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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其姿:清末民初慈善组织治理谈公益机构治理传统

我对清末到民国时期在广州善堂做了一些研究,我给大家提供一些资料,以前写过一本书是讲明清慈善组织的,那个书基本上是太平天国以前慈善组织的发展。我最近做清末到民初的这一段是我最近的研究,今天拿这个来向大家请教。

 

我这次是讲同治以来清末的慈善机构的发展的特色,我很大概的讲,因为我时间很有限,我只能很大略的讲,因为从同治一直到民国时期以来,在广州善堂包括东华医院有几个很有趣的特色。一是这些善堂其实提供了近代都市管理的平台,这是在同治以前看到的特色。第二个特色是这些善堂都有一个任务就是要实现科学精神,这个科学精神很多是从医院这样的善堂来表现的。第三,这些善堂朱老师提到宗教的问题,这个善堂跟宗教的关系是非常微妙,他是规范宗教以配合近代政体的建构。最后善堂在这一段时间的发展其实让它成为都市里面很重要权利的平台,因为有这样的权利,所以增加了政府对它监督的需求,所以善堂从同治一直到民国后期都是持续与政府做一些对话和妥协,这几个特色是清末到民国时期至少广州善堂的特色,包括东华医院。

 

第一,近代都市管理的特色。跟同治以前善堂很不一样的,我们看到在广州近代的善堂主要的“演员”是城市商人,广州的九大善堂是很有名的,这些善堂其实后面组织的成员是跟72行总商会跟九善堂的商会是密不可分的,基本上是他们另外一个组织。我们可以看到最早最重要的在广州成立的同治时代的善堂就是爱育善堂是半官方的组织,是由广东善后总局推动的,政府和广东省跟整个粤省主要的商人联合起来的一个组织。

 

我用这个图来解释,这个油画是以前广州十三行商人的公所,商人的公共事物都在这个公所里面处理的,这个图描述的是清末的审判,这个我们不讲,问题是爱育总办事处设在这个所的,可以充分反映商人在新兴善堂里面扮演重要的关键性的角色。

 

我们可以看看当时最重要的报纸是《申报》他认为广东省的善堂就像一个小议院一样,他说:把这个广东的善堂跟西方一省一郡来比较。东华医院背后推动和资质主要的人就是香港的精英商人,这就是他们创堂时候拍的照片。

 

第二,善堂对科学精神的向往。刚才朱老师提到这本书,他确实是哥伦比亚的博士论文,这是讲的中国慈善的精神,他里面提到当时中国善堂已经到了很好的发展阶段,但是很重要的批评,就是这些善堂还是不够科学化,善堂一定要进一步的科学化,用科学的方式来解决中国贫穷的问题。这个善堂科学精神,我觉得最好的代表就是这些医院,广州九大善堂之一很重要的方便医院,我们看到很早方便医院聘请一些西医的生源,这是方便医院要加强西医的做法,方便医院很多报告都是用很多图表、统计数字来呈现的,这是呈现一个科学的精神。

 

传染病在民国初期变成是新的一个概念,那要把它传染病人隔离,方便医院也是特别要做到这一点,香港的东华医院在1872年成立的时候,慢慢用西医来处理病,所以西医在那时候代表了一种西方科学精神,在这方面我们可以看到东华医院同步的发展。

 

第三,规范宗教以构建现代政体。这个我觉得是很微妙的变化,里面有很多很复杂的层次的发展,我今天没有办法把这个课题开展,只能提供几点给大家参考。

 

一是在清末的时候,这些善堂都强化一个叫做圣谕宣讲仪式,这个传统中国都有做,明清以来都有做,但是广州善堂在同治以后就加强这方面的宣讲。

 

二是界定并排斥“迷信”仪式。“迷信”当时是一个新的概念,宗教是一个新的概念,什么是迷信,什么是宗教,善堂在这里是很清楚的一个界定。

 

三是对于一些传统的仪式,这个善堂也很灵活做一个界定,这些仪式是有用的,就不会说是迷信的,就会做很有效的操作,在这方面做一个很简单的说明。善堂就强化圣谕的宣讲,善堂就会印很多宣讲,这是清末的脚本,就是让这个讲者按照这个脚本去演讲教化人员,这里面每一条都要节省、为什么要孝顺父母,这是一个宣讲的仪式,宣讲越来越频繁,越来越公开,这是跟以前的有很大的不同。其中一个善会叫广仁会,他推动一个推动入学以抗衡基督教在广州的影响,这也是清末一些善堂的特色。除了它要加强传统的宣讲,还排斥迷信的仪式,比如说广州政府在清末的时候几次充公他们认为是很不好佛教的组织,这是长寿寺,把他们的财产就爱育善堂,让爱育善堂有更好的发展。民国初期、广州的政府打击道教宗教的仪式,郑观应大家都知道是慈善家,也是一个商人、同时也是非常虔诚的道教信徒,很少学者研究,但是我们看到郑观应是中山人,在期末的时候,在推动很多慈善活动,后来在广州基本上呆不下去,就到上海发展,对慈善的影响,它的道教的背景,我想在这里可以提供一些大家思考的基础。

 

另外省躬草堂1924年所有这些道教的信徒拍的合照,这个善堂慢慢的在民国以后没有办法在广州立足,因为受到了广州政府很多监控,后来1913年跑到香港去,后来在香港还有这个省躬草堂,因为它是一个道教的善堂,这样的形式就会认为是一个迷信,就没有办法继续在广州立足。但是方便医院这样一个科学精神来标榜行善的善堂,它就有一个能力,比方说1935年举办一个“醮”仪式,因为这个“醮”是超度在广州因为战争或者是疾病而死的所有这些人,也标榜了用这个“醮”表达对民国政府的忠诚,但是最重要的这个“醮”也让善堂募集了很多善款,因为这样,所以整个善堂在非常困难的时候,没有办法公开招募到很多善款的时候,招募到一大笔善款。

 

由于这些善堂在这一段时间,因为宗教的问题,因为科学的实践,让它成为一个权利的平台,所以政府对这些善堂的监督,我们看的出来也是越来越严谨。其实1912年北洋政府对这些善堂做一些监督,1926年国民政府在广州有一定权力的时候就成立了这个广东善堂总会来监督这些善堂,同样就接收了广仁善堂,他认为这个善堂不配合国民政府的任务,所以这个善堂就被接收了。之后1929年南京的国民政府就颁布了第一个监督慈善团体的法案,在广州市管理私利慈善团体暂行规定,1930年所有的善堂都必须向政府登记才能运作。这样善堂跟政府的对话,在整个民国时期我们看到有一个很有趣的发展,这个对话,我相信在目前的公益发展里头也继续的。所以我想对他们的历史背景或许是大家对目前公益团体的发展可能提供一些有趣的思考。

 

(本文系2013公益慈善战略研讨会上的嘉宾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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