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大连市近日印发《2013~2015年开展全民环境教育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指出大连市将以生态城市建设为载体,以党校、学校、企业、社区为教育阵地,全面加强环境宣传教育,到2015年,大连市全民环境教育普及率达到85%。
根据《方案》,大连市将以创建环境友好学校为载体,广泛深入开展学校环境教育。制定学校环境教育规划、计划,组织编写环境教育课本,加强对学校环境教育的组织、指导和监督。中小学(幼儿园)、各大中专院校开设环境教育课程,培养学生的环境素养和环境知识技能。到2015年,大连环境友好学校数占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的比例要达到20%。
在开展学校教育的同时,大连市将通过强化对各级领导干部的环境教育、深化企业环境教育等广泛开展社会环境教育。大连市各级组织、人社部门要将环境教育内容纳入到公务员初任培训和处(科)级公务员任职培训计划中,每班次培训要安排不少于1次的环境教育相关内容。各级环保部门要每年举办不少于1次针对企业负责人的环境政策培训,并定期对企业环保专干、企业环保设施的运行管理人员进行环保知识技能培训;国有企业管理人员的脱产培训应安排不少于1次的环境教育内容。到2015年,大连市控以上重点企业的环境教育普及率要达到100%。
《方案》提出,大连市将通过创新“环保进社区”形式,丰富“环保进社区”内涵,提高公众的环境意识。到2015年,大连市主城区(中山、西岗、沙河口、甘井子、旅顺口、高新区)环境友好社区数量占当地社区总数比例要达到20%,其他各区市(县)、先导区环境友好社区数量稳步提升。深入开展环境教育基地创建工作,到2015年,大连市市级以上环境教育基地至少创建3个,每个区市(县)、先导区至少创建1个环境教育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