社会力量参与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服务提供支持。
宁波市教育局公布《宁波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管理办法(试行)》 《办法》提出,宁波将在全国首创性地发展一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并对其进行分类,同时对它们的收费标准进行约束,以便惠及普通民众。按照市星级,具体最高限价如下:六星级650元/月,五星级600元/月,四星级550元/月,三星级500元/月,二星级400元/月,一星级350元/月。
起草:徐佳
审阅:高玉荣
签发:王振耀、高华俊
2013年1月4日
联系方式:cw@bnu1.org(邮箱);010-58801928(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